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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GLZC2020-C3-10033-GXJT)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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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03 17:0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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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2020/6/3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GLZC2020-C3-10033-GXJT)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全州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项目编号:GLZC2020-C3-10033-GXJT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承担本项目合法经营范围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人员要求:

4.1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矿产、地质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4.2投入的项目人员中至少有6人(含)以上的技术人员持有国家或省级组织的矿产资源规划培训证书,具备矿产、地质、物探、水文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潜在供应商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竞标。

八、公告期限: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请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候标区(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等待磋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一、电子磋商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lcz.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lqz.gov.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

十三、联系事项:

1.招标采购单位: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桂黄北路72号

联系人:杨英龙

联系电话:1387839166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穿山18号小区23号门面

联系人:廖艳来

电 话:0773-2899686

3.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14807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28117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3日

附件:
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磋商文件-定稿.pdf
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GLZC2020-C3-10033-GXJT保证金账号
备注:特别说明:单位可以把本标段的保证金按照“本标段统一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入到本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2.在保证金缴纳过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及时拨打保证金技术服务电话,与对应银行客服联系解决。
银行客服电话: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中国农业银行(95599)、广西农村信用社(966888)、桂林银行(96299)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项目编号:GLZC2020-C3-10033-GXJT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3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19 第四章 评审办法.............................................................................................21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7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GLZC2020-C3-10033-GXJT)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全州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 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 2025年)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项目编号:GLZC2020-C3-10033-GXJT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1 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承担本项目合法经营范围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人员要求: 4.1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矿产、地质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经 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4.2投入的项目人员中至少有6人(含)以上的技术人员持有国家或省级组织的矿产资源规划培训 证书,具备矿产、地质、物探、水文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潜在供应商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根据磋商文 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竞标。 八、公告期限: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2 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 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 知。地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请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候标区(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等待磋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 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一、电子磋商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lcz.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 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lqz.gov.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 十三、联系事项: 1.招标采购单位: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桂黄北路72号 联系人:杨英龙 联系电话:1387839166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穿山18号小区23号门面 联系人:廖艳来 电 话:0773-2899686 3.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14807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28117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3日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项目编号:GLZC2020-C3-10033-GXJT 2 3 磋商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 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 上资质,具有承担本项目合法经营范围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人员要求: 3.4.1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矿 产、地质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矿产资源规划 业务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3.4.2投入的项目人员中至少有6人(含)以上的技术人员持有国家 或省级组织的矿产资源规划培训证书,具备矿产、地质、物探、水 文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 部费用。 4 13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 算金额 13.1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 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 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磋商报价不得高 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6 15.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 7 15.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 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 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 8 15.6 响应文件包装、密 封、标记 15.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 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4 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 15.7 供应商公章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 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 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 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 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0 17.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 时间 2020年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 11 1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12 18.1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 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有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有关专家2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系统中随机自 动抽取。 13 18.2 磋商时间、地点、人 员 18.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 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具体磋商评标室另行通知)。 18.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 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 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8.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14 19.2 评审办法 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5 26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 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5 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 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 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 16 27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7.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 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成交信息。 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 通知书领取手续。 17 28 合同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或者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转入全州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全州支行 账 号:4505 0163 5705 0000 0116 18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19 29.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 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 同原件送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 档。 20 30 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 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 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1 32 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2 33 监督管理机构 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14807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281176 一、总则 1.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项目编号: GLZC2020-C3-10033-GXJT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 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 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矿产规划编制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6实质性要求:“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及要求必须提供的均为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承担本项目合法经营范围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人员要求: 3.4.1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矿产、地质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经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3.4.2投入的项目人员中至少有6人(含)以上的技术人员持有国家或省级组织的矿产资源规划培 训证书,具备矿产、地质、物探、水文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质疑和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表1)。