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仙踪镇河刘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纸质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1-51-2020-0253 | 项目名称 | 含山县仙踪镇河刘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0]11号)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含山县仙踪镇境内 | 建设规模 | 含山县仙踪镇河刘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位于含山县城北西约20KM处,隶属仙踪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56′18″;北纬31°51′14″。矿区面积0.5121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是露天开采。本次地质环境总治理面积60.99hm2,设计有效工期为32个月,本工程类别属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Ⅰ类工程。本次编制内容为削坡工程、边坡复绿工程、采坑底盘西部开挖为水塘、东部复垦、工业场地复垦等工程。设计文件中削坡工程、采坑底盘开挖、水塘开挖产生的夹石和风化石量为1099292.20m3;泥质灰岩石方量为2097956.18m3。 [特别提醒:由于地质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等原因可能导致石方测算存在误差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中标后自行承担废石量误差风险。石方量以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测绘量为准不得变更。]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9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25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5月12日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 控制价106027079.34元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 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业绩要求: 无 。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废石竞买保证金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可就上述 1个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网址:http://zbcg.mas.gov.cn/)。 | 招标文件获取 | 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17:30,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zbcg.mas.gov.cn/)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可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银行保函等形式;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选择以下任意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394011010300000042 账户2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1561901021000012239 账户3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含山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252001049200010 账户4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181216257304 联系电话:0555-4326687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中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根据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暂停各类公共资源交易 活动的公告》规定,以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暂定。若本项目发布澄清公告,以澄清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 “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若本项目未发布澄清公告,按以上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正常开标。)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人必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3、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配戴胸牌(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工作牌样式图)单独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开标现场的需配戴胸牌、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每个投标单位到开标现场人员不得超过1人。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1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5、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开 标 |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1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 废石竞买保证金 | 1、废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9990万元(备注:废石中泥质灰岩石量为2097956.18m3、泥质灰岩石最低估价为90元/m3;夹石和风化石量为1099292.20m3、夹石和风化石最低估价为10元/m3;起拍价:19980万元),必须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废石竞买保证金,选择以下任意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含山县支行 账 号:1306073038000113888 账户2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394011010300000042101000065 账户3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1561901021000012239007778 账户4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34001777108053006878-0413 联系电话:0555-4326687 3、废石竞买保证金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中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废石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 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废石竞买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废石竞买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废石竞买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 | 特别提示1 | 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单独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开标地点(若法定代表人到指定开标地点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特别提示2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 1、供应商仅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等其他材料。 2、到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 3、开标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并自行考虑开标现场所在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特别提示3 |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废石竞买保证金必须分别汇入指定账户,一旦有误,后果自负。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环峰镇龙亢大厦五楼 联 系 人:严明、胡前斌 电 话:18055526972、1815655627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环峰镇凤凰城北区16号楼106室 联 系 人:郭志成 电 话:1805556307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 竞 拍 须 知 本公司组织拍卖活动时,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请您在竞拍前仔细阅读本竞拍须知,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一、拍卖标的和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将含山县仙踪镇河刘建筑石料矿废石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1室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 | 方量 (万方) | 基价 (元/方) | 起拍价 (万元)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递增幅度(万元) | 泥质灰岩石 | 209.7956 | 90 | 188811 | 9990 | 由拍卖师现场宣布 | 夹石和风化石 | 109.9292 | 10 | 1099 | 合计 | 319.7248 | | 19980 | 二、竞拍资格及要求(具体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准) 三、现场竞拍 1、拍卖会开始前,所有非拍卖工作人员清场,竞拍人须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拍卖会,每一个合格竞买人可携带2人进场,并随机领取拍卖号牌。 2、竞拍人在拍卖前应详细自行了解招标文件中拍卖标的现状及对竞拍人的要求,并决定竞买行为。一经参加竞拍,说明竞拍人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及拍卖要求认同,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本次出让方式为拍卖,按照最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4、泥质灰岩石最低竞标价为90元/方、夹石和风化石最低竞标价按照10元/方计算,有效竞拍人以19980万元为基础开始不限轮次进行现场报价(报价方式,现场举牌,每轮报价限定3分钟)价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备注:废石竞拍设有保留价,保留价在竞拍结束后公布,竞拍人最终报价超过或者等于保留价,即为中标人,反之流拍)。 5、本次拍卖由持有国家注册拍卖师证书的拍卖师主持。 四、佣金 1、拍卖佣金根据拍卖最终成交价格确定,基准价(起拍价)成交给予5万元,按阶梯每增幅2000万元增加佣金1万元,10万元封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支付佣金。 2、标的根据目前现状地貌移交。 五、违约责任 竞拍人必须对自己的竞拍行为负责,遵守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作竞拍人违约,其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不得围标、串标。 2、故意扰乱会场秩序且经劝阻拒不改正的。 3、影响拍卖会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 六、保证金缴纳账户(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拍卖成交佣金缴纳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账户: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 开户行:2181012080061137 本次拍卖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照国际拍卖通行惯例制定。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和委托人须遵守本规则,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法人)应于拍卖前凭有效证件填写竞买人登记表,领取竞买号牌以取得竞买权。 三、拍卖标的目录是对拍卖标的进行说明的文字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示本公司对拍卖标的担保。竞买人应在拍卖展示期间亲自查看拍卖标的,出价以实物为准。 四、本场拍卖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拍卖师报出最后一次时即可能随时确定是否成交。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阶梯。 五、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参加竞买,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每份保证金只允许两人进场参与拍卖。拍卖佣金根据拍卖最终成交价格确定,基准价(起拍价)成交给予5万元,按阶梯每增幅2000万元增加佣金1万元,10万元封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支付佣金。 六、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也不得聘请他人代为竞买。 七、拍卖标的一经拍出,其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八、违反前条规定,将追究竞买人相关责任。 九、拍卖保留价由委托人确定。竞价未达保留价的不成交。 十、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守秘密,并依据有关法律,维护买受人、委托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承 诺 函 本人已仔细阅读了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关于含山县仙踪镇河刘建筑石料矿废石拍卖中竞买人须知,对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废石的总量约319.7248万方,其中泥质灰岩石方量约209.7956万方、夹石和风化石方量约109.9292万方,经自行勘探现场表示认可,如实际施工中出现废石量偏差由竞买人负责,与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无关。现承诺如下: 1、委托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委托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由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延期的,每延期目标工期2天,扣除签约合同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期延期一个月以上的,每日扣除签约合同价万分之五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4%。 3、买受人确保达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否则赔偿签约合同价2%的违约金。 4、买受人若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由此引起增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因此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等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发生的质量问题,买受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达到设计图纸要求。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20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