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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邛崃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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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12 17:5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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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邛崃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5-12 16:32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邛崃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83202000004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12 16:32
采购人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邛崃市临邛街道善政街57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87431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火炬动力港A区,联系方式:朱女士,028-6138396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28-88743162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5-13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5-19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1、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下载。(报名费300元/份,在开标现场收取,报名资格不能转让。)2、供应商要参加磋商,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在“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中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根据使用手册操作指导进行操作;同时进入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获取标书”,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1、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下载。(报名费300元/份,在开标现场收取,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1、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下载。(报名费300元/份,在开标现场收取,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5-26 09: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5-26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本项目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26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本项目开标室)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770000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行业划分 S91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7万元2、本项目采购计划备案号:2020-0062;3、监督部门:邛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760252 4、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金融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qionglai.gov.cn/)。金融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qionglai.gov.cn/)。5、履约保证金:无;预付款:无。
PPP项目标识

2020年邛崃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 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5101832020000040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 采 购 人: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5月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3 第二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9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3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41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0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61 第九章 评审方法.....................................................................................................87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100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邛崃市农业 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20年邛崃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 测体系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 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1832020000040 2、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邛崃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3、采购人: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7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2020年邛崃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 体系建设项目 序号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备注 1 开展2000亩的土壤环境污染治理示范 60万元 2 开展2个农田面源污染监测体系运行工作 17万元 合计 77万元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 sichuan.gov.cn)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 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成都市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下载。(报名费300元/份,在开标现 场收取,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2、供应商要参加磋商,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http://www.cdggzy.com),在“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中下载“政府采购系 统使用手册(供应商)”,根据使用手册操作指导进行操作;同时进入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获取标书”,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 提交,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视为报 名不成功,不得参与磋商; 3、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9: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邛崃市凤凰大道 56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本项目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 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 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邛崃市临邛街道善政街57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874316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09号8栋2单元A2-601;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61383966。 2020年5月12日第二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 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 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人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邛崃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4 磋商文件编号 详见采购公告 5 磋商文件编制 由采购人和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77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7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 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 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 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9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 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 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本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 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 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11 政府采购节 能、环境标志 产品(实质性 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规定,对依据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 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 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 6月1日。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标注的为政府采购强制 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品目内的产品,必须提供认证证书。 (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12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该项目的小微企业不 再享受价格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根 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对该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 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 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 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 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 中进行承诺。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格式详见第三章)。 五、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详见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序号11. 六、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 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 (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 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七、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在评审标准中设置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进行加分。 13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4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5 考察现场、标前答 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6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17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 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18 磋商有效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9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及分项明细报价。 20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1 质量要求、验收 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2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3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4 响应文件的装订 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分别装订。 25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 注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包号(如有);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6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 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包号(如 有)。 27 参与报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交退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 退还。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收款单位: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湖支行 账号:8111001012700483963 交款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转账,电汇的交纳以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 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财务咨询电话:028-87690599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 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响应包件分别 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 效期(应当算至响应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 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 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 2.供应商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 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递交和退还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28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约定。 29 磋商文件、评审工 作咨询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6138396630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 件到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61383966 31 供应商询问、质疑 根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应当直接向代理机构依法提出,并 由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依法受理和回复。