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 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 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6.2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7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表2)。 6.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 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 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廖艳来,联系电话: 0773-2899686。通讯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穿山18号小区23号门面广西建通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7.转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 特别说明 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非单 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8.2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 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8.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磋商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 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 免除违法磋商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服务采购需求; (4)评审办法; (5)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8 (6)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 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 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 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本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②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④竞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等证明文件 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 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 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 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网站 直接打印的信用查询记录打印材料(必须提供); 2、响应函(必须提供); 3、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技术部分(必须提供); ①项目技术任务书 ②质量和保密保证措施及承诺 ③投入本项目人员 ④后续服务和其它优化措施 ⑤项目生产管理方案和工期计划安排 5、商务部分(如有,请提供) ①供应商2010年以来独立承担的矿产资源规划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任务书、合同书或验 收报告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种类、金额);9 ②供应商2010年至今所获得的矿产资源规划类项目获奖情况(以获奖证书或通报文件为准) 6、供应商2018年以来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8、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相关声 明;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9、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 自然人除外),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提供第(1)资格证明文件①、③、④、⑤、项材 料,并于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1.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 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 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 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磋商报价 1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 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磋商报价报价应包括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费、实地调查费、人员劳务费、设备费、专家论证 费和招待费、数据库建设费、成果打印及装订费、项目管理费、税费、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 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 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 15.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5.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 15.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 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 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 15.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15.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 章(自然人除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10 负责。 15.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5.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 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 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 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 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 16.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供应商应按磋商 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17.3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8.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8.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 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 有关专家 2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系统中随机自动抽取。 18.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8.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 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 楼北区) 18.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 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8.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19.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9.1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2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1 19.3 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19.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 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19.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0.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 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0.2 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0.3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 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 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 件无效处理。 20.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0.4.2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 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 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 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 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20.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 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0.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12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的,视同 放弃磋商。 20.7最后报价 20.7.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 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 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 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20.7.2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 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 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 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7.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0.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 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 20.9综合比较与评价: 20.9.1 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9.2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组复 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20.10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 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0.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 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全州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1.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以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 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13 (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 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授权委 托书(委托代理的); (2)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响应文件有效期、交付使用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8)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9)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磋商文件未做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 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须知第21.7.2条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 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 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25.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 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6.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 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14 交候选人资格。 2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7.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 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 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 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27.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五、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由成交供应 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转入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全州支行 账 号:4505 0163 5705 0000 0116 28.