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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防水劳务分包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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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2-29 14:2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福建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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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防水劳务分包工程招标

距报名时间截止0天14小时51分2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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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防水劳务分包工程招标
采购方: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区域公司
    发布时间: 2020-02-28 17:47:29
采购详情
采购单 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防水劳务分包工程招标文件--修改版.pdf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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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邀请函

致 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防水工程 的投标人:

(一)现正式邀请贵司参加 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防水工程 投标。

(二)投标人在凭企业账号、密码登录云筑网于2020年 02 月 日18:00前进行招标文件签收(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编号为:cscec 。本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原件外其余资质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资质必须齐全,为投标单位最新资质且必须按要求进行年检合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

(三)投标人在为本次招标所进行的现场考察、事实调查和标书编制等一切活动中引起的费用开支和法律事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月 日 :00。

(五)回标地点:电子版回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庄小强 , 联系电话:137 0696 1467

标书接收联系人: 庄小强 , 联系电话: 137 0696 1467

招标方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18号路R6改建工程中建一局项目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二、投标须知 (一)附表

序号

内容

规定

1

工程名称

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

2

工程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十八号路以东、六号路以北、十九号路以西

3

工程概况及特征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十八号路以东、六号路以北、十九号路以西,为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仅由一栋单体高层构成,总建筑面积55,530.24m2;其中,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约12,637.61m2,地上10层,建筑面积42892.63m2。

4

招标范围

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防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底板以及承台侧面、基础梁侧面防水、地下室外墙防水、地下室顶板防水、地下室生产水池防水;上部主楼卫生间地面、墙面防水,茶水间地面防水及上部主楼上人及不上人屋面防水、连廊屋面防水、门卫处卫生间地面、墙面防水以及门卫屋面防水等图纸范围内防水工程,详见附件“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防水工程招标清单”。

招标方有权根据投标方表现对承包范围随时进行调整,有关费用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计算,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方提出价款及工期的索赔。

5

承包方式

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地勘报告及相关资料、招标范围和现场实际情况等,由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承包,包人工、包材料(甲供材除外)、包机械(塔吊、升降机除外)、包管理、包利润、包风险、包措施(含防疫措施)、包施工、包运输(包括材料的卸车及场内二次转运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工期、包深化设计、包自购材料检验费、包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施工降效费、临时设施施工、保险、成品保护、包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包用工实名管理费、包文明施工、包工程档案资料、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合格通过、包施工配合费、包税金、包保险、包工人食宿生活和施工用水电费及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6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必须达到宁德市建设工程“闽东杯”优质工程奖标准(发证单位:宁德市质安协会)。

7

安全文明要求

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必须达到“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要求。

8

工期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

9

工程计量及计价方法

1、 工程量按建筑、装饰工程量套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2、计价:按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合同单价的结算方式。

10

勘察现场

1、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招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张斌 ;

11

投标文件份数

1、 资信标书(详见第二条投标条件资信标书包含资料);

2、 商务标(含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书及说明);

3、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及资源配置情况,包括:机构设置、劳动力数量、来源、拟投入中小型机械设备情况;附主要人员证书,特种工种上岗证(如:电焊工、电工)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电子标书(商务标电子版);

5、上述投标资料分开装订,但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标书份数一份,并在密封袋外详细填写“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在 2020 年 月 日 15:00时前不得开标字样,否则该投标文件作废。

12

开标及评标

1、 开标时间:招标人自行确定开标时间;

2、 开标地点: 云筑网线上开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合理最低价中标

4、说明: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3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1、投标人质疑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1 日

2、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1 日

3、澄清人: 生产: 黄遇梁 ,联系电话:186 4972 8005 ;

商务: 庄小强 ,联系电话:137 0696 1467 ;

15

发出中标通知书

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

16

签订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

说明:

1)本工程采取公开方式招标,择优选取防水工程施工单位;

2)投标单位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踏勘施工现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单位代表:参加该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信誉良好,必须具有防水工程资质的单位,必须有自己的作业队伍,自行施工,不得再进行分包。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投标的单位,应随时作好接受招标人的考察。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处正在施工的地点供招标人考察,有必要时招标人考察投标人的驻地和设备。

(三)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采用中文。

1.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计价货币均为人民币计价。

2、投标文件组成(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顺序:

2.1 资信标

2.1.1封面(附表一)

2.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表二)

2.1.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表三)

2.1.4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表四)

2.1.5本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附表五)

2.1.6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附表六)(我司将对投标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面试)

2.1.7提供近3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资料,否则无效)(附表七)

2.2 商务标

2.2.1封面(附表八)

2.2.2投标函(附表九)

