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西南公司第六大项目部德阳保利国际城项目临建材料招标
中建一局西南公司第六大项目部德阳保利国际城项目临建材料招标
采购方: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区域公司
发布时间: 2020-06-09 09:42:02
采购详情
采购单
招标公告.docx 临建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投标模板.docx 临水临电材料合同范本.doc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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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现就本招标公告所述工程项目相关事项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德阳保利国际城中央花园AB区工程项目
3、招标内容:临建材料招标,具体数量及商务条款等以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或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万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 / 万元(含 / 万元)及以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自行设置)
7、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8、报名通过的分供单位,应积极响应招标文件响应投标,若未及时响应投标单位,同区域范围一年内禁止再参与本公司招投标活动,情节严重者直接纳入中建股份公司不合格名录。
9、已中标单位,如有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及行贿等违法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者直接纳入中建股份公司不合格名录。
9、其他: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公示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布及接收方式
1、招标人将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以云筑网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经通知可直接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峰 联系电话:15502801690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保利国际城项目部
邮 箱: 邮 编:618000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1779785&target=td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临建材料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保利国际城项目二期中央花园AB区 一标段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B区) 临建材料供应合同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临建材料采购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采购单位: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买卖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保利国际城项目二期中央花园AB区一标段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B区)所需 临建材料 供货签订以下采购供应合同,并在履行合同期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包括的其他文件 1.1 合同附件: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和补充条款等。 1.2 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充合同及合同更改协议(若发生)。 1.3 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4双方签署的结算文件和技术文件 甲方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保利国际城项目二期中央花园AB区一标段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B区) 工程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南山路与洪泽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98109.98㎡,其中地下22165.05m2,地上75944.93m2。 承包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需的临建材料供应 第二条 乙方工作内容 2.1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要求按时完成甲方保利国际城项目二期中央花园AB区一标段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B区)的临建材料的供应。 2.2材料供应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货明细见附表1。 附表1: 序号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含税综合单价(元)暂定总价1铁艺围栏下基础砖墙m?1.00 2C20地坪(压光、切分隔缝)m27281.59 3混凝土基础、地梁、构造柱、过梁m?119.84 4钢筋制作安装t3.50 5墙体砌筑m?106.61 6零星砌筑m?72.90 7模板工程m2716.18 8贴地砖600*600/300*300/300*600(规格综合)m2197.78 9墙砖600*600/300*300/300*601(规格综合)m2476.90 10砂浆结合层m2674.68 11连砂石、粗砂等找坡m2674.68 12红色劈开地砖2公分(100*200*20或115*230*20)m2147.67 13强化木地板m2495.72 14木质踢脚线m412.20 15硅钙板吊顶m2775.98 16300*300金属板吊顶m266.42 17300*600成品雨水篦子m2106.12 18C20钢筋混凝土集水坑、化粪池、隔油池、沉砂池盖板m24.05 19环氧地坪m21.00 20蹲便器、小便池座10.00 21厕所隔断(木质)m2187.00 22内墙腻子m271.95 23外墙腻子m2315.38 24抹灰(大面积)m2779.77 25沟槽、条形基础抹灰m2106.00 26零星抹灰(小于1m?)m276.60 27晾衣区的立柱、横杆、彩钢棚套1.00 28旗杆(3根)组1.00 29单联开关 10A个164.00 30双联开关 10A个30.00 31五孔插座带双口USB个30.00 32五孔插座带四口USB个170.00 33五孔插座个170.00 34三孔插座个50.00 35铝芯电缆 YJLV-4*95+1*50m190.00 36铝芯电缆 YJLV-4*50+1*25m300.00 37铝芯电缆 YJLV-4*185+1*95m54.00 38铜芯电缆 YJV3*2.5mm2m820.00 39PVC穿线管De16m2023.00 40PVC穿线管 De20m1853.00 41PVC穿线管 De25m420.00 42PVC穿线管 De32m340.00 43线槽m650.00 44BV-2.5mm2m6000.00 45BV-4mm2m5000.00 46专用监控视频线m1.00 47LED格栅灯套40.00 48LED T8支架灯套80.00 49LED三防单管荧光灯套32.00 50LED卫生间平板灯套10.00 51LED灯带m285.00 52草坪音响个1.00 53路由器台4.00 54网络线m2400.00 55多股软芯护套铜芯电缆 RVV2*2.5mm2m3800.00 56网络插座个(块)50.00 57带夜视功能枪机套38.00 58监控显示器台1.00 59PPR给水管 De63m2823.00 60PPR给水管 De50m1823.00 61PPR给水管 De40m1420.00 62PPR给水管 De32m1340.00 63PPR给水管 De25m843.00 64PPR给水管 De20m482.00 65PVC排水管 De160m543.00 66PVC排水管 De110m282.00 67PVC排水管 De50m1023.00 68蝶阀 DN50个58.00 69球阀 DN32个32.00 70不锈钢洗涤盆组4.00 71台面洗手盆组2.00 72水龙头 DN15组32.00 73淋浴器 DN15套8.00 74空气能热水机组台3.00 75屋面降温喷淋系统套7.00 76风扇回路五孔插座个126.00 77风扇回路空气开关个252.00 78风扇回路BV-4mmm725.76 791m3循环水箱套2.00 80LED显示屏(m2)1.00 2.2.1 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供应数量按乙方供货到现场经甲方签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2.2.