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61383966 3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投 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 规定,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收取,计人民币11550元(大写:壹 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34 补充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 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5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 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36 备注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同一事项表述与磋商须知表内容不一致的,以 磋商须知表为准。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工程采 购要求。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系指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供应商。 2.4“货物/服务/工程”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服务/工程 供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1具备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3.2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3.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 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 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 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 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 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 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 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 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 一章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 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 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 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7.3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无效。 7.4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 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 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 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 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 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 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 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 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磋商须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五)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六)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七)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八)响应文件格式 (九)评审方法 (十)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十一)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参考格式))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 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 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本项目法 定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磋商文件的澄清与磋商文件有矛盾,以日期 在后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若采 纳,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1.4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回复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向 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上述文件。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 担。 12.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组织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 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 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 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磋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磋商供 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8.1报价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最终报价信”(详见响应文件格 式)。 18.2资格性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 件: (1)声明函、承诺函; (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磋商文件第四章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4)磋商供应商认为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还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8.3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 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 (4)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等; (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7)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 (8)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8.4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9.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 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 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 面响应文件为准。 19.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 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 应文件为准。19.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9.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9.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 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 写。 19.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9.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9.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9.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20.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封装,也可以密封于一件包装 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 (如有)。 20.2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前不得启封。 20.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20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 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0.4供应商应将磋商后的最终报价单独封装在信封内,在最终报价时递交 磋商小组。 20.5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 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 绝,并退回供应商。 20.6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20.7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1.磋商截止时间 21.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 前送达规定地点。 21.2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修改通知 规定的时间递交。 21.3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 件。 21.4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一份加盖鲜章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以 便尽快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仅作为退还保证金使用) 22.响应文件的递交 22.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 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2.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2.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23.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3.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3.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 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 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 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 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 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3.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报价要求 24. 报价 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信 的要求进行报价。 25.项目承包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由供应商参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 同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 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承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 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6.报价要求 26.1供应商应以磋商文件内容作为报价基础,同时可结合自身实力,考虑 项目实施因素及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自主确定 报价。 26.2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6.3供应商须提交项目总报价及报价说明。 26.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 应计入总报价。27.报价货币 报价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信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 种填报。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六、磋商与最终报价 28. 磋商 2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 磋商。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8.2磋商开始前将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 28.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盖供应商公章; (3)未缴纳保证金; (4)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 明哪一份有效的; (5)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28.5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已按规定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的技 术、商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磋商小组(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与之磋商。 29.最终报价 29.1磋商后,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该报价须 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为有效。 七、评审 30.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 定进行。 八、成交事项 3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1.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1.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1.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3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2.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 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 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 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3.成交结果 33.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33.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 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34.成交通知书 3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 3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 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 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合同事项 35. 签订合同 3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 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3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5.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35.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 份)尽快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以便尽快退还保证金。签订的合同编号按 照本项目成交通知书上的编号执行。 3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6.