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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的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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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28 17:5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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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的竞争性磋商
【2020/05/28】
  •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玉环市政府采购计划书[2020]392、393号确认书批准,受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现就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DDZX2020-Y-CS-02

    二、磋商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几天内)

    备注

    1

    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1

    165.00(其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50.00;超纯水机15.00,)

    合同签订后5个月之内

    进口产品

    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

    1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公告)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4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09:0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磋商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09:00:00

    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6月11日上午09:30:00),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地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磋商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零

    七、在线磋商响应(电子采购)说明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磋商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磋商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采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办理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磋商无效,供应商可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u盘)以邮寄的方式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见下方。“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4、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

    八、磋商响应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获取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磋商文件的,以获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和“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www.yhjyzx.com/home/index)。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项目联系人:赵晓英 联系电话:0576-87237838 (13819658788)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75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30091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谢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传真:0576-87250185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doc

    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706270

玉环市公路事务中心150型轮胎式挖掘机采购 玉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DDZX2020-Y-CS-02 采购项目: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 采 购 人: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五月 目 录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四、项目需求 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玉环市政府采购计划书[2020]392、393号确认书批准,受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现就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DDZX2020-Y-CS-02 二、磋商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 (万元)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几天内)备注1 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1台165.00(其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50.00;超纯水机15.00,) 合同签订后5个月之内进口产品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1台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公告)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4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09:0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磋商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09:00:00 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6月11日上午09:30:00),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地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磋商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零 七、在线磋商响应(电子采购)说明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磋商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磋商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采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办理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HYPERLINK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_blank" o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磋商无效,供应商可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u盘)以邮寄的方式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见下方。“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4、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 八、磋商响应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获取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磋商文件的,以获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www.yhjyzx.com/home/index)。