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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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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13 16:0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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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3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C-207007

三、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20日止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

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

1批

40套颗粒物传感器

400000.00

400000.00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8.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年05月20日止。

8.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8.3、获取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8.4、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5、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及要求:

9.1、供应商应于2020年06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9.2、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06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于2020年06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本公告第十四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9.3、特别说明: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该“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要求:

10.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开标厅四,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06月03日10:3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03日10: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评标,如果备份投标文件仍无法使用则开启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1.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11.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投标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三、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路969号

联系人:舒老师

电话:0574-86296380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联系人:徐驰、唐前进

联系电话:0574-87179083

传真:0574-87179079

电子邮箱:tender02@126.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 569 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9666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温馨提示: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JZC-207007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更新项目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0259686"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PAGEREF _Toc40259686 h 3  HYPERLINK l "_Toc40259687" 第二章 招标需求  PAGEREF _Toc40259687 h 6  HYPERLINK l "_Toc40259688" 前附表  PAGEREF _Toc40259688 h 6  HYPERLINK l "_Toc40259689" 一、商务需求  PAGEREF _Toc40259689 h 7  HYPERLINK l "_Toc40259690" 二、技术需求  PAGEREF _Toc40259690 h 8  HYPERLINK l "_Toc4025969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40259691 h 11  HYPERLINK l "_Toc40259692" 前附表  PAGEREF _Toc40259692 h 11  HYPERLINK l "_Toc40259693" 一、 总 则  PAGEREF _Toc40259693 h 13  HYPERLINK l "_Toc40259694" (一)适用范围  PAGEREF _Toc40259694 h 13  HYPERLINK l "_Toc40259695" (二)定义  PAGEREF _Toc40259695 h 13  HYPERLINK l "_Toc40259696" (三)招标方式  PAGEREF _Toc40259696 h 13  HYPERLINK l "_Toc40259697" (四)投标委托  PAGEREF _Toc40259697 h 13  HYPERLINK l "_Toc40259698" (五)投标费用  PAGEREF _Toc40259698 h 13  HYPERLINK l "_Toc40259699" (六)联合体投标  PAGEREF _Toc40259699 h 13  HYPERLINK l "_Toc40259700" (七)转包与分包  PAGEREF _Toc40259700 h 13  HYPERLINK l "_Toc40259701" (八)特别说明  PAGEREF _Toc40259701 h 13  HYPERLINK l "_Toc40259702" (九)、关于分公司投标  PAGEREF _Toc40259702 h 14  HYPERLINK l "_Toc40259703" (十)关于知识产权  PAGEREF _Toc40259703 h 14  HYPERLINK l "_Toc40259704" (十一)质疑和投诉  PAGEREF _Toc40259704 h 14  HYPERLINK l "_Toc40259705" 二、采购文件  PAGEREF _Toc40259705 h 14  HYPERLINK l "_Toc40259706"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  PAGEREF _Toc40259706 h 14  HYPERLINK l "_Toc40259707" (二)投标人的风险  PAGEREF _Toc40259707 h 15  HYPERLINK l "_Toc40259708"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PAGEREF _Toc40259708 h 15  HYPERLINK l "_Toc4025970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PAGEREF _Toc40259709 h 15  HYPERLINK l "_Toc40259710"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PAGEREF _Toc40259710 h 15  HYPERLINK l "_Toc40259711"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PAGEREF _Toc40259711 h 17  HYPERLINK l "_Toc40259712" (三)投标报价  PAGEREF _Toc40259712 h 17  HYPERLINK l "_Toc40259713"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PAGEREF _Toc40259713 h 17  HYPERLINK l "_Toc40259714" (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  PAGEREF _Toc40259714 h 17  HYPERLINK l "_Toc40259715"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PAGEREF _Toc40259715 h 18  HYPERLINK l "_Toc40259716"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PAGEREF _Toc40259716 h 19  HYPERLINK l "_Toc40259717" 四、开标  PAGEREF _Toc40259717 h 19  HYPERLINK l "_Toc40259718" (一)开标准备  PAGEREF _Toc40259718 h 19  HYPERLINK l "_Toc40259719" (二)开标程序  PAGEREF _Toc40259719 h 19  HYPERLINK l "_Toc40259720" 五、评标  PAGEREF _Toc40259720 h 20  HYPERLINK l "_Toc40259721"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PAGEREF _Toc40259721 h 20  HYPERLINK l "_Toc40259722" (二)评标方法  PAGEREF _Toc40259722 h 20  HYPERLINK l "_Toc40259723" (三)评标程序  PAGEREF _Toc40259723 h 20  HYPERLINK l "_Toc40259724" (四)评标过程保密  PAGEREF _Toc40259724 h 20  HYPERLINK l "_Toc40259725" 六、定标  PAGEREF _Toc40259725 h 21  HYPERLINK l "_Toc40259726" (一)确定中标人  PAGEREF _Toc40259726 h 21  HYPERLINK l "_Toc40259727"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PAGEREF _Toc40259727 h 21  HYPERLINK l "_Toc40259728" 八、合同授予  PAGEREF _Toc40259728 h 21  HYPERLINK l "_Toc40259729" (一)签订合同  PAGEREF _Toc40259729 h 21  HYPERLINK l "_Toc40259730" (二)履约保证金(如有)  PAGEREF _Toc40259730 h 22  HYPERLINK l "_Toc40259731" 九、特别说明  PAGEREF _Toc40259731 h 22  HYPERLINK l "_Toc4025973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PAGEREF _Toc40259732 h 24  HYPERLINK l "_Toc40259733" 一、评标委员会  PAGEREF _Toc40259733 h 24  HYPERLINK l "_Toc40259734" 二、评标方法  PAGEREF _Toc40259734 h 24  HYPERLINK l "_Toc40259735" 三、评标过程  PAGEREF _Toc40259735 h 25  HYPERLINK l "_Toc40259736" 四、投标无效的情形  PAGEREF _Toc40259736 h 27  HYPERLINK l "_Toc40259737" 五、评分标准表  PAGEREF _Toc40259737 h 29  HYPERLINK l "_Toc40259738" 评分标准表  PAGEREF _Toc40259738 h 29  HYPERLINK l "_Toc40259739"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PAGEREF _Toc40259739 h 30  HYPERLINK l "_Toc402597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0259740 h 34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C-207007 三、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20日止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预算 (元)最高限价 (元)/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1批40套颗粒物传感器400000.00400000.00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8.