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遴选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利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对利咸项目便道、便桥工程施工分包进行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工程概况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利川市凉雾乡天鹅池接沪渝高速公路,经忠路、沙溪、咸丰小村、唐崖等乡镇,止于咸丰县高乐山镇小模村附近与宣咸高速公路对接。建设里程约84.529Km,桥隧占比80.2%。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8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监控中心1处,连接线2条。该路线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5.5m,设计时速80Km/h,项目总工期4年。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LXLX-1标一期工程K0+000至K8+070段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等工程。其中主要包含路基约2989m(挖方249万方,填方214万方),桥梁17座(其中主线桥7座/单幅全长6590m、匝道桥8座/1124m,拼宽桥2座/228m。30m预制T梁1127片、现浇箱梁1257m、钢箱梁314m),隧道1座/银家岩隧道(左幅1286m,右幅1303m);互通2处(分别为天鹅池和利川南互通),桥隧比约60.6%。
2.2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项目便道、便桥工程专业分包。
本次遴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号为:第1合同包,具体划分详见附件1。
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1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遴选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3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甲方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为建设集团或遴选人准入资源库内协作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5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5.2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并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10月27日9时至2022年10月29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裕元山庄)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宽堂写字楼7楼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项目经理部(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裕元山庄)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jtqsht@163.com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宽堂写字楼7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4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5.5申请人若采取邮寄形式递交申请文件,则视为申请人认可遴选人的评审结果。
6.申请保证金说明
参与过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项目便道、便桥工程施工分包第1合同包遴选(第一次)采购的申请人,无须重复缴纳保证金,在申请文件中附第一次的保证金缴纳截图即可。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8.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
邮编:430000
联系人:阳先生
电话:13125076380
项目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裕元山庄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571971932
9.监督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通信(接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邮编:430070)
2.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27-69578979
3.网络举报。举报邮箱:hbjtjw03@126.com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附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