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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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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29 16:05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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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9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现就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0NBHSWT071(ZJZC-20602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自2020年05月29日起至2020年06月05日止

五、项目概况及简要需求:

子包

采购内容

规划范围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海曙区石碶街道行政范围全域

2020年12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

200万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年06月05日止。

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获取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4、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并应于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

3、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供应商的纸质投标文件。

4、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可派一名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3、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06月19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19日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评标,如果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扔无法使用则开启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www.nation-innovation.com.cn)。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CA申领操作指南”。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网址: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投标文件撤回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虞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72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东方文化体育中心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缑子末、徐炅灵

联系电话:0574-87179083/ 87179081

邮箱:tender02@126.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2020NBHSWT071(ZJZC-206025)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0年05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55958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PAGEREF _Toc3559585 h 3  HYPERLINK l "_Toc355958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7  HYPERLINK l "_Toc355958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9  HYPERLINK l "_Toc3559588"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9  HYPERLINK l "_Toc355958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4  HYPERLINK l "_Toc355959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现就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0NBHSWT071(ZJZC-20602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自2020年05月29日起至2020年06月05日止 五、项目概况及简要需求: 子包采购内容规划范围服务期限最高限价/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曙区石碶街道行政范围全域2020年12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200万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年06月05日止。 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获取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4、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并应于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 3、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供应商的纸质投标文件。 4、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可派一名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3、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06月19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19日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评标,如果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扔无法使用则开启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www.nation-innovation.com.cn)。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CA申领操作指南”。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网址: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投标文件撤回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老师 联系人:缑子末、徐炅灵 联系电话:0574-88172961 联系电话:0574-87179083/ 87179081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东方文化体育中心南侧 邮箱:tender02@126.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规划背景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和具体安排,兼顾管控与引导,侧重实施性,是制定乡镇空间发展策略,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乡镇进行空间治理的工具。 二、规划目的 用全新理念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向上联动衔接市、区要求,向下全面审视全街道的资源与问题,把握好外部的发展机遇和内部的资源潜力,制定发展战略和街道国土空间格局,谋划石碶未来15年发展蓝图,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石碶街道行政管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约3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与市、区规划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四、规划内容 1、现状认知 开展全域全要素资源摸底,依据三调及基数转换,摸清空间要素基础;运用大数据,摸清社会经济要素基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的实施评估,夯实规划基础。 2、目标定位 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定位和职能的基础上,衔接其他相关规划要求,结合自身特色、发展条件,提出更具体的目标定位与策略。 3、国土空间格局 结合规划目标与策略,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合理布局重大设施建设,确定石碶街道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推动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依据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区级规划“三线”划定的基础上,落实坐标界线。划定重要基础设施及廊道控制线、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控制线、重要公共服务设施控制线等。 4、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 按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地分类指南(试行)》明确三级用地分类,编制用地结构调整表。针对农用地转非农用地、生态用地转非生态用地、建设用地转非建设用地,明确空间用途转换的主要情形、要求和程序。 5、全域综合整治 提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综合整治与修复要求,明确重大整治修复工程。 6、支撑体系建设 明确全街道蓝绿网络体系、综合交通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安全韧性防灾减灾体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支撑体系。 7、规划实施 明确对上位规划的落实、对下位规划的传导,提出规划强制性内容。对国土空间的分期实施作出统筹安排,提出重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与建议。 五、进度要求 2020年6月底提交初稿,9月底前提交技术审查稿,12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并根据报批要求,完成规划报批。 六、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性文件和研究性文件。法定文件符合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要求。研究性文件包括区规划大纲报告、区总体规划总报告、专题报告、附件等。 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包括各类文字报告、图件及各类适量数据。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2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项目时间要求: (1)2020年06月底提交初稿。 (2)2020年09月底前提交技术审查稿。 (3)2020年12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 (4)并根据报批要求,完成规划报批。*4投标报价及费用: 1、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须报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踏勘(如有):自行前往6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7投标文件组成: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0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1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网站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3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30%。 2、提交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30%。 3、提交技术审查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 4、提交规划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结清所有余款。14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无*15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天16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打八折收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4)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中标通知书。