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28.1款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全州县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机构,取消该成交资格,并有权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28.3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和履约保证金转款凭证向全州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退还手续,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 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8.4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 式通知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9.签订合同 29.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六、其他事项 30.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 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15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银行账号:660010000913400010 32.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 机构。 33.监督管理机构: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14807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2811716 附表1: 质疑函(格式) 一 、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 、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 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 3.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 附表2: 投诉书(格式) 一 、 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 投诉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 、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 、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 1. 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 商18 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 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 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 。 3. 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 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 6.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9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项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全州县矿产资 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 1项 一、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桂林市全州县 二、服务内容 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 号),按照 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编制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 区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 169号)文件要求,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 附图,规划编制说明,专题,规划数据库及全部资料电子文档等)。 三、编制依据 1.《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 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 划(2021-2025 年)前期工作的通知》(2019 年 8 月 20 日) 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第四轮市县级矿产资源 规划编制单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51 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0-2025)编制工作的 通知》(自然资发〔2020〕43 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第四轮矿产资源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69号) 6.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 7.相关区域规划 四、提交成果 1、成果材料应当包括: (1)规划文本及说明。 (2)规划图件。 (3)专题研究报告。 (4)规划成果数据库。 (5)其他材料,包括征求意见、论证听证情况等。 2、成果要求:规划成果符合桂林市、全州县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要求, 数据库成果要符合桂林市、全州县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自治区规划统 一数据入库要求; 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成果经桂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三、服务时间节点要求: 1.专题研究阶段(2020年6月-10月) 针对全州县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规划专题研究,2020年10月完成规划基础调研、 专题研究和规划初稿编制。20 2.规划预审稿及论证(2020年11月-2021年5月) 2020年12月底前,在做好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基础上,完成规划预审稿,报桂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预审。2021 年3 月底前完成规划预审工作。2021 年5 月底前,规划成果完成征求地方、部门、专 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听证等相关工作,并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同步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 3.规划报批(2021 年6 月) 2021 年6 月底前,将修改完善后形成的规划送审稿和规划数据库报经全州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 报桂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4.审查批复备案(2021年7月-2021年10月)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送审稿的审查、批复、备案工作,并由全州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四、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12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其他:(1)保证规划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设计规划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规划图纸和 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度量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度量标准。 六、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1.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费、实地调查费、人员劳务费、设备费、 专家论证费和招待费、数据库建设费、成果打印及装订费、项目管理费、税费、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 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成交供应商磋商总价为 签订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1.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付款方式:完成专题研究和规划预审稿后并经过采购人验收确认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 同款的60%,待完成规划送审稿的审查、批复工作及规划数据库建设并经过采购人验收确认后的二十个 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款的剩余部分。甲方每次付款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正式足额发票给甲方。 3.本项目专项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时需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采购人填写相关报送材料及表格。21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标依据及方式 1.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 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3. 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 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 价格分……………………………………………………………………………………………3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①对磋商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 磋商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磋商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6%);投标总价低于 或等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但最后报价低于预算价的80%,必须提供相关预算依据材料,否 则报价无效) ②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详评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 30 分。 最低磋商供应商评审报价 (4)磋商供应商价格分 = ×30分 磋商供应商评审报价 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最终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 小组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技术部分………………………………………………………………………………………………3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蹉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对比各响应文件技术方案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根 据下列内容,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1)项目技术设计书(6分) 完全满足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技术路线和流程科学先进,采用新技术新 方法作业;设计符合当地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得6分。 满足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技术方法和路线符合项目要求;设计基本符合 当地实际,具有可行性,得4分。 基本满足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技术方法和路线基本明确;设计基本可行, 得2分。 (2)质量和保密保证措施及承诺(5分)22 ①有专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把关,有明确的内部质量管理奖罚措施;②有具体的质量管理制度 和措施,包括:建立过程检查制度和三级检查制度,制度完善,措施有效到位;③有具体的保密管理 制度和措施,制度完善,措施有效到位,有技术培训、质量意识和保密意识教育,得5分。 ①有专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把关,有明确的内部质量管理奖罚措施;②有具体的质量管理制度 和措施,实行过程检查制度和三级检查制度;③有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有技术培训、质量意识和保 密意识教育,得3.5分。 质量保证及质量承诺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 (3)投入本项目人员(14分) ①地质矿产类技术人员(职称专业包括地质矿产、采矿、选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经济),满分9分。投入高级工程师1 名,得1.5 分,投入工程师1 名,得1 分,投入助理工程师1 名,得0.5 分。(拟投入人员必须是竞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或竞标人为 拟投入人员缴纳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金缴纳证明复印件,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者,不能作为评分依据,下同。) ②测绘信息类技术人员(职称专业为测绘工程、地理信息),满分5分。投入注册测量师1名, 得1.5分,高级工程师1 名,得1 分,投入工程师1 名,得0.5 分。 (4)后续服务和其它优化措施(5分) 承诺免费提供各种与项目成果使用有关的技术培训;在广西区内注册或广西区设有分支机构1 年 以上且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下同),承诺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含技术培训)2 年以上;在广西区内配备常驻的后续服务技术人员,承诺应甲方需求响应时间在1 天内到达现场;能 提供完整、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得5分。 在广西区内注册或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承诺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含技术培训)1 年以上;承诺应 甲方需求响应时间在2 天内到达现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得3.5分。 在广西区内注册或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承诺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含技术培训),后续服务基本满 足项目需求,得2分。 (5)项目生产管理方案和工期计划安排(5分) 对项目实施设置了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科学制定了各项工作计划和工期安排;有明确的 相关岗位人员,有明确的生产和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总 体要求,得5分。 对项目实施设置了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工期安排;有简单的生产和技术管理 机构及人员,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工期保障措施满足本项目总体要求,得3.5分。 对项目实施设置了简单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工期保障措施基本满足本项 目总体要求,得2分。 3、商务部分………………………………………………………………………………………………35分 (1)相关业务经验(20分) ①竞标人2010 年至今,具有独立承担矿产资源规划类项目业绩。