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 SDGP370684202002000073 |
采购项目名称 | 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 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 地 址:蓬莱市迎宾路59号 联系方式:0535-5639367 566772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地址:蓬莱市富民路98号京蓬综合楼3楼320室 联系方式:0535-5756686 二、招标项目名称: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SDGP370684202002000073 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A | 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 | 一宗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8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蓬莱市富民路98号京蓬综合楼3楼320室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购买。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注册信息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息一致。经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备案,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注册报名或未向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9日8:3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蓬莱市南环路136号24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9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蓬莱市南环路136号24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迟连革 联系方式:0535- 5639367 5667725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李文琪 联系方式:0535-5756686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7日 |
附件 | 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zip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zip |
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 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项目名称: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 编制时间:2020年5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共为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标的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提供所有供货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要求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投标人需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2、采购预算:本次采购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8万元,其中,蓬莱阁景区空调改造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9万元,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9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采购内容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设计、制造、安装、验收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以及合同的规定。投标人需满足国家规定的公共区域安防、消防等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5.1 招标人本次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最新一期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5.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3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投标人所报产品中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所报产品中部分为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 30%以下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 2%的价格扣除。 5.4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5.5投标人如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供货安装调试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调试期)。 6.2供货地点:蓬莱市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服务期限: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投标人可提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服务效率:项目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立即做出响应,半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8.验收标准 验收有关要求: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的规定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除须满足本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最新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5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迟连革??? 电话:0535-5667725 地址: 蓬莱市迎宾路5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李文琪 电话:0535-5756686 地址:蓬莱市富民路98号京蓬综合楼3楼320室 附件:采购清单 蓬莱阁景区空调改造采购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及材质 规格型号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备注 人工费 材料费 主材费 机械费 措施费 管理费 利润 规费 其中社保费 税金 一、 风机盘管 1 风机盘管,明装落地式 LFP-20,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 台 12.0 72.65 18.38 3200.0 12.39 6.19 41.02 23.87 235.07 51.29 324.86 噪音小于45db,Q冷=15000w,Q热=18000w 2 风机盘管,明装落地式 LFP-15,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 台 5.0 72.65 18.38 2112.0 12.39 6.19 41.02 23.87 160.14 34.75 220.2 噪音小于45db,Q冷=11000w,Q热=14000w 3 柜式空调机,明装 GKP-15,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 台 2.0 2860.0 257.4 噪音小于45db,Q冷=11000w,Q热=14000w 4 水泵 不锈钢,机械密封 台 2.0 8849.56 796.46 国产名牌,流量30m?,扬程25m, 一用一备 二、 管道阀门 1 法兰阀门(截止阀,不锈钢) DN100mm 个 2.0 70.42 29.08 381.04 2.31 6.02 39.76 23.13 40.62 8.38 53.32 GB12238-1989 2 法兰阀门(截止阀,不锈钢) DN65mm 个 2.0 37.56 14.17 187.29 1.66 3.2 21.21 12.34 20.51 4.22 26.82 GB12238-1989 3 法兰阀门(截止阀,不锈钢) DN50mm 个 2.0 29.34 13.17 168.11 1.33 2.5 16.57 9.64 17.67 3.66 23.25 GB12238-1989 4 自动排气阀(铜阀) DN25mm 个 6.0 17.61 7.03 30.0 0.15 1.51 9.94 5.78 5.63 1.1 6.99 GB4213-1984 5 螺纹阀门(铜阀) DN20mm 个 32.0 11.74 7.0 41.58 0.79 1.0 6.63 3.86 5.44 1.11 7.02 GB12240-1989 6 镀锌角钢支架 L30mm*3mm kg 380.0 5.58 0.75 4.25 1.39 0.48 3.15 1.83 1.41 0.26 1.7 GB/T 706-2008 7 设备钢支架 L50mm*4mm t 0.3 1653.74 322.7 3710.0 787.74 141.04 933.71 543.25 618.83 123.0 783.99 GB/T 706-2008 8 无缝钢管 DN32mm(30mm厚发泡保温黑夹壳护套) m 50.0 17.56 1.11 46.22 1.77 1.5 9.91 5.77 6.43 1.27 8.13 GB-T17395(2008) 9 无缝钢管 DN50mm(50mm厚发泡保温黑夹壳护套) m 60.0 24.39 3.23 30.26 3.0 2.08 13.77 8.01 6.74 1.29 8.24 GB-T17395(2008) 10 无缝钢管 DN76mm(50mm厚发泡保温黑夹壳护套) m 286+60+261 26.9 3.59 103.53 3.67 2.29 15.19 8.84 12.3 2.49 15.87 GB-T17395(2008) 11 空调冷热水ppr塑料管 DN20mm m 30.0 11.3 0.13 6.97 0.01 0.96 6.38 3.71 2.45 0.45 2.87 国产名牌,GB/T18742.3-2002 12 空调冷热水ppr塑料管 DN25mm m 144.0 12.31 0.16 13.92 0.01 1.05 6.95 4.04 3.1 0.58 3.74 国产名牌,GB/T18742.3-2002 13 空调冷热水ppr塑料管 DN32mm m 24.0 13.7 0.19 27.26 0.01 1.17 7.73 4.5 4.27 0.83 5.3 国产名牌,GB/T18742.3-2002 14 橡塑管壳 厚度30mm m3 0.55 920.18 523.84 1793.11 78.47 519.54 302.28 319.18 62.89 401.09 GB/T17794-1999 三、 土建 1 道路 拆除 含防护费用 m2 25.0 30.75 39.01 1.52 2.6 17.19 10.0 8.1 1.54 9.83 2 广场砖路面 含临时用路 m2 64.0 30.75 39.01 1.52 2.6 17.19 10.0 8.1 1.54 9.83 3 混凝土整体路面 180mm厚 C30 m2 25.0 10.0 99.94 0.1 0.84 5.59 3.25 8.62 1.82 11.55 4 人工挖坚土 挖宽600mm挖深600mm m3 113.0 36.83 3.11 20.59 11.98 6.37 1.1 7.1 5 夯填土 分层回填 m3 110.0 21.84 0.15 1.84 12.21 7.1 3.79 0.66 4.22 6 彩钢板门 厚度75mm m2 2.0 24.12 149.31 2.04 13.49 7.85 14.45 2.99 19.01 JG/T 306-2011 7 方整石板地面 