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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衢铁路江山段安置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地质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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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08 15:55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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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杭衢铁路江山段安置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地质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6-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衢铁路江山段安置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地质勘探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地方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勘探费用41万元,本项目钻探点数量约174个,其中双塔街道大夫第安置点月约18个、陶村安置点一约28个、陶村安置点二约32个、上余镇五程安置点约58个、四都镇江北安置点约16个、四都镇埠头村水碓头安置点约22个,每个勘探点的深度约10米(钻孔深度须满足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根据地质条件(溶洞、软质土、土洞)予以增补,如增补则须经得招标人、设计方同意。

2.2招标范围:杭衢铁路江山段安置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要求提交勘察成果报告。

2.3建设地点:江山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3.3外省勘察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的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管理系统企业备案登记,获取用户名,备案登记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qzggzy.com/zlxz/008002/tabinfo.html,在资料下载模块中选择江山市板块, 并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3日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网址:http://cas.zj.bank-of-china.com/pracc,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qzggzy.com/zlxz/008002/tabinfo.html,在资料下载模块中选择江山市板块,咨询电话:13587015841(715841)。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下载(网址:http://www.qzggzy.com/)。

4.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20年6月13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qzggzy.com/zlxz/008002/tabinfo.html,在资料下载模块中选择江山市板块,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月 1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山市地方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解放路1号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26号4楼

