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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GLZC2020-C3-14114-HNYB)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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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03 17:0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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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GLZC2020-C3-14114-HNYB)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3 15:44:15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 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C3-14114-HNYB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项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

1

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1

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包含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和规划期内年度规划评估、规划实施方案编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止。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gxglzbw/)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16日9时30分(截标时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3号开标室。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北岸新区建设街1号

联系人及电话:唐先生;联系电话:1359713208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路5号公馆816栋3-4-1室

项目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 0773-8285666 传真:0773-828566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7511322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附件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GLZC2020-C3-14114-HNYB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 第三章项目需求................................................................................................................................20 第四章评标办法................................................................................................................................22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5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 龙 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 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C3-14114-HNYB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项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 1 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 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1 项 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包含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和规划期 内年度规划评估、规划实施方案编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止。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gxglzbw/)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2 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16日9时30分(截标时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3号开标室。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http://glggzy.org.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北岸新区建设街1号 联系人及电话:唐先生;联系电话:1359713208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路5号公馆816栋3-4-1室 项目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0773-8285666 传真:0773-828566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7511322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 应商 须知 前 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GLZC2020-C3-14114-HNYB 2 3 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 资格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3 磋商报价及采购 预算总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 额(人民币):6000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 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 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 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A4纸装订),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个, 须完整提交。 8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 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 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 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 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 名称。 9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 封、标记 16.6.1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及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 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6.6.2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4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10 16.7 供应商公章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 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 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 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 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1 18.1 响应文件递交起 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12 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 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3 号开标室。 13 19.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3人,其中采购人 代表 1 人,专家 2人。 14 19.2 磋商时间、地点、 人员 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 号西辅楼四楼)。 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 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等候当面磋商。 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 件。 15 20.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6 26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6.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6.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 领取手续的。 17 27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5 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 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18 28.1 履约保证金 无 19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 20 29.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 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 送桂林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1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 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按6000收取)。 22 32 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 采购代理机构。 23 33 监督管理机构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75113226 一、总则 1. 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GLZC2020-C3-14114-HNYB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 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 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 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6实质性要求:“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及要求必须提供的均为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质疑和投诉 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 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再次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表1)。 10.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7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表2)。 10.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 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 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 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 0773-8285666。通讯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路5号公馆816栋3-4-1室。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磋商供应商,其他报价无 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8.2磋商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磋商供应商磋 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磋商供应商员工。 8.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 8.4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 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 法磋商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个 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 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磋商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责任。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 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 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时间 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必须提供);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 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9 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 交纳的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 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 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7)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8)节能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环保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0)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如有,请提供); (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13)供应商2017年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4)供应商 2010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成交、成交通知 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项目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4)“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5)投标人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6)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7)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 然人除外),并于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 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 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0 13.磋商报价 1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响应文件作相应无效 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交通、通讯、办公场地、 管理费、保险、税费和利润、专家咨询费等与工作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 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 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 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 其响应文件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5.保证金 无。 16.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A4纸装订)、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壹个,须完整提 交。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 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 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 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6.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自然人 除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6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6.6.1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一并装 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 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1 16.6.2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7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 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 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 代替公章。