含青石 m2 67.0 17.64 499.99 1.61 1.48 9.8 5.7 37.58 8.15 51.64 8 轻质板墙 双面彩钢夹芯板厚度75mm m2 18.0 17.17 46.12 12.3 1.45 9.6 5.58 6.99 1.4 8.93 GB 50205-2001 9 方整石墙 m3 5.0 192.18 607.64 53.14 16.23 107.46 62.52 78.71 15.8 100.61 10 屋面彩钢夹心板 厚度50mm m2 5.0 11.95 61.95 12.43 1.01 6.68 3.89 7.19 1.49 9.46 GB 50205-2001 11 管阀门井 座 1.0 1270.9 2700.22 380.96 107.35 710.61 413.45 431.81 84.87 541.38 12 屋基础水平钻孔 直径100mm 个 58.0 29.58 6.33 2.52 16.7 9.72 5.57 0.99 6.34 四、 电线、电箱 1 铜芯耐火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1KV-3×10 m 860+65+80 2.93 0.27 30.13 0.09 0.25 1.65 0.96 2.61 0.55 3.5 GB/T12706.2-2002 2 配套成套配电箱 6路,四级保护,功率30kw,高300宽200 台 1.0 500.0 45.0 优质国产,GB7251 3 低压成套配电柜 6路,四级保护,功率40kw,高600宽400 台 1.0 517.01 46.75 86.99 44.1 291.91 169.84 98.89 17.58 112.99 优质国产,GB7251.1-1997 五 二次搬运、竣工清理、成品保护及其他费用等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0535-5756686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0535-5756686 蓬莱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SDGP370684202002000073 项 目 名 称: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 招 标 人: 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盖章) 日 期: 2020年5月 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安装调试期(注意工作日与日历日的区别)、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做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蓬莱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6、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35-5756686 谢谢合作! 目 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3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3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3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受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2.有关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无进度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0%,余款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本款项由蓬莱市蓬莱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付款时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发票) 2.3供货安装调试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调试期)。 2.4 供货安装地点:蓬莱市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2.6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项目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立即做出响应,半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3.有关说明: 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提供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线材,要求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设计、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相关手续费、管理、检验、运杂、装卸车、安装调试、现场仓储、培训、配合、检验检测(含检测的所有费用、办理检测手续)、验收、相关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所有招标内容必须包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设计、制造及安装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的规定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3.5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6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政府采购预算:本次采购政府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98万元,其中,蓬莱阁景区空调改造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9万元,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9万元。投标总报价或分项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10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18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 3.11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11.1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址(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址(www.creditsd.gov.cn)。 3.11.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11.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1.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质疑要求 4.1 投标人如需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件)。 4.2 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 招标人电话:0535- 5639367 5667725 招标人地址:蓬莱市迎宾路5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5-575668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蓬莱市富民路98号京蓬综合楼3楼320室 5.招标议程安排: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17:00时止;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蓬莱市富民路98号京蓬综合楼3楼320室)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注册信息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息一致。经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备案,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注册报名或未向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5.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6月9日8:30-9: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蓬莱市南环路 136号24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5.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蓬莱市南环路136号24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注:若开标时仍为冠状病毒疫情未解除期间,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时,须配合工作人员登记、消毒、隔离等工作,如不配合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加开标。 具体要求:1、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场所;2、进入场所需进行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消毒;3、在指定会议室等候,严禁在开标场所随意走动;4、近 14 天内有较重疫区旅行史或有与发热人接触史的应自觉回避;5、发热人员或出现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禁止进入开评标场所。 6.联系方式: 6.1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账户名称: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帐 号:535903149610101 地 址:蓬莱市富民路98号京蓬综合楼3楼320室 电 话:0535-5756686 邮 箱:sdakytzb@163.com 联 系 人:李文琪 6.2招 标 人: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 地 址:蓬莱市迎宾路59号 联 系 人:迟连革?? 