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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自然资源局武威市凉州区城区及黄羊、武南片区房产存量数据转换、分析及应用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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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12 17:4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甘肃武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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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武威市自然资源局武威市凉州区城区及黄羊、武南片区房产存量数据转换、分析及应用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武威市凉州区城区及黄羊、武南片区房产存量数据转换、分析及应用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威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武威市凉州区城区及黄羊、武南片区房产存量数据转换、分析及应用建设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LZHJZC-2020-13

二、预算采购资金:85万元

三、招标内容:

1.调查核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和黄羊镇镇区范围(包括黄羊工业园区)、武南镇镇区范围(包括武南工业园区)的宗地及自然幢信息。

2.解析原房管房产信息数据库,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库标准进行分析转换,并将房产楼盘历史业务信息和不动产楼盘业务进行无缝对接。

3.对土地档案历史业务扫描资料进行分析梳理,按宗地代码分类后,宗地电子档案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无缝对接;对房产信息系统中产籍档案历史业务扫描资料进行分析梳理,按房屋编码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无缝对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信用报告时间为主,“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开标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

方式: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时间:2020年5月13日0时0分至2020年5月19日23时59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5 日10 时 00 分前

开标时间:2020年 6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一 厅。

开标形式:网上开标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并按照“投标文件固化工具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

缴纳方式:1、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缴纳至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凉州城区房产数据转换项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请各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予以确认)。

户 名: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

账 号:6205 0166 0401 0000 024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武威西街支行

投标保证金查询联系电话:0935-6163699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于2020年 6 月 3 日12时00分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2、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电子保函中注明“凉州城区房产数据转换项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缴纳截止时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九、网上开标

具体投标、开标操作根据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详见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

十、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请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服务窗口咨询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地址:

采购单位: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潘存斌 联系电话:19909352356

地址:武威市土地勘测规划技术服务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红欣 联系电话:18293639032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商业大厦五楼