联系人:吴旻 联系人:徐晓凤

电 话:0570-4025071 电 话:0570-4578150

2020年 6 月 8 日

杭衢铁路江山段安置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地质勘探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OB-20-075 招 标 人: 江山市地方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人: 复核人: 编制时间:2020年 月 日 复核时间:2020年 月 日 备 案 单 位: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0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0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9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杭衢铁路江山段安置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地质勘探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地方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勘探费用41万元,本项目钻探点数量约174个,其中双塔街道大夫第安置点月约18个、陶村安置点一约28个、陶村安置点二约32个、上余镇五程安置点约58个、四都镇江北安置点约16个、四都镇埠头村水碓头安置点约22个,每个勘探点的深度约10米(钻孔深度须满足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根据地质条件(溶洞、软质土、土洞)予以增补,如增补则须经得招标人、设计方同意。 2.2招标范围:杭衢铁路江山段安置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要求提交勘察成果报告。 2.3建设地点:江山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3.3外省勘察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的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管理系统企业备案登记,获取用户名,备案登记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qzggzy.com/zlxz/008002/tabinfo.html,在资料下载模块中选择江山市板块, 并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3日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网址:http://cas.zj.bank-of-china.com/pracc,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qzggzy.com/zlxz/008002/tabinfo.html,在资料下载模块中选择江山市板块,咨询电话:13587015841(715841)。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下载(网址:http://www.qzggzy.com/)。 4.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20年 6月 13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qzggzy.com/zlxz/008002/tabinfo.html,在资料下载模块中选择江山市板块,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月15日15时00分 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山市地方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解放路1号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26号4楼 联系人:吴旻 联系人:徐晓凤 电 话:0570-4025071 电 话:0570-457815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江山市地方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解放路1号 联系人:吴旻 电话:0570-402507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26号四楼 联系人:徐晓凤 电话:0570-45781501.1.4项目名称杭衢铁路江山段安置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地质勘探项目1.1.5建设地点江山市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杭衢铁路江山段安置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要求提交勘察成果报告。1.3.2勘察期限要求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勘察须按建设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到合格等级。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其他:外省勘察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的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偏离√不允许 □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7:00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6月 1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邀请招标适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邀请招标适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2.4投标报价依据= 1 * GB3①可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结合企业管理水平、成本因素,经市场调查后自行组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 2 * GB3 ②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钻探机械使用费、钻探机械进退场费、现场排水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20年 6月13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qzggzy.com/zlxz/008002/tabinfo.html,在资料下载模块中选择江山市板块,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6.3签字或盖章及标注要求①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②资信技术标 (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③商务标(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商务标书除外)。3.6.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技术标、商务标各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注:中标人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技术标、商务标副本各4份。 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4.1.1封装要求按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①工程名称;②招标人名称;③投标人名称;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或资信技术标或商务标);  = 5 * GB3 ⑤“在2020年 6月 15日15时00分00秒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厅 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以下要求参加开标会: 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 ②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由工商注册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本企业(含江山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开标会前30日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上述要求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随机邀请2个投标人代表 开标顺序: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均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名,排名第一的为预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期3日。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勘察项目:10000元(不计利息) 7.5.1中标人签订合同要求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单位现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到招标人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还须遵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③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由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指导和监督。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的法人。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因涉嫌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或投标企业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期间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邀请招标适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方式通知投标人。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邀请招标适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包含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依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4.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包括中标公示时间)。 3.4.5中标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3.4.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外,由市监管办、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其他处理。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及标注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本项目不适用)。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项组建。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和4.1.2项要求盖章、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人未按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无需购买招标文件的本条款不适用); 6、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填写编制或者密封装订投标文件的。 三、评标程序 评标原则:因评标被否决直致投标人不足 3 名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仍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评审,最终确定勘察单位。 (一)初步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内容对需要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1、投标文件多于或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6.4 项规定份数递交的; 2、商务标封面和投标报价函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6.3 项规定签字、盖章、装订、加写标记等情况; 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 (二)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1、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 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采用通过式,投标人必须满足1.1项资格审查所有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不予通过。投标人所有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装袋与投标文件同一时间递交(原件无须密封)。 1.1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内容: 1.1.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1.1.2资格审查申请书包含内容: (1)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的基本要求(附项目班子配备表,格式详见附件):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②项目班子配备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2人(必须驻现场),其他技术人员至少4人。提供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对口专业(岩土工程、土木工程、水文与工程地质或工程地质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3 * GB3 ③提供企业(含江山分公司)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4)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浙江省以外企业提供); (5)合同履约承诺书; (6)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诺书。 2、资信技术标(30) 2.1资信技术标评审办法: 每位评标专家对资信技术标进行单独打分,最终资信技术得分为各位评标专家打分总和的平均值,得分值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附:资信技术标评分细则表(30) 评分条款评分内容评审说明资信部分(13分企业资质 (1分)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得1分;①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信技术标; ③未提供原件不得分。企业荣誉 (2分)2015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项目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①提供获奖相关文件或证书原件; 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信标; ③未提供原件不得分。企业业绩 (3分)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建筑勘察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未能体现项目类型则提供招标人证明。①提供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 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信技术标; ③未提供原件不得分。项目负责人1人 (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①提供证书原件; 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信标; ③未提供原件不得分。项目技术负人 2人 (4分)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人; 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人;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人。①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 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信标; ③未提供原件不得分。其他技术人员4人(2分)对口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人得0.5,最高得2分称证书专业不对口不得分。 注:对口专业是指:岩土工程、土木工程、水文与工程地质或工程地质专业。 注:证书未载明专业或其他专业为不对口专业。①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信标; ③未提供原件不得分。技术部分 (17 页数控制在30(含封面)页以内,否则不计分)6分勘察方案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3.01~6.00分方案可行,针对性基本可行1.01~3.00分方案不甚合理,针对性较差0.00~1.00分4分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措施有力、制度健全2.01~4.00分措施不甚得力、制度欠完整1.01~2.00分措施不得力、无制度0.00~1.00分4分施工组织、进度保证措施安排合理2.01~4.00分安排不甚合理1.01~2.00分安排不合理0.00~1.00分方案不甚合理,针对性较差,措施不得力0.00~1.00分3分服务承诺满意1.51~3.00分不满意0.00~1.50分阐述内容要求针对本次勘察项目的特点等内容阐述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勘察方案应包含的内容如下:方案编制依据;明确勘察任务;明确勘察阶段,初判勘察等级;明确勘察方法和要求;结合自身经验,明确勘察重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勘察成果纲要;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条件。 注:1)以上计分保留两位小数。进度控制必需填上外业施工时间。