电 话:0535- 5639367 5667725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共为一个包进行采购,主要包括蓬莱阁景区空调改造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采购清单 蓬莱阁景区空调改造采购清单序号材料名称及材质规格型号单位工程量备注一、风机盘管 1风机盘管,明装落地式 LFP-20,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台12噪音小于45db,Q冷=15000w,Q热=18000w2风机盘管,明装落地式 LFP-15,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台5噪音小于45db,Q冷=11000w,Q热=14000w3柜式空调机,明装GKP-15,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台2噪音小于45db,Q冷=11000w,Q热=14000w4水泵不锈钢,机械密封台2国产名牌,流量30m?,扬程25m, 一用一备二、管道阀门 1法兰阀门(截止阀,不锈钢) DN100mm个2GB12238-19892法兰阀门(截止阀,不锈钢) DN65mm个2GB12238-19893法兰阀门(截止阀,不锈钢) DN50mm个2GB12238-19894自动排气阀(铜阀) DN25mm个6GB4213-19845螺纹阀门(铜阀) DN20mm个32GB12240-19896镀锌角钢支架L30mm*3mmkg380GB/T 706-20087设备钢支架L50mm*4mmt0.3GB/T 706-20088无缝钢管 DN32mm(30mm厚发泡保温黑夹壳护套)m50GB-T17395(2008)9无缝钢管 DN50mm(50mm厚发泡保温黑夹壳护套)m60GB-T17395(2008)10无缝钢管 DN76mm(50mm厚发泡保温黑夹壳护套)m607GB-T17395(2008)11空调冷热水ppr塑料管DN20mmm30国产名牌,GB/T18742.3-200212空调冷热水ppr塑料管DN25mmm144国产名牌,GB/T18742.3-200213空调冷热水ppr塑料管DN32mmm24国产名牌,GB/T18742.3-200214橡塑管壳厚度30mmm30.55GB/T17794-1999三、土建 1道路 拆除含防护费用m225 2广场砖路面含临时用路m264 3混凝土整体路面 180mm厚 C30m225 4人工挖坚土挖宽600mm挖深600mmm3113 5夯填土分层回填m3110 6彩钢板门厚度75mmm22JG/T 306-20117方整石板地面含青石m267 8轻质板墙双面彩钢夹芯板厚度75mmm218GB 50205-20019方整石墙 m35 10屋面彩钢夹心板厚度50mmm25GB 50205-200111管阀门井 座1 12屋基础水平钻孔直径100mm个58 四、电线、电箱 1铜芯耐火聚氯乙烯绝缘电缆1KV-3×10m1005GB/T12706.2-20022配套成套配电箱6路,四级保护,功率30kw,高300宽200台1优质国产,GB72513低压成套配电柜6路,四级保护,功率40kw,高600宽400台1优质国产,GB7251.1-1997五其他 1二次搬运、竣工清理、成品保护及其他费用等 宗 1 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采购清单序号材料名称及材质规格型号单位工程量备注一、风机盘管 1柜机,明装GFP-15,Q冷=11000w, Q热=14000w台6噪音小于45db2※卡式风机盘管(核心产品),明装,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KFP-15,Q冷=11000w, Q热=14000w台6噪音小于45db3※卡式风机盘管(核心产品),明装,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KFP-5,Q冷=3600w, Q热=4685w台8噪音小于45db4※卡式风机盘管(核心产品)明装,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KFP-8,Q冷=5500w,Q热=8100w台13噪音小于45db5立式风机盘管,明装,含减震支架,自动排水器LFP-5,Q冷=3600w, Q热=4685w台2噪音小于45db二、阀门 管道 1螺纹阀门DN20mm铜芯个190GB12240-19892无缝钢管 DN40mm(30mm厚发泡保温黑夹壳护套)m271GB-T17395(2008)3无缝钢管 DN50mm(50mm厚发泡保温黑夹壳护套)m172GB-T17395(2008)4PPR塑料管DN25mmm304GB/T18742.3-20025PPR塑料管DN32mmm115GB/T18742.3-20026设备钢支架L50mm*3mmkg3648GB/T 706-20087PPR塑料管DN50mmm66GB/T18742.3-20028橡塑管厚度30mmm32.54GB/T17794-1999三、土建 1场区道路 广场砖路面含围挡,含临时辅路m271 2夯填土分层回填m3242 3竣工清理 m3410 4轻质板墙双面彩钢夹芯板厚度75mm,0.6厚彩钢,防火等级A级m279 5人工挖沟槽土方挖宽600mm挖深600mmm3248 6细石混凝土厚度40mm,C30m271 7屋基础水平钻孔直径100mm个44 四、电气 1铜芯耐火聚氯乙烯绝缘电缆1KV-3×10m518GB/T12706.2-20022普通插座单相插座15A套22GB 1002—2008五、其他 1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系统调整及其他费用等 宗 1 注:(1)以上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产品清单不得变更。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有关规定,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含附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http://www.ccgp.gov.cn。 (6)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招标人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的 “卡式风机盘管”为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人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应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文明安装和调试。 2、中标人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 3、中标人应对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 4、无论安装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5、中标人承担安装期间安装场所的安全以及设备和安装人员的安全责任 四、质量及验收要求 1、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要求,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2、所用货物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货物毁损、遗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招标人、中标人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中标人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招标人承担;因质量问题招标人拒收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货物供货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应提交下列资料:货物的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详细列明各种产品的规格、材质、制造商产地等。 5、招标人有权在供货安装及验收时要求中标人提供产品的进货发票或进货单。 6、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2套完整竣工图纸。 五、其他要求 1、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招标人将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有关承诺等要求进行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支付。如若验收中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免费更换,并负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2、供货时,中标单位应提交产品和主要器材的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等。 3、提供现场技术培训,要求帮助招标人相关技术人员掌握系统管理、常见故障排除等知识,投标人应写出详细的培训方案。 4、中标单位应有能力履行文件中合同格式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维修、供应备品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5、在质保期内发现的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单位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差旅费等支出)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质保期后应保证有充足的备件供应,中标单位应对其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维修,更换只向招标人收取维修服务中所用的材料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2.5“设备”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货物及有关技术资料。 2.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供货、安装、测试、检验、调试、技术支持、维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8 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3.9 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 4. 其它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4.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4 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4.5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 投标邀请书 5.1.2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5.1.3 投标人须知 5.1.4 合同文本 5.1.5 投标文件格式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按招标文件载明的通讯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供货范围明细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产品的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设备的性能及质量、供货安装期、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综合实力、信誉、荣誉、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技术及商务偏离表、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内容等; 10.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等; 10.3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胶装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胶装方式为左侧胶装,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或 U 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以供备份,电子文档及介质不退。 11.2 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用。 所有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 11.3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设计、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相关手续费、管理、检验、运杂、装卸车、安装调试、现场仓储、培训、配合、检验检测(含检测的所有费用、办理检测手续)、验收、相关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所有招标内容必须包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 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12.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2.3供货范围明细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3.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五部分附件格式。 15.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 15.2.1综合说明; 15.2.2供货范围明细表; 15.2.3偏离表; 15.2.4所投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或相关检测报告等; 15.2.5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15.2.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16.