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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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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13 16:0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山东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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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WZ2020-0510
项目编号、标包:SDWZ2020-0510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2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划分一个包,具体要求竞详见争性评审文件第二部分购买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4)具有健全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2、应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0-05-10至2020-05-13(北京时间)。
2、地点: 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66号7F)。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35-6271808
附件:
保护地优化整合竞争性评审文件(定稿).pdf
信息来源:http://www.sdzbcg.com/info_show.asp?id=2978920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牟平区政府购买服务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 整合优化项目 竞争性评审文件 项目编号:SDWZ2020-0510 购买主体: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 目录 第一部分 邀请函 ....................................................... 3 第二部分 购买内容及相关要求 ............................................ 7 第三部分 意向承接主体须知 .............................................. 9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 2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9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 第一部分 邀请函 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的委托,现对山东省烟台 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购买服务。诚邀贵公司参加, 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划分 1 个包。具体要求详见评审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2.有关要求: 2.1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意向承接主体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 (2)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意向 承接主体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 (4)具有健全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 的服务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2.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对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查评估,出具 评估报告,编制完成整合优化推荐方案,确定最终成果后,付至合同总额的 55%, 满一年付至合同总额的 100%。 2.3 服务期限: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预案成果上报,具体时间以购买主体 要求为准,项目完成以取得的批复文件为准。 2.4服务地点:购买主体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满足调查规划及购买主体的要求,最终成果符合国家、省、市 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3.有关说明: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 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意向承接主体须完成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 作,提供所必须的报告及相关服务,要求达到相关规范标准,最终提交完整的评估 报告。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意向承接主体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且所 有内容必须报全,购买主体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总报价应包括 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间所需的服务成本、人员、软件、硬件、信息处理、管理、维护、 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 涉及到的所有服务内容全部的费用。 3.2购买主体不组织统一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意向承接主体可自行对 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接主体自己承担,无论意向承接主 体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 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任何因成交意向承接主体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 使购买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成交意向承接主体对购买主体进行 赔偿。 3.3本评审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意向承接主体在完成本项目 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规范和标准的 各项要求。 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评价、验收,符合国家、山东 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 3.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20万元。意向承接主体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 效报价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接主体,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成交服务费贰万元整,由成交意向承接主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 采购代理公司支付。 3.8意向承接主体凡对本次评审提出的询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答复内容 均以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9意向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 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9.1意向承接主体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 用中国(山东)。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5 3.9.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9.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意向承接主体,不能参与本次政府购 买服务活动。 3.9.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购买主体审核并签署。 3.10本评审文件附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递交,漏项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将按无效报价 处理。 3.11购买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如对购买内容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可按成交单 价相应调整总价。 4.采购议程安排: 4.1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5月 10日 8时 30分起至 2020年 5月 13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评审文件售出不退。 意向承接主体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时请将标书费(标书费交纳账户开户名称: 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烟台芝罘区支行,账号:161512657) 转帐成功截图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发至 sdwzxmgl@163.com邮箱,邮件中须注明 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电话通知:王先生 0535-6271808。 4.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5 月14 日 9 时00分起至2020年 5 月14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观海路366号7F) 4.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 月 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时间:2020年5 月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 366 号7F) 5.联系方式: 5.1购买主体: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 667号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6 联系人:徐逢仕 电话:0535-4250075 5.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66号7F 邮 编:264003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35-6271808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7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共 1个包。意向承接 主体须对所报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均包含在总价中。 二、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自然资函〔2020〕7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发 [2020]8号)文件的精神,烟台市牟平区组织对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整合优 化工作。 三、整合优化依据 1、《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 号 文) 2、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优化调 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文)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 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关 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8号) 四、项目成果要求 1、摸底调查 对烟台市牟平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地全面调查,掌握辖区内自然保护地类型、数 量、规模与分布现状,查清每个自然保护地的面积、边界、功能区划、主要保护对 象、功能区划以及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了解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自然资源产权、 管理体制、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 范围矢量数据,将调查内容录入山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管理平台,编制完成《烟 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报告》。 2、整合优化预案 在对烟台市牟平区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自然保护地保护范围、保护对象、 资源价值、重叠情况内容,针对生物多样性、生态敏感性以及人为干扰等方面进行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8 评估。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 号文)、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优化调 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 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 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20]8号)及 后续相关的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地整合相关政策为基本依据,提出自然保护地整合 优化建议,编制完成《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 3、整合优化方案 根据专家评估,相关部门意见以及烟台市牟平区现状情况,对自然保护地存在 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编制完成《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4、成果数量:按省市要求提供《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报告》、 《烟 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各拾本及电子版材料,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直至通过省市检查验 收。