投标人应为企业业绩及信誉部分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中标人的企业业绩及信誉部分资料被证实是虚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商务标评审(报价70分)本评标办法涉及的计算数值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1商务标包含的内容:投标报价函 3.2商务标评审方法 3.2.1招标人提供勘察项目最高综合单价表如下: 序号项目内容最高综合单价备注1勘察费用236.00元/米征迁已完成,可钻探施工,运输车辆能到场,场地已基本整平各投标人报价等于或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商务标得0分。 3.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评标基准价=(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2。 (2)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每高出1%扣1分,每下降1%扣0.5分,中间用内插法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人报价升降百分数=(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3.4投标报价的评审与价格调整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经开标宣布,其投标报价一律不作调整。 (2)如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并调整总价;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4)投标人应重视投标报价的计算和复核,由于投标人的疏忽造成差错而导致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调整后的评标价作为评标依据。 (6)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 (7)评标时调整评标价仅作评标依据,如中标仍以其投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但调整评标价低于投标价的,以其调整评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装订、加写标记及密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递交的; (3)多于或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2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投标报价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误的;投标报价函中大写金额与商务标工程量清单附表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不一致的; (6)对招标文件或答疑提出的要求未响应的; (7)商务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包括暂列金额、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暂估价、甲供材料)变动的,或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超过投标总价3%(含)以上的; (8)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的; (9)纸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未经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或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10) 资格审查申请书材料虚假及其他递交材料虚假; (11)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的: a、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并处于公示期间的(未明确公示期限的按6个月计); b、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或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间的、或被清退出本区域建设市场的。 (12)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d、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e、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法人; g、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k、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因涉嫌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的; (13)评标委员会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标书唯一标识符相同的; g、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4)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中提供人员配置不一致的; (1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班子人员配置重复(兼职)的; (16)符合已有在建项目但仍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建造师(三级项目经理),但未提供相关部门同意书面资料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资信技术标与商务标得分的总和。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满足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技术标和商务标要求的综合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名为预中标人。评标结果报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本办法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00-020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岩土工程勘察] ?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监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六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工程量按工程实际钻探总进尺计算。综合单价为 元/米; 本项目根据地质条件(溶洞、软质土、土洞)予以增补,如增补则须经得招标人、设计方同意);钻孔深度满足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 4.2.2本项目勘察合同签订后完成钻探点勘察工程量,提交勘察成果且设计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待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毕。 4.2.3 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所有勘察项目设计施工图完成后退还。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勘察项目的用水用电、勘察人员的食宿等要求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外业施工时间每超过一天减勘察费百分之一;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_如遇勘察人的资质不能承担的工程,由发包人按规定另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勘察人。__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    勘察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鉴证意见: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详勘要求 (1)查明建筑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各岩土层的类型、性质、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根据设计要求,对一定要勘探的、必须勘探的,要符合设计的勘探要求。增加勘探点须凭业主、监理同意。因勘探单位原因造成增加勘探,业主不增加费用。 (2)查明地层结构和岩土埋藏条件、物理力学性质,持力层及下卧软弱层的埋藏深度、厚度、性状及其变化,以岩土的均匀性、强度和变形性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 (3)划定场地土类型和场地土类别。 (4)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变化幅度和规律,评价其对地基基础、地下室和施工边坡稳定性的影响,特别要评价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要提出预防措施。 (5)判定环境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提供深基础开挖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对临近工程的影响。 (6)如需采用桩基础,应提供可选的合适的桩型、长度、桩端持力层、桩端土承载力、桩周土摩擦力;提出桩径、桩长方案的建议。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桩基沉降分析和估算。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对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7)场地如有不良地质现场(溶洞、暗浜、暗塘、地下障碍物等),应进一步查明。需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8)根据上述要求和建筑设计要求结构有关规范布置技术孔、原位测试孔,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供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 二、技术要求 勘察必须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必须满足设计部门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由于受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地质勘察工作进度可能会分阶段进行,投标方同意根据招标方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 三、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1)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 (2)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的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拟建工程概况; 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与评价; 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影响;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10、提供可选择的桩基类型和桩端持力层;提出桩长、桩径方案的建议; 11、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12、析成桩的可能性,成桩的挤土效应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 13、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不平或岩土中有洞穴时,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的建议; 14、根据设计的要求进行沉降计算。 15、其它根据该工程和有关规范要求需要编写的内容。 16、工程勘察报告应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3)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 1、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2、工程地质剖面图; 3、工程地质柱状图; 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6、以及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需要的其它图表。 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在勘探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持力层起伏较大,勘探单位应根据规范要求提出加密勘探点的建议。 五、对承包方(勘察单位)的有关要求: (1)勘察内容、技术要求按本文件规定。 (2)工程进度及报告书份数:要求在开工后25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报告书,一式八份。 (3)勘察单位应在以下几方面与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做好配合服务。 (4)参加施工验收; (5)岩土层鉴别; (6)地基处理及深基坑开挖施工的检验、检测工作。 (7)承包方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签订合同,3天内组织勘察人员、机具进场、完成施工准备。按合同准时开工,并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合同工程。 (8).要求承包方必须对施工场地设置隔离带,并彻底做好文明、安全勘察工作。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报价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过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各项要约内容,以本投标文件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我单位投标报价为 元/米(投标报价精确到元)(大写:每米 );我方保证在接到业主的开工通知后 3 天内开工,勘察总工期 天。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 3、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承诺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投标人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5、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投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2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业主签订合同,勘察项目递交1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6、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即被无条件没收投标保证金。(1)撤回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 7、本公司承诺,后期因招标人需要增加勘察范围或设计需要另外增补点位,其费用按中标价收费的方式结算。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本授权书宣告: 单位法定代表人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我单位员工 (身份证号为: 社保卡号: )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的投标活动。该代理人在上述工程的投标活动中有权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附件三(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附件四(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表 岗位姓名专业职称职称编号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合同履约承诺书 (招标人) : 如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 1、勘察质量方面: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如未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我方将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返工费用,同时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我方返工仍不合格,愿接受你方处以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勘察工期方面: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外业施工任务并如期提交成果资料,否则视为我方违约,外业施工每逾期一日,愿接受每天处以勘察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提交成果资料,每逾期一日,愿接受每天处以勘察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勘察其他方面:我方保证在外业施工期间,项目技术负责人坚守施工工地,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每缺岗一天,愿接受每天贰仟元的违约金; 4、我方不得将该项目进行转包,否则你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以上条款我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未按以上条款执行,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 1、我公司在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理解招标文件的含义,对招标文件设定的资质、资格、业绩等要求和开标、评标、定标、投标保证金等规定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我公司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无以下情形: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并处于公示期间的(未明确公示期限的按6个月计);或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或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间的、或被清退出本区域建设市场的。 3、我公司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我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任职。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以下责任: (1)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 (2)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损失; (3)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综合监督部门的相关处理。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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