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 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 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 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 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3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 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 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 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 合同一致。 3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9.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9.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4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 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2.履行合同4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4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3.验收 4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3.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 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 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3.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 (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4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十、磋商纪律要求 4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4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 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本项目 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其 他 4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9.本项目除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货物外,不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 1、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 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 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 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 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①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 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即可); ②也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 债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新成立公司(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1年内注册的公司,以营业执照注册时 间为准)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提供2019年9月1号以后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 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书 (原件、格式可自拟)。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2019年9月1号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缴纳的 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 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 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成交 处理)。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参与磋商应当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二)资质性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 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投标的适 用;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二、应当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说明: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 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 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等要求 第一部分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目标任务 在邛崃市实施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开展 2000亩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作;二是在2019年已建成的2个面源污染监测点开展不 同种植模式的面源污染监测点运维工作。 二、实施内容 1、测绘工作 供应商在中标后请第三方测绘机构对甲方确定的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区域进行测 绘,确认实施面积,并出具测绘报告,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专业条件:测绘报告需由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 出具。 2、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 (1)示范规模 开展面积2000亩的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 (2)示范内容 土壤调理剂防控。2000亩。按100公斤/亩施用土壤调理剂,所需土壤调理剂 200吨(施用到田)。在修复治理区域按250亩设1个效果监控对照,每项治理措施 8个对照点,总对照点数16个(空白/对照) 土壤调理剂质量指标:K2O≥4%,CaO≥20%,MgO≥5%,pH:8-12,产品形态:颗 粒状,主要原料不接受处理碱渣,以上指标以登记证为准。(提供登记证复印件) 土壤调理剂施用前,甲方有权对供应商采购的调理剂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 要求100%合格。经抽样检查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的,供应商不得使用, 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抽样检查合格后,供应商方可进行使用。抽样由甲 乙双方共同抽取,送至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 由供应商支付。 (3)样品检测34 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土壤样品检测,按250亩一个样品采集土壤样品8个;水稻 收获期进行农产品检测,农产品样品16个。样品检测技术规程统一按照国家相关标 准,检测机构具备相关检测资质。检测项目包括: ①土壤检测项目:镉、铅、汞、铬、砷、铜等6种元素总量,以及土壤pH值、 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共13项。 ②农产品检测项目:镉、铅、汞、铬、砷、铜等6种元素总量。 (4)成果要求: 每个采样点土样成品样品各2份(按技术规范采集、填写好双标签、晾晒、装 袋、风干、制样),共16份(8份用于检测、8份作为备份样送甲方保存)。按照 要求提供采样调查过程资料,包含航迹图、照片(每个点位不少于4张)、样品登 记表、点位登记表等,共计8份,并提供扫描件、复印件、原件及电子文档。对检 测结果出具数据分析报告。 (5)质控样检测 甲方在8个土壤备份样和16个农产品样中分别随机抽取2个,重新编号,由投 标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重新检测,对照检查准确率,精密度不超过5%则视为合格, 反之视为不合格。不合格则重新检测13个土样和35个农产品样,重复此过程直至 对照精密度不超过5%。 3、开展2个农田面源污染监测体系运行工作 (1)监测内容 ①地表径流监测 和乐村监测点采用水稻-油菜种植模式,太山村监测点采用水稻-小麦种植模 式。 地表径流监测点设常规对照、主因子优化和综合优化等3个处理,3次重复,随 机区组排列。各处理分别为: 处理1,常规对照:施肥、耕作、灌溉、秸秆覆盖或还田等各项农艺措施完全参 照当地农民生产习惯。 处理2,主因子优化:过量施肥为面源污染发生的主因子,因此将农民习惯施肥35 设为常规处理,将配方施肥设为该模式的主因子优化处理。除主因子与常规处理不 同以外,其它农艺措施均与常规处理保持一致。 配方肥比例: 水稻:N:8.5kg/亩、P 2 O 5: 4kg/亩、K 2 0:5kg/亩; 小麦:N:8kg/亩、P 2 O 5: 4kg/亩、K 2 0:4kg/亩; 油菜:N:6kg/亩、P 2 O 5: 4kg/亩、K 2 0:4kg/亩; 处理3,综合优化:指除主因子优化以外,再增施有机肥和秸秆还田模式进行辅 助优化,各项优化方案均采用专家推荐方式。除主因子、辅助因子与常规处理不同 以外,其它农艺措施均与常规处理保持一致。 (2)固体废弃物监测 对单位面积分作物统计废弃农资包装、农膜、遮阳网等种类、数量等。 (2)田间观测与操作 ①监测中 每季作物监测期间,详细记载作物栽培、耕作、灌溉、施肥等田间管理措施。 填写《田间监测观测记录本》中附表1-3、表1-4、表1-5、表2-1、表3-1、表6- 1。 A.各监测点对降水进行计量与采样检测。 降水的计量:每次降水均需单独计量。可用雨量器来计量降雨量。雨量器应安 放在离监测点较近的地方,周边没有对收集降水有干扰的建筑物或作物。每天上午9 点计量的降水量,作为前一天的降水量。 降水样的采集:每次降水均需单独采集。单次(天)降水量超过5mm时,单独 取样,单独保存,单独测试。若单次(天)降水量小于5mm,单独取样,单独保存, 混合测试;测试前可将每季作物生长期内所有单次(天)降水小于5mm的降水样制 备为一个混合样进行测试,将休闲期内所有单次(天)降水量小于5mm的降水样制 备为一个混合样进行测试。 降水取样方法为:将雨量器中的降水计量后,摇匀,保存至样品瓶中(可选矿 泉水瓶,应预先做好编号),每瓶水样以不少于500ml为宜。样品编号规则见《田36 间监测观测记录表》,标签式样参见《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6- 2000)》中水样品标签式样,下同。 如不是当天进行水样分析,应立即将水样冷冻保存。 降水计量与采样时填写《田间监测观测记录本》中附表4-1,并将检测结果粘 贴于“降水/灌溉水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B.灌水的计量与样品采集 对灌溉水进行计量与采样检测。主因子优化和综合优化处理涉及灌溉因素的, 也就是说各处理间灌溉水量不一致的,必须对灌溉水进行计量与采样检测。 灌水计量:凡是进行了灌溉的监测点,必须保证各小区灌水量一致。每次灌水 均需单独计量灌水量。各监测点可因地制宜的采用不同的计量方式。水旱轮作或水 田试验,水稻季第一次灌水耕田时的水量一定要计算在内,可以采用定时(先确定 单位时间的灌水量)灌溉来计量灌水量,也可以用水表来计量灌水量。 灌水样的采集:每次灌水均需单独采集灌水样。每个灌水样不少于500ml。如 果不是当天进行水样分析,应立即将水样冷冻保存。 灌溉水计量与采样时填写《田间监测观测记录本》中附表4-1,并将检测结果 粘贴于“降水/灌溉水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C.地表径流的计量与样品采集 地表径流水的计量:每次产流(包括水田晒田期人为排水时)均单独计量、采 样。每次产流后,准确测量田间径流池内水面高度(精确至mm),计算径流水体 积,计算公式如下: Vi=(Hi×S1+H2×S2)×1000 上式中,Vi为监测小区第i次地表径流量(L)。Hi为第i次产流后的径流池 水面高度(m),S1为径流池底面积(m2);H2为径流池排水凹槽深度(m),S2为 径流池排水凹槽底面积(m2)。 地表径流水的采集:在记录完产流量后即可采集地表径流水样。 每个田间径流池每次采集2个混合样品。样品瓶为500ml以上聚乙烯材质,采 样前贴好用铅笔标明样品编号的标签。37 采样前,用洁净工具充分搅匀径流池中的径流水,然后用取样瓶在径流池不同 部位、不同深度多点采样(至少8点),将多点采集的水样,置于清洁的聚乙烯塑 料桶或塑料盆中,将水样充分混匀,取水样分装到已经准备好的2个样品瓶中。 采集到的2份水样,1份供分析测试用,另1份作为备用。如果不是当天进行 水样分析,应立即将水样冷冻保存。 取完水样后,拧开每个径流池底排水凹槽处的盖子或排水阀门,排空池内径流 水;抽排过程中,应边排边洗,将径流池清洗干净。 地表径流计量与采样时填写《田间监测观测记录本》中附表4-2,并将检测结 果粘贴于“产流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②结束时 每季作物收获时,对各小区进行测产取样,田间试验结束。但至下一季作物试 验开始前,如有降水、灌溉、地表径流也必须计量与采样。 A.作物测产与采样 按经济产量部分(如籽实)和废弃物部分(如茎叶)分别采集、制备植物样 品。 经济产量部分:记载每个小区经济产量,多点混合采集、制备籽实样品,烘干 样品重量不少于0.5kg。对于多次采收的作物(如黄瓜、番茄等),每次采摘后均应 记录产量;在盛果期连续采集3次样品,分别制样,最后混合为一个样品。 废弃物部分:记载每个小区废弃物(一般作物为秸秆,块根、块茎类作物为叶 片等)产量,多点混合采集、制备废弃物样品,烘干样品重量不少于0.5kg。在记录 经济产量和废弃物部分产量时,需记录新鲜产量或干产量(晒干样或风干样)。取 样后先称取样品的鲜样(或干样)重量,将取样烘干后(在烘制的过程中要保证样 品的完整性),再称取取样的烘干重量,得出植物经济产量和废弃物部分的水分含 量,从而计算出各小区植株干物质重。 作物测产与采样时填写《田间监测观测记录本》中附表2-2,并将检测结果粘 贴于“植株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B.土壤样品采集38 监测一个周期结束后(即基础土样采集后1年),用土钻采集各小区0-20cm土 壤样品。土壤样品分为两份,其中一份风干保存(不少于1.0kg),另一份用封口袋 冷冻保存(不少于1.0kg)。 土壤样品采样时填写《田间监测观测记录本》中附表5-2,并将检测结果粘贴 于“监测期土壤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C.样品收集与检测 风干基础土壤样品制备好后采用四分法将样品一分为二,一份于当年9月30日 前送确定的检测机构,另一份长期保存。 地表径流监测中的土壤(风干样和新鲜样)、灌溉水、降水、径流水、植株等 样品送确定的检测机构。 样品送检时确保样品编号清晰,在样品检测委托单中注明样品名称与检测项 目。各类样品检测项目参见表2。 表1 地表径流监测点各类样品采集与测试情况 样品名称 类别 采样频次 检测项目 地表径流 水样 必测 每次产流均需采样 总氮、硝态氮、铵态氮、总磷、溶解 性总磷 风干基础 土壤样品 必测 监测设施建设期间采 样 有机质、全氮、全磷、Olsen-P、有 效钾、pH 新鲜基础 土壤样品 必测 监测设施建设期间采 样 土壤含水率、硝态氮、铵态氮 监测期间的风干 土样 必测 每年秋季作物收获后 采样 有机质、Olsen-P、有效钾、pH 监测期间的新鲜 土样 必测 每年秋季作物收获后 采样 土壤含水率、硝态氮、铵态氮 作物收获物样品 必测 每季作物收获期采样 全氮、全磷、全钾 作物废弃物样品 必测 每季作物收获期采样 全氮、全磷、全钾39 降水样品 必测 每次降水后采样 总氮、硝态氮、铵态氮、总磷、pH 灌水样品 必测 每次灌水后采样 总氮、硝态氮、铵态氮、总磷、pH 需冷冻的样品,送样当天从冰柜中取出后,放于泡沫箱中,再加入一定数量的 冷冻矿泉水,以保持泡沫箱低温状态。并在送样时告之收样人员。 (3)监测项目 地表径流监测、固体废弃物监测、田间观测与操作、样品采样及检测。 (4)监测点维护及更换 及时对2个监测点(包含设备)进行维护或更换。 第二部分 服务、商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 1、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2000亩的土壤 环境污染治理示范的全部工作内容;(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之前 完成2个农田面源污染监测体系运行工作。 2、服务地点:成都市邛崃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为保证产品渠道正规,成交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 或有效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产品登记证原件供查验。(供应商需 针对该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如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无法提供相应 材料原件,采购人有权认定该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付款方式:项目全面完成,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由乙方按 照甲方要求提供报账相关资料及完税发票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指定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将服务费用通过甲方对公账户 支付到乙方对公账户。 5、验收标准和方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0 注:本项目“第一部分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及“第二部分服务、商 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不响应或 部分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41 附件 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种植业国控监测点 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 地 块 编 码 : 监 测 年 度 : 本年度监测起止时间 : 承担单位(公章) :42 该《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由各种植业国控监测点田间试 验具体操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承担单位业务责任人 进行数据审核。 一般监测点《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由承担单位加盖单位 公章后,将纸质文件上报给各省农业厅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各省农业厅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指定技术支撑单位进行复核 后,并对纸质文本存档管理;同时由各省农业厅农业生态环境 保护站项目负责人将本省所有监测点《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 扫描后,做成PDF格式文件,分别上报给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 源保护总站环保处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所保 存电子文档。 