2.2.3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表(附表十)

2.3技术标

2.3.1封面(附表十一)。

2.3.2施工组织设计及资源配置情况,包括:总体施工部署、机构设置、劳动力数量、来源、拟投入中小型机械设备情况、场地规划、施工顺序、质量控制要点及对策;附主要人员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如:专职安全员、信号工、司索工、建筑电工);

3、投标文件签署

3.1投标单位按本章2“投标文件的组成”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签署。由授权代表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若有涂改或修改,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3投标文件应放置于密封袋内,封口处须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及截标日期前不得开启。标书粘好密封后于截标日期前递交招标人。

4、投标书无效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4.1投标人围标、串标、卖标、连标;

4.2投标书没有响应招标文件;

4.3逾期送达投标书;

4.4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投标书封口处未签名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封皮上未注明招标人名称、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4.5投标书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辨认不清,或者有涂改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6投标书中无投标人签字的;

4.7任何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

(四)投标注意事项

1、 招标人提供统一报价表,投标人不得修改报价表中的任何内容(含工程量)及格式,否则视

为废标;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进行报价.截标后如果招标人对投标人报价存在疑问,则要求投标人提供报价分析表,以供招标人判断其单价的合理性,投标人不得拒绝;

2、 投标单位必须踏勘施工现场,并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和市场情况确定投标单价,任何因投标单位未踏勘现场所需追加之费用招标单位均不予认可;

3、 确定的投标价格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其费用;

4、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实际施工图纸存在变更情况下的报价风险,并将其包含在报价中,日后任何因图纸变更而引起的追加费用索赔,均不予同意;

5、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工程,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履约不能令招标人满意,或者中标人资源不足等无力承担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致使招标人将中标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拿出重新发包,招标人在扣除该重新发包工程的价款后还须扣减中标人已完工程的结算价的10%作为中标人无力承担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的罚款;

6、 投标人承诺如其中标,在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完全接受并执行招标人所制订的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调整后的的施工方案;其投标价格已完全考虑了不同的施工方案带来的资源以及工序调整等因素,不因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及施工需要调整施工方案而向招标人提出价格及工期方面的调整。

7、 受当前疫情管控影响,应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中标人的管理人员、工人不允许使用籍贯或来源为湖北省、温州市人员,不允许使用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中标人应对拟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工人进行事前的严密核查,确保上述人员身体健康、无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并在进场施工前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在施工期间配备符合要求的口罩、防护衣、消毒水、体温枪等防护用品。

8、 投标人承诺如其中标,已考虑宁德市政府要求的工人工资发放规定,并严格遵守,包括每位工人进场办理工资卡,生活费或工资由银行直接支付并由工人承担相应个税,若发生伪造工资表或故意煽动工人讨薪现象,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进度款直接发放工人工资并处以10 万元罚款。

9、 施工用水电:招标方每层定点设置2 个DN15 的水管接驳口。电接驳至每层定点的2 个三级配电箱,专用插头由招标方提供,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其余由中标方负责

10、施工安全生产防护、劳保用品(如:电焊面罩、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鞋、工作服、中建马甲等)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配置,若招标方有要求安全帽、中建马甲样式统一,则安全帽、中建马甲由招标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

11、本工程提供工人住宿板房,按400 元/间/月收取租金及水电费(不包含空调及对应电费以及浴室洗浴费用)。不提供工人就餐及住宿所需的床、被子等生活用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2、所有防水工作面在移交中标人施工之前,招标人负责组织对相关部位进行临水试验,并与中标人一道进行验收并签订书面移交单。中标人防水施工之前的渗漏、修补、整改等与中标人无关,但中标人防水施工后仍出现渗漏的,均视为中标人责任,需采用满足中标人要求的方法进行维修整改,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费用不另计算。


三、投标报价说明 (一)招标范围

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防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底板以及承台侧面、基础梁侧面防水、地下室外墙防水、地下室顶板防水、地下室生产水池防水;上部主楼卫生间地面、墙面防水,茶水间地面防水及上部主楼上人及不上人屋面防水、连廊屋面防水、门卫处卫生间地面、墙面防水以及门卫屋面防水等图纸范围内防水工程,详见附件“宁德新能源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生产项目(R6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防水工程招标清单”。

招标人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有关之费用按合同相关规定计算。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价款及工期的索赔。

(二)承包方式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地勘报告及相关资料、招标范围和现场实际情况等,由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承包,包人工、包材料(甲供材除外)、包机械(塔吊、升降机除外)、包管理、包利润、包风险、包措施(含防疫措施)、包施工、包运输(包括材料的卸车及场内二次转运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工期、包深化设计、包自购材料检验费、包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施工降效费、临时设施施工、保险、成品保护、包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包用工实名管理费、包文明施工、包工程档案资料、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合格通过、包施工配合费、包税金、包保险、包工人食宿生活和施工用水电费及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三)工期要求

