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0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593 | 项目名称 | 新城花苑D区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593001001 | 标段名称 | 勘察、设计 |
工程类型 | 设计 |
南通市建设工程新城花苑D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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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新城花苑D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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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位于海安市开发区; | |||||||||||||||||||||||
(2)工程规模:该项目为装配式建筑,用地面积约28000平方米,设计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8000万元。 | |||||||||||||||||||||||
(3)招标范围:设计、勘察,①勘察内容: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详细、岩土勘察。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②设计内容为:新城花苑D区建设工程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消防、智能化系统、钢结构、室内外装饰(不含精装修)、日照分析报告、装配式设计(包含装配式建筑所需深化设计、构建分割等)、门卫、围墙、室外管网、道路、亮化、景观绿化等全部配套工程、设计方案及专家论证等专业工程设计的配合工作等)、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专家论证等专业工程设计的配合工作等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方案设计(含编制估算)、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不含供水、供电、天然气。 (4)设计完成时间:周期52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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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及海安市建筑标准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符合现行装配式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施工图设计须满足装配式部件生产、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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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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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b、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c、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自2018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自2015年05月01日起,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居住建筑(居住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定义,下同)的设计,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及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建筑面积和设计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 |||||||||||||||||||||||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 注:1、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 |||||||||||||||||||||||
3.2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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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20年6月10日到2020年7月2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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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日09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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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8000.00 元整。 (2)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本工程评标办法: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安城东镇长江东路9号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
邮 编:226600 | 邮 编: 226600 | ||||||||||||||||||||||
联系人:于旭红 | 联系人:谭勇 | ||||||||||||||||||||||
电 话:13813795511 | 电 话:0513-818195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