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单价,指运抵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货物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合同签订后不做调整; 2.2.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2.2.4 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格说明: 乙方属于: □一般纳税人 eq oac(□)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乙方适用税率: eq oac(□) 3% □13% 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法 eq oac(□)简易计税方法 合同总价:¥ 元人民币(暂定) 金额大写: (暂定),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人民币,增值税为 元人民币。供货单价包括单位材料价和包装、运输、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及上下车(运至甲方工地指定堆放点卸车并码放整齐)、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四条 技术标准 4.1乙方的物资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及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满足《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放射性达标要求、设计图纸及招标人工程技术人员的具体技术要求执行,如上述标准有重复或冲突,以最新及最严格标准为准。产品质量等级为优等品。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5.1无预付款。 5.2付款方式:每月支付已供货款的70%,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的办理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的办理后,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5.3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运送到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每月20日与甲方核对当月供应量,必须在中国建筑网络交易平台上办理对账业务,网上对账数据仅作为参考,最终结算依据必须以线下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结算单为准;因乙方原因没有及时进行网上对账的,甲方有权延缓对乙方的资金支付。 5.4支付方式:甲方采用银行承兑、商票、保理、信用证、ABS或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采用银行承兑、商票、保理、信用证、ABS方式,贴息费由甲方承担、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本工程所需上缴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每一次工程款支付前,乙方应参照甲方提供的《德阳保利项目合作单位发票开具规范》提供对应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注:发票抬头应填写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1107173B)。若因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发票影响甲方税金抵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应税款。乙方提供的合同签约及收款银行账户需与乙方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银行账户信息相一致。 5.5结算工作开展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进行结算,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递交结算资料及进行结算核对,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结算,乙方须接受以甲方出具结算审定价格为准的最终结算价款,乙方如有疑义,以甲方公司名义出具律师函件为准。 5.6乙方须将详细的结算及结算所需的所有资料呈交甲方审核确认,同时上报竣工资料,并由甲方各部门签字后方可结算,因乙方验收资料提供不及时导致的结算及付款延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后,甲方应及时审核该报告,如有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如乙方拒绝协商或双方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先行办理无争议部分结算,有争议部分双方继续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 5.7本合同签订后,结算完成前不允许乙方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付款条件比例、结算要求等实质性条款,如乙方提出此类相关事项,视为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所有款项并就乙方违约进行追责。 第六条 包装与验收 6.1交货时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时间将约定的材料运送至交货地点并码放整齐。 6.2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标准,本合同物资不考虑任何原因的数量损耗,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对实际数量超出国家有关规定误差范围外的部分,不予结算。 6.3材料由乙方负责运送至工地现场,由 乙方 负责卸车。 6.4货物全部到达工地现场后,须由甲乙双方在现场确认材料的外观完好性后,再由甲方收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工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并签字确认。若货物与交货清单不符,由乙方负责将不符的货物收回并进行更换。 6.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达到甲方的要求。若现场取样复试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于一万元的罚款,从付款当月工程款直接扣除。 6.6乙方所供材料运抵工地现场后,由甲方、乙方共同进行最终验收,对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外观和数量进行检验和核实,不作为乙方所供产品内在质量的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在使用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仍由乙方负责。 6.7 甲方指定收货人员为:物资部 ,最终数量以甲方人员签字确认数量为准,结算以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及对账单作为结算依据(送货单必须注明该批货物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6.8 货物到达甲方项目且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物资部、商务部、质量部等联合验收)签收后,视为交付。 第七条 产品质量保证 7.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同时,按国家、四川省、德阳市的有关要求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该产品的下列资料: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有关的检测报告书等。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所提供产品的证明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质量合格,如因质量或资料不合格引发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7.2对物资质量、技术要求的其它约定: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合格、抽检复试试验合格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实际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7.3如在质保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经鉴定为乙方所供材料本身质量问题的,甲方仍可以根据损失大小对乙方追究经济责任。 