1、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9日 ,节点工期详施工组织计划(开工日期最终以招标方的开工令为准)。

2、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中标方应按招标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招标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于中标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即使招标方代表批准同意调整进度计划,但工期也不可视为招标方允许顺延,确因属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3、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 六级以上的地震。

4.2 七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台风。

4.3 100mm以上的持续二十四小时的大雨、暴雨。

4.4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调整工期安排,工期的提前或延长,并不附带增加中标方任何额外费用,在延长工期期间所增加的项目也按原定的合同单价计算。

(四)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承建范围的工程质量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必须达到获取宁德市建设工程“闽东杯”优质工程奖(发证单位:宁德市质安协会)福建省、 宁德市 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图纸及招标方的质量要求与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概以要求较高者为施工标准;

3、投标方提供有资质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4、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应具有 宁德市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质量认可书;

5、本工程检验方式按国家规范或政府质检部门所要求的方法进行。投标方须保证自身施工工作内容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二次验收造成的招标方损失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的防水材料,在符合质检部门及业主、监理、招标方要求的同时必须按规定送检,检测费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6、投标方负责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五年内为免费保修期,此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发生漏水、渗水,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如投标方不能按约定及时返修,则招标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进行修理,其费用由投标方双倍承担,从保修金中扣除。

(五)安全文明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达到“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六)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职务

数量

要求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常驻项目


2

现场总负责人

1

常驻项目


3

专职安全员

1

三至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4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至少2个

三至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5

专职质检员

1

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中标方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若缺席需和招标方请假,项目经理不在岗位需提前请假,未请假擅自离岗我司有权处以300~500不等罚款。

(七)计价办法及结算

1、计价办法

1.1投标单价: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地勘报告及相关资料、招标范围和现场实际情况等,由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承包,包人工、包材料(甲供材除外)、包机械(塔吊、升降机除外)、包管理、包利润、包风险、包措施、包施工、包运输(包括材料的卸车及场内二次转运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工期、包深化设计、包自购材料检验费、包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施工降效费、临时设施施工、保险、成品保护、包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包用工实名管理费、包文明施工、包工程档案资料、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合格通过、包施工配合费、包税金、包保险、包生活和施工用水电费及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1.2工程量计算规则约定:根据招标人确认下发的施工图纸,以经招标人确认的现场实际完成量进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如无特殊说明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算。

1.3签证费用计算约定:

1.3.1 本工程签证单价若有合同单价则按照合同单价;

1.3.2 原则上现场不予发生零星用工,如不可避免发生时(指招标人另行安排合同外工作内容),零星用工单价按 35 元/工日计取;

1.3.3 签证总额不得超过按合同结算总价的 10%;

1.3.4 投标人必须取得招标人下发的指令单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按招标人要求格式上报签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审核;

1.3.5 招标人有权在施工期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或增加清单外的工作,投标人应及时进行施工,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以价格未定等原因拒绝接受招标人下发的工作指令,招标人可将其委托给其它单位施工,由委托的施工单位报价,招标人审定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该部分费用的 20%作为违约金。设计变更和增加工作,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执行,无合同单价项目,双方协商;

1.3.6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签证,需拿到经招标人下发的《工作任务单》后按要求施工,施工完成后立即通知招标人现场责任师及商务人员现场拍照及实测实量工程量,并对现场手稿进行签字,方可作为签证有效依据,签证发生后在 3 日完成签证报审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补偿权利;

1.4结算资料报送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完整结算书。因中标方原因未及时上报结算资料,引起的延期结算及延期付款,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责任。

1.5 投标单价已考虑下列工作内容,不再另行计价:

1.5.1 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一

律不再调整。中标人将不能因此提出改变合同价格及对所有合同内承诺内容的修改,否则招标人

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因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1.5.2 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水管根部

防水处理,卫生间水管井周边防水处理、烟道部位防水处理和招标方开洞封堵后的防水处理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报价中已考虑和记取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1.5.3 投标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实际工程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1.5.4 各种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或增加清单外的工作,投标方应及时进行施工,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不得以价格未定等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的情况,招标方有权委托给其它单位施工,由委托的施工单位报价,招标方审定后,投标方向招标方支付该部分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在合同价款中扣除。设计变更和增加工作,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执行,无合同单价项目,双方协商。