各重点监测点《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由承担单位加盖单 位公章后,纸质文件由各单位存档管理。同时将本单位负责的 监测点《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扫描后,做成PDF格式文件, 分别上报给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环保处和中国农业 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所保存电子文档。 《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填报工作必须在2020年11月3043 日之前完成。1 目 录 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表结构....................................................................................................1 表1-1地块信息表.....................................................................................................................2 表1-1地块信息表填表说明....................................................................................................................4 表1-2土壤剖面描述表.............................................................................................................6 表1-2土壤剖面描述表(选填)填表说明............................................................................................7 表1-3种植季与作物对应表...................................................................................................10 表1-3种植季作物对应表填表说明......................................................................................................11 表1-4处理描述表-耕作.........................................................................................................14 表1-4处理描述表-耕作填表说明.......................................................................................................16 表1-4处理描述表-施肥.........................................................................................................17 表1-4处理描述表-灌溉、秸秆还田.....................................................................................19 表1-4处理描述表-地膜、植物篱.........................................................................................21 表1-5小区编码与处理对应表...............................................................................................24 表2-1种植记录表...................................................................................................................26 表2-1种植记录表填表说明..................................................................................................................27 表2-2植株产量记载及植株样品记录表...............................................................................28 表2-2植株产量记载及植株样品记录表填表说明..............................................................................30 植株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31 表3-1施肥记录表...................................................................................................................32 表3-1施肥记录表填表说明..................................................................................................................34 表4-1降水/灌溉水样品表......................................................................................................36 表4-1降水/灌溉水样品表填表说明.....................................................................................................37 灌溉/降水水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38 表4-2小区产流记载表及水样品记录表...............................................................................39 表4-2小区产流记载表及水样品记录表填表说明..............................................................................41 产流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42 表5-1基础土壤样品表...........................................................................................................43 表5-1基础土壤样品表填表说明..........................................................................................................44 新鲜基础土壤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45 表5-2监测期土壤样品表.......................................................................................................46 表5-2监测期土壤样品表填表说明......................................................................................................47 监测期土壤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482 表6-1试验进程及操作记录表...............................................................................................491 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表结构 初次填报田间试验观察记录本,请仔细阅读每张表格后的指标解释。2 表1-1地块信息表 地块 基本 信息 1.地块编码 * 2.地块地址 3.农户姓名 4.农户电话 5.负责人姓名 6.负责人电话 7.负责人Email 8.联系人姓名 9.联系人电话 10.联系人Email 试验 情况 基本 信息 11.经度 12.纬度 13.海拔 14.种植模式分区 15.地貌类型 16.地形 17.是否梯 田 18.最高地下 水位(m) 19.种植模式 20.种植方式 21.坡向 22.坡度(°) 23.土壤质地 24.土壤类型 25.地方土 名 26.肥力水平 27. 有无障碍 层 28.障碍层类型 29. 障碍层深度 (cm) 30.障碍层厚度 (cm) 31.监测小区面积 (m 2 ) 32.监测小区长(cm) 33.监测小区宽(cm) 34.田间径流池内侧长 (cm) 35.田间径流池内侧宽 (cm) 36.田间径流池内侧深(cm) 37.田间渗滤池监测面积(m 2 ) 38.淋溶液收集桶埋深(cm) *【1.地块编码】由3部分共8位代码组成,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监测类型代码(1位)+顺序代码(1位)。监测类型代码中,地下淋溶3 (Leaching)用L表示,地表径流(Runoff)用R表示。顺序代码用1-9数字,由全县试验地块顺序自行编码。 国控监测点针对处理数量,将类型分为重点监测点(处理数量>3个)、一般监测点(处理数量=3个)。重点监测点与一般监测点编码在第 1部分、第2部分均按照统一规则编制;在第3部分顺序代码,重点监测点的顺序代码从9起始并递减编制,一般监测点的顺序代码从1起始并 递增编制。4 表1-1地块信息表填表说明 注:表1-1在监测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只填一次即可,不需要每年度重复填报。 【1.地块编码】由3部分共8位代码组成,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监测类型代码(1位)+顺 序代码(1位)。监测类型代码中,地下淋溶(Leaching)用L表示,地表径流(Runoff)用R表 示。顺序代码用1-9数字,由全县试验地块顺序自行编码。 国控监测点针对处理数量,将类型分为重点监测点(处理数量>3个)、一般监测点(处理数 量=3个)。重点监测点与一般监测点编码在第1部分、第2部分均按照统一规则编制;在第3部 分顺序代码,重点监测点的顺序代码从9起始并递减编制,一般监测点的顺序代码从1起始并递增 编制。 【2.地块地址】指填写田间监测田块所在地,明确填写镇、村、组。 【3.农户姓名】指填写户主的正式姓名,即身份证上的姓名,没有身份证的按户口簿填写。没 有正式姓名的可填小名或某某氏,但不能填笔名、代号等。户主为家庭主要决策人或收入主要来源 人。没有电话的可不填。 【4.农户电话】指农户户主的联系电话,没有电话的可不填。固定电话或小灵通必须写上区 号。 【5.负责人姓名】指地块负责人的姓名。 【6.负责人电话】指地块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必须写上区号。 【7.负责人Email】指负责人的Email。 【8.联系人姓名】指地块联系人的姓名。 【9.联系人电话】指地块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必须写上区号。 【10.联系人Email】指联系人的Email。 【11.经度】指在田间试验地块中间定位后,准确记录的经度,保留6位小数。示例: 117.348905。 【12.纬度】指在田间试验地块中间定位后,准确记录的纬度,保留6位小数。示例: 39.215979。 【13.海拔】指在田间试验地块中间定位后,准确记录的海拔。 【14.种植模式分区】指①北方高原山地区,②东北半湿润平原区,③黄淮海半湿润平原区, ④南方山地丘陵区,⑤南方湿润平原区,⑥西北干旱半干旱平原区。 【15.地貌类型】指①高原,②山地,③丘陵,④平原,⑤盆地。 【16.地形】指监测地块所处的地形①平地(≤5°),②缓坡(5°-15°),③陡坡(≥15°)。 【17.是否梯田】指①是,②否。 【18.最高地下水位(m)】指监测点全年地下水位最高时的深度,通常在雨季。 【19.种植模式】参见附表2全国六大分区种植模式表。其中的种植方向以常规处理来确定种5 植模式。比如:在南方山地丘陵区,陡坡地,非梯田种植玉米,如果常规处理是顺坡种植,优化处 理有模坡种植的内容,则该地块代表的种植模式以常规处理来确定“南方山地丘陵区-陡坡地-非梯 田-顺坡-大田作物”(NF08)。 【20.种植方式】指①大田种植,②保护地种植。 【21.坡向】指①东,②南,③西,④北,⑤东南,⑥东北,⑦西南,⑧西北。 【22.坡度(°)】指平地小于等于5°,缓坡小于等于15°,陡坡小于等于25°。指的是监测 地块的实际坡度,而不是监测地块所处的地形。 【23.土壤质地】指①砂土,②沙壤土,③轻壤,④中壤,⑤重壤,⑥粘土,⑦重粘土。 【24.土壤类型】参见附表3土壤类型对照表。 【25.地方土名】指当地农民的习惯称呼。 【26.肥力水平】指当地的评判标准,填①高,②中,③低。 【27.有无障碍层】指①有,②无。 【28.障碍层类型】指①铁盘胶结层,②粘盘层,③潜育层,④盐化层,⑤碱化层,⑥夹砂 层,⑦石膏盘层,⑧钙积层。 【29.障碍层深度(cm)】指障碍层出现的深度,取整。 【30.障碍层厚度(cm)】指障碍层的厚度,取整。 【31.监测小区面积(m 2 )】指每个监测小区的面积,保留两位小数。 【32.监测小区长(cm)】指单个监测小区的长度,取整。 【33.监测小区宽(cm)】指单个监测小区的宽度,取整。 【34.田间径流池长(cm)】指地表径流监测点中,每个径流池体内侧的长度,取整。 【35.田间径流池宽(cm)】指地表径流监测点中,每个径流池体内侧的宽度,取整。 【36.田间径流池深(cm)】指地表径流监测点中,每个径流池体内侧的深度,取整。 【37.田间渗滤池监测面积(m 2 )】指地下淋溶监测点中,田间渗滤池监测的土壤面积,即安装 田间渗滤池时所挖掘的土壤剖面面积(按技术规范要求,通常为1.20m 2 ),保留两位小数。 【38.淋溶液收集桶埋深(cm)】指地下淋溶监测点中,淋溶液收集桶桶盖距地表的深度(按技术 规范要求,通常为90cm),取整。6 表1-2土壤剖面描述表 1.发生层次 2.土层厚度 (cm) 3.土壤颜色 4.土壤结构 5.新生体 6.坚实度 7.根系类型 8.动物穴 9.石灰反应 类别 形态 数量7 表1-2土壤剖面描述表(选填)填表说明 注:表1-2在监测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只填一次即可,不需要每年进行填报。 【1.发生层次】在描述每一个土壤剖面时,应划分土壤发生层次并给予命名,以便揭示每一个 土壤剖面内各发生层间的发生关系提供信息。正确地或恰当地比较这些发生层次,对于推断数个被 描述剖面的相关关系也是有帮助的。应用一定的符号表示土壤剖面发生层,以便对所观察到的土壤 特征给予发生意义上的指示,或为以后根据剖面描述解释土壤提供信息。本次土壤剖面观测方法参 照《中国土壤普查技术》。土壤剖面划分为0层、A层、B层、C层、D层、R层和过渡层。 0层代表矿质土壤表土层(A层)的有机质积聚层; A层代表矿质土壤的表层; B层代表矿质土壤表土层以下的新图层; C层代表母质层; D层一般指初经风化的碎屑层或异源土状母质的母质层; R层表示坚硬的基岩; 过渡层指某一层位同时具有上下两个发生层的特征或是来自上下两个发生层的某些物质的相互 混杂,表示方式可以为AB、BC。 【2.土层厚度(cm)】指土壤各个发生层次的厚度。各发生层的厚度及形状绝不是水平,其厚度 计算以其平均值为准。 【3.土壤颜色】指土壤的主要颜色和次要颜色。记载时一般主色在后,次要颜色作形容词。如 黄棕,则以棕为主。 【4.土壤结构】在自然状况下,由于自然因素作用和人类耕作,使土壤颗粒间相互胶结成不同 性状和不同稳定程度的结构单位。 类型 形状 结构单位 大小 Ⅰ结构体 沿 长 、 宽、高三 轴平衡发 育 块状:棱面不明显,形状不规则, 界面与棱角不明显 ①大块状结构 >100mm ②小块状结构 100-50mm 团块状:棱面不明显,形状不规 则,略呈圆形,表面不平 ③大团块状结构 50-30mm ④团块状结构 30-10mm ⑤小团块状结构 <10mm 核状:行装大致规则,界面较平 滑,棱角明显 ⑥大核状结构 >10mm ⑦核状结构 10-7mm ⑧小核状结构 7-5mm 粒状:形状大致规则,有时呈圆形 ⑨大粒状结构 5-3mm8 ⑩粒状结构 3-1mm ○ 11小粒状结构 1-0.5mm Ⅱ结构体 沿垂直轴 发育 柱状:形状规则,具明显的光滑垂 直侧面,横断面形状不规则 ○ 12大柱状结构 横截面直径>50mm ○ 13柱状结构 50-30mm ○ 14小柱状结构 <30mm 棱柱状:表面平整光滑,棱角尖 锐,横断面略呈三角形 ○ 15大棱柱状结构 >50mm ○ 16棱柱状结构 50-30mm ○ 17小棱柱状结构 <30mm Ⅲ结构体 沿水平轴 发育 片状:有水平发育的节理平面 ○ 18板状结构 厚度>3mm ○ 19片状结构 <3mm 鳞片状:结构体小,局部有弯曲的 节理平面 ○ 20鳞片状结构 透镜状:结构上下部均为球面 ○ 21透镜状结构 【5.新生体】指土壤形成过程中的产物,反映土壤形成过程中的化学和生物化学过程,与发生 层的特征有紧密关系。 类别:指新生体的类别。主要有①结核,②结盘,③胶膜,④斑纹,⑤网纹,⑥结晶体与粉 末。 形态:指土壤新生体的形态。 数量:指土壤新生体的数量。 【6.坚实度】指土壤的松紧情况。①松散:土壤物质之间无粘着性;②稍紧实:在轻微压力 下,土体结构可以压碎,但是放在手指间进行搓捻时感到有一定的粘聚力;③紧实:在手指间用中 等压力,土体结构即可被压碎,但感到有明显的阻力;④极紧实:在手掌和手指间用较强的压力, 土体结构才可压碎,但用手指很少能碾碎;⑤坚实:一般情况下,仅凭手指的压力难以压碎,小刀 只能划一刀痕。 【7.根系类型】指①毛根:直径<0.5mm;②细根:直径0.5-2mm;③中等根:直径2-5mm;④ 粗根:>5mm。 【8.动物穴】指①蚯蚓及蚯蚓粪,②鼠穴和鼠穴填充物,③昆虫螨及虫穴。 【9.石灰反应】指用10%(近于1/V)的盐酸永夜,分层滴试土壤,观测其泡沫反应的程度, 以大致确定土壤含CaCO 3 的情况。①无碳酸钙:无泡沫反应;②轻度碳酸盐:很微弱地旗袍,一般 很难看出,但近耳朵时听出声音;③中度碳酸盐:能看出泡沫反应;④强度碳酸盐:较强的泡沫反 应,一般能清楚看出碳酸盐的颗粒;⑤极强碳酸盐:明显的碳酸盐积聚,泡沫反应强烈,而且往往 在气泡石伴随有雾化现象。910 表1-3 种植季与作物对应表 1.种植季 2.作物类别及编码 3.作物名称11 表1-3种植季作物对应表填表说明 【1.种植季】指每监测年度种植作物的次数。取值范围为0-9。其中0表示休闲季。对于跨年 度的作物,应以收获时间为准,并作为该地块的第1季作物。如小麦-水稻轮作,小麦的生长期为 前一年的10月到第二年6月,以收获时间为准,小麦则为第1季作物,水稻则为第2季作物。 【2.作物类别及编码】按收获的时间顺序逐一填写本年度内种植的各种作物。作物名称按表1 填写。 表1 作物名称和作物编码对应表 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 蔬菜作物 水稻 LC01 棉花 JC01 根茎叶类蔬菜 SC01 小麦 LC02 麻类 JC02 瓜果类蔬菜 SC02 玉米 LC03 桑类 JC03 水生蔬菜 SC03 其他谷物 LC04 籽用油菜 JC04 大豆 LC05 其他油料作物 JC05 其他豆类 LC06 甘蔗 JC06 甘薯 LC07 甜菜 JC07 马铃薯 LC08 烟草 JC08 茶 JC09 花卉 JC10 药材 JC11 落叶果树 JC12 常绿果树 JC13 香蕉 JC14 其他果树 JC15 其他 JC16 水稻:包括早稻、中稻、晚稻。 小麦:包括冬小麦和春小麦。 玉米:包括春玉米和夏玉米。 其他谷物:包括高粱、谷子、荞麦、燕麦、青稞等。 大豆 其他豆类:包括豌豆、蚕豆、绿豆等。 甘薯 马铃薯 棉花:包括春播和夏播棉花。12 麻类:包括黄麻、苎麻、亚麻等。 桑类 籽用油菜 其他油料作物:包括花生、芝麻等。 甘蔗 甜菜 烟草 茶 花卉:指以植物的花为最终产品,或以观赏、美化、绿化、香化为主要用途的栽培植物。根据 花卉的最终用途和生产特点,将花卉分为切花切叶、盆栽植物、观赏苗木、食用与药用花卉、工业 及其他用途花卉、草坪、种子用花卉、种球用花卉和种苗用花卉。 药材:指在耕地上或非耕地上种植的、以获取药材原料为目的、主要用于中药配置以及中成药 加工的药材作物的面积。 落叶果树:包括苹果、梨、桃、葡萄等。 常绿果树:包括柑桔、荔枝、龙眼等。 香蕉 其他果树:包括菠萝等。 根茎叶类蔬菜:包括根菜、葱蒜、叶菜、茎菜、花菜等。 瓜果类蔬菜:茄果类、菜用豆类、菜用瓜(黄瓜、南瓜、冬瓜等)、果用瓜(西瓜、甜瓜等)、草 莓等。 水生类蔬菜:包括莲藕、茭白等。 