第八条 责任与义务 8.1乙方负责供应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试验室检验合格的材料。甲方对材料质量有监督权。 8.2甲方负责提供材料存放场地,派专人指挥乙方送料车辆。乙方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材料管理人员的指挥,把货物卸到指定地点,材料运输车辆进出现场必须服从甲方指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已完工程的破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甲方修复后费用从乙方材料款中扣除。 8.3如因乙方原因无法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乙方应承担该批货物价值单日万分之四的罚款。乙方供应量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或材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累计超过3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8.4乙方所供应材料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且已经卸料,乙方自费负责清理出场。 8.5由于乙方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没有任何连带影响;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违反地方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造成的罚款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6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乙方的供货情况,调整乙方材料供货数量,乙方承诺不会因甲方的调整产生任何异议。甲方在乙方将材料运送至工地现场后,应妥善保管。 8.7甲方有权派人员到乙方材料制造厂内检验产品质量,乙方应提供方便条件,并免费提供检验和了解产品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工具等。 8.8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扯另一方。 8.9 物资运输由乙方负责,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已计入本合同物资单价内,乙方不得以变更运输方式和路线等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8.10 乙方应自备装卸物资所必需的装卸人员,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8.11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关于运输、车辆、交通、环保等方面的法令法规,并承担物资运输所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包括各种违章、肇事、罚款等)。 8.12 因乙方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物资规格、供应数量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13 因乙方供应物资的技术标准、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所产生的损失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14甲乙双方可对检测过的材料样品进行封样保存,如乙方所提供的进场物资存在与封存样品不符或使用假冒伪劣材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该笔货物的货款,乙方自愿将进场的其他批次货物的全额货款作为违约金补偿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应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15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瑕疵或延迟交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发包方对甲方的罚款及甲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等。 第九条 技术资料 9.1出厂前的各种检验和试验记录一式?四?份。 9.2原材料的分析报告及检验合格证(包括授权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9.3其他供用户使用的必备资料一式?四?份。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各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其相应的义务,如有违约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 10.3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有上述条款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相应的全部经济损失。 10.4乙方擅自变更合同价款的,甲方不予认可,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 10.5乙方供应货物与样品不符、或存在质量瑕疵,或不符合约定用途,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供货合同; 10.6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 10.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本合同因遇不可抗力(包括战争、自然灾害)而无法履行时,不能履行的一方应将不能履行的原因与有效证据(负责处理该方面事件的当地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特发事件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1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即使处在该类情形下,乙方仍应尽力想办法发货。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乙方实际进场之日生效。双方结算支付完毕自行失效。 13.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向该约定地址邮寄送达相关资料,邮件发出三日即视为送达。 (以下无正文) 需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 送达地址: 8号华润广场A座23楼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履约授权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方、需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承包方、供方): 为使甲乙双方更有效地履行合同,双方特此约定: 由甲方发出的、超出乙方承包范围外的指令,无论何种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签证等),凡涉及合同价款变动的,必须经发包方的项目经理 (姓名)、商务经理 (姓名)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甲方项目部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仅作为对该事件发生的证明,不作为甲方付款及结算的依据。 乙方货物进场需经甲方人员验收并签收收货凭据,无论何种形式的收货凭据(包括但不仅限于收货单、供货小票、月度统计单或其他数量统计文件等)仅作为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等的证明,而不作为甲方付款及结算的依据,无论该收货凭据上是否载有单价或合价或合计等涉及价款的内容。供应过程中双方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结算,待供货全部结束后,最终结算以合同约定的计算量为准。收货单、供货小票、月度统计单或其他随车数量统计文件中的任何带有“结算”字眼的凭证均不代表双方的阶段及最终结算。甲方签收收货凭据的被授权人: (姓名) 乙方确认已知悉:甲方将上述工作范围内的签字权仅授予上述人员;甲方其他任何人员的签字均不作为甲方付款及结算依据;甲方对未经上述人员签字的任何单据不予认可。任何因乙方忽视上述条款约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作为双方《保利国际城项目二期中央花园AB区一标段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工程临建材料供应合同》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受托人(代理人): 受托人(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PAGE * MERGEFORMAT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