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 四川页岩气项目部2020年平台及道路零星修护工程设备作业服务 。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挖掘机1.4m及以上150台班、挖掘机1.2-1.4m3(含1.2m)130台班、推土机220马力及以上50台班、装载机3.0m100台班、挖掘机油锤1.0-1.2m(含1.0m)150小时、单光轮压路机22t及以上50台班。
2.2实施地点: 四川省内江市,自贡市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 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0年zlfw第042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投标人营业执照涵盖设备租赁。
3.4 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无违约现象;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能够独立保证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
3.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20年5月 16日至2020年5月 20日 ,08:30至11:30,14:00至16:00发售,请派代表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果是法人授权人)和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筑路工程分公司附属楼2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3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6月 9 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11号筑路工程分公司附属楼21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不少于 15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凭证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有效凭证和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可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0年6 月 9 日8时30分
7.2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11号筑路工程公司附属楼212室。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11号
邮编:124010 电话:0427-7357109
联系人:金慧禹 电子邮件:lhxiesf@cnpc.com.cn
帐户名: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筑路工程分公司 帐号:2105 0173 0208 0000 001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兴隆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