投标保证金 按照鲁财采[2019]40号文件,本项目不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 17.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日。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一份电子文档,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应当为光盘或 U 盘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胶装成册,经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8.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5 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19.2 所有密封文件须在封口处盖投标人公章。 19.3 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 19.1-19.3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至开标地点。未密封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根据 21 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0.2 出现第 7.2 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 18 和 19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E 开标和评标 开标 23.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如授权代表缺席开标仪式,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它证件无效。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改由其它方式进行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3.2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或在评审过程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3.2.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3.2.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3.3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3.4 检查密封情况:开标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投标人代表在投标密封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3.5 开标采用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的办法。 23.5.1 宣读方式: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唱标员宣读,要求唱标员必须按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如实宣读。 23.5.2 宣读内容: 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②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供货安装调试期、质保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4.2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等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招标人可以参照评审专家基本条件自行择优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也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4 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25.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25.1 节能环保原则:招标人本次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最新一期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5.2 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25.3 促进残疾人就业原则: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4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5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25.6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5.7 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25.8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25.9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6. 评标方法 26.1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6.2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2.1 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大写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2.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6.2.3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3)供货安装调试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5)未按规定报价,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出所投设备的分项报价,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6)技术文件部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详细方案、配置、技术指标或者完全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7)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规格、技术标准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1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2.4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3.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2 投标人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并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 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充分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 评分细则 序号评 分 项 目分值评 分 标 准1报 价30分评标基准分:30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30(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技术 评分项产品的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15分根据所投产品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 产品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描述完整详实,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有突出优势的,由评委在12.1-15分之间打分。 产品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细微偏差的,由评委在9-12分之间打分。设备的性 能及质 量15分根据所投设备的性能及质量,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 设备的性能及质量描述详细清晰,有突出优势的在12.1-15分之间打分; 设备的性能及质量描述简略或存在细微偏差的由评委在9-12分之间打分。 3供货安装调试期5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供货安装调试期由评委在 2-5分之间独立打分。4供货安装调试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完善,针对性强,进度安排得当,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合理的在5.1-8分之间打分;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描述简略或存在细微偏差的在 2-5分之间打分。 没有该项内容的得0分。5类似项目业绩5分以投标人提供的2017年5月1日起至今完整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准,每提供1份合格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得0分。6主要产品授权书3为保证相关产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所投卡式风机盘管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卡式风机盘管若为同品牌,仅需提供一份授权书原件。若为不同品牌,需分别提供不同品牌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的得3分,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得0分7企业综合实力、信 誉、荣誉 6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信誉、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 企业综合实力强、信誉、荣誉好的,由评委在4.1-6分之间打分;②企业综合实力一般、信誉、荣誉较好,由评委在2-4分之间打分8质保期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三年的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一年(增加不足整年的部分不予考虑)质保期加1分,最高得5分。9售后服务 承诺及优惠条件5分根据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 ①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委在3.1-5分之间打分; ②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细微偏差,由评委在1-3分之间打分。10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3分根据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装订是否规范完整、内容是否完整详实等,由评委在1-3之间独立打分。