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勘查区块探矿权拍卖出让
项目编号:〔2024〕1号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张公矿出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等2个勘查区块探矿权的通知》、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委托出让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等2个勘查区块探矿权的函》,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张家口中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对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勘查区块探矿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1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西大街16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
矿种:金矿
地理位置:宣化区赵川镇
面积:2.74平方千米
出让起始价:33万元
拟出让年限:5年
勘查工作类型:预查阶段
勘查投入要求:以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要求为准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115.2002000,40.4700000
2,115.2002000,40.4715000
3,115.2030000,40.4715000
4,115.2030000,40.4700000
5,115.2100000,40.4700000
6,115.2100000,40.4645000
7,115.2115000,40.4645000
8,115.2115000,40.4630000
9,115.2130000,40.4630000
10,115.2130000,40.4615000
11,115.2115000,40.4615000
12,115.2115000,40.4545000
13,115.2100000,40.4545000
14,115.2100000,40.4532169
15,115.2057104,40.4532166
16,115.2057107,40.4530000
17,115.2015000,40.4530000
18,115.2015000,40.4545000
19,115.2045000,40.4545000
20,115.2045000,40.4645000
21,115.2015000,40.4645000
22,115.2015000,40.4700000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不接收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2、外商投资企业需满足《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例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自然资源部网站查询》。
3、竞买人需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应提供本单位银行账户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需在公告期内开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4年7月25日09:30
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张家口中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免费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2024年7月24日16:00(工作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间内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467),向张家口中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110万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足额转出,转账时须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6:00,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汇通支行
银行账号:0412081629300270697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于2024年7月24日17:00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竞买人不得少于两家,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拍,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幅为10万元的整倍数。后一次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仅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供意向竞买人参考。因掌握地质信息和对成矿规律认识程度的差异而导致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竟得人自行承担。
2、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3、拟出让勘查区块范围涉及约束性条件的,转采时应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或规定,符合相关管控要求方可转采。竞得人竞得探矿权后,自行承担风险。
4、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勘查),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5、关于出让收益。竞得人除应按成交价一次性缴纳出让收益外,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还应按规定的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宣化区踏勘联系人:韩俊兵,联系电话:13932376008。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拍卖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需以书面方式提出,由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依规处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凡在探矿权拍卖出让过程中对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先生0313-7680634
张家口中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马先生17603133910
宋女士17603133928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步发布。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