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要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须经学员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现将2023年度备案情况公开如下(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备案有效期自备案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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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要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须经学员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现将2023年度备案情况公开如下(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备案有效期自备案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