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9 第三部分 意向承接主体须知 A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评审评审文件(以下简称评审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评审邀请函 中所叙述的内容。 2.定义 2.1“购买主体”系指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意向承接主体”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评审文 件要求、参与评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2.4“成交意向承接主体”系指响应文件满足评审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意向承接主体。 2.5“服务”系指评审文件规定承接主体须承担的服务内容、技术支持、后续服 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3.合格的意向承接主体 3.1意向承接主体必须遵守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2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 3.3意向承接主体须满足评审文件第一部分邀请函中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3.4意向承接主体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3.5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意向承接主体必须满足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 4.其它 4.1无论评审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意向承接主体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评 审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4.2无论评审结果如何,购买主体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意向承接主体解释其 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0 4.3无论成交与否,已购买评审文件的意向承接主体对评审文件负保密责任。 4.4无论结果如何,候选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其他意向承接主体的 响应文件须留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存档,其余退还。 B评审文件说明 5.评审文件的组成 5.1评审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意向承接主体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具体包括以 下内容: (1)邀请函 (2)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意向承接主体须知 (4)合同文本 (5)响应文件格式 5.2评审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除非有特殊要求,评审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意向承接主体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评审文件的澄清 6.1意向承接主体对评审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提出,按评审文件载明的通讯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评审文件 的每一意向承接主体。 6.2凡对本次评审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7.评审文件的修改 7.1购买主体对已发出的评审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2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评审文件的每一意向承接主体。该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为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意向承接主体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 予以确认。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1 7.2为使意向承接主体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 购买主体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评审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 购买评审文件的每一意向承接主体。 7.3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评审文件的一部分,对意向承接主体有约束 力。 C响应文件的编写 8.意向承接主体应按评审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评审资格有可能被评审小组否决。 9.语言及计量单位 9.1响应文件及意向承接主体和采购代理机构就评审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 应以中文书写。 9.2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 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意向承接主体需按评审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 幅面的纸张打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密封在响应 文件内,同响应文件一起递交,以供备份,电子文档及介质不退。 11.2意向承接主体必须按评审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 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评审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2.报价 12.1意向承接主体应按评审文件要求写明所报内容的单价、合计单项价和总价。 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有需要的服务成本、人员、软件、硬件、信息处理、 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内容全部的费用。 12.2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3.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五部分附件格式。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2 14.符合评审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意向承接主体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评审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 14.1报价一览表; 14.2综合说明; 14.3偏离表; 14.4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意向承接主体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目录” ,以方 便阅读。 14.5评审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19】40号文规定,本项目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 应商不收取保证金。 15.响应文件有效期 15.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 期限的,将被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购买主体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 书面形式要求意向承接主体同意延长有效期。意向承接主体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 受上述要求。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16.1响应文件必须用 A4幅面纸打印。意向承接主体应提交“响应文件”一份 正本和三份副本及电子档一份。每套“响应文件”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应当为光盘或 U盘,并注明 意向承接主体名称。 16.2响应文件正、副本封面应由意向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意向承接 主体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3响应文件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 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 的后果由意向承接主体自己承担。 16.4意向承接主体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意向 承接主体名称,在封口处注明“于 2020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3 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D响应文件的提交 17.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 5月 14日 08时 30分起至 2020年 5月 14 日 09 时 30分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14日 09时30分止 评审地点: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 366 号7F) 1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9.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 20.意向承接主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准。 21.意向承接主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购 买主体和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 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意向承接主体代表签字。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意向承接 主体,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评审情况退出评审。 E报价、评审、成交 2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评 审程序: (1)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的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2)意向承接主体未按评审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3)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4)意向承接主体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未按规定报价,导致评审小组无法 比较和评审的; (5)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评审文件要求的; (6)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明显不符合评审文件要求; (7)响应文件中附有购买主体不能接受的条件;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4 (8)报价超出的采购预算; (9)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意向承接主体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 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意向承接主体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意向承接主体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审小组认定该 意向承接主体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0)未全部响应评审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意向承接主体不得进入具体评审程序。并参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购买主体组织 的采购活动。意向承接主体给购买主体造成损失的,购买主体有索赔的权利。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为承接主体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意向承接主体的; (3)与购买主体、其他意向承接主体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评审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意向承接主体不按规定要求签订购买合同的; (6)在购买过程中与购买主体进行协商谈判的; (7)法律、法规及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4.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购买主体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共 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候选意向承接主体名单。 25.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 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意向承接主体。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 则: 25.1客观性原则: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文件的要求,对意向承接主体的响 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 部证据。 