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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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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6-07 10:24
  • 有效期至:2024-06-27 [已过期]
  • 招标采购区域: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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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濉发改政务[2022]58号)

1.4招标人:濉溪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濉溪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皖F2024061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2024061

2.5建设地点: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3万平方米,拟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拟建设内容为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智慧化管理服务平台等;二期拟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工程、科创中心、公共餐厅、研发中心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2.7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含地形地质勘探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应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2.9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0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相应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审批要求以及发包人对各阶段等工作的要求。

2.11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工作内容,须具备3.1.1中(1)资质要求;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工作内容,具备3.1.1中(2)资质要求。

3.2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6日17时30分至2024年6月27日0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濉溪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白杨西路科创大厦

邮编:235000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61-6088830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11

联系人:孙志文、龚恒

电话:18256914548、15556509162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400-880-4959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淮北市濉溪县建投控股集团大楼11楼

电话:0561-60799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其他事项:

12.2.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2.2.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12.2.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13.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13.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万元

13.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3.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户:225008711141000002011313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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