矿产资源规划项目产值,满分 10 分。项目累计金额小于等于100 万元,得2 分;每增加10万,加1 分,最高10 分。(矿产资 源规划类项目指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国家或省级重要矿区规划、重要矿种开 发规划,且项目业主应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选取技术队伍的单位,须 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任务书、合同书或验收报告),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者,不作为 评分的依据。23 ②矿产资源规划项目承担数量,满分10 分。承担过县(区)级矿产资源规划类项目,每项得1.5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任务书、合同书或验收报告),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者, 不作为评分的依据。 (2)综合实力(10分) 获奖情况: ①2010 年至今,竞标人所完成矿产资源规划类项目获得省部级规划编制优秀成果奖的,一等奖的 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4分,三等奖的每项得3分,满分5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通报文 件复印件为准。 ②竞标人在矿产勘查领域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得5分;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得2分,满分5 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其他方面(5分) 竞标人具有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得1.5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 5、 综合总得分=1+2+3 三、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蹉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以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 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4)“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复印件且注明“原件备查”的,蹉商小组根据评审需要,可要求供应商现场 提供原件核对,不能提供原件核对材料信息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计划号: 委托单位(甲方):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采购编号: ) 咨询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 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 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报价表、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项目服务承诺方案; (2)成交通知书; (3)本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补充资料; (4)磋商文件的条款要求。 2、合同价金额包括:服务过程中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 (大写) 人民币(¥ 元) 第三条 服务保证 乙方应按蹉商文件的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范围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规划成果通过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评审。 第四条 服务期限 1.专题研究阶段(2020年6月-10月) 针对全州县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规划专题研究,2020年10月完成规划基础调 研、专题研究和规划初稿编制。 2.规划预审稿及论证(2020年11月-2021年5月) 2020年12月底前,在做好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基础上,完成规划预审稿,报桂林市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预审。2021 年3 月底前完成规划预审工作。2021 年5 月底前,规划成果完成征求地方、部门、 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听证等相关工作,并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同步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 3.规划报批(2021 年6 月) 2021 年6 月底前,将修改完善后形成的规划送审稿和规划数据库报经全州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后,报桂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4.审查批复备案(2021年7月-2021年10月)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送审稿的审查、批复、备案工作,并由全州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第五条 交付 1、服务时间 按本合同第四条的服务期限交付 ,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25 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交本项目工作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负责。 2.负责做好乙方在开展收集资料和踏勘核实工作时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比例 尺图件及相关资料。 3.保证工作经费按时到位,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4.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 5.负责各级协调会、评审会、验收会等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6.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工作委托服务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成立专门的项目工作组,配备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骨干和相关技术人员,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需要甲方协助的,提前告知甲方。 3.对其所编制的成果质量负责,因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同时乙方的 工期不顺延。 4.在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成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5.按约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及要求的服务成果资料。 6.按要求做好各级协调会、评审会的汇报工作,根据评审论证意见,按时做好成果的修改完善。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付款方式 完成专题研究和规划预审稿后并经过采购人验收确认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 待完成规划送审稿的审查、批复工作及规划数据库建设并经过采购人验收确认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 再支付合同款的剩余部分。甲方每次付款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正式足额发票给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客观 情况外,不得违约。 2.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如成果因质量方面原因造成不能通过审查而发生返工的,返 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非乙方责任造成返工的,返工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完成相关工作,每延期一天,按委托服务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委托服务费,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任何一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 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可向全州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提供服务所在地全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6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3、同时约定仲裁和起诉的,仲裁条款无效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桂林市财政有关部门审批并备案,方可作 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本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乙方的响应(或应答)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成交通知书。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贰份,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各壹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 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8 一、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29 1、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②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 供); 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 (姓名)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 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 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注: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且不得改 变以上格式,否则,磋商无效。30 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④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 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 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照”。 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网站直接打印的信用查询记录打印材料(必须提供);31 2、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响 应 函 (格 式) 致: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按磋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2.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 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5. 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期: 注: 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32 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磋商报价表(格式)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服务内容 备注 1 全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1 项 按《服务采购需求》执行 磋商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服务期限: 说明:报价应包括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费、实地调查费、人员劳务费、设备费、专家论证费和招待费、数据库 建设费、成果打印及装订费、项目管理费、税费、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 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期: 注:1.各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如实填写磋商报价表的各项内容。 3.磋商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 处加盖食指指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然 人的须逐页签字)。33 4、技术部分(必须提供) (1)项目技术任务书 (按蹉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2)质量和保密保证措施及承诺 (按蹉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3)投入本项目人员 ①项目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格式自拟,须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培训证书等复印件、事业单位机构编 制管理证或竞标人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②项目拟投入实施人员一览表; (格式自拟,须提供实施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培训证书等复印件、事业单 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或竞标人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4)后续服务和其它优化措施 (按蹉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5)项目生产管理方案和工期计划安排 (按蹉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34 5、商务部分(如有,请提供) (1)供应商2010年以来独立承担的矿产资源规划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任务书、 合同书或验收报告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种类、金额); (2)供应商2010年至今所获得的矿产资源规划类项目获奖情况(以获奖证书或通报文 件为准) 6、供应商2018年以来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 供); 7、“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8、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提供相关声明;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请提供) 附: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提供服务。35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本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 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36 (2)如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 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9、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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