【3.作物名称】指作物的具体名称。13 表1-4 处理描述表 一般监测点: 处理名称 处理代码 处理内容描述 常规处理 CK 主因子优化处理 FK 综合因子优化处理 BMP 重点监测点: 处理名称 处理代码 处理内容描述 TR1 TR2 TR3 TR4 TR5 TR6 TR7 TR8 TR9 TR10 TR11 TR12 TR13 TR14 填报说明: 处理内容描述尽可能简单明了,分别描述各处理不同于其它处理的内容:肥料施用情况(用量 及品种、施用方法)、灌溉情况以及其它耕作措施。14 表1-4 处理描述表-耕作 1.处 理编 码* 2.种 植季 平地或坡地梯田 坡地非梯田 平作 垄作 平作 垄作 3.是 否翻 耕 4.翻耕 深度(cm) 5. 有 无 排水沟 6.排水 沟深(cm) 7.排水 沟宽(cm) 8.排水沟 间距(m) 9.垄 高 (cm) 10.垄宽 (cm) 11.垄间 距 (cm) 12.种 植 方向 13.种 植方向 14.垄 高 (cm) 15.垄 宽(cm) 16.垄 间距 (cm) 备注:1.如果某一种植季各处理的耕作措施完全相同,则只需要填写一个处理即可,其它注明“同上”即可。15 2.平作:将土壤整平后,把作物直接播种于土壤中。 3.垄作:将农作物种在垄上,或把行间的土逐渐培在作物的根部形成垄。16 表1-4处理描述表-耕作 填表说明 【1.处理编码】一般监测点包括3种处理,分别为常规对照处理、主因子优化处理和综合优化 处理,编码为CK、KF和BMP;重点监测点处理代码则统一用TR1、TR2、TR3、TR4、TR5、TR6、 TR7、TR8、TR9、TR10、TR11、TR12、TR13、TR14,TR15……表示。每个TR所对应的处理设置应固 定不变。 【2.种植季】指每监测年度种植作物的次数。取值范围为0-9。其中0表示休闲季。对于跨年 度的作物,应以收获时间为准,并作为该地块的第1季作物。监测年度:如果是单季作物,监测的 起止时间就是监测年度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多季作物,原则上以第1季作物的耕 作播种开始计算,直到当年最后1季作物收获。 【3.是否翻耕】指①是,②否。 【4.翻耕深度(cm)】指耕作深度,取整。 【5.有无排水沟】指监测小区内是否挖掘用于排水的沟,①有,②无。 【6.排水沟深(cm)】指排水沟的深度,取整。 【7.排水沟宽(cm)】指排水沟的宽度,取整。 【8.排水沟间距(cm)】指两条排水沟之间的平均距离,以两条排水沟的中线之间的距离计算, 取整。 【9.垄高(cm)】指垄的高度,取整。 【10.垄宽(cm)】指垄的宽度,取整。 【11.垄间距(cm)】指两条垄之间的平均距离,以两条垄的中线之间的距离计算,取整。 【12.平作-种植方向】指①横坡 ②顺坡。 【13.垄作-种植方向】指①横坡 ②顺坡。 【14.垄高(cm)】指垄的高度,取整。 【15.垄宽(cm)】指垄的宽度,取整。 【16.垄间距(cm)】指两条垄之间的平均距离,以两条垄的中线之间的距离计算,取整。17 表1-4 处理描述表-施肥 1.处理编码 2. 种植季 化肥施用量(折纯,kg/667m 2 ) 6.有机肥 种类 7.有机肥 含水率(%) 8. 有机肥施用量 (实物, kg/667m 2 ) 有机肥施用量(折纯,kg/667m 2 ) 3.N 4. P 2 O 5 5.K 2 O 9. N 10. P 2 O 5 11.K 2 O18 【1.处理编码】一般监测点包括3种处理,分别为常规对照处理、主因子优化处理和综合优化 处理,编码为CK、KF和BMP;重点监测点处理代码则统一用TR1、TR2、TR3、TR4、TR5、TR6、 TR7、TR8、TR9、TR10、TR11、TR12、TR13、TR14,TR15……表示。每个TR所对应的处理设置应固 定不变。 【2.种植季】指每监测年度种植作物的次数。取值范围为0-9。其中0表示休闲季。对于跨年 度的作物,应以收获时间为准,并作为该地块的第1季作物。监测年度:如果是单季作物,监测的 起止时间就是监测年度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多季作物,原则上以第1季作物的耕 作播种开始计算,直到当年最后1季作物收获。 【6.有机肥种类】指 ①商品有机肥FM01,②鸡粪FM02,③猪粪FM03,④牛粪FM04,⑤其他 禽粪FM05,⑥其他畜粪FM06,⑦其他有机肥FM07。 【3~5】,【7】,【9~11】所填数值均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 【8】所填数值取整即可。19 表1-4 处理描述表-灌溉、秸秆还田 1.处理编码 2.种植季 3.是否 灌溉 4.灌溉 方式 5.灌水 量 (mm) 6. 是否秸秆 还田 7.还田秸秆 名称 8.秸秆还 田方式 9. 秸秆还田 量(kg/667m 2 ) 10.秸秆还 田比例(%)20 【1.处理编码】一般监测点包括3种处理,分别为常规对照处理、主因子优化处理和综合优化 处理,编码为CK、KF和BMP;重点监测点处理代码则统一用TR1、TR2、TR3、TR4、TR5、TR6、 TR7、TR8、TR9、TR10、TR11、TR12、TR13、TR14,TR15……表示。每个TR所对应的处理设置应固 定不变。 【2.种植季】指每监测年度种植作物的次数。取值范围为0-9。其中0表示休闲季。对于跨年 度的作物,应以收获时间为准,并作为该地块的第1季作物。监测年度:如果是单季作物,监测的 起止时间就是监测年度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多季作物,原则上以第1季作物的耕 作播种开始计算,直到当年最后1季作物收获。 【3.是否灌溉】①是,②否。 【4.灌溉方式】①大水漫灌,②滴灌,③畦灌,④沟灌,⑤喷灌。 【5.灌溉量(mm)】指该种植季全生育期的灌水量,取整。 【6.是否秸秆还田】①是,②否。 【7.还田秸秆名称】还田的秸秆种类,如小麦秸秆等。 【8.秸秆还田方式】①秸秆粉碎翻压还田,②秸秆覆盖还田,③立秆还田,④其它,请注 明。 【9.秸秆还田量(kg/667m 2 )】取整。 【10.秸秆还田比例(%)】指还田秸秆占该秸秆产量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00%。21 表1-4 处理描述表-地膜、植物篱 1. 处理 编码 2. 种植 季 地膜覆盖 坡地植物篱种植情况 3. 是否 覆膜 4. 地膜 厚度 (mm) 5. 覆膜日期 (月/ 日) 6. 覆膜量 (公斤 /667m 2 ) 7. 覆膜比 例(%) 8. 是否 揭膜 9. 揭膜日 期 (月/ 日) 10. 是否 种植 11. 植物篱 种类 12. 栽种日期 (年/月/ 日) 13. 植物篱带 宽(cm) 14. 植物篱 间距 (cm) 15. 植物篱条带 数量(条)2223 【1.处理编码】一般监测点包括3种处理,分别为常规对照处理、主因子优化处理和综合优化 处理,编码为CK、KF和BMP;重点监测点处理代码则统一用TR1、TR2、TR3、TR4、TR5、TR6、 TR7、TR8、TR9、TR10、TR11、TR12、TR13、TR14,TR15……表示。每个TR所对应的处理设置应固 定不变。 【2.种植季】指每监测年度种植作物的次数。取值范围为0-9。其中0表示休闲季。对于跨年 度的作物,应以收获时间为准,并作为该地块的第1季作物。监测年度:如果是单季作物,监测的 起止时间就是监测年度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多季作物,原则上以第1季作物的耕 作播种开始计算,直到当年最后1季作物收获。 【3.是否盖膜】指是否覆盖地膜。①是,②否。 【4.地膜厚度(mm)】指铺设地膜的厚度。 【5.覆盖比例(%)】指小区常用覆膜方式的覆膜面积占整个地块面积的百分比。覆膜比例≤ 100%。 【6.覆膜量(公斤/公顷)】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育苗和作物生长防寒、保温、保湿而使用的 地膜量。 【7.覆膜比例(%)】指覆膜面积占整个小区全部面积的百分比。覆膜比例≤100%。 【8.是否揭膜】指作物生长期间是否揭开地膜。①是,②否。 【10.是否种植】指监测小区内是否种植了植物篱。①是,②否。 【11.植物篱种类】填写植物篱的名称。 【12.栽种日期(年/月/日)】指监测小区内植物篱栽种的日期。 【13.植物篱带宽(cm)】指每一个条带的植物篱宽度,取整。 【14.植物篱间距(cm)】指相邻两个植物篱条带之间的平均距离,以两个植物篱条带中线之 间的平均距离计算,取整。 【15.植物篱条带数量(条)】指每个监测小区内植物篱条带的数量。24 表1-5小区编码与处理对应表 1.小区编码 2.处理编码 注:表1-5在监测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只填一次即可,不需要每年进行填报。 【1.小区编码】由2部分共2位代码组成,处理代码(1位)+重复代码(1位)。处理代码用A-Z 字母,按顺序编码。重复数为1-3或者说-4。 【2.处理编码】一般监测点包括3种处理,分别为常规对照处理、主因子优化处理和综合优化 处理,编码为CK、KF和BMP;重点监测点处理代码则统一用TR1、TR2、TR3、TR4、TR5、TR6、 TR7、TR8、TR9、TR10、TR11、TR12、TR13、TR14,TR15……表示。每个TR所对应的处理设置应固 定不变。25 画图说明 示意图请各地块负责人自行绘制,并标明正北方向,在每个小区方格中标明处理编码、小区编 码。26 表2-1种植记录表 1.处理编码 * 2.种植季 3.作物名称 4.作物品种 5.种植方式 6.种植日期 7.收获日期 *如果优化处理中有填闲作物,请填报处理编码;如果没有,处理编码可不填。27 表2-1种植记录表填表说明 【1.处理编码】一般监测点包括三种处理,分别为常规对照处理、主因子优化处理和综合优化 处理,编码为CK、KF和BMP;重点监测点处理代码则统一用TR1、TR2、TR3、TR4、TR5、TR6、 TR7、TR8、TR9、TR10、TR11、TR12、TR13、TR14,TR15……表示。每个TR所对应的处理设置应固 定不变。 【2.种植季】指每监测年度种植作物的次数。取值范围为0-9。其中0表示休闲季。对于跨年 度的作物,应以收获时间为准,并作为该地块的第1季作物。监测年度:如果是单季作物,监测的 起止时间就是监测年度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多季作物,原则上以第1季作物的耕 作播种开始计算,直到当年最后1季作物收获。 【3.作物名称】指作物的详细名称。 【4.作物品种】指作物的品种。 【5.种植方式】指①播种,②移栽。 【6.种植日期】指作物的种植日期。如果种植方式为播种,则种植日期为播种时间;如果种植 方式为移栽,则种植日期为移栽时间。 【7.收获日期】指作物的收获日期。对于多次采摘的作物,填写第一次采摘的日期。28 表2-2植株产量记载及植株样品记录表 1.植株样品编码 * 2.种植季 3.作物名称 4.产量 (公斤/667m 2 ) 5.植株样品鲜重 (g) 6.植株样品烘干重 (g) 7.取样日期 注:果树只采经济果品部分,不采集废弃物部分(如枝叶、烂果等)。 *【1植株样品编码】由4部分共10位代码组成,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位,处理代码1位+重复数1位。处理代码用A-Z字母,按顺序编 码。重复数为1-3或1-4)+植株样品类型代码(2位,经济产量部分的样品代码为ZJ,废弃物部分的样品代码为ZF)+顺序代码(2位,顺序代码依次29 用01-99表示)。30 表2-2植株产量记载及植株样品记录表填表说明 注:一般监测点,必须监测各小区经济产量及废充物部分的产量,可以不采集植物样品。 【1植株样品编码】由4部分共10位代码组成,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位,处理代 码1位+重复数1位。处理代码用A-Z字母,按顺序编码。重复数为1-3或1-4)+植株样品类型代 码(2位,经济产量部分的样品代码为ZJ,废弃物部分的样品代码为ZF)+顺序代码(2位,顺序 代码依次用01-99表示)。各小区同一批次样品顺序代码相同,均从01开始,样品顺序代码不是 多个小区之间样品的大排序,是指样品的批次顺序。 【2.种植季】指每年种植作物的次数。取值范围为0-9。其中0表示休闲季。对于跨年度的作 物,应以收获时间为准,并作为该地块的第1季作物。监测年度:如果是单季作物,监测的起止时 间就是监测年度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多季作物,原则上以第1季作物的耕作播种 开始计算,直到当年最后1季作物收获。 【3.作物名称】指作物的详细名称。 【4.产量(公斤667m 2 )】指作物收获时,商品部分(即经济产量)或废弃物部分新鲜的产量。 【5.样品鲜重(g)】指样品的鲜重,保留1位小数。(选做) 【6.样品烘干重(g)】指样品的烘干重量,保留1位小数。(选做) 【7.取样日期】指作物商品部分或废弃物部分的取样时期。(选做)31 植株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植株样品分析结果包括以下内容: 【1植株样品编码】由4部分共10位代码组成,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位)+植株样 品类型代码(2位)+顺序代码(2位)。作物经济产量部分代码为ZJ,作物废弃部分代码为ZF。 顺序代码依次用01-99表示。各小区同一批次样品顺序代码相同,均从01开始,样品顺序代码不 是多个小区之间样品的大排序,是指样品的批次顺序。(选做) 【2.含水率(%)(烘干基)】指作物经济部分或废弃部分风干样品/新鲜样品的含水率。(选做) 【3.全氮(N,%)(烘干基)】指作物经济部分或废弃部分的全氮含量,保留小数点后2位。(选 做) 【4.全磷(P,%)(烘干基)】指作物经济部分或废弃部分的全磷含量,以单体P计,保留小数点 后2位。(选做) 【5.全钾(K,%)(烘干基)】指作物经济部分或废弃部分的全钾含量,以单体K计,保留小数点 后2位。(选做) 注:多次采收的作物,采集中间3次植株样品,做成混合样,分析测试结果。或者采集中间3 次植株样品,取其3次测试值的平均值作为填报数据。 不同部位的经济产量,分别监测产量结果和取样。比如大蒜:经济产量部分分为蒜苔和蒜头, 则分别监测蒜苔、蒜头的产量和对应的样品分析测试结果。32 表3-1施肥记录表 1. 处理编码 2. 种植季 3. 作物名称 4. 肥料名称 5. 肥料类别 及编码 6.肥料含水 率(以烘干 基计, %) 肥料养分含量(%) 10. 施肥日期 (年/月/ 日) 11. 施肥方式 12.施肥量 (公斤/667m 2 ) 7.N 8.P 2 O 5 9.K 2 O33 注:1施用有机肥时,需填报肥料含水率;肥料含水率及肥料养分含量(N、P 2 O 5 和K 2 O)均以烘干基计;34 表3-1施肥记录表填表说明 【1.处理编码】一般监测点包括三种处理,分别为常规对照处理、主因子优化处理和综合优化 处理,编码为CK、KF和BMP;重点监测点处理代码则统一用TR1、TR2、TR3、TR4、TR5、TR6、 TR7、TR8、TR9、TR10、TR11、TR12、TR13、TR14,TR15……表示。每个TR所对应的处理设置应固 定不变。【2.种植季】指每年种植作物的次数。取值范围为0-9。其中0表示休闲季。对于跨年度 的作物,应以收获时间为准,并作为该地块的第1季作物。 【3.作物名称】指作物的详细名称。 【4.肥料名称】指肥料的正式名称。如果是商品肥料,则填写肥料品牌名称,否则填写通用名 称,按上表填写。要求填写完整,如直接使用“磷酸二铵”而不简化为“二铵”。如果不施用任何 肥料,肥料名称填为“无”。 【5.肥料类别及编码】按照表3填写各种肥料相对应的编码。 表3 主要肥料名称与编码对应表 氮肥 名称 尿素 碳酸氢铵 硫酸铵 硝酸铵 氯化铵 氨水 缓释尿素 编码 FN01 FN02 FN03 FN04 FN05 FN06 FN07 磷肥 名称 普通过磷 酸钙 钙镁磷肥 重过磷酸 钙 磷矿粉 编码 FP01 FP02 FP03 FP04 钾肥 名称 氯化钾 硫酸钾 硫酸钾镁 编码 FK01 FK02 FK03 复合 肥 名称 磷酸二铵 磷酸一铵 磷酸二氢 钾 硝酸钾 有机无机 复合肥 其它二元 或三元复 合肥 编码 FC01 FC02 FC03 FC04 FC05 FC06 有机 肥 名称 商品有机 肥 鸡粪 猪粪 牛粪 其他禽粪 其他畜粪 其他有机 肥 编码 FM01 FM02 FM03 FM04 FM05 FM06 FM07 备注:不施用任何肥料,编码为FL00。 【6.肥料含水率(以烘干基计,%)】指有机肥的含水率。如果肥料种类为化肥,此项可不填。 【7~9】肥料养分含量指肥料中N、P 2 O 5 、K 2 O的百分含量,对于商品肥料请参照肥料包装袋上 的标示;对于非商品类有机肥(即农民自制的农家肥),请根据当地以往分析结果,填写该类有机肥 的平均养分含量。如果肥料中养分含量为“0”,则填为“0”。 【11.施肥方式】指①撒施,②条施,③沟施,④穴施,⑤喷施,⑥冲施,⑦滴灌施肥。35 撒施:将肥料均匀撒施于地表,而后进行或不进行犁、耙作业。条施:在作物种植带(行)或带 (行)间呈条带状施入肥料的方法,适于条播作物,如小麦、玉米、甘蔗等。沟施:结合犁地等措 施,在作物周边进行肥料的开沟深施,施肥沟有条状沟、环状沟、放射状开沟等方式。穴施:将肥 料集中施用在作物播种部位或移栽部位,每穴养分供应给该穴中栽培的作物吸收利用。喷施:在作 物生长过程中将低浓度的肥料溶液喷洒在植株叶片上的一种施肥方法,也称叶面施肥。 【12.施用量(公斤/小区)】指肥料施用的数量。如果不施用任何肥料,肥料施用量填为“0”。36 表4-1降水/灌溉水样品表 1.灌溉/降水水样编码 2.灌溉/降水日 期 3.水量 (mm) 4.生育时期 5.是否产流 6.取样日期37 表4-1降水/灌溉水样品表填表说明 【1.灌溉/降水水样编码】 降水水样代码由3部分9位代码组成,即监测年度(4位)+降水样品代码(SJ)+样品顺序代 码(3位),顺序代码依次用001-999表示。 灌溉水样编码:无灌水处理的监测点由3部分9位代码组成,即监测年度(4位)+灌溉水样 代码(SG)+样品顺序代码(3位),顺序代码依次用001-999表示。有灌水处理的监测点由4部 分11位代码组成,即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位)+灌溉水样代码(SG)+顺序代码(3 位),顺序代码依次用001-999表示。各小区同一批次样品顺序代码相同,均从001开始,样品顺 序代码不是多个小区之间样品的大排序,是指样品的批次顺序。 【2.灌溉/降水日期】指一次降水或灌溉过程结束的日期。 【3.水量(mm)】指一次降水或灌溉过程的水量。 【4.生育时期】指灌溉时,农作物的生育时期。如果为用水类型为降水,此项可不填。 【5.是否产流】指是否产生地表径流或地下淋溶。填①是,②否。 【6.取样日期】指降水或灌溉样品的取样日期。38 灌溉/降水水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降水/灌溉样品分析结果包括以下内容: 【1.灌溉/降水水样编码】由3或4部分共9位或11位代码组成,无灌水处理的监测点采用9 位(即不含小区代码),有灌水处理的监测点采用11位代码,即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 位)+监测年度(4位)+降水和灌溉水类型代码(2位)+顺序代码(3位)。降水样品代码为SJ, 灌溉水样品代码为SG。顺序代码依次用001-999表示。顺序代码每个小区同一批次均从001开 始,以便不同小区同批样品之间进行比较,而不是多个小区之间大排序。 【2.总氮(N,mg/L)】指降水或灌溉水样品的总氮浓度。 【3.可溶性总氮(N,mg/L)】指降水或灌溉水样品的可溶性总氮浓度。一般监测点为选做项。 【4.硝态氮(N,mg/L)】指降水或灌溉水样品的硝态氮浓度。 【5.铵态氮(N,mg/L)】指降水或灌溉水样品的铵态氮浓度。 【6.总磷(P,mg/L)】指降水或灌溉水样品的总磷浓度。 【7.可溶性总磷(P,mg/L)】指降水或灌溉水样品的可溶性总磷浓度。一般监测点为选做项。 【8.pH】指降水或灌溉样品的pH值。39 表4-2小区产流记载表及水样品记录表 1.产流样品编码* 2.种植季 3.产流量 (L/监测单元) 4.产流日期 注:对于坡耕地的监测点,需要监测径流中泥沙含量、泥沙总氮和泥沙总磷,测试方法见填表说 明;为淋溶监测点时,产流量为该淋溶水装置收集的水量。 *【1.产流水样编码】由4部分共11位代码组成,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位)+产流类型 代码(2位)+顺序代码(3位)。小区代码包括处理代码1位+重复代码1位,其中处理代码用A-40 Z字母,按顺序自行编码。重复数为1-3或1-4。产流样品代码为SC。顺序代码依次用001-999表 示。41 表4-2小区产流记载表及水样品记录表填表说明 【1.产流水样编码】由4部分共11位代码组成,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位)+产流类 型代码(2位)+顺序代码(3位)。小区代码包括处理代码1位+重复代码1位,其中处理代码用 A-Z字母,按顺序自行编码。重复数为1-3或1-4。产流样品代码为SC。顺序代码依次用001-999 表示。各小区同一批次样品顺序代码相同,均从001开始,样品顺序代码不是多个小区之间样品的 大排序,是指样品的批次顺序。 【2.种植季】指每监测年度种植作物的次数。取值范围为0-9。其中0表示休闲季。对于跨年 度的作物,应以收获时间为准,并作为该地块的第1季作物。监测年度:如果是单季作物,监测的 起止时间就是监测年度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多季作物,原则上以第1季作物的耕 作播种开始计算,直到当年最后1季作物收获。 【3.产流量(L/监测单元)】指发生地表径流或地下淋溶时的产流水量,地表径流监测点的监测 单元即为监测小区面积,取整;地下淋溶监测点的监测单元为田间渗滤池的监测面积(一般为 1.2m 2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产流日期】指一次产流过程结束的日期。