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项目联系人:赵晓英 联系电话:0576-87237838 (13819658788)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75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30091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谢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传真:0576-87250185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项 目内 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符合采购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无3磋商响应文件说明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磋商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4、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形式 (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 (2)“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以介质(U盘)存储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按“浙江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2)“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6、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2)“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磋商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 磋商供应商可递交“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u盘)以邮寄的方式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b.“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无效。 7、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 件留档备案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5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至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赵晓英收,电话0576-87237838 13819658788)。5磋商响应有效期90天,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09:00:00 递交地点: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7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09:00:00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磋商8磋商保证金零元9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10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11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12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3、供应商所标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对所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标产品、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的要求,通过“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服端”编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1)磋商声明书;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3)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 (6)磋商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组成: (1)供应商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2)磋商响应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项目功能设计完备、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等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供货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C.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和措施; (3)磋商响应产品描述及相关资料: A.磋商项目供货清单(均不含报价)。 B.产品品牌及型号、技术参数指标、性能特点、图片资料以及所遵循的技术规范、产品质保期、出厂标准、产品质量相关检测报告等内容。 C.商务及技术响应表。 D.磋商响应产品中有节能产品的,应列明磋商响应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响应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磋商响应产品中有环保产品的,应列明磋商响应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响应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 【特别提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最新一期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看】 (4)供应商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的发票、用户验收报告等;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商务与技术内容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7)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 A.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详细介绍(包括地理位置、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等)。 B.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培训方案等)。 (8)评审办法评分内容章节描述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报价内容的组成 (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总报价应当包括设备费用、随机备品备件、运输及保险费、安装调试、测试、检定及验收费用、培训费、管理费、税金、进口外贸代理费、海关及银行手续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产生的费用)。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磋商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服端”,并按照“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磋商需求制作“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不按上述要求制作“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电子签章);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 (3)“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4)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5)若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与本次磋商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 (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不是磋商响应备选(替代)方案。 