25.2统一性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用同一标准进 行评审。 25.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审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5 和影响,评审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5.4保密性原则:评审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意向承接主体的商业秘 密。 25.5综合性原则:评审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意向承接主体的各项指标,而不以 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候选意向承接主体。 25.6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 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6.评审程序 26.1评审会议在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 路366号7F)进行。 26.2评审时,购买主体、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对意向承接主体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意向承接主体,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6.3评审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评审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 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意向承接主体。 26.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意向承接主体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意向承接主体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接主体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6.5 评审小组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对响应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必要时可与意向承接主体分别进行谈判协商。 26.6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可根据评审响应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购买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购买主体代表 书面确认。参与竞争的承接主体应当根据变动后的要求,提出新的书面响应文件材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6 料,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盖章(或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意 向承接主体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7确定最终购买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意向承接主体后,由评审小组按照《评 分细则》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意向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评 分 细 则 评分因素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标准分值 价格 报价 评审基准价:满足评审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意向承接主体的 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 其他意向承接主体评审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评审报价)× 15(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5分 技术文件 (由评审 小组独立 评价)(45 分) 项目理解 根据项目理解及对牟平区现有自然保护地的了解程度(包括项目概 述,相关规划、景区现状等) 、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情况进行评价: ①对项目理解到位,任务目标明确,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工作 思路与技术路线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得7.1-10分; ②对项目情况基本理解,任务目标较明确,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得4.1-7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10分 规划重点及创 新点 对规划重点及创新点情况进行评价: ①工作流程清晰,有详细的规划重点和创新点,得7.1-10分; ②工作流程较清晰,规划重点和创新点较明确,得4.1-7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10分 成果描述及工 作安排情况 对意向承接主体成果描述及安排情况进行评价: ①编制依据、成果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工作安排、进度合理,服务 方案完善,得7.1-10分; ②编制依据、成果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工作安排、进度较合理, 服务方案较完善,得4.1-7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10分 质量保障措施 根据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得当可行进行评价: ①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措施全面可行,得7.1-10分; ②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善,措施基本全面可行,得 4.1-7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10分 后续服务承诺 根据意向承接主体的服务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规划方案 编制完成后对购买主体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等)进行分析比较: ①服务保证措施及时到位、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响应时间、响 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处理预案等)完善,得3.1-5分; ②服务保证措施较完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响应时间、响应 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处理预案等)较完善,得1-3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5分 商务文件 综合实力 意向承接主体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9分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7 注:1、若意向承接主体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联合体 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购买服务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意向承接主体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2、若意向承接主体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意向承接主体为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若意向承接主体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购买服务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策。监狱企业在价格评审中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购买主体或者代理机构确定。评审 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4、类似项目业绩须按本评审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列表说明。业绩的证明材 料原件(合同原件)请单独封装,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 (40分) 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 9 分。评审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并将扫描件放入报价文件中,否则不得 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6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 件,并将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放入报价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6分 项目团队人员 配备 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技术人员持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 书,每一人得 3分,初级职称每一人得1分,满分15分。 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并将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放入报价文件中, 否则不得分。 15分 项目业绩 意向承接主体具有 2017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编制规划项目业绩合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 生态影响专题、生物多样性专题等),需提供合同原件,每有一项 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评审现场需提供合同原件,未提供或不认可的不得分。 10分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8 便于存档。 5、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27.评审纪律 27.1评审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意向承接主体或与意向承接主体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7.2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7.3在评审过程中,意向承接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 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评审资格; 27.4在本次购买服务活动中,购买主体员及相关人员与意向承接主体有下列利 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本次购买服务活动前 3年内与意向承接主体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本次购买服务活动前 3年内担任意向承接主体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本次购买服务活动前 3年内是意向承接主体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 制人; (四)与意向承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意向承接主体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 系。 意向承接主体认为购买主体相关人员与其他意向承接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可以 向购买主体或者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购买主体或者代理机构 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 提出候选承接主体 27.1 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提出 3 家候选承接主体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 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文件的优劣顺序推荐。意向承 接主体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 舍五入)。 27.2 最低报价不是成为候选承接主体的唯一标准。 29. 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19 购买主体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和候选承接主体名单,研究确定服务项目承接 主体。 30. 发布结果公告 购买主体发布购买结果公告。 31.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贰万元,由成交意向承接主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 理公司支付。 成交服务费的缴纳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前提,若未缴纳成交服务费,视 为拒不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不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并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2.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32.1 成交意向承接主体须按购买主体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和 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购买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32.2评审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成交意向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 件等均有法律约束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如成交意向承接主体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购买主体可追究其法律责 任。 