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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勘察设计5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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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03 17:0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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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鄞州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勘察设计5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14700万元通过发行专项债解决,其余资金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共同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涉及福明街道、邱隘镇、东吴镇3个镇、街道共3个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网覆盖、雨污分流,阳台污水管、地下污水管改造等。

项目总投资 :2271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总投资2130万元。

标段划分:1个。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号

镇、街道

子项名称

总投资

(万元)

23

5

邱隘镇

南片区阳台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东雅新村、雅安小区、田郑新村、渔金小区、锦楠府、下万龄安置房)

1500

24

东吴镇

日月山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50

25

福明街道

福明家园雨污分流改造

480

小计

2130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仅指5标段,本项目1标段~6标段中已被确定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本次5标段的投标。

设计概算: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务期限:总周期10日历天,包括: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配合及施工期现场指导等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及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4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道桥类或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5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6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7.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7.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7.5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4时00分,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鄞州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01-6室

联系人:沈滋炜、陈晓露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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