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武威市凉州区城区及黄羊、武南片 区房产存量数据转换、分析及应用 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ZHJZC-2020-13 采 购 人:武威市自然自然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1 -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 - 5 - 第三章 投标须知 ............................................. - 8 - 1、总则 ................................................... - 8 - 2、招标须知 ................................................ - 8 - 2.1招标 ................................................ - 8 - 2.2投标 ................................................ - 9 - 2.3开标 ............................................... - 14 - 3、澄清和质疑 ............................................. - 15 - 3.1综合说明 ........................................... - 15 - 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 - 16 - 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 - 16 -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 - 17 -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 - 18 - 第五章 技术需求 ............................................ - 20 - 1.采购内容................................................ - 20 - 2.技术依据................................................ - 20 - 2.1 法律法规 .......................................... - 20 - 2.2 技术规程 .......................................... - 20 - 第六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 ....................................... - 22 - 1.评标原则................................................ - 22 - 2.评标专家组成 ............................................ - 22 - 3.评标方法................................................ - 22 - 4.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 .................................. - 23 - 5.中标人的确定 ............................................ - 24 - 6.合同的授予 .............................................. - 24 - 7.其他 ................................................... - 24 - 第七章 附件 ............................................... - 25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威市凉州区城区及黄羊、武南片区房产存量数据转换、 分析及应用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威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武威市凉州区 城区及黄羊、武南片区房产存量数据转换、分析及应用建设采购项目以公开招 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LZHJZC-2020-13 二、预算采购资金:85万元 三、招标内容: 1.调查核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和黄羊镇镇区范围(包括黄羊工业园区)、武 南镇镇区范围(包括武南工业园区)的宗地及自然幢信息。 2.解析原房管房产信息数据库,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库标准进行分析转 换,并将房产楼盘历史业务信息和不动产楼盘业务进行无缝对接。 3.对土地档案历史业务扫描资料进行分析梳理,按宗地代码分类后,宗地 电子档案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无缝对接;对房产信息系统中产籍档案历 史业务扫描资料进行分析梳理,按房屋编码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无缝对 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 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 同意不得更换;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内在 - 2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 告均可。“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信用报告时间为主,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 为开标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 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 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 扣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 方式: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代理机构。 时间:2020年5月13日0时0分至2020年5月19日23时59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5 日10 时 00 分前 开标时间:2020年 6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一 厅。 开标形式:网上开标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 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 具”,并按照“投标文件固化工具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 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 3 - 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 缴纳方式:1、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必须是投 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缴纳至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威分公 司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凉州城区房产数据转 换项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请各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予以确 认)。 户 名: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 账 号:6205 0166 0401 0000 024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武威西街支行 投标保证金查询联系电话:0935-6163699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于2020年 6 月 3 日12时00分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2、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电子保函中注明“凉州城区房产数据 转换项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 开标系统。 缴纳截止时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 至开标系统。 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九、网上开标 具体投标、开标操作根据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 间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详见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进行。 十、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参与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请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服务窗 口咨询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 资料。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地址: 采购单位: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 4 - 联系人:潘存斌 联系电话:19909352356 地址:武威市土地勘测规划技术服务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红欣 联系电话:18293639032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商业大厦五楼 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 5 -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武威市凉州区城区及黄羊、武南片区房产存量数据转换、分析及应用 建设采购项目 2)服务周期:60日历天。 3)招标内容: 1.调查核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和黄羊镇镇区范围(包括黄羊工业园区)、武南镇 镇区范围(包括武南工业园区)的宗地及自然幢信息。 2.解析原房管房产信息数据库,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库标准进行分析转换, 并将房产楼盘历史业务信息和不动产楼盘业务进行无缝对接。 3.对土地档案历史业务扫描资料进行分析梳理,按宗地代码分类后,宗地电子 档案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无缝对接;对房产信息系统中产籍档案历史业务扫 描资料进行分析梳理,按房屋编码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无缝对接。 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2)联 系 人:潘存斌 3)联系电话:19909352356 3 采购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张红欣 3)联系电话:18293639032 4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 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 不得更换;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为 - 6 -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的 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时间以网 页显示的查询信用报告时间为主,“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 查询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开标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 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 7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85万元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 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 的资格条件 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 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9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 缴纳方式:1、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 账户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缴纳至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账户(禁止 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凉州城区房产数据转换项目,不填写或 填写错误为无效(请各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予以确认)。 户 名: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 账 号:6205 0166 0401 0000 024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武威西街支行 投标保证金查询联系电话:0935-6163699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于2020年 6 月3 日12时00分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2、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电子保函中注明“凉州城区房产数据转换项 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缴纳截止时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 统。 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10 投标文件份数与包装: (1)投标文件一式 5 份,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档word版(U 盘)1 份,电子版 U 盘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保证电子 U 盘能打开,纸质版投标 文件标明“正本”和 “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 - 7 - 袋内, 封口处加盖公章 。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见 面开标系统”进行。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开标当日提交的固化文件一 致)在开标当天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 U 盘由投标人用邮寄或现场递送方式交至 代理公司处 ,运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商 业大厦五楼) 11 开标时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对所提供资 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有关证书及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须为原件 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版面清晰完整。若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楚、不清晰导致 评标专家无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 在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将视为无效投标。 1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第 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 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第七章评标办 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声明函为依 据。 13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6%。□其他 ___________ 14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 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 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15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 8 - 第三章 投标须知 1、总则 1.1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 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3)“代理机构”是指必须是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投标人”和“供方”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需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及答疑会议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 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 态和 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 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 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 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 担的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 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2、招标须知 2.1招标 2.1.1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 - 9 - 请,并得到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 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 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 件和要求。投标人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 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 为无效投标。 