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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排调速机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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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28 16:1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辽宁本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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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炉排调速机资格预审公告
2020-6-28 14:12:22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采购的炉排调速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范围、内容

项目名称 : 炉排调速机。

交货期限:20200930。

招标范围:设备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供货业绩(发票)、供货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彩色扫描件)、。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0-06-29 08:00至2020-07-13 0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bxsteel.com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申请人平台登录后,项目报名界面点击红色字体的项目编码,进入项目详情下载蓝色字体的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附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7-13 08:00,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bxsteel.com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招标机构:本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6号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一号

邮 编:

邮 编:117000

联 系 人:张运函

联 系 人:王振

电 话:024-47839905

电 话:024-47827402

传 真:

传 真:024-47827011


网 址:http://bid.bxsteel.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 号:21050165400200000176


发布日期:2020-06-28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本案需签订技术协议,详见附件。

商务要求:详见附件。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挂帐后3个月付款(六个月内承兑汇票)。

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投标方报价单项价格合理,总价最低推荐中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二、 附件

附件2:X20SABU2423炉排调速机公开招标采购方案(供应商可见).doc、附件3:X20SABU2423炉排调速机技术规格书(供应商可见).doc


附件2:X20SABU2423炉排调速机公开招标采购方案(供应商可见).doc 附件3:X20SABU2423炉排调速机技术规格书(供应商可见).doc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物料描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单重 总重 材质 质量标准 交货日期 交货地
1 G203WL032003 炉排调速机 ZJ60W,传动比6493,输出转矩60000N.M,中心高630mm 1 0 2020-09-30 矿业-储运中心
X20SABU2423炉排调速机公开招标采购方案 一、项目信息 本次设备备件公开招标采购案X20SABU2423是本钢南芬选矿厂用炉排调速机,共1项1台,具体详见需求清单。 二、技术要求 该标件需要形成技术协议,制造标准符合使用厂矿技术协议要求,投标方需到现场进行交流确认,保证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材质、尺寸精度等与现场在线使用各设备备件相匹配并保证具有互换性,满足使用单位现场生产和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资格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次采购物料的专业或行业直接相关,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或需方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 2、投标企业类型:生产型。 3、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且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供应商有减速机产品业绩,且质量可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8、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6)有减速机产品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为不含税到厂价(含运费、包装等杂费),报价要单价、总价清晰、准确;发票税率13%。 2、交货期:2020年9月30日,实际交货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挂帐后3个月付款(六个月内承兑汇票)。 4、交货地点:本钢南芬选矿厂施工现场。 5、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供应商送至约定地点,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 6、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等要求:中标方自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合同后立即排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本钢指定地点,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需要现场服务时,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维修。 7、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到货与合同签订的名称、型号不符,经厂矿确认与需求相符,为同一物资的可正常验收,否则需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 (2)供方到货包装内数量不足包装标明标准数量,按标准数量报验,若不及时补货,采购方有权按短缺量价值的2倍进行扣罚,扣罚款从应付款中扣除; (3)供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一定的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如确属疏忽缺失,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不予验收,退货处理,运费及装卸费由供应商承担。 (5)供方接到需方退货、换货通知后,省内应在7个工作日,省外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拉出厂区,因供方原因超期,需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 (6)供方到货验收不合格需要换货的,未按双方协商期限到货,或二次到货后质量仍不合格,供方应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因此影响需方生产的,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8、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再次确认合同交货期;如供应商原因未按合同交货期交货:延期20天交货,按合同额大小扣2-5%;延期交货两个月,暂停供应商选厂,本钢有权终止合同而由招标时的次低价供应商供货;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无正常理由拒绝供货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本钢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评标方法及中标成交原则 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是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报价单项价格合理,总项低价决标。 六、其它事宜 1.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预审,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资格预审阶段进行资料审核,合格后准予投标;开标后对拟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评审(必要时),现场评审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 2、生产型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主要工艺进行外委或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外委或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本次采购由“辽宁恒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履行招议标定价手续,定标后由“辽宁恒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付款。 4、业务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方联系人:牛金辉 电话:18904944788,024-7839990 使用厂矿联系人:孙占胜 电话:15084253126 本钢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 2020年6月20日 PAGE  PAG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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