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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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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26 15:5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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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6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拟就“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二、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NBITC-202010388G-BL024

四、采购组织类型:委托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征求意见范围:

(一)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期限: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29日

八、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5月29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密封后送至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并发至邮箱,传真:0574-87198579,电子邮箱:191685448@qq.com,传真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十一、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十二、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地址:北仑区小港街道江南东路368号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152120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韩洋、邓牟雪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0574-87356230

传真:0574-87198579

十四、监管部门:

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联系人:阮中义

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NBITC-202010388G-BL024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5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0395 第一章 采购公告  PAGEREF _Toc10395 1  HYPERLINK l _Toc23029 第二章 投标须知  PAGEREF _Toc23029 3  HYPERLINK l _Toc67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PAGEREF _Toc6734 10  HYPERLINK l _Toc27380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PAGEREF _Toc27380 17  HYPERLINK l _Toc7643 第五章 合同样本  PAGEREF _Toc7643 19  HYPERLINK l _Toc2958 第六章 商务条款  PAGEREF _Toc2958 22  HYPERLINK l _Toc4209 第七章 附件  PAGEREF _Toc4209 2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X月X日 公告期限:2020年X月X日至2020年X月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的委托,就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NBITC-202010388G-BL024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最高折扣系数一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660万元/三年70%(在宁波市价格协会公布的《宁波市中药饮片价格信息单》中各类中药饮片批发信息价基础上的折扣系数)四、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年X月X日13:30(北京时间)止; 2、获取网址方式: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工作台首页,点击【项目采购】,左边列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右边在待申请中,查看需要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新界面中填写申请信息,点击确定,确定后,右边标签页点击【已申请】,需要下载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下载采购文件】,新界面中点击蓝色字体【下载源文件】。 特别提醒: 2.1供应商在系统中如果没经过如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而是直接从公告上下载招标文件或操作不规范,使得不能参与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X月X日13时30分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九、开标时间:2020年X月X日13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zjzfcg.gov.cn" www.zjzfcg.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未按规定下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韩 洋、邓牟雪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联系地址:北仑区小港街道江南东路368号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152120 十三 、监管部门: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联系人:阮中义 电话:0574-8938375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1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22.1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联系地址:北仑区小港街道江南东路368号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15212032.2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 系 人:韩洋、邓牟雪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4招标范围: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73.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8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等规定。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得分包。▲12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适用▲13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个日历天。149.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1510.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X月X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1611.1开标时间:2020年X月X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1715.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折扣系数:70%(在宁波市价格协会公布的《宁波市中药饮片价格信息单》中各类中药饮片批发信息价基础上的折扣系数)。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折扣系数的,作无效标处理。1817.4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不组织。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2.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中药饮片供应等类似的义务。 2.5“▲”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详见采购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本项目以宁波市价格协会公布的2019年第4期《宁波市中药饮片价格信息单》中各类饮片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报投标折扣系数,应包括药材费、代煎费、人员工资费、管理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各类中药饮片的结算单价=供货时以宁波市价格协会公布的《宁波市中药饮片价格信息单》中各类饮片批发价格×中标折扣系数 5.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3投标文件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七、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附件一); 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三);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件四); 5、资格证明文件: 5-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五);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5-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5-5.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6.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5-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附件六); 5-8.供应商一般情况(附件七); 6、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八); 8、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评分资料(如有需提供); 9、投标单位声明函(附件九); 10、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附件十一); 1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 ▲9.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9.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须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1)注明: “投标文件” ; (2)采购编号: NBITC-202010388G-BL024 ; (3)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 (4)在 年 月 日 (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5)供应商的名称: 。 9.4供应商必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0.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0.3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向采购人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补充或修改材料应密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一、开标 11.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11.2开标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织并主持。 11.3投标文件启封前,供应商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按照投标文件送达顺序进行开标。 11.4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供应商全称、投标报价及其它主要内容。供应商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 11.5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供应商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11.6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十二、评标 1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12.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2.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3.1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逾期视为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13.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3.3潜在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 十四、质疑 1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1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14.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1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十五、预算价 15.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660.00万元/三年。 十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16.1向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收取4.5万元中标服务费。 16.2中标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16.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16.4服务费缴纳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十七、特别说明 17.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应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章。 (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7.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17.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17.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17.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 17.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二、评标委员会 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 三、评标程序 3.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 3.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3.5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6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四、投标的澄清 4.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询标,要求供应商做出澄清。