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9
本招标项目某部森林消防系统建设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采购站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采购站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造价约为100万元。工程内容:灌溉给水管网敷设、消防管网敷设、供电电缆及相关消防设备配件安装等。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丽水 ;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 3 个月(2020 年02月、2020年03月、2020年04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 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须无在建工程;
3.2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3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4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政府或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7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3.5、3.6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8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来开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20 年02月、2020年03月、2020年04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29日9时00分至2020年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婺州街55号)龙源大厦906室】。
如采用非现场形式购买招标文件,则:将下述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文件发售邮箱,并与孙工(18357921008、0579-82135128,1042249084@qq.com)联系购买。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不须提供原件)
(3)招标公告3.7条要求的承诺书;
(4)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电子凭证A4纸打印)。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以支付宝转账(账号:281197460@qq.com )或现金的方式付款,售后不退。
4.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金华市婺州街 55 号龙源大厦 9 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zj.gov.cn) 7.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采购站 代理单位: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北山路1768号 地 址:金华市婺州街55号龙源大厦9楼东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5205797823 电 话:0579-82135128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