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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俐工业园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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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28 17:5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西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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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伶俐工业园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5/28 】

伶俐工业园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受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伶俐工业园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XQZC2020G50656
项目名称: 伶俐工业园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项目预算:贰佰叁拾叁万捌仟贰佰元(¥23382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具备地质勘察(固体矿产勘查)资质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唐工 181720070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莫工 0771-5717698
七、监管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5826232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5717698

发布时 间:2020年05月28日


附件:
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开招标文件.pdf
PAGE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伶俐工业园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QXQZC2020G50656 采购单位: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0514959" 第一章 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0"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4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1" 第三章 评标方法 5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2"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3" 一 总则 10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4" 二 公开招标文件 12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5" 三 投标文件 13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6" 四 投标 15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7" 五 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 16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8" 六 合同授予 19  HYPERLINK l "_Toc500514969" 七 其他事项 21  HYPERLINK l "_Toc50051497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HYPERLINK l "_Toc500514971"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一章 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受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伶俐工业园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伶俐工业园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二、项目编号:QXQZC2020G5065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2338200.00元 五、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企业(商家)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具备地质勘察(固体矿产勘查)资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5月 28 日起。 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3.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1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18日9时30分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十二、评标结果:评标结果以网上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771-5717698。 2、采购人: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1817200700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0771-5826232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数详细列明。 2、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序号”栏的序号前标注▲号的为核心产品。 6、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1南宁市伶俐工业园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项目11、工作背景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5号)有关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施工前需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2、工作开展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 3、评定成果要求: 基于南宁市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评定成果分析需论证南宁市伶俐工业园规划区各功能区压覆矿产资源现状、预测评和综合评估,提出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分析,对所压覆的矿产资源进行储量核实并就所压覆矿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如公司不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须自行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单位进行)。 4、成果验收要求: 提交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评价成果,包含文字成果6套和电子数据成果光盘3套,提交的成果必须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和区自然资源厅评审通过。 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一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72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成果要求:必须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和区自然资源厅审查及验收。 2、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应为:1-下浮百分比;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含提供编制园区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服务费、第三方评审费、场地费、招标代理费及专家审核等与本项目有关服务所收取的一切费用。 3、评定成果的知识产权及保密:应妥善保管上述评定成果,除可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外,未经同意的,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评估报告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提交最终报告成果给发包人 后,发包支付合同暂定价的40%,经相关部门审定结算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完余款。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分50分;商务分40分。(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评委讨论进档,各评委档内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一)价格分··············10分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分依据) (2)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评分依据。 (3)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并提交残疾人证及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评分依据) (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6)价格分计算公式: 供应商最低报价金额(费率) 某供应商价格分 = ×10  某供应商报价金额(费率) (二)技术分····················50分 (1)技术方案分(满分2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内容,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的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5分):方案简单,可行性不强。 二档(10分):基本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范围;制订的技术方案基本明确、基本满足国家规范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了基本可行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 三档(15分):较准确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范围;能够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明确制订技术方案;提出了基本可行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基本满足国家规范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档(20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范围;能够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制订明确的作业流程,详细制订技术方案;提出了较好可行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完全满足国家规范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有利于该项目进展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技术人员安排分(满分15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配备等内容,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的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矿产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项目其他人员至少6人(含6人)以上具有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二档(1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矿产专业高级工程职称,项目其他人员至少6人(含6人)以上具有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配备矿业权评估师至少1名; 三档(1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矿产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其他人员至少6人(含6人)以上具有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中职称专业为地质矿产、采矿、选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至少各配备1人,同时配备2名(含2人)以上矿业权评估师项目。 注:以上拟投入的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和投标单位近半年来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的不予计分。 (3)服务承诺分(满分15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承诺、成果维护保证、处理问题等内容,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的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5分):服务承诺一般、成果维护保证一般、处理问题一般; 二档(10分):服务承诺良好、成果维护保证良好、处理问题良好; 三档(15分):服务承诺优秀、成果维护保证优秀、处理问题优秀。 (三)商务分····················40分 (1)投标人承担业务项目工作组中的技术人员入选国家级协会专家库专家或理事的,每人得3分,满分9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者,不作为评分的依据。) (2)投标人2010年至今曾获得过国家级协会授予的行业示范单位荣誉的,每项得5分,满分5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者,不作为评分的依据。) (3)投标人2017年以来承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压覆矿工作的业绩(以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个得2分,满分8分; (4)投标人2017年以来承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矿业权评估工作的业绩(以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个得1分,满分8分; (5)投标人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得5分;具有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机构资质的,得5分。满分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诚信分…………………………………………………………………………………-6分 (1)投标人在截标日前一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违规情形的(以财政部门书面认定材料为评分依据),每次扣除3分,最高扣分6分。 总得分=(一)+(二)+(三)-(四) 四、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短优先、处理问题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1采购人名称: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333号管委会办公大楼内 联系人:唐工 电话:18172007007 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771-5717698 传真电话:0771-57176981.3项目名称伶俐工业园总体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1.4项目编号QXQZC2020G506561.5采购预算2338200.00元1.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1.8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具备地质勘察(固体矿产勘查)资质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质疑受理单位、提交地点和电话对资格审查以外的质疑,由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受理和答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7.1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8.8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中。11.4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收费标准计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理机构一次性全部付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12.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13.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第一章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13.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13.4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无13.5递交投标样品地点无14.1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16.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 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及报名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见招标公告 2.2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询问和质疑 4.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 4.2 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质疑受理单位、递交质疑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4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明确的请求;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6)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近期连续三个月在职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6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5. 投诉 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5)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5.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投诉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复印件。 