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编号590930781659采购类型标准订单(单次采购)询价时间2024年05月21日08:57联系人付费后可见澄清与公告(0)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1:00联系电话付费后可见价格有效期2024年06月21日--采购要求报价要求需要报含税价发票需要包含运费报价需要包含运费不允许对询价单部分物料报价不允许供应商报价可改数量收货地址山东枣庄枣庄市山亭区凫城镇马头村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堆料场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票(不限开票方)交易方式账期支付(在结算对账后180天内付款)支付方式线下支付证照要求营业执照补充说明描述
孙先生13963206009,0632-8579170
王先生13969433138,0632-8579171
监督电话: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供销处监督电话:宋先生0632-8636066
报价须知:
请认真阅读物料描述!!!报价要求请仔细阅读,凡是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认可并遵守以下内容:
质量标准:
1.氧化铁含量:≥20.0%。17%≤氧化铁<20%含量每降1.0%扣2.0元/吨。15%≤氧化铁<17%含量每降1.0%扣3.0元/吨。氧化铁<15%,作废。
2.水份:≤12.0%,大于12.0%时,每超1.0%扣该车次净重的5%(现场手动扣吨),大于18.0%时拒收。批次检验结果按合格≤12.0%执行。
3.碱含量:≤2.0%,每超0.1%,扣1.0元/吨。
4.六价铬含量:≤2.0mg/Kg,大于2.0mg/Kg拒收。
5.外观,无泥团无杂质,以送样为准,不得有大块(小于等于75mm)、石块或杂物,每平方杂物6块以上扣2吨,每增加1块增扣1吨,最大扣吨10吨,10块以上拒收。按整车落地后外观综合面积衡量.实物与送样不符时拒收。现场判断影响正常使用时拒收。如果发现供应商对进厂物料故意造假,给予1万-50万元的罚款。
报价说明:
1.报价为含税(13%)到厂价,需填写最低日供量及总供货量,如日供货量无法满足我公司生产需求,我公司有权再次发布询价。
2.本次采购数量16500吨,需过筛。报价日供量需≥500吨,日供量低于500吨/天报价作废。未填写日用量的,日供量默认为≥500吨。
3.新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我公司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前期合作供应商需出具50000元履约保证金说明。
4.自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2天内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及违约,我公司一律按违约处置,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5.接到上货通知后需在1天内组织供货,未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上货,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系统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6.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如无法满足我公司生产所需,我公司有权利发布新一轮询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新一轮询价(若报价则为无效报价),且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供货量。
7.按买方付款计划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汇票。
8.供货时需先提供小样,如化验结果符合质量标准则继续供货,所供货物需与小样一致,实物与送样不符时拒收。
9.中标后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实际完成数量不得高于中标数量的5%,不得低于中标数量5%。低于中标数量5%时按差异吨数扣罚违约金10元/吨,否则延迟付款六个月。
10.合同履约中,如乙方未完成承诺日供量,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天(考核周期为5天)。
11.如发现串标、围标现象,报价作废。
12.需化验水份,车辆卸车出厂时间预计2小时左右。
13.如中标价格超出正常市场价格,我公司有权废标且保留是否重新发布询价的权利。
网购管控及处罚方案
1:严格核实询价单规格型号、品牌、物料描述及账期要求报价,不得虚报、谎报。无市场价格依据或恶意报价的将关停供应商报价资格。若有串标报价的将在阿里云平台拉黑。
无品牌要求物资,要求供应商需标准自己报价品牌或生产厂家。若报价不实、不全(因不做某种物资而填写报价0.01或1等),作为无效报价。
2: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因质量问题退货及到货物资与使用单位要求不相符的,报价总金额5%的违约金处罚,最高违约金额1000元封顶,最低20元;
对售后服务不及时响应的出卖方,第一次给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将出卖方关停或拉黑。
3:报价单位准确备注交货时间,送货至买受人仓库,装卸货物和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送货时请带齐产品相关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