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年05月20日止。 8.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8.3、获取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8.4、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5、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及要求: 9.1、供应商应于2020年06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HYPERLINK "http://www.zcygov.cn" 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9.2、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06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于2020年06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本公告第十四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9.3、特别说明: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该“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要求: 10.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开标厅四,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06月03日10:3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HYPERLINK "http://www.zcygov.cn" 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03日10: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评标,如果备份投标文件仍无法使用则开启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1.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11.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HYPERLINK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投标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三、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路969号 联系人:舒老师 电话:0574-86296380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联系人:徐驰、唐前进 联系电话:0574-87179083 传真:0574-87179079 电子邮箱:tender02@126.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 569 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9666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温馨提示: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第二章 招标需求 前附表 序号子项招标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为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进行本次采购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并不限于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由采购人认可的有关国家权威标准。 注:本技术要求所列的规范、标准不意味着全部的或最新的,承包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技术需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商务需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商务需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详见技术需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技术需求八核心产品无九现场踏勘( 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项目现场,风险自担; ( 组织,踏勘时间:2020年//月//日//://(北京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十样品要求无十一现场演示要求无 一、商务需求 采购标的的数量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1批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到货,三十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地点:业主指定地点。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10天内预付总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及全额发票后在30天内付总额的(70%)。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对主要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质保期后2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并列出清单及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质保期1、质量保证期(或质保期限):24个月,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需求部分; 2、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不少于24个月; 3、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发产品完全是崭新的未曾使用过内。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负责修理和替换不合格的部件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部件调换的内陆运输费用,急用部件应免费空运。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卖方应在 宁波地区 设立服务机构,便于买方购买备件,便于在需要时及时安排相关服务。 2、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时间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4小时内有响应,24小时内解决。 注:如技术需求有要求,则以技术需求为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后/日内一次性退还。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需求。 二、技术需求 (一)、招标产品清单 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备注/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1批 (二)、总的说明和要求 1、货物执行的标准 1.1、货物标准:按标准制造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或许可规范;非标准货物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制造商的企业标准制造; 1.2、货物的环境、节能和安全:应满足国家有关的环保、节能和安全标准或规范; 1.3、货物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材料应用标准或应用规范; 1.4、货物的零部件:均应按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制造、由具有制造资格的企业提供,并由货物的最终供应商负质量责任; 1.5、货物包装:包装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的包装规范,标识明晰,适合货物的保护和安全,防腐防潮,和运输要求。 1.6、货物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及合同约定; 1.7、本部分提出的技术指标或标准若与供应商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应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8、货物使用地的电源:电源电压:三相交流380V±10%, 单相交流220V±10%,电源频率:50Hz±1%。 2、交货前的买方查验 2.1、如果有需要,买方有权在货物组装期间到卖方的工厂查验货物及其部件,有权察看图纸和试验结果,买方也可指派其雇员或代理履行这种工厂查验,但这并不免除卖方应按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责任。买方查验人员的费用除合同有约定外由买方自负。 3、对买方人员提供培训以及货物安装与验收的要求 3.1、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安装与调试,并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3.2、卖方应在买方现场对买方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之能够独立操作和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买方有权要求更换卖方指派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3、货物的买方验收: 3.3.1、买方验收的目的: a.