2.1.2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10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 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 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 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在投标中对修改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 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使投标人准备参加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 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方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 招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 2.2投标 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对参加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 的投标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在投标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招标 项目以及报价中; (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 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 (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 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及招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 检查中,投标人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宣布投标 - 10 - 结果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 任何责任; (5)招标人可视招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具备拆包 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6)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 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费用; 2.2.2投标文件的制作 制作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 接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有 效。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 4)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报价表 6)商务部分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自拟)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 件)。(格式自拟) 人员配备方案。(格式自拟)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格式自 拟) 7)技术部分(格式自拟) 8)服务部分(格式自拟) 2.2.3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中标后为完全履行 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 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本报价采取报价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招 标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计算各项工作内容的报价,包括完成各项工作内容一 - 11 - 切费用。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4)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 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 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递补, 以此类推。 2.2.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开标日起 60 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 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2.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 缴纳方式: 1、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 户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缴纳至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账户(禁 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凉州城区房产数据转换项目,不 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请各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予以确认)。 户 名: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 账 号:6205 0166 0401 0000 024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武威西街支行 投标保证金查询联系电话:0935-6163699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于2020年 6 月 3 日12时00分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2、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电子保函中注明“凉州城区房产数据 转换项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 - 12 - 开标系统。 缴纳截止时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 至开标系统。 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资格,且无需做 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经查实,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或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合同未报送备案或与采购人签订阴阳合同的; (6)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结清有关费用的; (7)采购人、投标人之间依法约定不予退还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特别提示:如发现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账号办理退付和同一委托人办理多 个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将拒绝退付。 2.2.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5份。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明确标明“正本”和 “ 副本”字样)并提供电子版 U 盘 1 份(电子版 U 盘独立包装,保证能够打 开,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 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及密封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 。封套上写明招标 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2)报价一览表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及密封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 字; (3)电子版 U 盘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及密封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 字; - 13 -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投标文件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 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 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2.7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包括内容见附件: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 供应商自行编写。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接收。 2.2.8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合装于一个密封袋内 。封口处加盖公章及密封 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封套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名 称 。 2.2.9投标文件递交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 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 并按照 “投标文件固化工具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 (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 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 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 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3份,电子 U盘一份。项目开标结束后三天 内,投标单位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代理公司 (运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所递交纸质文件需和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具体事项请联 系代理机构。 2.2.10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 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与延 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和撤标,否则按相关规定处 理。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同时递交,并 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 14 - 2.3开标 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并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 招标人主持,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投标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由法 人或法人授权人参加开标仪式。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四十四条规定,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 查,未通过的视为无效投标。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 章必须一致; (2)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委托 代理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 (3)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 (4)不得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 (5)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填写的内容要全面、清 晰,涂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4、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对主要内容进行唱标。 5、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宣布 评标纪律; (2)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3)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4)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6)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 法违规行为; 核对评标结果,发现第 9 条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 - 15 - 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6、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六十四条)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 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 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 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 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 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7、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对主要内容进行唱标。 8、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 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要时招 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 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 质内容。 9、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对主要内容进行唱标。 10、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 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 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 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 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3、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 - 16 - 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 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 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 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 括下列主要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 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 行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 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一个工作日 内) 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 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 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回复内容不保证你方完全满 意。 招标人在受理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 标人做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保证投标人满意,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 业秘密。 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 疑书后, 应(1 日内)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的将应当视为质疑答复 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招标人公布 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 - 17 - 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 ,并登记备案。但对招标文件所规定涉及内容, 在投标文件递交后,视为认同接受,不作为质疑事项。如有疑问,请投标人按 3.1 和 3.2 要求在投标前进行质疑、澄清,一旦递交投标文件,便视为接受招标文 件所规定各类、各项内容。 招标人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 疑函的投标人做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 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 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的应当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 内容接受的默认。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 18 -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2、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 测量、不动产测绘; 3、法人授权函;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19 年)年度财务状况,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财务审计报告;若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编制,可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 报告;若是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投标人近一年(2019 年)年度纳税情况,提供缴税发票或完税证明; 7、投标人近一年(2019 年)社保缴纳情况,提供社保缴费发票或社保局 出具的证明资料;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 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 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以开标前三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须为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版面清晰完整。若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 - 19 - 楚、不清晰导致评标 专家无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以上证 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将视为无效投标。 - 20 - 第五章 技术需求 1.采购内容 武威市凉州区城区及黄羊、武南片区房产存量数据转换、分析及应用建设 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 1.1调查核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和黄羊镇镇区范围(包括黄羊工业园区)、 武南镇镇区范围(包括武南工业园区)的宗地及自然幢信息。 1.2解析原房管房产信息数据库,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库标准进行分析转 换,并将房产楼盘历史业务信息和不动产楼盘业务进行无缝对接。 1.3对土地档案历史业务扫描资料进行分析梳理,按宗地代码分类后,宗地 电子档案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无缝对接;对房产信息系统中产籍档案历 史业务扫描资料进行分析梳理,按房屋编码与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无缝对 接。 2.技术依据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7)《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 发[2016]192号)。 