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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滨江大道(江南大道—安澜路)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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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15 21:0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西贵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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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滨江大道(江南大道—安澜路)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5




贵港市滨江大道(江南大道-安澜路)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滨江大道(江南大道-安澜路)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滨江大道(江南大道-安澜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9]7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GZC2020-G3-01714-GXXY

建设地点: 贵港市滨江大道(江南大道-安澜路)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5792米、宽3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海绵城市、燃气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为53650万元。

上限控制价:综合单价招标上限控制价为110元/米(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且勘察费不能超过估算价60万元。本次详细勘察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勘察费不高于60万元。

勘察服务期限:勘察人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2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在勘察过程中根据业主要求及时提供阶段性成果。

招标范围:贵港市滨江大道(江南大道-安澜路)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收集资料,放线引点,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机械进出场、勘探、取样、土工试验、测试、测量、分析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详细勘察报告,配合完成勘察报告的备案,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后续服务及其他技术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 5月18日08时00分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6 月 8 日上午 9 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29802

9. 勘察费用支付方式

预付款:无

进度款:现场详细勘察完成后并提供勘察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费,按“中标综合单价×实际钻孔米数”方式结算,支付至勘察费的90%,剩余10%的勘察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支付。(最终勘察费不高于60万元,即低于60万元时据实结算,高于60万元时按60万元包干)。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盖章)

地 址:

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地 址:

贵港市港北区新华路龙珠别墅3135号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余燕忠

联 系 人:

杨肖

电 话:

0775-5921091

电 话:

0775-4358261

传 真:


传 真:

0775-4358251

电 子 邮 件:

ggzbz07754229802@163.com

电 子 邮 件:

2475230268@qq.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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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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