确认货物性能及其它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规定。验收 程序应根据合同确定的“调试验收标准守则”中规定的顺序、标准和实验方法进行。 b. 确认安装成功; 3.3.2、买方对运达的货物除合同有约定的外,不进行过程验收。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达后须由卖方的安装人员自行查验,如开箱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卖方应立即无条件掉换、补发; 3.3.3、安装后的检验: 在进行终交验收之前,对于国家实行特种设备管理的货物,卖方应该负责联系技术检验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或许可证。 3.3.4、终交验收: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和双方共同商定的验收条款对调试完毕的货物进行验收。卖方应事先准备好验收文件并获买方的确认,按照合同内容向买方逐一核对货物的数量,演示并核对外观、功能、性能、能力、程序、达到的参数或/和指标等;如验收合格,双方代表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完成终交验收手续,正式交付使用。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卖方应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再次调试,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完全符合验收文件预定的合格条件,买方可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4、需要投标人提供伴随的相关服务要求:每年的维护保养,巡检,回访,软件终生免费升级。 (三)、表B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 一、技术参数及规格 条款号技术和规格内容供应商对照规格一产品名称1.1颗粒物传感器 数量:40套二货物技术规格、参数2.1技术要求2.1.1测量方法:光散射法2.1.2监测因子:PM2.5、PM10、TSP,可同时监测三个因子。2.1.3工作温度:-20℃~+50℃2.1.4工作相对湿度:小于等于95%RH(无凝露)2.1.5浓度测量范围:0~1000ug/m3,最小显示单位:0.1ug/m32.1.6测量误差:不大于±15%2.1.7准确度:以PM2.5监测数据为基准,与符合HJ653标准技术要求的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相关系数大于等于0.85(至少连续30组数据),斜率为1±0.20,截距为(0±20)ug/m32.1.8时钟误差:在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测试6h,时钟误差不大于±20s,断开设备的供电总计5次(各次断电的连续时间分别为20s、40s、2min、7min和20min,且每次断电之间的正常供电不少于10min),测试6h,时钟误差不大于±2min2.1.9最低检出限:小于等于5ug/m32.1.10可连续实时在线监测,连续监测每小时有效监测时间不低于45min。2.1.11具备自动除湿功能和自动校零功能。2.2安全要求2.2.1接地保护:采样市电供电时应连接地线,具有防雷保护设施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3.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达到本规格书所提出的各项要求;3.2投标人提供的传感器应与买方现有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先匹配,传感器更新安装前需经买方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供应商确认,并提供确认函。3.3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并完成传感器更新调试,如因卖方责任而造成的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3.4供应商负责传感器的更新、调试,安装、调试所需的费用有供应商自行承担;3.5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所产生的维修、更换、人工、差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传感器应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原厂商公章。3.7投标人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设备原厂商公章。3.8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本地技术支持能力,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注:参考品牌仅为性能描述,不排斥其他性能相当或优于的品牌参加采购。注:参考品牌仅为性能描述,不排斥其他性能相当或优于的品牌参加采购。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镇海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颗粒物传感器更新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1批3投标报价及费用: 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及零件费用、运输、保险、装卸、调试等,以及产品保护、现场清理、验收、技术资料、质保期维保费、中标服务费、税金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中标通知书。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1份,副本4份)。*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 06 月02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 06 月02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7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9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网站。10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1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2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14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人。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招标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所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十)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十一)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 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 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 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10)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所缴纳社保证明(均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4)制造商资格声明(如商务技术要求时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如商务技术要求时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6)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 (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产品概况(格式见附件); (9)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技术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11)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12)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包含“距采购单位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3)售后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14)优惠承诺; (15)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 。 3.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应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应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6.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 (1)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加盖公章或签字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采用电子签章或按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签字后扫描上传均认可。 3、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4、电子投标文件: 4.1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5、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5.2若有多个子包,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应按子包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5.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5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6、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分别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开包装。 3、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线下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4)再开启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服务期限)等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若有)当场签字确认; (6)主持人公布评审结果。 (7)开标会议结束。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二)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见第四章。 (三)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见第四章 (四)评标过程保密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或 1. 