2.2 技术规程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2)《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3)《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4)《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示》(GB/T17986.2-2000); (5)《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 21 - (6)《卫星定位城市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T73-2010);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 (8)《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13923-2006); (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GB /13923-2006); (11)《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 (12)《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13)《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2015.5); (14)《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1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16)《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 (18)《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CH/Z9011-2011); (19)《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CH/T1014-2006); (2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21)《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9)。 - 22 - 第六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原则 评标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参数要求遵循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价廉物美”的原则,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价格部 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售后服务部分、资格部分进行综合分析考评。 2.评标专家组成 招标人根据招标服务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由专业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从武威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专家库中抽取5人,业主代表2人。 3.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 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 投标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受疫情影响,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 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评标办法内需提供的所有原件都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必 须与开标时所提交的电子版一致,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具体分值设置如下:价格部分占10%;商务部分占25%;技术部分占 65%。满分 100 分。评标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参数要求遵 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价廉物美”的原则,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 行综合分析考评。 (1)报价超出招标采购预算的总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根据财库 2011 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 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中标按其投标报价为准) 。 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投标价格的评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若未提供相关证明的材料的,将不予扣除; (2)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 23 - 要求 分值 报价 部分 (10)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 商务 部分 (25)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1份得1.5 分,满分6分。 6 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没有不得分。 3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测绘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得5分。 5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通过涉密培训并且获得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培训 证,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没有不得分。 3 项目组组成人员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4人以下者得2分。4人 (含4人)至8人者得4分,8人(含8人)以上者得8分。 8 技术 部分 (65) 投标方需提供一份技术设计书,包括作业技术依据、技术要求、技 术路线等。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技术设计书内容确定得分(优得26-35 分,良得11-25分,一般得 0-10分)。 35 投标方需提供一份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项目质量 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项目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 施等)。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内容确定得分(优得15-20分,良 得5-14分,一般得0-4分)。 20 投标方需提供一份服务承诺书,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承诺服务时限 (多长时间响应,多长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综合评分(优得8-10分,良 得5-7分,一般得0-4分)。 10 4.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 4.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 标处理 4.1.1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现两个以 上法人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不一致的; 4.1.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4.1.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 - 24 - 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1.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1.5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 4.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2投标文件的修正 4.2.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2.2投标文件中单价和数量的乘积累计价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修正合 价,合价和投标报价(也即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不一致时视为两个报价,出现 两个报价的投标文件,不予修正。 4.2.3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现场查看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4.2.4评标委员会严格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规格和条件相符,否则 为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和提交的相关 证件、证明原件,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2.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的响应。 5.中标人的确定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届 满后, 由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其与需方签订合同。 6.合同的授予 6.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 人。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的 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处罚并承担责任。 7.其他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2 家时,且招标文件没 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现场批准后,可以采取其他非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 25 - 第七章 附件 附件 1:投标函 附件 2:报价一览表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5:参考合同 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附件内容见后) - 26 - 附件1:投标函 致: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 件,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我方报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我方提交响应性文 件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测绘任务,履行采购文件中对成交单位的要 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 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 务。 5、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27 - 附件 2: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 工作周期 备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 28 -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 29 -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致:(招标人) 本授权函声明:(投标供应商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授 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的招标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 行合同签署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年月日 - 30 - 附件 5:参考合同 (格式) 根据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结果,(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草拟时间:年月日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编号为招标文件的规定,供需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成果文件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合同附件供货一览表。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 再变更。 3、成果文件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和 投标文件为准。 六、合同金额:大写:(小写:)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的要求,并为其所提供的产品质 量负责。 2、供方交付的成果文件需由招标人组织验收,产品质量达到合格才可交付使用。 3、供方按合同规定交付成果文件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 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由招标单位支付费用。 4、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认真履行。 5、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付成果文件,如不能,由此给招标 人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相关部门将根据供方实际违约情况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 上缴国库。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供方参加武威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6、质量验收: (1)成果文件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 (2)招标人在验收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 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 八、交付成果文件时间、地点和验收单位: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 31 - 3、验收时间: 4、验收单位: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成果文件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 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成果文件。 (2)成果文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导致延误交付时间,不能按期交付使用 的,供应方应向招标人偿付违约金。 (3)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成果文件,逾期交付超过30日,招标人有权 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人责任 招标人应当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对供方交付的成果文件及时组织验收,不按时验 收,需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 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人一份,供方一份, 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项目供货一览表 供方:(章)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 32 - 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 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 册商标的货物。 3、提交本声明函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证明材料包括:上一年度及上一 月的财务报表;从业人员名单及工资发放明细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 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一览表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 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33 -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库〔2011 〕 181 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9〕 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34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 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 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 业人员、利润、纳 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 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 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 (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 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 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 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 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 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 35 - 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 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 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 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 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 包。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 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 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 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 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 - 36 -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 目执行情况以及本 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 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有 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 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 地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 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37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 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 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 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 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 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 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 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38 -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项目名称:甘肃省酒泉监狱面粉、大米、食用油采购 项目 采购人:甘肃省酒泉监狱 招标机构:酒泉天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6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 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39 -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 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 40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 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 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 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 41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 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 务。