供应商必须按照代理机构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4.2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4.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价格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六、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 6.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供应商一般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供应商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2投标保证金不适用3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七、1条的要求。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6投标报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折扣率,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折扣率的,作无效标处理。89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其他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11不允许出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12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13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附表3: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采购编号:NBITC-202010388G-BL024 评分项及分值70分自制中药饮片品种(5分): 自制中药饮片品种≥700个的得5分;自制中药饮片品种700(不含)-600(含)个的得3分;自制中药饮片品种600(不含)-500(含)个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附品种目录并加盖公章。生产能力及生产质量(10分):根据投标人对中药饮片生产所需生产设备的齐备性、日煎药处理能力的满足性、对膏方制作的质量和成本投入提供的方案进行评议。方案详细、完善的得7-10分,售后服务方案欠详细、完善的得4-6.9分,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缺陷的得1-3.9分。硬件设备配备(5分): 1.根据投标人产品完成全部检验的仪器设备齐备性进行评议(2分); 2.投标人具有标本室的得2分,具有二年留样室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标本室照片、二年留样室照片。质检人员配备(5分):根据投标人完成全部品种质检所配备的QA人员及QC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评议。业绩(5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一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贵细中药材加成比例(6分) 贵细中药材在进货价的基础上加成比例>10%的得0分,加成比例为10%的得1分,加成比例为9%的得2分,加成比例为8%的得4分,加成比例≤7%的得6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加成比例并提供贵细中药材进货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货方案(6分):供货方案详细、完善的得4-6,供货方案欠详细、完善的得2-3.9,供货方案存在缺陷的得0-1.9。应急保障措施(5分):应急保障措施详细、完善的得4-5,应急保障措施欠详细、完善的得2-3.9,应急保障措施存在缺陷的得0-1.9。售后服务方案(18分): 1.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配送方式及时效性进行评议(7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的得4-7分,售后服务方案欠详细、完善的得2-3.9分,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缺陷的得0-1.9分。 2.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到场时间进行评议(6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到场时间方案详细、完善的得4-6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到场时间方案欠详细、完善的得2-3.9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到场时间方案存在缺陷的得0-1.9分。 3.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的便捷性进行评议(5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便捷性强的得4-5,售后服务机构的便捷性一般的得2-3.9售后服务机构的便捷性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0-1.9。服务承诺(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评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评议。服务承诺方案详细、完善的得4-5,服务承诺方案欠详细、完善的得2-3.9服务承诺方案存在缺陷的得0-1.9。价格分(30分)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折扣系数×(1-6%); 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折扣系数。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 *注:投标折扣系数>70%的作无效标处理。注:1、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2、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委会集体讨论,须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评委签字认可。4、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服务需求: 1、中药代煎服务,供应商须提供中药饮片、煎药服务、送货服务。招标人不提供院内代煎场所。 2、投标人需与招标人相应的处方数据软件对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当天16:30(北京时间)前的处方,须于第二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前完成代煎服务并送至采购人院内指定地点。如患者有快递需求的,投标人须及时提供快递到付服务。 4、快递过程中如发生漏液、破损现象,投标人须及时为患者重新代煎,不再收取费用。 5、招标人将不定期对投标人代煎过程进行抽查。如抽查不合格,则扣除当月代煎服务费的1%。 6、投标人代煎场所、代煎设备、中药材检测设备、留样设备须遵守《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7、对于下表中的贵细中药材,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规格要求进行供货,结算价格在各类贵细中药材进货价的基础上加成不高于10%进行按实结算。如后续采购的贵细中药材不在下表中的,结算价格在各类贵细中药材进货价的基础上加成不高于10%进行按实结算。 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加成比例并提供贵细中药材进货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贵重药材明细表如下: 序号名 称1川贝母(粉)2人参(片、须)3 红参(支、片、须)4西洋参(片)5鲜浙石斛6铁皮石斛(鲜、枫斗)7(纯)野山参 8移山参 9冬虫夏草10西红花11燕窝12沉香曲13余甘子14紫河车15黄蜀葵花16蕲蛇17白花蛇18红豆杉19夏天无20灵芝孢子粉21龟甲胶22血竭23鳖甲胶24鹿角胶25黄明胶26阿胶27穿山甲28沉香29海马30羚羊角粉备注:贵细药材品规较多,不再赘述。 第五章 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公开招标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 2. 履行方式: 3. 履行地点: 七、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商务条款 序号内 容1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2付款方法和条件:每六个月结算一次,按实结算。3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第七章 附件 封面 正(副)本 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010388G-BL024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函 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NBITC-202010388G-BL024)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提供采购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载明的投标报价。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投标项目应纳的税金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 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3)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 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完全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 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010388G-BL024 序号报价内容服务期限投标折扣系数一中药代煎服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折扣系数>70%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以宁波市价格协会公布的2019年第4期《宁波市中药饮片价格信息单》中各类饮片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报投标折扣系数。 4、各类中药饮片的结算单价=供货时以宁波市价格协会公布的《宁波市中药饮片价格信息单》中各类饮片批发价格×中标折扣系数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为NBITC-202010388G-BL024,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五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关于贵方对采购编号为NBITC-202010388G-BL024的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发出的投标邀请,本单位申明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六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就供应商单位成立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 2、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附件七 供应商一般情况 单位名称成立时间资质等级单位性质批准单位单位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单位职工总数 人有职称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主 要 管 理 技 术 人 员姓名性别专业职称资格证书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八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010388G-BL024 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2付款方法和条件:每六个月结算一次,按实结算。3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九 投标单位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甬采购办[2012]1427号)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 1.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划型)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________________、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 2.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采购编号______标段/包______)采购活动,项目的市场价格为_____万元,本次投标价格为_____万元,其中由本单位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万元,由本单位提供服务金额为_____万元,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或者提供其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中国境内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宁波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第1条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企业供应商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网上供应商平台中“供应商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等数据,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事业社团其他类型供应商不划型。 3、第2条有多个标包的,须按每个标包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表。 5、资格入围式项目(一个标包由多家中标入围):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除以入围数量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或入围数量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6、投标价格为费率的项目、中标价格按单价执行的项目: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填写;未公布预算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7、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环保产品清单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财政部发布的文件为准。 8、本《投标单位声明函》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使用,请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 9、本表中信息须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信息一致。 附件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填写说明: 1、本声明函为财库[2011]181号文附件的标准格式,必须按该格式填写;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请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文件; 2、如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的,请在相应文字处后面打钩,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如供应商是代理商,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请如实填写其他企业的划分类型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视同中型企业,因此,只有小微企业提供自己的货物或者小微企业提供其他小微企业的货物时,供应商才算小微企业,才能享受评标标准里的价格扣除优惠。 4、本表中信息须与“投标单位声明函”信息一致。 附件十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 (万元)资产总额Z (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 (万元)资产总额Z (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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