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长兴县关闭蓄电池场地原址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的征求意见公告 【信息时间: 2020/8/27 】 |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关闭蓄电池场地原址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ZJZBCCXCG-20-020重)进行采购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ZQYJ-CXCG20-20(重)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0年9月1日 17: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04580919@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4、联系人:郑工 5、联系电话:13588748977 6、联系邮箱:304580919@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无。 附件信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