1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注:本前附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八)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九)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失实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1.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2.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为要求供应商作实质性响应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的偏离或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包含答复或补充等形式)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采购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 资格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方案。按“第二章 采购需求”要求做出明确完整的响应性叙述。 (2)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的内容(格式自拟); (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如有,格式自拟); (5)供应商签订完成的相关业绩表(如有,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无论同意或拒绝延长有效期都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分别编制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密封袋中。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内容失实、虚假的; (4)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5)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经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确定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或者未标注“*”的条款负偏离达到或者超过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 (3)投标技术方案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符合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条件的。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线下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4)再开启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服务期限)等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若有)当场签字确认; (6)主持人公布评审结果。 (7)开标会议结束。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 五、评标 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采购单位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被质疑、投诉查实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七、废标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八、质疑和投诉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九、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评标过程中遇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一、总则 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标组织 (一)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二)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三)澄清有关问题 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逐栏进行评价、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一位小数;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中标数量:1人; 3.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弄虚作假的或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多个子包的以此类推。 四、评分标准 投标单位 评分项及分值技术商务部分90分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认识与理解(10分) 评委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进行相对比较、综合评议酌情给分。 对海曙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理解透彻:7.1分~10分。 对海曙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理解一般:5.1分~7分。 对海曙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理解差:0分~5分。对石碶街道发展的认识与理解(20分) 深入分析石碶街道发展实际,提出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与对策,评委会根据把握准确情况进行评议。 对石碶街道实际情况把握准确的:15.1分~20分。 对石碶街道实际情况把握较准确的:10.1分~15分。 对石碶街道实际情况把握不够准确的:0分~10分。总体思路、技术方法、规划创新性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规划理念、总体思路、技术路线和方法等方面进行相对比较、综合评议,酌情给分。 规划思路清晰、方案全面、创新性强的:12.1分~15分。 项目方案科学合理一般,规划理念、创新性一般的:8.1分~12分。 项目方案不全面,科学合理性差,规划理念创新性不贴近项目实施的:0分~8分。进度安排、项目质量及服务承诺(10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安排、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后续服务便利性进行综合评议。 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服务承诺严谨全面,后续服务便利可行的:6.1分~10分。 进度安排缓慢,服务承诺一般,后续服务便利可行性一般的:4.1分~6分。 进度安排不合理,服务承诺不严谨,后续服务便利性差的:0分~4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0分)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完整性、编目条理性,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进行相对比较、综合评议,酌情给分。 响应程度满足项目要求,内容全面科学且可行性强的:6.1分~10分。 响应程度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内容完整性等一般,可行性一般的:4.1分~6分。 响应程度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内容不全面,科学合理性差,可行性差的:0分~4分。对项目所在地的熟悉程度(10分) 评委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熟悉程度进行评议。 对项目所在地情况熟悉,有涉足过相关的规划项目,且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的:7.1分~10分。 对项目所在地情况基本熟悉,对相关的规划项目有所了解,且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合作机构的:5.1分~7分。 对项目所在地情况不熟悉,对项目所在地的规划类项目无了解且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没有相关的服务机构的:0分~5分。投标人资质(3分)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的得1分。 具有土地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得加1分。 最高3分。 【资质说明:因国家机构改革,原城乡规划资质证书颁发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不再受理规划资质的延续和申报。若投标人所具备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所具备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到期的,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办事大厅>单位资质查询>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即http://219.142.101.154/PlanningSystem/)上查询的资质有效期结果的网址截图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投入的人员配备(6分)1)项目负责人资历(3分) 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为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规划师的,加1分。最高3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项目负责人社保复印件;没有不得分。)2)项目组成人员情况(3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进行综合评价。 项目组成员涉及规划、交通、市政(给水排水)、地理信息等多领域专业的,得1分。项目组成员未涉及以上四个领域的不得分。 成员中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项目组全体成员社保复印件;没有不得分。)荣誉评审(3分)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获得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接的项目(即获奖单位仅为一家,奖项由多个单位联合体获得的不计算得分)获得过省级优秀规划设计项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优秀规划设计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投标人经验(3分)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价格部分10分价格报价(10分) 有效小微企业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 基准报价价格分得满分。 投标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价×价格满分分值。 (投标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编号: 规 划 设 计 合 同 书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本合同书约定的规划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并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和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第二条 项目地点、名称、类别、范围 2.1 项目地点: 2.2 项目名称: 2.3 项目类别:□城镇体系规划 □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控制性 □修建性) □镇乡规划(□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专项规划 □其它: (请在□内打√) 2.4 项目范围: 2.5 项目规模: 第三条 规划设计内容 □甲方委托书 □甲方设计任务书 □其它: (请在□内打√) 第四条 规划设计依据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及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2 已批复的城乡规划成果。 4.3 甲方提交的政府对本合同书项目的指示、批示及会议纪要。 4.4 甲方委托书、设计任务书。 4.5 其它: 第五条 设计时限及成果要求 5.1 进度要求: 5.2 成果份数:□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套) □全部图纸 (套) □全部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 □其它: (请在□内打√) 5.3 成果提交地点:甲方所在地 第六条 资料提供 甲方协助乙方收集以下资料: 资料及文件名称形式备 注第七条 规划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经双方商定,规划设计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书所述的规划设计费用已包含乙方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设计文本打印费用及评审费用等与规划设计相关的全部费用。 7.2 支付阶段: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30%;提交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30%;提交技术审查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提交规划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结清所有余款。 