11节能环保加分报价评分项若所投全部产品为非强制采购并列入品目清单管理范围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其报价分值基础上分别给予1.5分的加分,若所投部分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其报价分值基础上分别给予0-1.5分的加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录)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技术评分项若所投全部产品为非强制采购并列入品目清单管理范围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其技术分值基础上分别给予1.5分的加分,若所投部分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其技术分值基础上分别给予0-1.5的加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录)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注:(1)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投标人所报产品中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所报产品中部分为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 30%以下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 (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类似项目业绩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列表说明。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缺一不可)请分项目单独封装,与招标文件一同递交,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便于存档。 27.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27.1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串通投标、投标人互相诋毁及投标人所投报主要设备为相同品牌、型号产品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招标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 27.2 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8. 评标纪律 28.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8.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28.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8.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8.6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28.7 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 28.8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8.9 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28.10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8.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8.12 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28.1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F 定标 29. 中标标准 2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排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打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打分项由评委打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9.2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29.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9.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G 授予合同 30. 中标通知 30.1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30.2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 30.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4 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 31.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2. 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 32.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32.3 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2.4 采购合同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 32.5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做出处理或处罚。 H 中标服务费 33. 中标服务费 33.1 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 I 无效投标与废标 34.投标人有第 26.2.3 (1)—(12)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35.1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35.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5.3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35.4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5.5 投标人串通投标; 35.6 投标人向招标人、用户、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35.7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5.8 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5.9 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35.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J 解释权 37.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8.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K 质疑 39.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0.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一次性提出。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的蓬莱阁景区及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项目由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 (乙方) 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设施名称与数量: 4、乙方提交的设备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设备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设备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乙方应保证将设备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 5、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 :¥ 元。 (大写): 元整。 6、付款方式: 7、供货安装时间及地点: (1)供货安装时间: (2)供货安装地点: 8、材料设备采购 (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 (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订货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4)乙方保证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设备投资额和工程质量。 (6)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若所投设备是进口产品,货到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9、验收方式: (1)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进口设备必须具备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明。 (3)国内设备或合资厂的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有关资料及配件、配套工具等交付甲方。 (5)设备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6)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10、售后服务条款 (1)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设备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4条规定要求的设备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在设备安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术培训,能够及时到安装现场处理设备异常问题。 (5)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6)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设备及主要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投标人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 11、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 12、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迟交设备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5、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蓬莱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三份(用于装订备案资料)。 甲 方: 乙 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供货范围明细表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格式一 投标函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2、总投标价格详见附件格式二《开标一览表》。 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与招标人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我单位 (提供或未提供)的 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录)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等)详见本投标文件 页。 