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5.6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二 公开招标文件 6. 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8.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注★号的内容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 8.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8.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8.8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资格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四部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报价文件,包括: (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4)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其中,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如有请提交。 10.1.2 资格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资格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和经营范围)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其中,资格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3)项必须提交。 10.1.3 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货物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2)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 其中,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项必须提交;第(2)项如有请提交。 10.1.4 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 (2)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3)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6)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2019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7)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同类服务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 其中,商务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有售后服务要求的,第(3)项必须提交;第(4)、(5)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6)、(7)项如有请提交。 10.2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中。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费率)报价。 11.2 投标人可就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某一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 投标报价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货物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投标有效期 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 投标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投标文件与投标样品的递交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进行密封包装。 13.2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 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 14. 开标 1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1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开标现场相关人员;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13.1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交货期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记录人负责做开标记录; (5)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结束。 15.资格审查 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6. 评标 16.1 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 1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6.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6.4 评标程序: 16.4.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16.4.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16.4.3 评标委员会按分工开展评标工作: 16.4.3.1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6.4.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4.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在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束前,评标委员会不能接触、比较和评价投标报价。 16.4.3.4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4.3.5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 16.4.4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过程和评分、评标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16.5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6.6 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7. 投标文件的修正 17.1 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7.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18. 拒绝接收 18.1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1.7项报名要求报名的。 18.2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3.2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3.3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8.3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3.4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3.5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 19. 无效投标 ★19.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3项规定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8.8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0.2项规定的; (5)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或超过采购预算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16.4.3.4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6)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3.1项规定的; (7)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6.4.3.1项所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情形的; (8)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7.2项所述情形的; (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 (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0. 废标 20.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计算: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 六 合同授予 21.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1.1 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2.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2.1 评标结束后,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 23.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3.2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4. 签订合同 24.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 24.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 24.3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方执两份合同(一份存档,一份付款),中标供应商执一份合同,两份合同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分别报送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备案和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档。 24.4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4.5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应及时报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经同意后,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6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7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4.8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4.9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当事人应当将有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 七 其他事项 25. 解释权 25.1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2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三、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四、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4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 %的投标总费率,提交服务时间(无分标时填写) ,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12.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4、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2、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1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表(格式) 序号服务名称数量①服务内容单价(费率)单项合价 (费率)备注12...报价合计(包含装卸、运输等所有费用):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 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服务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服务名称数量技术参数1………1 …… 2 …… 3 …… ……………1 …… 2 …… 3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1 …… 2 …… 3 …… ……………1 …… 2 …… 3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⑶当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投标人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文件所指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 2、本细则所指使用广西工业产品 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投标或竞标总金额的80%以上(含);或者工程建设使用广西工业产品占工程建设所需产品总金额的80%以上(含)。 3、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单位履约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中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或者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未达80%以上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我方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方在本次投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 序号服务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厂商及原产地投标价备注12……广西工业产品 合计价格:占投标总价比例: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 ......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 2 …… 3 …… ……1 …… 2 …… 3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二1 …… 2 …… 3 …… ……1 …… 2 …… 3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交货期: 年 月 日前 4.交货地点: 5 ……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交货期: 年 月 日前 4.交货地点: 5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⑶当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资格声明函(格式) 致:_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 (项目名称) _ _(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说明: 投标人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评审评估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工业园 委托方(甲方): XXXXXXXXXX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南宁市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委托事项及基本内容 1.对 XXXXXXXXXX 压覆到重要矿产资源进行储量核实,就所压覆矿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出具相应的报告。如果乙方不具备价值评估资格的,可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负责此项事务,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2、评估范围:具体评估范围由甲方提供的 XXXXXXXXXX 项目范围确定。 3、 XXXXXXXXXX 具有自然资源厅认可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XXXXXXXX )。 二、评估基准日 所定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三、评估期限 本合同所约定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评估报告》,自本合同生效并乙方获得甲方提供的评估所需的所有基础资料之日起 10个 工作日内完成并正式提交。但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而超时,可由双方重新议定评估期限。 四、评估费 评估费是甲方为乙方完成合同委托事项所付报酬,根据《矿产技术咨询服务费》财规【2000】47号文件规定,费用采用直线内插法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Y=Y1+[(Y2-Y1)÷(X2-X1)]×(X-X1)。 综上,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 无预付款,评估报告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提交最终报告成果给发包人后,发包支付合同价的40%,经相关部门审定结算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完余款。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2、维护乙方的评估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按时支付评估费用。 (二)乙方: 1.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及评估项目公告的评估要求进行评估操作,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地进行评估。 2.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和信息收集分析。 3.对甲方提出的询问进行及时的解答说明。 4.根据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 5.按照本合同规定获得相关资料和评估费用的权利。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有纠纷,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协议,补充条款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陆份,本合同一式陆份,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委托方: (盖章)受托方:(盖章) 开 户 全 称 : 开户银行全称: 帐号: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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