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经双方确认。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三、磋商 (一)磋商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磋商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在线或不参加磋商视同放弃磋商采购,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磋商流程 1、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磋商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磋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 3、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重新提交磋商响应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 9、宣布磋商结果(含技术得分、最后报价、报价得分及总得分),磋商采购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磋商流程原则按“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评标流程进行。如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二)澄清问题的形式 1、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2、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错误修正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磋商。 (四)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磋商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货物跟商务与技术内容中的供应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电子答复,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6、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 7、电子磋商文响应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磋商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10、商务条款不响应; 1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又未提供“备份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 12、磋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 (六)磋商原则和方法 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 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 四、磋商结果确定 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同公告。 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政采云网站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磋商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贰万贰仟元,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磋商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人的预算价,其价格分作零分处理)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磋商: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磋商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据此进行核查)、《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如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据此进行核查);(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以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评审总得分和最后报价也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评分)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集体推荐一个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六、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产品性能、技术指标24满足磋商货物的所有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得24分。允许偏离的指标低于项目需求(非实质性偏离,“项目需求”中未标注“▲”的条款)的,经由专家组评议后,每一项减3分。(此项扣完为止)。有不满足“▲”的按无效处理投标。磋商响应方描述。215各磋商响应方所投不同品牌、型号产品的整体性能及稳定性、先进性等: (1)所投产品处于领先水平,性能指标和设备功能都比较先进,10-15分; (2)所投产品性能指标和设备功能处于中档水平,性能故障率、多种应急工况的适应性等较好的得9-6分; (3)所投产品品牌市场应用情况和市场认可度低及主要部件所用的品牌、配置一般性能故障率、多种应急工况的适应性等一般的得5-1分。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磋商产品获得的体现产品质量、通过权威部门认证,检测报告、证书,获得国际认证,荣誉等)37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有严密的质量监控措施和先进的质量检测设施的得5-7分,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检测设施一般的得4-2分,无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检测设施的不得分。磋商响应方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体系证书认证3(1)磋商响应方或磋商产品制造厂家通过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得1分; (2)磋商响应方或磋商产品制造厂家通过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磋商响应方或磋商制造厂家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得1分提供相关的证书证明资料。5类似项目经验6磋商响应方自2017年以来同类(政府类)项目经验,每份1分,满分6分。提供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扫描件、用户验收报告等。6项目实施方案5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4-5分;方案措施欠佳的,1-3;方案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或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磋商响应方描述。7项目实施技术力量5项目实施技术力量:公司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得4-5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一般得1-3分,技术力量欠缺、人力资源安排不充足的不得分。磋商响应方描述并提供技术人员名单、社保名单、相关经验履历情况、工程师证书情况等相关资料。8培训及售后服务5(1)磋商响应方提供的培训计划方案、质保等其它实质性服务内容和优惠措施1-3分, (经由磋商小组评议认定为实质性优惠后酌情给分) (2)根据磋商响应方针对本项目设立的售后服务网点距采购人的远近以及响应时间等综合评分,1-2分。磋商响应方描述。9产品价格30取磋商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最后报价最低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 3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注: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的企业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具体执行依据见本章第二点的第四条“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内的规定)根据开标一览表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磋商项目一览表 本次磋商共 1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 (万元)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几天内)备注1 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1台165.00(其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50.00;超纯水机15.00,) 合同签订后5个月之内进口产品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1台二、项目内容及技术需求(以下所有参数是为了对拟报价货物的产品品牌或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相当的产品参加,但磋商产品须具有相当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及性能档次。