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 17.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3号开标 室。 18.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1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 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专家2人。专家 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 加12 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20.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20.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2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0.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20.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 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0.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1.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 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1.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 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1.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 商是否具备本项目磋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4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将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 进行查询,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的,其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文件。 21.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1.4.2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 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21.5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 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 21.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13 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 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1.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21.8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1.9最后报价 21.9.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 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1.9.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 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 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21.9.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21.11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最后 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 报告。 21.12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 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报告。 22.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 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4 (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 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保证金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未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8)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9)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磋商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文件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 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6.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6.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 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6.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15 26.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27.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 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 人资格。 五、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8.1履约保证金:无 28.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27.1款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政 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取消该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资 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28.3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质保金,该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运行满一年后,由成交供应商持《验收报告单》到采购人处办理退款手续,若一年内设备无质量问题,采 购人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无息)。 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 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8.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9.签订合同 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 29.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供应商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情 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16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六、其他事项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 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 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6000按6000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1.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瓦窑支行 银行账号:660012085289800010 32. 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3.监督管理机构: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751132217 附表1: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 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 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 附表2: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标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19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 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0 第三章 项目需求 项号 采购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龙胜各族自治 县第四轮矿产 资源总体规划 编制 一、规划内容:龙胜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专题研究、规划文本 编制、规划数据库建设、矿规中期实施效果评估和年度实施方案等方面。 二、规划要求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编制;2021年6 月底前,完成规划预审稿并报市自然资源局预审;2021年8月底前,修改完善 后形成规划送审稿,同时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2021年10月底前,经龙胜县人 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2023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 度矿规实施方案;2024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矿规实施效果评估和2024年 度矿规实施方案;2025年4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矿规实施方案。 2.成果:专题研究、规划成果纸质版十套,电子版一套。中间汇报或评审会 的汇报材料根据与会部门数量和专家人数提供。 三、提交成果 成果包括:前期专题研究、规划成果(含文本、附表、图件、编制说明)、 规划数据库和电子版光盘等。 1.本轮规划设置2个专题研究。 2.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编制说明、规划数据库等。 规划文本应准确、完整地表达规划研究的意图和内容,表达应当简明扼要, 用语规范,重点突出。文本、附图、附表要一致。 规划附表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储量表、开发利用、探矿权、采矿权等现状表, 勘查分区、勘查规划区块、开采分区、开采规划区块、最低开采规模、重大工程 等有关表格内容原则上与省级规划相一致。 规划图件原则上以1:5万地理底图为基本底图,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 标系。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分布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勘查规划 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等。规划图件全部由计算机成图,图面清晰, 并突出规划要素。绘制规划图件所使用的软件系统可选择ArcGIS或MapGis等, 采用MapGis软件时,必须保证向Arcinfo的E00交换格式及Coverage(图层) 文件转换无误。 规划编制说明主要包括规划编制过程;基础数据的来源与确认过程;规划目 标、任务、主要内容的确定过程与依据;与上级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的审查情况;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专家意见 及采纳修改情况等。 规划数据库要按照最新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和矿产资源规划数字库21 建设指南,做好规划成果的信息化处理。在规划编制的同时,同步推进、同步完 成规划数据库建设。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编制; 2021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预审稿并报市自然资源局预审; 2021年8月底前,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同时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 2021年10月底前,经龙胜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2023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矿规实施方案; 2024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矿规实施效果评估和2024年度矿规实施方案; 2025年4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矿规实施方案。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龙胜县自然资源局。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经获得批复之日起);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 3. 其他:1)保证规划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规划图纸和文本文件 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度量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度量标准。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⑴ 服务的价格; ⑵ 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评审费; ⑶ 其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2.付款方式: 第一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总额的50%; 第二期:第四轮矿规成果获得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总额的50%。 3.合同主要条款:1)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要求;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工作经费及支付方式; 4)提交成果的要求;5)违约责任;6)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其它。 4.成果数量:10套。22 第四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及方式 1、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二、评标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30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30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 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所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 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 (2)投标人价格分 = ×30分 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3)磋商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分………………………………………………………………………………………………………40分 (1)项目技术设计书………………………………………………………………………………(1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比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设计书”内容 进行横向对比, 集体讨论确定供应商“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按确定后 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由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0.1-3.0分):基本满足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技术方法和路线基本明 确;设计基本可行; 二档(3.1-6.0分):满足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技术方法和路线符合项目要 求;设计基本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可行性; 三档(6.1-10.0分):完全满足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技术路线和流程科学 先进,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作业;设计符合当地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2)质量和保密保证措施及承诺…………………………………………………………………………(1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和保密保证措施及承诺”内容进行 集体讨论并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 按确定23 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由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0.1-3.0分):质量保证及质量承诺基本符合项目需求; 二档(3.1-6.5分):①有专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把关,有明确的内部质量管理奖罚措施;②有具 体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实行过程检查制度和三级检查制度;③有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有技术培训、 质量意识和保密意识教育; 三档(6.1-10.0分):①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有专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把关, 有明确的内部质量管理奖罚措施;③有具体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建立过程检查制度和三级检查 制度,制度完善,措施有效到位;④有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度完善,措施有效到位,有技术培 训、质量意识和保密意识教育。 (3)后续服务和其它优化措施…………………………………………………………………………(1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和其它优化措施”内容进行集 体讨论并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按确定后 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由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0.1-3.0分):在广西区内注册或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承诺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含技术培训), 后续服务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二档(3.1-6.0分):在广西区内注册或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承诺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含技术培训) 1年以上;承诺应甲方需求响应时间在 2 天内到达现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 三档(6.1-10.0分):承诺免费提供各种与项目成果使用有关的技术培训;在广西区内注册或广西 区设有分支机构 1 年以上且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下同),承诺免费提供后续服务 (含技术培训)2年以上;在广西区内配备常驻的后续服务技术人员,承诺应甲方需求响应时间在 1天内 到达现场;能提供完整、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4)项目生产管理方案和工期计划安排…………………………………………………………………(1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生产管理方案和工期计划安排”内 容集体讨论并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按确 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由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0.1-3.0分):对项目实施设置了简单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工期保障 措施基本满足本项目总体要求; 二档(3.1-6.0分):对项目实施设置了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工期安排;有简单 的生产和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工期保障措施满足本项目总体要求; 三档(6.1-10.0分):对项目实施设置了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科学制定了各项工作计划和 工期安排;有明确的相关岗位人员,有明确的生产和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合理,完 全满足本项目总体要求。 3.综合实力分…………………………………………………………………………………………………30分 (1)拟投入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地质矿产类技术人员(职称职称为中级及以上,专业包括地质矿产、采24 矿、选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业经济)得0.5分(同一人员具有2个或多个技术职称按1 人计算),满分5分。 (2)拟投入人员中每具有一名测绘信息类技术人员(职称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测绘工程、地理 信息)得0.5分(同一人员具有2个或多个技术职称按1人计算),满分3分。; (3)拟投入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土地资源管理类技术人员(专业包括土地管理、城市(乡)规划管理) 得1.5分(同一人员具有2个或多个技术职称按1人计算),满分3分。 (4)投标人 2010年至今,具有独立承担矿产资源规划类项目业绩。满分 10分。(矿产资源规划项 目产值项目累计金额小于等于50万元,得 2分;每增加20万,加2.5分,最高 10分。(矿产资源规划 类项目指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专题研究、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方案、 矿产资源数据库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评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矿业权设置方案、国家 或自治区级重要矿区规划、重要矿种开发规划,且项目业主应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受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委托选取技术队伍的单位,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任务书或验收报告),原件核查,不按 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者,不作为评分的依据。下同)。 (5)投标人 2010 年至今,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矿产资源规划类项目,每项得 0.5 分;满分5 分。 (6)投标人2010年至今所完成类似矿产类项目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须 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综合得分=1+2+3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 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 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五家以上(含五家)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进入详评的投标人 为四家以下(含四家)的,可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 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 应商。 (4)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递补,以此类推。25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项目编号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 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 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备注 总报价:(大写) (小写:¥ .00)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要求、人员要求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采购文件及响 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应达到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和承诺的质量要求。 3.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供服务。 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⑵退款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之前提供服务产生的费用。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 利。 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 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 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26 第四条 成果和验收 1.成果交付期:签订合同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编制; 2021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预审稿并报市自然资源局预审; 2021年8月底前,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同时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 2021年10月底前,经龙胜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2023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矿规实施方案; 2024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矿规实施效果评估和2024年度矿规实施方案; 2025年4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矿规实施方案。 2.成果内容:成果规划文本、附表、图件、编制说明、基础研究报告和数据库等。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5.乙方在验收前应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 6.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对技术复杂的验收项目,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 其出具验收报告。 8.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9.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 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 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10.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 甲方书面异议后5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服务期与实际需求期限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需求期限提供服务,合同的最终结 算金额按实际服务期限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分二期支付:第一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总额的50%; 第二期:成果通过自然资源厅审查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总额的50%。 第六条 质量保证金 无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 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合同额 5%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 并承担全部责任。27 3.乙方逾期完成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合同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 合同额5%,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合同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 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 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 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或应答)文件; 3.磋商响应承诺; 4.成交通知书。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贰份、财政部门(政府 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壹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将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统一信用代码: 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响 应 函 (格 式) 致: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按磋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2.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 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5. 保证金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6. 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响应日期: 注: 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30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 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 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磋商截止 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 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 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 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 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 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 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31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 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 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社保证 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附件: 声 明 致: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 期:32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 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磋商报价表(格式) 致: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 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肆 份,并做出如下报价: 服务名称 项目服务期及地点 数量 投标总报价(元) 备注 1项 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质量保证期: 说明:1.投标总报价应综合考虑总价包干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33 7. 技术规格偏离表(必须提供) 附件: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需求(技术参数、性能、 配置等要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及偏离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1 2 … N 50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需求”注明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的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无偏离、正 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情况时应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 2.技术规格偏离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 处加盖食指指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 然人的须逐页签字)。34 8. 节能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 环保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0. 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如有,请提供); 附件: 11.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如有,请提供) 12.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如有,请提供,】; 13. 供应商2017年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 请提供) 14. 供应商2010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不良记录,以成交、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 映所销售的项目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35 15. 投标人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36 16.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 供)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 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7.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如有,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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