42 产流水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产流水样品分析结果包括以下内容: 【1.产流水样编码】由4部分共11位代码组成,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位)+产流类 型代码(2位)+顺序代码(3位)。小区代码包括处理代码1位+重复代码1位,其中处理代码用 A-Z字母,按顺序自行编码。重复数为1-3或1-4。产流样品代码为SC。顺序代码依次用001-999 表示。各小区同一批次样品顺序代码相同,均从001开始,样品顺序代码不是多个小区之间样品的 大排序,是指样品的批次顺序。 【2.总氮(N,mg/L)】指产流样品的总氮浓度。 【3.可溶性总氮(N,mg/L)】指产流样品的可溶性总氮浓度。 【4.硝态氮(N,mg/L)】指产流样品的硝态氮浓度。 【5.铵态氮(N,mg/L)】指产流样品的铵态氮浓度。 【6.总磷(P,mg/L)】指产流样品的总磷浓度。 【7.可溶性总磷(P,mg/L)】指产流样品的可溶性总磷浓度。43 表5-1基础土壤样品表 1.基础土壤样品编码* 2.样品鲜重 (g) 3.样品风干重 (g) 4.采样日期 注:表5-1在监测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只填一次即可,不需要每年进行填报。 *【1.基础土壤样品编码】由1部分共2位代码组成,即基础土壤样品层次代码(2位)。0- 2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A,20-4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B,40-6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C,60-80cm土 壤样品代码为TD,80-10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E。44 表5-1基础土壤样品表填表说明 【1.基础土壤样品编码】由1部分共2位代码组成,即基础土壤样品层次代码(2位)。0- 2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A,20-4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B,40-6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C,60-80cm土 壤样品代码为TD,80-10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E。 【2.土壤鲜重(g)】指土壤样品的鲜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土壤风干重(风干基)(g)】指土壤样品风干后的重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采样日期】指基础土壤样品的取样时间。45 新鲜基础土壤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新鲜基础土壤样品分析结果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土壤样品编码】由1部分共2位代码组成,基础土壤样品层次代码(2位)。0-20cm 土壤样品代码为TA,20-4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B,40-6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C,60-80cm土壤样品 代码为TD,80-10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E。 【2.含水率(风干基)(%)】指风干样品/新鲜样品。 【3. 0-20cm土壤容重(g/m 3 )】指土壤剖面0-20cm层次容重。 【4. 20-40cm土壤容重(g/m 3 )】指土壤剖面20-40cm层次容重。 【5. 40-60cm土壤容重(g/m 3 )】指土壤剖面40-60cm层次容重。 【6. 60-80cm土壤容重(g/m 3 )】指土壤剖面60-80cm层次容重。 【7. 80-100cm土壤容重(g/m 3 )】指土壤剖面80-100cm层次容重。 【8.硝态氮(N,mg/kg)】指新鲜土样(以干基计)的硝态氮含量。 【9.铵态氮(N,mg/kg)】指新鲜土样(以干基计)的铵态氮含量。 【10.可溶性总氮(N,mg/kg)】指新鲜基础土样的可溶性总氮含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46 表5-2监测期土壤样品表 1.监测期土壤样品编码 2.样品鲜重 (g) 3.样品风干重 (g) 4.采样日期 监测期土样每年采集一次,采样时间为夏秋时两季作物间隔。 【1.监测期土壤样品编码】由3部分共7位代码组成,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位)+ 样品类型代码(2位)。小区代码为2位,处理代码1位+重复代码1位。处理代码用A-Z字母, 按顺序编码。重复数为1-3或1-4。0-2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A,20-4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B,40- 6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C,60-8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D,80-10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E。47 表5-2监测期土壤样品表填表说明 【1.监测期土壤样品编码】由3部分共7位代码组成,监测年度(4位)+小区代码(2位)+ 样品类型代码(2位)。小区代码为2位,处理代码1位+重复代码1位。处理代码用A-Z字母, 按顺序编码。重复数为1-3或1-4。0-2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A,20-4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B,40- 6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C,60-8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D,80-10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E。 【2.土壤鲜重(g)】指样品的鲜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土壤风干重(风干基)(g)】指样品的风干重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采样日期】指土壤样品的取样时间。48 监测期土壤样品分析结果单粘贴处 监测期土壤样品分析结果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期土壤样品编码】由2部分共3位代码组成,小区代码(2位)+样品类型代码(2 位)。小区代码为2位,处理代码1位+重复代码1位。处理代码用A-Z字母,按顺序编码。重复 数为1-3或1-4。0-2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A,20-4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B,40-60cm土壤样品代码 为TC,60-8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D,80-100cm土壤样品代码为TE。 【2.含水率(%)】指样品风干重/样品鲜重。 【3.硝态氮(N,mg/kg)】指新鲜土样(以干基计)的硝态氮含量。 【4.铵态氮(N,mg/kg)】指新鲜土样(以干基计)的铵态氮含量。 【5.有机质(风干基)(g/kg)】指风干土壤样品的有机质含量。3年测一次土壤有机质含量。 【6.全氮(风干基)(N,g/kg)】指风干土壤样品的全氮含量。3年测一次土壤全氮含量。 【7.全磷(风干基)(P,g/kg)】指风干土壤样品的全磷含量。3年测一次土壤全磷含量 【8.全钾(风干基)(K,g/kg)】指风干土壤样品的全钾含量。3年测一次土壤全钾含量。 【9. Olsen-P(风干基)(mg/kg)】指风干土壤样品的 Olsen-P含量。 【10.CaCl 2 -P(风干基)(mg/kg)】指风干土壤样品的CaCl 2 -P含量(选测项)。 【11.有效钾(风干基)(K,mg/kg)】指风干土壤样品的有效钾含量。 【12.pH(风干基)】指风干土壤样品的pH值。水土比为2.5:1。49 表6-1试验进程及操作记录表 日期 各项田间工作简述 备注50 日期 各项田间工作简述 备注5152 附表1 样品分析测试内容及要求 样品名称 类别 采样频次 测试项目 地表径流水 必测 每次产流均需采样 径流水量、总氮、可溶性总氮、硝态氮、铵态 氮、总磷、可溶性总磷 地下淋溶水 必测 每次产流均需采样 淋溶水量、总氮、可溶性总氮、硝态氮、铵态 氮、总磷、溶解性总磷 基础土壤/风干 必测 监测设施建设期间 采样 有机质、全氮、全磷、Olsen-P、有效钾、pH (由中国农科院统一测试) 基础土壤/新鲜 必测 监测设施建设期间 采样 土壤含水率、硝态氮、铵态氮,可溶性总氮; 分层次的土壤容重 监测期土壤/风干 必测 每年秋季作物收获 后采样 三年测一次: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 每年测一次:Olsen-P、有效钾、pH; CaCl 2 -P(选做) 监测期土壤/新鲜 必测 每年秋季作物收获 后采样 土壤含水率、硝态氮、铵态氮、可溶性总氮 作物收获物 必测 每季作物收获期采 样 收获物产量 作物收获物 选测 每季作物收获期采 样 样品干重、鲜重、含水率、全氮、全磷、全钾 作物废弃物 必测 每季作物收获期采 样 废弃物产量 作物废弃物 选测 每季作物收获期采 样 样品干重、鲜重、含水率、全氮、全磷、全钾 降雨 必测 每次降水后采样 降水量、总氮、硝态氮、铵态氮、总磷、pH 降雨 选测 每次降水后采样 可溶性总氮、可溶性总磷 灌溉水 必测 每次灌溉采样 灌溉量、总氮、硝态氮、铵态氮、总磷、pH 灌溉水 选测 每次灌溉采样 可溶性总氮、可溶性总磷附表2 全国六大分区种植模式表 分区 序号 模式名称 模式编码 备注 北 方 高 原 山 地 区 1 北方高原山地区-缓坡地-非梯田-顺坡-大田作 物 BF01 (1)将非梯田进一步细分 为横坡、顺坡; (2)将旱地露天种植的粮 食作物、蔬菜作物、经济作 物等统一归并为大田作物。 2 北方高原山地区-缓坡地-非梯田-横坡-大田作 物 BF02 3 北方高原山地区-缓坡地-梯田-大田作物 BF03 4 北方高原山地区-缓坡地-非梯田-园地 BF04 5 北方高原山地区-缓坡地-梯田-园地 BF05 6 北方高原山地区-陡坡地-非梯田-顺坡-大田作 物 BF06 7 北方高原山地区-陡坡地-非梯田-横坡-大田作 物 BF07 8 北方高原山地区-陡坡地-梯田-大田作物 BF08 9 北方高原山地区-陡坡地-非梯田-园地 BF09 10 北方高原山地区-陡坡地-梯田-园地 BF10 南 方 山 地 丘 陵 区 11 南方山地丘陵区-缓坡地-非梯田-顺坡-大田作 物 NF01 (1)将非梯田进一步细分 为横坡、顺坡; (2)水旱轮作包括水稻小 麦、水稻油菜、水稻蔬菜、 水稻烤烟、水稻蚕豆、水稻 绿肥作物等轮作模式; (3)其它水田包括单季 稻、双季稻、水生蔬菜等 12 南方山地丘陵区-缓坡地-非梯田-横坡-大田作 物 NF02 13 南方山地丘陵区-缓坡地-梯田-大田作物 NF03 14 南方山地丘陵区-缓坡地-非梯田-园地 NF04 15 南方山地丘陵区-缓坡地-梯田-园地 NF05 16 南方山地丘陵区-缓坡地-梯田-水旱轮作 NF06 17 南方山地丘陵区-缓坡地-梯田-其它水田 NF07 18 南方山地丘陵区-陡坡地-非梯田-顺坡-大田作 物 NF08 19 南方山地丘陵区-陡坡地-非梯田-横坡-大田作 物 NF09分区 序号 模式名称 模式编码 备注 20 南方山地丘陵区-陡坡地-梯田-大田作物 NF10 21 南方山地丘陵区-陡坡地-非梯田-园地 NF11 22 南方山地丘陵区-陡坡地-梯田-园地 NF12 23 南方山地丘陵区-陡坡地-梯田-水旱轮作 NF13 24 南方山地丘陵区-陡坡地-梯田-其它水田 NF14 东 北 半 湿 润 平 原 区 25 东北半湿润平原区-露地蔬菜 DB01 (1)其它大田作物指除春 玉米、大豆以外的旱地大田 作物 26 东北半湿润平原区-保护地 DB02 27 东北半湿润平原区-春玉米 DB03 28 东北半湿润平原区-大豆 DB04 29 东北半湿润平原区-其它大田作物 DB05 30 东北半湿润平原区-园地 DB06 31 东北半湿润平原区-单季稻 DB07 黄 淮 海 半 湿 润 平 原 区 32 黄淮海半湿润平原区-露地蔬菜 HH01 (1)其它大田作物指除冬 小麦夏玉米轮作以外的旱地 大田作物如春玉米、棉花、 甘薯、花生等 (2)露地蔬菜包括蔬菜与 蔬菜、粮食或经济等作物轮 作的模式,也即只要种植1 季蔬菜,就属于露地蔬菜模 式 (3)保护地包括各类设施 栽培的蔬菜、果树、经济作 物 33 黄淮海半湿润平原区-保护地 HH02 34 黄淮海半湿润平原区-小麦玉米轮作 HH03 35 黄淮海半湿润平原区-其它大田作物 HH04 36 黄淮海半湿润平原区-单季稻 HH05 37 黄淮海半湿润平原区-园地 HH06 南 方 湿 润 平 38 南方湿润平原区-露地蔬菜 NS01 (1)其它水旱轮作指除稻 麦、稻油、稻菜轮作模式以 外的水旱轮作模式,如水稻 烤烟、水稻玉米、水稻蚕豆 等; 39 南方湿润平原区-保护地 NS02 40 南方湿润平原区-大田作物 NS03 41 南方湿润平原区-单季稻 NS04分区 序号 模式名称 模式编码 备注 原 区 (2)其它水田特指莲藕、 茭白等水生蔬菜. 42 南方湿润平原区-稻麦轮作 NS05 43 南方湿润平原区-稻油轮作 NS06 44 南方湿润平原区-稻菜轮作 NS07 45 南方湿润平原区-其它水旱轮作 NS08 46 南方湿润平原区-双季稻 NS09 47 南方湿润平原区-其它水田 NS10 48 南方湿润平原区-园地 NS11 西 北 干 旱 半 干 旱 平 原 区 49 西北干旱半干旱平原区-露地蔬菜 XB01 (1)其它大田作物指除棉 花以外的旱地大田作物如玉 米、马铃薯等; (2)非灌区指无灌溉条件 下种植的所有作物 50 西北干旱半干旱平原区-保护地 XB02 51 西北干旱半干旱平原区-灌区-棉花 XB03 52 西北干旱半干旱平原区-灌区-其它大田作物 XB04 53 西北干旱半干旱平原区-单季稻 XB05 54 西北干旱半干旱平原区-灌区-园地 XB06 55 西北干旱半干旱平原区-非灌区 XB07附表3 土壤类型对照表 序号 土纲 亚纲 土类 1 铁铝土 湿热铁铝土 砖红壤 2 铁铝土 湿热铁铝土 赤红壤 3 铁铝土 湿热铁铝土 红壤 4 铁铝土 湿暖铁铝土 黄壤 5 淋溶土 湿暖淋溶土 黄棕壤 6 淋溶土 湿暖淋溶土 黄褐土 7 淋溶土 湿暖温淋溶土 棕壤 8 淋溶土 湿温淋溶土 暗棕壤 9 淋溶土 湿温淋溶土 白浆土 10 淋溶土 湿寒温淋溶土 棕色针叶林土 11 淋溶土 湿寒温淋溶土 漂灰土 12 淋溶土 湿寒温淋溶土 灰化土 13 半淋溶 土 半湿热半淋溶土 燥红土 14 半淋溶 土 半湿暖温半淋溶土 褐土 15 半淋溶 土 半湿温半淋溶土 灰褐土 16 半淋溶 土 半湿温半淋溶土 黑土 17 半淋溶 土 半湿温半淋溶土 灰色森林土 18 钙层土 半湿温钙层土 黑钙土 19 钙层土 半干温钙层土 栗钙土 20 钙层土 半干暖温钙层土 栗褐土 21 钙层土 半干暖温钙层土 黑垆土序号 土纲 亚纲 土类 22 干旱土 干温干旱土 棕钙土 23 干旱土 干温干旱土 灰钙土 24 漠土 干温漠土 灰漠土 25 漠土 干温漠土 灰棕漠土 26 漠土 干暖温漠土 棕漠土 27 初育土 土质初育土 黄绵土 28 初育土 土质初育土 红粘土 29 初育土 土质初育土 新积土 30 初育土 土质初育土 龟裂土 31 初育土 土质初育土 风沙土 32 初育土 石质初育土 石灰(岩)土 33 初育土 石质初育土 火山灰土 34 初育土 石质初育土 紫色土 35 初育土 石质初育土 磷质石灰土 36 初育土 石质初育土 石质土 37 初育土 石质初育土 粗骨土 38 半水成 土 暗半水成土 草甸土 39 半水成 土 淡半水成土 潮土 40 半水成 土 淡半水成土 砂姜黑土 41 半水成 土 淡半水成土 林灌草甸土 42 半水成 土 淡半水成土 山地草甸土 43 水成土 矿质水成土 沼泽土序号 土纲 亚纲 土类 44 水成土 有机水成土 泥炭土 45 盐碱土 盐土 草甸盐土 46 盐碱土 盐土 滨海盐土 47 盐碱土 盐土 酸性硫酸盐土 48 盐碱土 盐土 漠境盐土 49 盐碱土 盐土 寒原盐土 50 盐碱土 盐土 碱土 51 人为土 人为水成土 水稻土 52 人为土 灌耕土 灌淤土 53 人为土 灌耕土 灌漠土 54 高山土 湿寒高山土 草毡土(高山草甸土) 55 高山土 湿寒高山土 黑毡土(亚高山草甸土) 56 高山土 半湿寒高山土 寒钙土(高山草原土) 57 高山土 半湿寒高山土 冷钙土(亚高山草原土) 58 高山土 半湿寒高山土 冷棕钙土(山地灌丛草原土) 59 高山土 干寒高山土 寒漠土(高山漠土) 60 高山土 干寒高山土 冷漠土(亚高山漠土) 61 高山土 寒冻高山土 寒冻土(高山寒漠土)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资格性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实质性偏离磋商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 3.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磋商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价格。 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商务等情况说明。 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供应商报价 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 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 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 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 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 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政府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 址: 电 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日 期 : 年 月 日63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 号: )磋商邀请,本 (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磋 商文件“采购项目及要求”中规定的 (项目名称)货物/服务/工 程,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64 二、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 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就65 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 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66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XX(单位名称),X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XXXXXXX项目(采购编号: XXXX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 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注:(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报价而委托代理人参与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单位公章):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67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 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而非委托代理人参与适用。