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中 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 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企业负担重,市 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亏损加大等。必须采取更加积极 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 展。现就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 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制定融 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 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 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 的参与机会。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 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 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 益。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 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对中小企业 - 42 - 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 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 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 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 中小企业可与职工就工资、工时、劳动定额进行协商,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 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五)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 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建立小 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 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六)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 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 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 式。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 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对商业银 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 务体系。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 融机构的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 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 增资扩股。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 镇银行。 (七)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 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和融 资租赁政策,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 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 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 资中的作用。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积极培育 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 - 43 - (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 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 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 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 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 融、工商等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 让等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鼓励保 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 (九)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 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 融资信用等级。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 询服务。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 (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 场、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 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地方财政 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十一)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具体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为有效应对国际金 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 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 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 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 税申请。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三个月内延期 缴纳。 (十二)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 - 44 - 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 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 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公开 前置性审批项目、程序和收费标准,严禁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 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规范执收行 为,全面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设立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 话。健全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 派行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强制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接受指定服务等手 段牟利。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 摊派税款。 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十三)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支持中小企业加大 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 产品质量。加强产学研联合和资源整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在轻工、纺 织、电子等行业推进品牌建设,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支持中华 老字号等传统优势中小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鼓励挖掘、保 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提升特色产业。 (十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按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 求,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中央 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地方政府也要安 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加速 折旧的,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十五)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 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鼓 励中小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 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 地、产业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盲目发展。对 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企业所 - 45 - 得税优惠。 (十六)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 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鼓励大型企业通 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积极 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及时支付货款和服务费用。 (十七)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 生态环保的原则,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 改善产业集聚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 业化协作水平。鼓励东部地区先进的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 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实现产业有序转移。 (十八)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 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积极促进中小 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 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十九)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中小企 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要重点支持销售渠道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小 企业。采取财政补助、降低展费标准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 活动。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 会等展览展销活动。鼓励电信、网络运营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积极发布市场信 息,帮助中小企业宣传产品,开拓市场。 (二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等支持政策, 研究完善稳定外需、促进外贸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充 分发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加大优惠出口信贷 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开展并购等投资业 务,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二十一)支持中小企业提高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市场 分析预测,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改善售后服务,提高 - 46 - 市场竞争力。提升和改造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 式和新型业态,帮助和鼓励中小企业采用电子商务,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支持 餐饮、旅游、休闲、家政、物业、社区服务等行业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 式,促进扩大消费。 六、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二十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服务网 络和服务设施,积极培育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通过资格认定、业务委 托、奖励等方式,发挥工商联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和综合服务机构的作用, 引导和带动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支持服务机构开 展信息、培训、技术、创业、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 (二十三)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导社会投资、财 政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在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一批产 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改 善创业和发展环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开放科技资源, 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 络,加快发展政策解读、技术推广、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等重点信 息服务。 (二十四)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 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 规范化。投资、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 效率,为中小企业设立、生产经营等提供便捷服务。地方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 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统筹考虑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 合理安排用地指标。 七、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十五)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机 构,开展管理咨询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营销和风险管理, 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督促中小企业苦练内功、 降本增效,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质量、卫生、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诚实守 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 47 - (二十六)大力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 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中小企业培训机构的 作用,广泛采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技能、客户服务等各类培训。高度重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在3年内选择 100万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对其经营管理者实施全面培训。 (二十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 程,加快推进重点区域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 研发、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提高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鼓励信息技术 企业开发和搭建行业应用平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软硬件工具、项目外 包、工业设计等社会化服务。 八、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加强指导协调。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十九)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 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 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 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也是当前保增长、扩内 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紧迫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 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并切实抓好落 实。 国务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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