9、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我单位 (请填写:是或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11、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附件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数量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供货安装 调试期质保期备注蓬莱阁景区空调改造一宗大写: 小写: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蓬莱阁党性教育基地空调改造一宗大写: 小写:合计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 小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胶装于投标文件内。本表用于开标宣读。 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附件格式三 -1 : 供货范围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设备及部件 名称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单 位数 量单 价 (元)合计单项价(元)品牌及产地生产制造企业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性采购12…安装调试费(元): 其他费用(元):合计总价(元): 大写: 小写: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价格(元) 大写: 小写: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价格占总价的比重为 %节能产品合计价格(不含强制性采购)(元) 大写: 小写:节能产品合计价格占总价的比重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合计价格(不含强制性采购)(元) 大写: 小写:环境标志产品合计价格占总价的比重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注:1、如有其它费用请在本表中单独列明; 2、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一致。 3、本表未填写齐全或不按规定填写,评审时不予承认。 4、如所报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上表中全部体现,且须汇总全部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 5、投标人对填写生产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及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价格金额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格式三 -2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厂家/产地节字标志环境标志数量单价(元)小计 (元)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价格合计节能产品价格 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环境标志产品价格 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表格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录)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等。 (2)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此表须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格式四 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投标人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性能、配置等详细技术说明,包括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表等(主要部件的规格、产地也需说明);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证书、文件、批文等资料复印件;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报、说明的内容; 4.主要设备的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明; 5.产品图片、安装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 6.投标人认为其它该说明的内容。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 2.所报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的内容如在“附件三:《供货范围明细表》”完全说明,则可不必填写本附件四中相关内容。 附件格式五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即使投标人在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 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 3.商务偏离中供货安装调试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附件格式六 综合说明 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技术实力、专业技术能力、生产能力及生产所必须的设备等;所提供设备、系统或服务的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企业基本状况表。 2.供货安装调试期、付款方式及质保期(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含派往安装调试现场的主要管理和工作人员、主要技术措施)。 4.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技术特点和优点。 5.投标人获得的产品、安全、质量、环境、节能等认证及相关证书。 6.设备生产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以及相关新技术、专利技术。 7.技术资料的提供范围与进度。 8.详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 9.优惠条件。 10.售后服务内容及响应措施。 11.运输方式。 12.投标人2017年5月1日至今完整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便于存档。 13.售后服务机构及技术服务队伍情况(注明办公地址、电话、工程师姓名和联系方式)。 14.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附件格式十五);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详见附件格式十五)。 15.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格式七 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辩),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3、针对此次招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无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5、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交纳的2019或2020年度任意月份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电子税务局系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交纳的2019或2020年度任意月份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复印件;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7、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须 知 (1)投标人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以备存档。 (2)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3)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5)相关文件、证书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变更证明原件。 附件格式八: 类似项目业绩原件清单 投标人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12... 合计金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该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贴在资料袋表面,一份放在资料袋内。 (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对中标人所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务必据实填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附件格式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格式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件格式十一: 承诺函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一)我单位承诺,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未按招标文件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的; (3)出现招标文件第35条规定的行为。 (二)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标准缴纳中标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视为虚假承诺,该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格式十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附件格式十三: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投标人自行编制) 附件格式十四: 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投标人自行编制) 附件格式十五: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装订在正本中。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装订在正本中。 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投标人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格式十七: 质疑函要求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3、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 4、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提交。 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 招标人联系电话:0535- 5639367 5667725 招标人通讯地址:蓬莱市迎宾路5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5-5756686 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蓬莱市富民路98号京蓬综合楼3楼3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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