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郸城县和谐路(新华路至科技大道)等16条道路污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5-36 | |||||||||||
三、项目预算金额:1098100元 | |||||||||||
最高限价:1098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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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承担本项目地形图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从成立当日算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机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5月29日15时17分 至 2020年06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 | |||||||||||
3.方式: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施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施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周口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5日。 | |||||||||||
十二、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郸城县公园东路 | |||||||||||
联系人:刘中伟 | |||||||||||
联系方式:13838607913 | |||||||||||
2.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李龙龙 | |||||||||||
联系方式:0394-8106517 | |||||||||||
发布人:李龙龙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