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 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八、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 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 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二)履约保证金(如有) 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全额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九、特别说明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2.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 2.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2.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以上年数为准,从业人员人数以上年年末数为准,当年新成立的企业暂以当期实际数据为准。 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招标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是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二、评标方法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权重 评分项目商务技术分(分)价格分(分)权重7030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 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五)废标情况 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评标终止: 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评标过程 1.资格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特定的资格条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符合性审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填写项目齐全。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虚假内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易辩认或者修改处按规定签署、盖章。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澄清问题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并通过询标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到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安排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并承担后果。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标的次序和时间是根据评委对投标文件审查的具体情况安排的,如果评委认为已经理解或不需要澄清的投标文件,将可能不再安排投标人进行询标。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结束。 四、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需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五、评分标准表 评分标准表 投标单位 评分项及分值商务技术部分70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优劣程度进行评分 30.0分 (根据响应情况,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根据产品处理数据的快速性、监测的准确性进行评分 准确度误差≤10%得5分、10%<准确度误差≤15%得2分、准确度误差>15%得0分(以PM2.5为例) (以国家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标注为准) 5.0分根据投标人对熟悉和理解光散射空气自动站的调试,安装等工作进行评分 5.0分根据投标人管理规章制度的健全性,质量保证的方案和措施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5.0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及承诺进行评定,包括备品备件提供、本地技术支持力量、故障响应时间等进行评价 5.0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相关专利(含发明专利,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一份得1分 5.0分根据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校准方式评分,自动校准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工比对校准得3分(人工校准要求至少满足每15天校准一次) 5.0分投标人或者投标产品制造商近三年以来光散射法空气站,光散射法传感器的案例(销售/承建/运维等),每提供一份得1分 5.0分 (需提供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复印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产品画册(若有)的制作情况比较评价 5.0分价格分30分基准价=合格投标中的最低投标价格。基准报价价格分得满分。 投标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价×价格满分分值。 (投标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 注:以上所有需要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清晰,不得涂改,造假,如有表述不一致地方,由专家现场统一意见。 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安装,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记录,通过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图纸。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安全生产 4.1 乙方必须落实安装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消防、治安等事宜,若发生以上责任事件,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知识产权及产权担保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 9.2 交货方式: 9.3 交货地点: 十、货款支付 10.1 十一.税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方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3 招标书和乙方的应标文件、及应标承诺等作为本次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18.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用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外包装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10)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资格条件自查表 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资 格 性 审 查一、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第( )页-( )页2.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 )页-( )页3. 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第( )页-( )页4. 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第( )页-( )页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第( )页-( )页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第( )页-( )页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五、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于你贵司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我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资质等) ……..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商务技术文件 (一)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外包装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二)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三)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所缴纳社保证明(均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4)制造商资格声明(如商务技术要求时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如商务技术要求时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6)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 (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产品概况(格式见附件); (9)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技术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11)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12)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包含“距采购单位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3)售后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14)优惠承诺; (15)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 。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 合 性 审 查1.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通过 □不通过第( )页2.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3.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4.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5.