1.5.5 招标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及分项工程的要求随时进行调整,有关费用按本合同相关规定计算。投标方不得因此向招标方提出价款及工期的索赔。

1.5.6 所有投标报价仅和施工做法有关,与部位无关,投标方不能因相同施工做法的不同部位进行不同报价。

1.5.7 本单价包括防水材料看管费用,材料的丢失与招标方无关。

1.5.8 投标方采购材料的试验、检验费用及送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配合招标方提供招标方需求的相关检测资料。

1.5.9 投标方进场人员必须办理工伤保险费用,费用也含在单价中。

1.5.10 招标方指定施工用临时仓库用地,投标方材料加工棚和库房由投标方自行搭设,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如因施工需要,须搬迁加工棚及仓库,投标方需无条件拆除并重新搭建加工棚及仓库,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材料摆放及库房布置须达到招标方的安全文明要求;投标方施工范围内的操作平台,必须符合招标方安全要求,须经招标方安全总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5.11 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资料整理不再单独计费。

1.5.12 接受业主、招标方的质量安全检查评比,以及由此引起的施工工序重新安排的费用。

1.5.13 投标方负责实施防水工程的闭水试验,招标方不予另行计价。

1.5.14投标方负责现场防水基层的清理,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表面修补平修及积水清理,止水螺栓处理、阴阳角R5倒角等为完成防水施工所需要的相关措施工作,招标方不予另行计价。

1.5.15现场防水完成面的成品保护工作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予另行计价。

1.5.16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防水交界面加强做法等措施费,防水施工的搭接、附加层、损耗等投标方应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招标方不予另行计价。

1.5.17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存在渗漏处,由中标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招标方不予另行计价。

1.5.18本工程对防水材料有指定品牌要求,具体详见附件防水材料品牌库。报价时必须采用指定品牌库内的材料,并注明采用的品牌,且投标人选择材料的型号、种类等参数需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中标后不因为材料品牌的变更而调整价格。

1.5.19本工程报送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施工水电费,结算时将扣除1%的水电费,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2、结算:

2.1结算造价主要分四部分:

2.1.1合同造价部分(合同范围内);

2.1.2合同施工范围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

2.1.3扣减合同未施工部分;

2.1.4修改变更、签证增减工程造价;

2.2结算方法:依据实际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按以上“计价办法”,以双方实际确认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2.3 结算资料报送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结算书。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上报结算资料,引起的延期结算及延期付款,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5若“结算报送金额”超过“结算审定金额”的5%,招标人将按投标人“报送结算金额”与最终“审定结算金额”差值的10%作为违约金从审定价中扣除;

(八)工程进度款支付

1、付款节点

1.1中标方于每月15 日按招标方要求提供“进度款申报审核表”和工程量进度报表,经招标方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核实后(7 天内),交招标方项目经理审核批准,方可支付中标方相应工程进度款。次月30 日前支付招标方审核的上月中标方完成量75 %,其中5%作为履约保修金于当期进度款中予以暂扣;

1.2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付至该总价的85%;

1.3本工程决算完后三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的95%;

1.4剩余5%的保修金待五年保修期满后再行支付。

2、付款前,中标人必须招标方提交加盖中标人发票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中标方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假发票,除补真票外,并按相关税法规定处以双倍罚款及滞纳金,如因提供虚假发票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将永久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

3、每月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当月中标人的各项罚款,扣罚款通知单无需中标人签字,在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扣除所有扣款后的费用总额),剩余5%至五年保质期满后无息支付,但不免除中标人所承包工程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从回标起,中标方不得中途更换单位名称、收款账户名称和发票单位名称等,否则招标方有权停止付款,待中标方提供合法、合规、足额对口增值税发票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后,招标方再支付工程款。

5、中标人每月必须按时100%足额支付当期工人工资,如因中标人发放不及时所造成劳务工集体闹事等对招标人不利事件,由中标人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项目价税分离,至履约结束双方结算完成,不含税单价一律不予调整。因国家政策导致的税率调整,投标方承诺在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含税单价,调整时间从国家政策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四、其他招标文件要求

1、中标方需积极配合招标方按时100%足额支付当期工人工资及相关宁德市当地劳务管理制度。如因工资发放不及时所造成劳务工集体闹事等对招标人不利事件,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中标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劳资纠纷、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招标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的,每次由中标方向招标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从中标方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

3、中标人每期申请进度款时,需提供截止当期的劳务工工资已足额发放承诺保证书;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近3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资料,否则无效)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方最终确定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按时完成。并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5、招标方有权根据对中标人管理人员能力的判断下令更换包括现场经理在内的所有管理人员;

6、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在十个日历天内交齐安全文明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则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中标。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 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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