68 五、承诺函 致: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 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 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 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 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 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69 八、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 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 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我司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 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70 六、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 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 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71 七、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承诺 致: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我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72 八、供应商诚信情况的承诺 致: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 件)的规定,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73 九、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致: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 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74 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75 十一、知识产权声明函 致: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 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 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 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 权)。 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已 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 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 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76 其它: 1、响应文件中有关项目的其他承诺函(格式自拟,如适用) 2、响应文件中有关的项目的相关证书及说明函(格式自拟,如适用) 注:1.请各供应商务按照项目的服务和实施方案,自行提供说明函和相关资 料。如无上述内容可不提供。 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承诺或资料格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 自行拟定。 (请各供应商务必对照项目的要求,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77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 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报 价为 万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 利。 5.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 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同意按文件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项目保证金的规定。 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成交服务费。 10.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起90天。 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XXXXX(公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XXXXXX78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所报价格是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人员、设备、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 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XXX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万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 开展2000亩的土 壤环境污染治理 示范 2 开展2个农田面 源污染监测体系 运行工作 报价合计(小写): 万元 大写:79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 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X80 四、最终报价信 一、关于最终报价信的说明: 1、响应文件中不含最终报价信; 2、最终报价信需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鲜 章); 3、最终报价信可以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最终报价仪式以前填写; 4、最终报价信应按规定密封。 5、最终报价表(格式参考): 最终报价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所报价格是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人员、设备、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 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XXX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万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 开展2000亩的土 壤环境污染治理 示范 2 开展2个农田面 源污染监测体系 运行工作 报价合计(小写): 万元 大写:81 五、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 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X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及要求 响应文件条款 响应/偏离 备注 注: 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未列入的视为负偏 离。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 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XX82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83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 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 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 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微企业适用。 2、按照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84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请自行核实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 声明函。85 九、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XXX86 十、其他 (一)项目实施承诺函(含:技术服务方案、时间计划、工期安排、人员配 置、售后服务方案等)(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二)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三)供应商服务承诺(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四)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注:1.请各供应商务按照项目的服务和实施方案,自行提供说明函和相关资 料。如无上述内容可不提供。 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承诺或资料格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 自行拟定。87 第九章 评审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 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 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财政部第87号令颁布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与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评审原则 1.1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 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2评审过程中遵循物有所值及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原则。 2、评审标准 2.1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2.2已缴纳足额保证金; 2.3报价合理,并且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4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 2.5有能力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4.1.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 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有效地签字。 5、响应文件的澄清 5.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 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 进行答疑和澄清。 5.2.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有效证明文件亦视为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将按有 利于采购人的情形认定。 5.3.除按本章规定的澄清,供应商不得就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违规联系。88 5.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6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 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 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 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 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 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评审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审程序 6、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 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89 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和评审工作。 7、磋商组织 7.1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 小组负责。 7.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7.2.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 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7.2.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7.2.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7.2.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7.2.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7.2.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 评审工作的行为; 7.2.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7.3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 效处理。 8、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实质性响应评审、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推荐 成交供应商、编写磋商情况记录、评审报告。 8.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 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8.1.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8.1.2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 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8.1.3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90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8.1.4出现上述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8.2资格性审查。 8.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 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 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8.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8.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 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8.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 止采购活动公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8.4磋商。 8.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 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8.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8.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样例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91 8.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 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 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 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不得拒 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 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 章,否则无效。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 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8.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8.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 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8.4.9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 说明理由。 8.5最后报价。 8.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 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 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 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财政部另有规定的 除外) 8.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 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92 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 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8.5.3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磋商 小组。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 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 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8.