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通过 □不通过第( )页6.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虚假内容。□通过 □不通过第( )页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通过 □不通过第( )页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易辩认或者修改处按规定签署、盖章。□通过 □不通过第( )页9.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 致: (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政府采购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所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三项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经营地址税务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年 月- 年 月资质情况员工数量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联系电话传真主要业绩 法 定 代 表 人 基 本 情 况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务职 称学 历备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制造商资格声明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 1. 名 称 及 概 况 : 供 应 商 名 称: 总 部 地 址 : 传 真 / 电 话 号 码: 成立 和 / 或 注 册 日 期: 实 收 资 本: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净 值: 主要负责人姓名: 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仅适用于国外制造商) 2.(1) 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他情况: 工厂名称和地址: 年生产能力: (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他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软件)名称: 3. 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累计销售总量、商业运行起始日期) 4. 近三年该货物在中国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5. 易损件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 制造商 6.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7.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若有的话: 8.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 造 商 名 称 (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印刷体) 签 字 人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我们 (制造商或者进口机电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址在 的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关于 项目(招标编号: )要求采购的由我方制造/或进口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纯正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规格型号: ;我方保证:该产品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于 年达产的成熟产品,且生产(完工)日期不早于 年 月;在可以预见的 (天)内,我方没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升级、停产、淘汰的计划。 4.我方该型号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良好,最近实施(完工)的同类项目有: 采购单位 名称采购 数量单价 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签订 日期验收 日期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5.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有关该型号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单位名称(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签字人(签名): 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品目: 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品目: 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采购标的的数量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条件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履约保证金验收标准…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产品概况 品 目产品名称版本货物投放市场年份制造商近 三 年 业 绩用 户 名 数量 合同年份联 系 电 话主要部件名称、 生产国家、厂家和型号规格货物的主要优点、 特性,是否含专利权  注:此表由投标人按报价产品情况如实填写。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品目: 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性能指标、对照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表B要求逐条填写,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距采购单位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品目: 服务网点名称投标文件 页码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三、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外包装格式: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二)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三)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函 致: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提供采购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载明的投标报价。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投标项目应纳的税金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 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3)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 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完全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 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品目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价 (人民币/万元)交货时间、地点产地 品牌…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注: 1、若投标人尚有其它内容需明列的,请按此表格式扩展。 2、“投标报价”应与格式一“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品目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单位数量制造商 名称投标价 投标价组成(价格单位:人民币元)交货日期交货地点CIP美金价货物总价货物单价特殊工具费备品备件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运输保险费12345678910111213141516全部投标货物总金额(人民币):说明:1、项7=项8×项4 2、项6=项7+项9+项10+项11+项12+项13 投标人单位(盖章): 3、除填写本表外,投标方还应提供以下附件: ①货物主要部件(包括附件)分项价目表 ②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③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 ④所需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第1条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企业供应商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网上供应商平台中“供应商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等数据,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事业社团其他类型供应商不划型。 3、第2条有多个标包的,须按每个标包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办方提供本表。 5、资格入围式项目(一个标包由多家中标入围):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除以入围数量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或入围数量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6、投标价格为费率的项目、中标价格按单价执行的项目: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填写;未公布预算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中)标单位名称是否国内企业是否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境内货物原产地是否是宁波是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是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本项目预算/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中)标金额(万元)/备注:请各供应商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一)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外包装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PAGE * MERGEFORMAT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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