32.4 代理机构应当督促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及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发生 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 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 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 33.解释权 33.1本评审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购买主体,解释以购买主体的书面解释为准。 33.2评审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意向承接主体应同 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0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参考文本)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项目编号: SDWZ2020-0510 甲方(购买主体):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承接主体):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1 甲方(购买主体):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 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 667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接主体):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鲁财 购〔2015〕1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内容 1、甲方通过竞争性评审 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 务: 。 2、服务内容及数量(可另附明细附件): 。 3、服务地点: 。 4、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可另附明细附件) 。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 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 )。 2、报价明细: ; ;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2 。 3、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四条 付款方式(根据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 式) 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 □国库授权支付 □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在 □内划“√”)。 甲方以下述第 项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后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 5条规定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支 付全部服务费。 2、分期支付: (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2)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或服务费总额的 %); 在交付服务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 元(或服务费总额的 %)。 (3)按本合同项下项目进度支付服务费(应根据项目特点具体约定,以下阶 段支付仅为参考): 1)乙方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点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 日内,甲方将总服务 费的 %支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在乙方提交服务阶段报告及其它文 件,且该报告及相关文件符合本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后 日内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递交服务总 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经甲方验收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3 第五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 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2、验收程序及标准(可另附明细附件): 。 第六条 绩效评估标准及方法 1、甲方根据项目特点和绩效目标要求,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估方案,明确评估 标准和评估方法。公共服务项目应当邀请服务受益对象代表参与评估。绩效评估重 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成本效益分析、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综 合、客观、公正的评价。 2、乙方提供服务完成后,甲方按照绩效评估方案组织对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 甲乙双方对绩效评估结果应无异议接受。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 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 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 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 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 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4 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 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 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 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 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 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 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 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5 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 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 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 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 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 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1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服务人员被退回,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 的人员补充到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 的应当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 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 向乙方偿付 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 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日以上 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 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6 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十条 知识产权归属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 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 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 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 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日内 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 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 96号、鲁政办发〔2013〕 35号规定的意向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五条 税费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7 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 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 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8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29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格式 1: 响 应 函 (代理机构名称): (意向承接主体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 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购买项目评审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报价。为此: 1、我单位提供评审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和电子文档一份。 2、总报价价格详见报价一览表。 3、我单位保证遵守评审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购买主体要求提供任何与本次评审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我单位承诺接受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文件(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条件、评审标准以及购买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 议。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评审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评审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 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评审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 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响应文件自评审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评审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财 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我单位为 (请填写: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后附)。 9、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评审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意向承接主体(公章):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0 附件格式 2: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总报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 一宗 大写: 小写: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盖章) : 备注: 1.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填写报价一览表。 2.报价以元为单位。 3.报价一览表必须按照要求填写齐全。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1 附件格式 3: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报价内容及明细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合计总价(元) 大写: 小写: 注:1、意向承接主体须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中的服务范围及内容列出详细的所 有服务内容费用报价金额的计算过程,列出详细的每个报价项目组成。 2、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采购内容和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完成该项目所需的 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服务承诺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不 可预见风险、责任等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各项应有的费用。