7.3 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规划设计费用。 (一)乙方根据本合同书第七条第7.2款约定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发票的金额,在履行甲方财务审批手续完毕后,采用政府国库集中支付和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二)乙方根据本合同书第七条第7.2款约定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发票的金额,在履行甲方财务审批手续完毕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可根据规划设计需要向乙方提交必要的资料及文件。 8.1.2 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规划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指定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 8.1.3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规划设计成果,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见反馈给乙方;如果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整个设计周期超过两年时,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书的,双方可重新商定规划设计周期及规划设计费用。 8.1.4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书约定及时支付阶段性规划设计费用;如果延期支付或拒付,则乙方有权暂停甚至终止下一阶段的规划设计任务。 8.1.5 在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相关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双方商定后的价款支付规划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 %的违约金。 8.1.6 甲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的金额和阶段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付未付部分金额 %的违约金,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出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 8.2.2 乙方须对甲方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等全面审查,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络本合同书项目规划设计的相关工作。 8.2.3 乙方应及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查阅工作,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本合同书约定的设计依据等,向甲方交付符合规定深度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乙方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须符合本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套数,内容和质量方面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8.2.4 乙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如需评审,乙方应参加评审并进行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乙方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 8.2.5 已提交或甲方认可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如有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免费调整、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8.2.6 本合同书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乙方须全额退还已收的规划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 %的违约金。 8.2.7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规划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九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9.1 甲方支付相应的规划设计费用后即取得本合同书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和文件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 9.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材料及利用该等资料、材料而产生的所有资料、材料等进行保密和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书项目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必要,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书生效及其他 11.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进行现场设计或长期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并由甲方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条件。 11.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书以外的工作,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书并支付费用。 11.3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书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5 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1.6 双方履行完本合同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书即行终止。 11.7 本合同书共 页,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8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邮箱: 邮箱: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格式 资格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开标时启封 2020年 月 日 资格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2020年 月 日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中级职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初级职称账号其他经营范围备注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 (一)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公司(单位)承诺遵守以下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市、区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 签署日期:2020年 月 日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开标时启封 2020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2020年 月 日 自评分表格(做进商务技术文件中) 根据评分标准的表格自行制定自评分表格。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子包号: 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1项目时间要求: (1)2020年06月底提交初稿。 (2)2020年09月底前提交技术审查稿。 (3)2020年12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 (4)并根据报批要求,完成规划报批。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30%。 2、提交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30%。 3、提交技术审查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 4、提交规划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结清所有余款。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4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无。5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天6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打八折收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中标通知书。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相关业绩表格式: 相关业绩表 序号日期项目名称成交金额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三.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开标时启封 2020年 月 日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2020年 月 日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供应商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特别告知函》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 6.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2020年___月___日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子包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服务期备注小写: 大写:投标声明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合计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格式仅供参考,可自拟。)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子包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单位及数量单价金额投标总价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甬采购办[2012]1427号)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划型)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_____________、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 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采购编号______标段/包______)采购活动,项目的市场价格为_____万元,本次投标价格为_____万元,其中由本单位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万元,由本单位提供服务金额为_____万元,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或者提供其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中国境内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宁波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第1条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企业供应商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网上供应商平台中“供应商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等数据,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事业社团其他类型供应商不划型。 3、第2条有多个标包的,须按每个标包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办方提供本表。 5、资格入围式项目(一个标包由多家中标入围):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除以入围数量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或入围数量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6、投标价格为费率的项目、中标价格按单价执行的项目: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填写;未公布预算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PAGE  — PAGE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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