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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城北街道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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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08 15:5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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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温岭市城北街道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

招 标 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人行道修复工程

二、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地址:温岭市城北街道

工程造价:446917元。

工程概况:温岭市城北街遭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主要工程量:人行道拆除及修复约2750平方米,侧石拆除及修复约350米等·具体详见预算书。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书)。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公告栏、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wlxinchengxin.com)公开发布。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在下述截止时间前到温岭市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13A96室提交申请文件,报名费为220元。递交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下午17:30前。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下午14:30整,地点: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

六、申请文件的内容: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和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仟玖佰叁拾捌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下午17:00时整

户 名: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石粘支行

账 号:583788011600015

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人行道修复工程”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 13505860812

7.2代理机构: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毛伟杰

联系电话: 13566672626


招标文件下载

温岭市城北街道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13505860812 代理机构: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毛伟杰 联系电话: 13566672626 日 期: 2020年6月 前 附 表 项号内 容 规 定1工 程 综 合 说 明工程名称:温岭市城北街道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温岭市城北街道 工程预算价:446917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2工期要求:45天内(含45天)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人行道修复工程4资金来源:自筹5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书)7工程发包价:402225元(固定下浮率-10.0%)8有效投标工期范围:45天内(含45天)9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算起)10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8938 * CHINESENUM4 * MERGEFORMAT 捌仟玖佰叁拾捌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下午17:00时整 户 ?名: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石粘支行 账 ?号:583788011600015 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人行道修复工程”1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壹份;附件资料壹份,投标保证金壹份12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5日下午14:30整 地点: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14开标时间:2020年6月15日下午14:30整 地点: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15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详见投标须知第五条第三款评标办法) 16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工程说明: 1、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 2、工程概况:温岭市城北街遭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主要工程量:人行道拆除及修复约2750平方米,侧石拆除及修复约350米等。具体详见预算书。 3、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用施工企业。 (二)、招标范围、工期及承包范围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人行道修复工程。 (三)、费用收取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2000元收取。 二、标底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一、编制依据 (一)编制依据: 1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2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3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4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 (二)甲方提供的签证及现场实测数据; (三)材料价格:《台州造价》(2020年4月份/温岭除税价),部分材料价格参照现行市场价,详后附表; (四)浙江省、台州市相关造价文件:浙建建发〔2019〕92号等。 二、编制说明 (一)取费部分: 本工程综合管理费按道路、排水工程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费率为17.04%,利润费率为9.99%;施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8.5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0.13%,二次搬运费费率0.48%,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69%;规费费率为18 .75%,税金为9 %; (二)人工价差:按台州市人工日工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一类人工工日单价138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149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171元; (三)计价方法:一般计税法计价,定额计价法; (四)其他说明: 1.本预算工程量按现场实际丈量及业主提供的相关信息计入,结算数量若有出入,则按实调整· 2 .本预算中荷兰砖及側石利用按20%计算,实际不同按实结算· 3 .本工程渣土外运按3km考虑(包干),场地由业主提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本工程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附件资料和投标保证金等三部分组成。 2、商务标由投标承诺书(附件一)、投标报价计算书(附件二)两部分组成。 3、附件资料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提供拟派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2)投标授权委托书。 (3)身份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 5、投标人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二).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及质量承诺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须知第(二)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3、投标人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视为无效标。 4、投标工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表现,其应包括法定节假日等停工因素。 5、本工程报价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方式,即招标人公布本工程总价及发包价,由投标单位按发包价填写工期、质量承诺等。 6、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等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规定,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提交合同履约担保后无息退还。 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7、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的; 8、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1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计算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章)。 3、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同时递交投标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询标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供。 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按要求包封,并在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2、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包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保证金、附件资料)以直接递送的方式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l、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到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编制、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达到上述要求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进行。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计算书、提供的管理人员名单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承诺不符合前附表规定的; 6、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附件资料中的资料提供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 8、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有行间插字、字迹涂改且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投标文件鉴定和公布 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六、评 标 (一)评标组织 招标单位据实际情况组成评标小组。 (二)评标原则 遵循邀请、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科学的原则。 (三)评标办法 1、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其商务标不再评审。 2、对商务标进行评审,商务标有以下情况的,评审不予通过: 2.1商务标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商务标中投标承诺书的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2.2投标人擅自调整招标人确定的发包价的; 2.3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对投标保证金、附件资料、商务标评审通过的单位,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4. 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4.1 随机抽取中标人的程序及方法 4.1.1 未通过资格审查、附件资料、投标保证金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不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程序; 4.1.2 随机抽取中标人的程序及方法 4.1.2.1 按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由每个通过附件资料、投标保证金及商务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4.1.2.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二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 推荐中标候选人 5.1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5.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签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五)评标内容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七、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须知第六条规定评出的投标人。 (二)中标通知书 l、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履约担保 l、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由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5天内将现金存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7天内无息退还。 (四)合同的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带合同履约保证金,准时到场签约。 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 4、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有关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其 它 (一)其它须知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放弃承包、不得转包及擅自变更项目经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2、本标书全部内容是工程签订承包合同依据之一。 