产品性能是否相当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1、仪器总体要求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应由进样系统,原子化以及离子化系统、检测系统等部分构成。由计算机和必要的软件对仪器进行控制,并进行数据获取、压缩、处理显示和存储。质谱仪还应该包括维持高真空的所有设备,以及进行常规溶液样品雾化的进样系统。ICP-MS的功能应包括样品引入、原子化、离子化和质量分析,以进行样品的定性确认、定量成分分析以及元素成分的同位素分析和形态分析。仪器要求符合国内外应用的标准。 1.1▲要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仪器供应商提供的是单四级杆质谱中最新型号、最高规格的产品。 1.2▲仪器能适用于各应用领域中各种样品的元素分析、同位素分析和元素形态分析任务,包括食品、环境、地质、金属、生物样品、化工材料等领域。 1.3▲采购进口产品。 2、工作条件 2.1工作环境温度: 15-30℃ 2.2工作环境湿度: 20- 80% 2.3电源: 220VAC ( 10% 3、技术指标 3.1硬件要求 3.1.1雾化器:耐高盐、高精度、高效雾化器。 3.1.2雾化室: 小体积、石英低记忆效应雾化室,具备高效半导体控温装置,控温温度连续可调,制冷温度范围:≤-8℃。 3.1.3等离子体炬位调整:由计算机自动进行三维(X,Y,Z方向)控制。 3.1.4等离子体可视系统:具有实时直播功能,可以实时通过电脑显示器监控等离子体及锥口和中心管的状态,便于及时判断仪器是否需要维护。方便将ICP-MS主机与控制电脑分开放置的用户直接通过控制电脑观察仪器运行情况并进行参数优化。 3.1.5▲离子源:采用高频率自激式全固态射频发生器,要求频率25 MHz以上,频率稳定性< ±0.01% 。 3.1.6 RF发生器功率在500-1600W范围内连续可调,功率稳定性优于0.1%。 3.1.7具有虚拟接地的、不额外依靠外部物理接地的消除锥口二次电弧放电技术,无需屏蔽炬等额外安装与维护,无需屏蔽炬等额外消耗。 3.1.8透镜系统:配备提取透镜及90度偏转透镜,保证仪器灵敏度及去除基体干扰,提供仪器90°偏转设计图证明。 3.1.9▲碰撞反应池系统:具有安装于真空腔内的可实现质量筛选功能的四极杆或多极杆系统,可采用单一惰性的He纯碰撞模式消除各种干扰。碰撞/反应池也可使用氢气、氨气、氧气等反应性气体,达到特殊研究和特殊应用的目的。 3.1.10▲碰撞反应池至少包含两路气且配置两路或以上质量流量计,在一个方法里可以同时使用三种模式:无气体模式,氦气碰撞气体和反应气体,无需手动切换气体。 3.1.11质量分析器:质量范围:2-280 amu,可分析锕系元素及其氧化物。 3.1.12四极杆质量分辨器:纯惰性材料的长杆结构设计。 3.1.13检测器:脉冲和电子倍增模式间可自动切换,待测离子通过质量过滤器后,无需经90度偏转再进入检测器,动态线性范围10个数量级。 3.1.14真空系统:具有高性能真空系统,从停机状态到分析状态时间小于15分钟,维护简单。 3.1.15▲自动进样器:配置原装进口自动进样器。自动进样器位数≥200位,能放置≥50mL和≥15mL两种规格的塑料离心管。 3.1.16仪器应对高盐度样品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可以实现对盐度超过25%的饱和食盐水样品的进行长时间的稳定分析,提供文献证明。 3.1.17可实现15分钟内对砷甜菜碱,二甲基砷,亚砷酸根(As3+),砷胆碱,一甲基砷,阿散酸,砷酸根(As5+),卡巴胂,硝苯砷酸,洛克沙砷共10种As形态进行完全分离,并提供文献证明。 3.1.18可实现超低含量的Cr3+和Cr6+形态检测,对于Cr6+可达到0.5ppt的检出限能力,并提供文献证明。 3.1.19液相色谱与ICP-MS可以在10min之内分离甲基汞、乙基汞。无机汞,LOD分别在10ppt以下。 3.1.20色谱与ICPMS联机进行5种Se形态分离,SeO42-和SeO32-、SeCys2、MeSeCys和SeMet检出限可分别达到0.20、0.25、0.25、0.20、0.50 μg/L。 3.2软件要求 3.2.1可与任何公司的液相、离子色谱及毛细管电泳等设备连用,ICP-MS软件能控制连用的仪器,并有软件界面证明。 3.2.2实时数据显示,和实时报告显示。 3.2.3ICP-MS操作软件可以安装于个人计算机上,至少能安装在5台个人使用的计算机上,样品分析数据可以使用此软件进行离线数据处理并生成报告。 4、仪器性能指标 4.1标准模式下灵敏度 4.1.1低质量数(Li):≥50M cps/ppm 4.1.2中质量数(In或Y):≥100M cps/ppm 4.1.3高质量数(U或Tl):≥80M cps/ppm 4.1.4随机背景:<1 cps(4.5或220) 4.1.5氧化物离子(CeO+/Ce+)≤2.5%,双电荷粒子(CeO+/Ce+)≤3%。(不带制冷) 4.2仪器检出限 4.2.1 轻质量元素: Be ≤0.5ppt 4.2.2中质量数元素:In或Y≤0.1 ppt 4.2.3高质量数元素:U或Tl≤0.1 ppt 4.3稳定性 4.3.1短期稳定性(RSD):≤2%(Li,Y,Tl ,20分钟,1ppb混合溶液、无内标) 4.3.2长期稳定性(RSD):≤3%(Li,Y,Tl ,4小时,1ppb混合溶液、无内标) 4.3.3同位素比精度(RSD%)(107Ag/109Ag) ( 0.1%(须有生产厂家盖章的文献证明,并作为验收指标)。 4.4丰度灵敏度 4.4.1低质量端: ( 5 x 10-7 4.4.2高质量端: ( 1 x 10-7 4.5液相色谱部分 4.5.1四元泵 流量范围:0.001~10.000 mL/min,步进0.001 mL/min 最大压力:620bar 流量准确度:<0.2% 流量精密度:<0.07% 梯度混合精确度:< 0.15% 溶剂种类:4种 泵清洗系统:主动式单独流路清洗柱塞 液滴计数器:自动监控泵漏液情况和泵清洗液情况 4.5.2 自动进样器: 位样品本兼容孔板及常规样品瓶 进样方式:无样品损失,无残留 进样体积:0.01~100μL 进样体积准确度:0.5% 交叉污染:0.004% 自动防沉淀振摇及侧移功能 4.5.3 柱温箱 安全性能:具备防止误开门功能,内置温度、湿度、气体传感器,在线监测泄露情况。 温控范围:5~80℃ 温度准确度:±0.5℃ 温度稳定性 ±0.1℃ 温度精度 ±0.1℃ 5、▲仪器配置清单 5.1四极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器主机一台,仪器主机必须包括:完整的进样系统、离子透镜系统、碰撞池系统、检测系统、真空系统、确保仪器安装后只需添加耗材无需其它硬件设施就可以运行。 5.2高效半导体控温装置 1套 5.3中英文版操作软件 1套 5.4电脑、显示屏和打印机 1套 (电脑配置要求:八代i7以上CPU, 8GB内存,500G以上ssd硬盘,内存4代ddr以上,23’液晶显示屏,显卡至少GTX 960以上,32X以上光驱,DVD带刻录功能,正版专业版WINDOWS 操作系统;打印机1台,要求能实现彩色打印和扫描功能等) 5.5 UPS不间断电源,15KVA 持续0.5小时以上 1套 5.6冷却循环系统 1套 5.7液相色谱/离子色谱联用接口组件,包含联机硬件接口和联机 1套 5.8移动推车(可放置离子色谱或液相色谱及电脑) 1台 5.9砷、汞、硒、铬形态分析柱 共3根 5.10液相色谱仪四元梯度泵 1套 5.11液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 1套 5.12液相色谱仪柱温箱 1套 5.13内标接入器 1个 6、▲耗材要求: 6.1仪器调试用的调谐液(需要时供应,提前2个月告知) 3瓶 6.2多元素混合标准溶液和内标溶液(需要时供应,提前2个月告知) 1套 6.3蠕动泵进样管(12根/包) 10包 6.4蠕动泵废液管 (12根/包) 5包 6.5内标管 3包 6.6石英雾化器 2个 6.7PFA雾化器 1个 6.8雾化室 2个 6.9镍采样锥 3个 6.10镍截取锥 3个 6.11石英炬管 3根 6.12石英中心管 2根 6.13超纯机械泵油或含氟聚合油 保证五年 6.14除湿量大于56L/天的进口除湿机 1台 6.15进口品牌自动进样器(≥200位,且与各品牌ICP,ICP-MS均兼容)1台 6.16自动进样瓶 1000个 6.17砷、汞、硒、铬各种形态分析标准品 共计16瓶(按需提供) 6.18进口减压阀(供ICP-ms使用) 6个 (二)超纯水机? 1、仪器总体要求?? 系统内置高精度电阻率检测仪,电极常数为0.01cm-1,温度灵敏度达到0.1℃,采用同轴电极专利设计,准确检测和显示温度补偿的电阻率,符合ASTM? D 1125-95(2009)及USP(§645)电阻率系统适应性测试要求。 系统内置TOC检测仪,利用紫外氧化法在线检测超纯水中的TOC,检测范围和精度符合USP(§643)要求,检测范围: 0.5—999.9ppb,检测精度: ±0.1ppb。 系统内置两根无Hg紫外灯,其一172nm波长紫外灯有效降低TOC水平;其二TOC检测仪内有专用于检测产水TOC值的紫外灯,保证对TOC监测的准确性。 一台主机最多可配4个与主机分离的远程取水器,取水器与主机距离可达5米。取水器可控取水流速、可定量取水、可辅助定容取水,取水流速范围逐滴~2L/min;定量取水范围0.2~100L。取水器可调高度和角度适合大部分的实验室器皿取水,取水手臂上自带彩色触摸屏实时显示出水水质指标,包括温度,电阻率,TOC值,系统状态和警告,并可通过扫描屏幕二维码快速获取水质报告。 系统自动记录至少一年水质资料用于以后的检索和评审,出水水质符合NCCLS﹑ASTM、CAP要求;制造商需具备提供超纯水系统校验和校准服务的能力,可对内置电阻率仪进行校验和校准以满足ISO17025及CNAS合格评审的要求,结果可溯源至中国计量院,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有极大应用拓展性,在无需改变制水主机内部结构状态下可以选择配置4种以上终端精制滤头,分别用于常规理化精密实验、分子生物学实验、超痕量有机物分析实验、去挥发性有机物实验。 