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高厦二村若书院山林地出租公开竞价交易公告
2024年06月21日
交易编号:J01-N2445103MF6123487U-20240621-013749-4
受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高厦二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07-0310:00:00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对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高厦二经济联合社的沙溪镇高厦二村若书院山林地出租项目(项目编号:1803980248701296642)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参与人资格要求
1、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无
2、行业要求:无
3、本次交易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4、允许报名用户类型:法人
二、资产情况
1、资产名称:沙溪镇高厦二村若书院山林地
2、资产类型:商品林
3、资产地址:沙溪镇高厦二村若书院山
4、资产面积:293.00亩
5、消防验收情况:无
6、资产图片: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43950.00元/年
2、交易模式:公开竞价
3、每次最低加价金额:100.00元/次
4、每次最高加价金额:1000.00元/次
5、租金收取方式:按年
6、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7、出租期限:20年,预计从2024-07-01到2044-06-30止
8、免租期:无
9、原承租方优先权:否
10、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11、交易保证金:43950.00元(大写:肆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
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要求及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期满后且经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回。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并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一般10个工作日)。
(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四、交易流程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
4、按交易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并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签署合同。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07-01前登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
2、竞投时间:2024-07-0310:00:00至2024-07-0311:00:00,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
3、竞得成功后: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业主方签定合同,签定后由资产所属方上传归档至交易中心。
六、交易须知
严禁围标、串标、弃标行为,严禁以威胁手段向其他竞投人或意向人收受不当利益,严禁交易成功后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不按时付款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交易行为。经查实竞投人或意向人有前述行为的,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解除合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追究行为人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行为人自行承担日后在本平台再参加竞投时因前述不良行为记录产生的可能影响其交易资格的不利后果。
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交易过程产生争议的,交易组织机构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本次交易活动,本次交易活动作废;交易组织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重新组织交易活动,同时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及交易组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特殊说明
1、税费承担特别说明:无
2、其他条款:无
3、其他情况特别说明:该林地区域内采矿权于2023年12月29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采矿权竞得人为:潮州市潮安区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减少潜在矛盾纠纷产生,对该林地流转作如下约定:①该林地使用权竞得人不得影响采矿权竞得人行使该地块采矿权的正当权利。②林地使用权竞得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前,需与该林地区域内采矿权竞得人协商一致,取得采矿权竞得人书面同意。若林地使用权竞得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无法与采矿权竞得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视为放弃该宗交易竞得权。
4、根据网络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为保障用户账号的交易信息安全,在用户登录超过60分钟且未作任何操作的情况下,系统自动将此用户退出登录状态。系统自动退出登录状态后,如用户需要查看最新出价情况或继续参与竞投出价,则需重新登录,否则因此导致无法查看项目最新出价情况或继续出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资产方信息
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高厦二经济联合社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高厦二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蔡金炜
联系方式:17768892733
(二)交易服务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中明路1号
联系人:蔡奕涵
联系电话:0768-6532868
(三)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永安路31号
联系电话:0768-2290398
(四)平台服务电话
联系电话:020-89285593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