3、本标书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二章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温岭市城北街道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 工程地点:温岭市城北街道 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人行道拆除及修复约2750平方米,侧石拆除及修复约350米等。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人行道修复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整(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预算书 6、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与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本合同双方约定 代表签字或盖章 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 叁 份,副本贰份作留档资料。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工程专用条款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一1999—0201)中的“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有矛盾时,应以本专用条款规定为准。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预算书,(6)图纸。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汉语。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行解决。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图纸三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①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确认权与否定权,②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施工方案、技术方案的确认权,③与施工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权,④对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发布权,⑤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检验权,⑥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⑦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⑧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对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⑨对工程的索赔、违约事件及费用、工期顺延的确认权,⑩对施工方不称职人员的调换的建议权, 在保修期限内对施工单位的维修具有督促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以上①④⑦⑧⑨⑩应取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⑥对5.2条款中①④⑦⑧⑨⑩条的最终确认权与签证权。⑦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 7、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项目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三天提供工程地质资料1份。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项目开工报告等所需证件、批件。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三天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三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应由发包人负责的费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进度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工程需要自费提供和维修施工所需的照明、看守、围栏、警卫等。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已完工程成品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后5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的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三天内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在施工有效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签证确认,发包人盖章,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约定逾期支付工程款10天以上(含10天),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确需增加工期; (5)不可抗力; (6)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它因素; 不执行通用条款第13.1条。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下列因素外的所有风险(包括对2010版浙江省计价依据执行规定除外的其他政策性调整及材料价格的涨跌因素等):A、设计变更部分;B、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投标时有关清单数据的差错部分(不包括由承包人投标时计算部分)。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0%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调整方法:A、因设计变更发生工程量增减,凭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联系单和发包人代表签证单位盖章,按实调整;B、工程师授权范围内签证的工程量变更;C、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投标时有关清单数据的差错部分(不包括由承包人投标时计算部分),其错误部分可调整。上述调整部份其结算方法不变,即定额、费率、指数、中标价与标底价比的下浮率(-10%)不变,变更部份的材料单价按标底材料单价结算。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10%。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进场预付款付合同价的 10%(2)工程完工时付合同价的80%(含预付款1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价款经有关部门审定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5%;(4)留2.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满一年后无息退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外加材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采购。 (2)除共同采购材料外其余用于本工程的建筑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3)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及国家规范要求。 (八)工程变更 31、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一)编制依据: 1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2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3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4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 〈二)甲方提供的签证及现场实测数据; (三)材料价格:《台州造价》(2020年4月份/温岭除税价),部分材料价格参照现行市场价,详后附表; 浙江省、台州市相关造价文件:浙建建发〔2019〕92号等。 (五)取费部分: 本工程综合管理费按道路、排水工程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费率为17.04%,利润费率为9.99%;施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8.5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0.13%,二次搬运费费率0.48%,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69%;规费费率为18 .75%,税金为9 %;人工价差:按台州市人工日工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一类人工工日单价138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149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171元。 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包括人工)按发包人标底材料价格(包括人工)结算,如标底材料价格无则按发包人签证价结算,下浮数按中标价与发包人标底价的下浮比率 (-10%)结算。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收齐后60天内(不包括有关部门审定时间)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33.3、发包人在有关部门审定1个月后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则按应付款额的5‰月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在有关部门审定1个月后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第26条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则按应付款额的月5‰月支付利息,如逾期支付超过1 5天以上(含1 5天),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则工期予以顺延,并承担承包人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能按本专用条款33.3条约定拨付工程结算款,则按应付款额的月5‰支付利息,如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拨付工程结算款期限后三个月内未付款的,则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37.1条款处理。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l 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则承包人按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l 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则无条件返工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不顺延,且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数额 元 。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放弃承包,不得转包及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通用条款规定的和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为建设工程、运至施工场地内的甲供材料、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 承包人投保内容: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由承包人采购的(共同采购的)材料及待安装设备,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 ,该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7天内无息退还。 46、合同份数 46.2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陆份。 47.补充条款 1.本预算工程量按现场实际丈量及业主提供的相关信息计入,结算数量若有出入,则按实调整· 2 .本预算中荷兰砖及側石利用按20%计算,实际不同按实结算· 3 .本工程渣土外运按3km考虑(包干),场地由业主提供·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本工程商务标中的投标承诺书(附件一)、投标报价计算书(附件二)、工程预算书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在本次报价中擅自调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本工程的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格式由招标人提供。 附件一: 投 标 承 诺 书 致: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一、根据己收到的温岭市城北街道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 402225 * CHINESENUM4 * MERGEFORMAT 肆拾万贰仟贰佰贰拾伍元整(RMB¥:402225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二、一旦我方中标,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 1、工期: 45 天(日历天); 2、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人员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部署及时到位;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五、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 8938 * CHINESENUM4 * MERGEFORMAT 捌仟玖佰叁拾捌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温岭市城北街道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 投标报价计算书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金额备注1工程总造价元4469172优惠(即下浮K=-10%)-44692(1)×(-10%)3投标报价元402225(1)+(2)本表金额结转至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 标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参加温岭市城北街道文明城市创建人行道修复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本公司名义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询标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承认代理人在上述活动中所签署的所有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本工程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职 称本岗工龄岗位证书号码或B、C类证书号码备注 注: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拟派相应的管理人员。 投 标 人(盖章): PAGE  PAGE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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