2、技术指标要求: ●进 水 水 源:纯化水、蒸馏水 2.1超纯水电阻率≥18.2MΩ.cm 2.2总有机炭<2ppb 2.3 微生物<1CFU/ml 2.4重金属离子<0.1ppb 2.5微颗粒物<1个/ml 2.6 Na<1ppb 2.7 Si<1ppb 2.8吸光度(254nm,1cm光程)<0.001 2.9硼离子<0.1 ppb 2.10三氯甲烷<0.1 ppb 3、设备配置 3.1超纯水主机系统(内置TOC检测仪) 1 台 3.2主机配件包 1包 3.3远程独立取水器 1 个 3.4取水器连接组件 1件 3.5带芯片超纯化前柱 1 个 3.6带芯片超纯化后柱 1 个 3.7终端过滤器 1个 (三)技术资料: 1、 仪器操作手册(中、英文); 2、维护手册(中、英文); 3、出产合格证; 4、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 5、质量保修卡和售后服务卡; 6、进口设备交货时,需提供相关进口证明完整文件(不仅限于以下):: = 1 * GB3 ①原产地证明; = 2 * GB3 ②报关单; = 3 * GB3 ③商检证明; = 4 * GB3 ④海(空)运提单; = 5 * GB3 ⑤海关完税单;⑥其他资料。 三、商务需求: (一)售后服务与培训 1、成交人须在交货日期30天内到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并验收。直至技术指标与标书符合。 2、仪器安装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免费安排专职应用工程师上门为采购人进行现场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应用及仪器的维护保养知识,直到用户能正常使用和维护仪器且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3、为采购人两名人员全免费国内培训名额(包括人员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4、4小时响应采购人应用服务支持。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成交人维修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明确答复,4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采购人现场维修。 5、成交人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并免费提供所有公开发表的应用文献和最新仪器有关资料、通讯和用户论文集、仪器使用手册、培训教材等,并承诺帮助采购人进行各类方法研究开发工作及科研工作,每年能2次以上免费到实验室进行现场指导工作。 6、成交人提供仪器3年或以上的保修期,从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当天起算。保修期间,成交人应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成交人应提供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包括返产维修)。若需更换主键核心部件或2次维修无法修复仪器,成交人应更换新仪器。10年以内提供一次免费仪器搬迁(质保和免费搬迁需提供厂家盖公章的技术协议)。 7、免费提供仪器使用手册、培训教材、应用文章等。 8、成交人应提供原产应用数据处理软件,并提供终身升级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二)质量保证 1、成交人须保证标的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2、成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之内,成交人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根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性能、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 4、如果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人承担。 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计算,具体期限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 (三)验收 1、仪器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周内执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 2、成交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成交人必须更换相关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验收的依据:(1)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规格;(2)合同和磋商文件(及评标时的相关承诺);(3)国家强制标准。(4)企业标准。 验收费用由成交人负担。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使用地点并负责卸货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款的5%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1年后在没有发生质量索赔的情况下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货到现场初验合格后5天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70%;产品验收合格,人员培训完毕后支付剩余合同款。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所在地: 乙方:(成交供应商) 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成交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磋商文件。 5.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具体见项目需求)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根据竞争性磋商结果确定) (二)乙方责任 (根据竞争性磋商结果确定) 五、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在免费质保期满1年后在没有发生质量索赔的情况下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八、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服务质量保证期 (选用) 服务质量保证期 3年或以上的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十、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2. 交货方式: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使用地点并负责卸货 十一、款项支付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款的5%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1年后在没有发生质量索赔的情况下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货到现场初验合格后5天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70%;产品验收合格,人员培训完毕后支付剩余合同款。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二、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四、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五、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玉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 本 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 项目编号:DDZX2020-Y-CS-02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磋商声明书(附件2);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3);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 (6)磋商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附件2 磋商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 (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磋商,为此,我公司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磋商时间近三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审查了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磋商响应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总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法定代表人姓名: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4 本 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 项目编号:DDZX2020-Y-CS-02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商务与技术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商务与技术文件目录 (1)供应商情况介绍(附件5);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可视情选用附件6、附件7、附件8); (3)响应产品技术规格资料(可视情选用附件9); (4)商务及技术响应表(可视情选用附件10); (5)证书一览表(附件11); (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12); (7)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可视情选用附件13); (8)磋商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或提供资料(备品备件清单)(附件14)。 