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
补充公告
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编号:JG2020-10230)已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与补充,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均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原招标公告第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修改为“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备案登记”。
二、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修改后现文如下(招标文件附件七“综合评分表”相应修改):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综合实力(35分) | 诚信综合评价(10分)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排名1-5名得10分,排名6-10名得7分,排名11-15名得4分,其余得2分。(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造价咨询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注: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进行排名,当投标人出现排名并列时,其后名次相应顺延。 |
守合同重信用(9分) 投标人获得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按连续年限从多到少排序:排名1-3名得9分,排名4-6名得6分,第7-9名得3分,排名10-12名得1分,其余名次不得分。当投标人连续年限相同,出现排名并列时,其后名次相应顺延。(守合同重信用需连续到2018年度)。 注:提供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 |||
财务状况(9分) 按投标人2018~2019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1-3名得9分;排名第4-6名得6分;排名第7-9名得3分;排名10-12名得1分,其余名次不得分。当投标人出现排名并列时,其后名次相应顺延。 注:营业收入以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需提供2018、2019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企业取得的资质及资信评级(3分) 取得造价协会AAA级信用评级,得3分;取得造价协会AAA级(不含)以下信用评级,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企业认证(4分) 投标人具备ISO系列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具备得4分,具备二项及以下的每项得1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 |||
造价咨询业绩(10分) | 企业业绩(10分) 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单项工程投资金额10亿元或以上的,每项得5分;单项工程投资金额5(含)-10(不含)亿元的,每项得2.5分;单项工程投资金额2(含)-5(不含)亿元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本评分项中的类似工程指市政给排水工程。 <2>以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注明的工作内容为准。同一合同分为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算。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10分)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1)2015年1月至今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的负责人:项目工程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项目工程投资额在2(含)-5(不含)亿元,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 注:〈1〉提供项目负责职称证书复印件。 〈2〉本评分项中的类似工程指市政给排水工程。 〈3〉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成果文件或业主评价意见表注明为准。 |
拟委派其他驻场人员业绩(4分) 拟委派其他驻场人员自2015年1月至今参与过类似工程投资金额在2.5亿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每一人次得1分,最多得4分; 〈1〉本评分项中的类似工程指市政给排水工程。 〈2〉其他驻场人员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成果文件或业主评价意见表注明为准。 |
 
三、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说明中的第(1)点。
原文:注:1、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概算或预算或结算)复印件(有效业绩的时间、金额均以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为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经委托人或业主(或单位投资控制部门)确认的造价咨询报告关键页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等。同一合同分为不同标段的投资金额可以进行累加;按“项”评分时,只作一项计算;同一项目的概算、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不同阶段成果金额只能计算其中一个阶段的金额,不得进行累加。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概算编审或工程量清单编审或工程预算编审或工程结算编审的造价咨询项目等。
现文:注:1、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概算或预算或结算)复印件(有效业绩的时间、金额均以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为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经委托人或业主(或建设单位投资控制部门)确认的造价咨询报告关键页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等。同一合同分为不同标段的投资金额可以进行累加;按“项”评分时,只作一项计算;同一项目的概算、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不同阶段成果金额只能计算其中一个阶段的金额,不得进行累加。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统一修改为扫描件。
五、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详见补充公告附件。
六、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调整如下:
①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 6月24日00时00分
②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8月5日10 时00 分
③网上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6月24日
④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 月 5 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⑦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年8 月5日9时45分至2020年 8月5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1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⑧开标时间:2020年8月 5日 10时 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 1开标室。
本项目收、开、评标等流程时间已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