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 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公司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能认为 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 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8.8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成交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 8.9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93 8.10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 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8.11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8.11.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 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 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 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 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 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8.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8.12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94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8.13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 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8.14供应商澄清、说明 8.1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14.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8.15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 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 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95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综合评分 9.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 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9.3综合评分明细表 9.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 则。 9.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分值 评分依据 说明 1 报价20% 20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终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100% 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磋商 须知前附表) 共同 评分 因素 2 服 务 水 平 40% 管理 制度保 障6% 6分 供应商具有①完整规范的管理制度、②详尽的管理 体系、③科学的组织和管理机构,④高效的管理团队, 体现出权责明晰,分工明细,各司其职,井井有条,能 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得6分;缺一项扣1.5分;存在 缺陷或不足,每有1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 止。 技术 类评 分因 素 服务方 案30% 3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评分: 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 人员配置、②设备设施及工具配备、③时间节点安排、 ④测绘方案、⑤采样调查方案、⑥样品保存及转运方 案、⑦检测化验方案、⑧试点实施方案、⑨监测点管 理、⑩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全匹配项目需求,可行性 强,能最大限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0分;缺一项 技术 类评 分因 素96 扣3分;存在缺陷或不足,每有1处扣2分,直至本项 分值扣完为止。 应急预 案4% 4分 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或突发 情况,供应商应急预案分析全面且有高效的自身应对措 施,能够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得4分;存在缺陷或不 足,每有1处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技术 类评 分因 素 3 履 约 能 力 36% 人员方 案12% 12分 1、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农业或环境专业技 术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农业或环境专业技 术系列中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3分。 2、项目专业人员配置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供 应商为本项目每配备1名农业或环境专业技术系列高级 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得3分,每配备1名中级职称技术 人员得2分,每配备1名初级职称技术人员得1分。此 项最高得9分(其中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中级职称技术人 员均不得少于1人)。 注:①同一人员具备多重身份的,以单项最高分计 算,不重复得分。 ②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否则不予认定。 ③供应商保证中标后上述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实施。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履约经 验12% 12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 相关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4 公司资 质 12% 12分 1、供应商提供与高等学院或科研院所签订的有关 技术支持的战略合作协议,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 4分。注:供应商提供相关协议及合约的复印件并加盖鲜 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 认证证书的得2分,满分6分。 注: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97 3、供应商具有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的得2分,为 AA的得1分,AA以下等级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4 政府采购政 策2% 2分 1、供应商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 得1分。 2、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中有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 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 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 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 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 整。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 《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 环境标志产品 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3. 投标产品属于 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 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共同 评审 因素 5 响应文件的 规范性2%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胶装成册,逐页编码等,没有 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 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 评分 因素 注:1)评审总得分=A1+A2+……+An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财政部 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98 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 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0.1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0.1.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10.1.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10.1.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10.1.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 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10.1.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 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1.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11.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 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 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11.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 供应商。 11.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11.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12.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2.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12.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2.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99 12.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等违法行为; 12.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说明情况; 12.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12.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12.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13.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3.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及其他相关法侓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 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13.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13.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13.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 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 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 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13.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13.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13.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100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注:必须以成交通知书上的合同编号为准)。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 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 *************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 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 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成交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包括服务方案、项目验收标准和验 收方法等) 1.2 买方针对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3 卖方提交的磋商投标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相关承诺; 1.4 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 合同期限 4.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4.1 4.2 4.3 4.4 4.5101 … 5.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5.1.1 万元; 5.1.2 万元; 5.1.3 万元。 5.2 服务费支付方式: 6.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 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 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8. 履约保证金 8.1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8.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 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9.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 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 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9.2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 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 金。 9.3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9.4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9.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10.2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102 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10.3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 合处理投诉。 10.4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 督。 10.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 的正常履行。 11.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 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 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 的赔偿责任。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 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 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 续履行合同。 13.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3.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3.3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3.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4.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103 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 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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