附件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 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 传真手机1. 企 业 概 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 □自有□租賃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 公司成立时间核准经营范围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2. 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产品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发证时间期限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企业获得专利情况要求: 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6 本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大纲 二、项目技术设计方案 三、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 四、项目合理化建议 附件7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序号姓名职务职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要求: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 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磋商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8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姓名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性别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 (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年龄职称毕业时间学校专业联系电话最近一年工作状况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9 供货清单 (第 标) 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 要求: 本表中的名称、数量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相对应的报价名称、数量一致。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10 商务及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类别内容磋商文件产品技术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产品技术响应偏离情况商务响应情况质保期 项目工期付款方式……类别设备品牌型号磋商文件产品技术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产品技术响应偏离情况技术响应情况备注:供应商在填写其中的“磋商响应文件产品技术响应”内容时,必须对照本磋商文件“产品技术要求”中各指标项逐条说明,写出各磋商产品的具体参数响应内容,不得以“符合”或“满足”等词语作简单回答或者完全复制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参数内容,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其磋商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11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要求: 1.填写磋商供应商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 附件12 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实施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123…要求: 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2.磋商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13 售后服务情况表 序号项目磋商供应商承诺备注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服务方式、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等,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磋商供应商售后服务情况:2保修期后售后服务   3培训方案(可用附页)  …………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14 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一览表 设备名称及编号附件及备件、 专用工具名称数量产地价格 (元)包装形式备注 注: 1. 本表所列为随设备所带的附件及备品备件。 2. 本表中所列价格应计入磋商总价。 3.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磋商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4. 设备验收时,实到的随机备品备件的产地等应与此一览表一一对应。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15 本 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超纯水机采购 项目编号:DDZX2020-Y-CS-02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报价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目录 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6); 2、报价明细表(附件17); 附件16 首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填报说明: 1.总报价是包括设备费用、随机备品备件、运输及保险费、安装调试、测试、检定及验收费用、培训费、管理费、税金、进口外贸代理费、海关及银行手续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产生的费用)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17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报价项目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要求: 1. 本表为《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应与“首次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 3.报价明细表所填内容按磋商文件采购设备清单要求为准。如有漏报的,视同已包含在磋商总价内或已作优惠处理。有重大缺项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4. 本表中的型号规格必须明确,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定制的除外。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其他部分 针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以上内容具体描述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说明)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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