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现就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0NBHSWT071(ZJZC-20602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自2020年05月29日起至2020年06月05日止
五、项目概况及简要需求:
子包 | 采购内容 | 规划范围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 |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海曙区石碶街道行政范围全域 | 2020年12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 | 200万 |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年06月05日止。
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获取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4、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并应于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
3、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供应商的纸质投标文件。
4、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可派一名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3、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06月19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19日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评标,如果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扔无法使用则开启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www.nation-innovation.com.cn)。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CA申领操作指南”。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网址: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投标文件撤回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虞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72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东方文化体育中心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缑子末、徐炅灵
联系电话:0574-87179083/ 87179081
邮箱:tender02@126.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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