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盖章) :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2 附件格式 4: 服务要求及商务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意向承接主体名称: 序 号 评审文件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偏离情况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此处填“无偏离” 或“正偏离”或 “负偏离”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评审文件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偏离情况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此处填“无偏离” 或“正偏离”或 “负偏离”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即使意向承接主体在服务内容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 偏离,应注明“无偏离”。 2.商务偏离中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评审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3 附件格式 5: 意向承接主体基本情况表 意向承接主体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意向承接主体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成立日期 现有 职工 人数 企业职工人数 人 公司 2019 年度 总 营 业 收 入 万元 资质等级证书 等级: 证书号: 最近 3 年内在经 营过程中受到何 种奖 励或处分 最近 3 年内受投 诉或起诉的情况 及说 明 意向承接主体公司简介: 其它: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盖章) :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4 意向承接主体拟投入本服务项目所有专职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 历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注:1. 表格后可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盖章) :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获得过的相关荣誉 参与过的以往项目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总额 项目内容 是否已完工 备注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盖章) :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6 附件格式 6: 综合说明 1.意向承接主体的的总体情况、技术实力、服务能力;所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 2.付款方式、服务期限(要求不低于评审文件要求); 3.意向承接主体应服务能力及经营状况; 4.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 5.意向承接主体项目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一份盖章的列表便于存档; 6. 意向承接主体应对购买主体的服务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技术特点 和优点; 7. 项目管理机构及技术服务队伍情况(注明办公地址、电话、工程师姓名和联 系方式);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7 附件格式 7: 资格证明文件 1. 意向承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 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针对本项目意向承接主体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 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无效);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财务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意向承接主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19年9 月至评审时间)任意 1个月的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凭据(若此时间段内 意向承接主体没有交税行为,无法开具缴税凭据的,须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 章,如有虚假,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承担后果); (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意向承接主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2019年9月至评审时间)任意 1个月的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票据或发票或 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意向承接主体,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意向承接主体自行 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7.意向承接主体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 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对意向承接主体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通过年检、未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意向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本次评审活动)。 须知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8 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 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意向承接主体的资格和履约 能力。 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39 附件格式 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意向承接主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意向承接主体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意向承接主体: (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0 附件格式 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意向承接主体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 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你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 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盖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1 附件格式 10: 意向承接主体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意向承接主体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的有 效联系方式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贴在资料袋表面,一份放在资料袋内。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2 附件格式 11: 失信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告知书 敬告各意向承接主体: 为保证各意向承接主体投标保证金顺利、及时的退还,请各意向承接主体 在递交文件的同时将本表单独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 门将根据本表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后,先将需缴纳的代理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再予以全额退还保证金。 感谢各意向承接主体的积极配合! 投标单位名称(或识别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所投标段(包号): 保证金缴纳金额: 保证金交至银行名称: □民生银行烟台芝罘 区支行 退款财务信息: 户 名:要求与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一致 开户行:要求хх省хх市хх行хх支行(或分理处) 账 号: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地 址: 其他信息: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3 附件格式 12: 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中确定为中标(成交)人,我单位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期限、标准缴纳中 标(成交)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视为虚假承诺,该失信 行为纳入诚信记录; 本承诺书系我单位自愿承诺,对因中标(成交)服务费所涉纠纷,我方和贵公 司双方均认同由贵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且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 全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意向承接主体(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装订在投 标(响应)文件正本中。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4 附件格式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意向承接主体单位名称(盖章): 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装订在响 应文件正本中。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5 附件格式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 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装订在响应 文件正本中。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6 附件1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 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7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8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49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 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50 附件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 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 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 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 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 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 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 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 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确定。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5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 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 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 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 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 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 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 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 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 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5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 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53 附件3 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 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文正管理 竞争性评审文件 54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 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 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 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 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 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 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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