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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人民政府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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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09 18:4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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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人民政府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5-09 17:1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人民政府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221202000017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09 17:14
采购人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汶川县东街8号,联系方式:夏先生,0837-62232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联系方式:谢灵,0837-622327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28-83197870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适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5-11 10: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5-15 16: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1.现场办理: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2.网络办理:投标人网络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按照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填写完整后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扫描发送至3526909535@qq.com。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原件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至我公司报名办理处(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3558864977)。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5-21 14: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5-21 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21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14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堤坝工程施工
行业划分 E482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为: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新建河堤47m,修复加固河堤90m,河堤挡墙采用C15埋石砼,埋石率为20%,埋石采用大块卵石,直径大于30cm,强度不低于30MPa。建设地点:麦地村。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 (三)材料要求:按工程量清单要求提供所有施工材料,提供的材料均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要求。(四)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承诺,并提供工程管理人员的书面详细资料。(五)安全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合格率达到100%。施工期间保证周边人员安全,现场施工标准化,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六)施工图及清单另册。工期要求:签订合同生效后6月25日前完成,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 /
备注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本项目监督部门:汶川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6223822,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PPP项目标识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汶川县) 采购人:威州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 5月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 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 磋商文件确认书 项目名称: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 我单位已对该磋商文件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按此磋商文件内容 进行政府采购。 采购单位(公章):威州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9日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7 第四章 资格性证明材料........................................................ 18 第五章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 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20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八章 评审方法.............................................................. 48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拟稿,最终以实际签订版本为准)........................ 56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威州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威州镇水 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 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32212020000172 2.采购项目名称: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 3.采购人:威州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14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 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 效期内(省外企业适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 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 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 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 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自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10:00- 16: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 801号 获 取。 (二)获取方式: 1.现场办理: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络办理:投标人网络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 按照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填写完整后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扫描发送至 3526909535@qq.com。报 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原件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至我公司报名办理处(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 13558864977)。 (三)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 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 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 21日 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 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 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 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威州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汶川县东街 8号 联 系 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0837-622327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号1栋 2单元 801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3197870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 商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4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4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 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 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 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 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 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 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 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 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 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 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 扣分(实质性要求)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 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 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 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 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 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如果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因项 目特殊,采购人不能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 权益的,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依法自行约定,并由采 购人自行收取。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3197870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 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3197870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到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83197870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 司负责答复。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质疑由 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3197870 联系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号 1栋 2单元 801号 邮政编码:61004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 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 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 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汶川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7-6223822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 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 网产品政策体现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 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 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8 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 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 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 购认证产品。 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收取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 服务费。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威州镇人民政府。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 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 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 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 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9 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 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 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 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 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 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 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 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 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0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 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 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 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 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 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 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 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 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 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1 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 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 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 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 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 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 档采用U盘制作。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 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 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如有图、表及证件可用其他幅面纸印制。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 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2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 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 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 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 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 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 “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 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 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 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3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 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 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 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发现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 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 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 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 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 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 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4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 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 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 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 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 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 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 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 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 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 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 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如果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因项目特殊,采购人不能通过信用评 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依法自行约定,并由采 购人自行收取。 32.合同公告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 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 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 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 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 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6 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 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 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 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7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 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 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适用)。 (四)本项目不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 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 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 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8 第四章 资格性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 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提供 2018年度或 2019年度经过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②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 效资信证明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 公司章程复印件; 注:以上①②③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①承诺函适用于投标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组织;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 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 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②企业 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非企业参与投标时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8.提供未参加过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 9.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19 (3)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 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适用)。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 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 提供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以上承诺函(可参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0 第五章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 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 。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新建河堤47m,修复加固河堤 90m,河堤挡墙采用 C15埋石砼,埋石率为 20%,埋石采用大块卵石,直径大于30cm,强度不低于 30MPa。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为140万元。 (四)建设地点:麦地村。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 相关质量要求。 (三)材料要求:按工程量清单要求提供所有施工材料,提供的材料均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要求。 (四)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承诺,并提供工程管理人员的书面详细资料。 (五)安全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合格率达到 100%。施工 期间保证周边人员安全,现场施工标准化,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 (六)缺陷责任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七)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数 量,暂定金额(如有)、暂估价(如有)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列入,若图纸与工程量不符,以给定的工 程量清单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 (3)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 单价遗漏情况,视为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 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4)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形式套用于 首次报价中的单价,调整后的单价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八)施工图及清单另册。 三、商务要求 (一)工期要求:签订合同生效后 6月25日前完成。 (二)报价要求: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1 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 要求、国家有个规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合同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 1.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 在签订合同,承包方的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进场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合同金额的10%—3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具体金额)。 2.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支付,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并按比例扣除预付款,完工验收合格(档案 资料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计量金额的90%,审计完毕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其余 3%为质量保证金 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 (五)质保问题:质保期为工程完工至终验整改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 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费用。 四、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1.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最多只能负责一个项目,在建设期间不能承担其他项目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人员为本公司人员,在项目实施中不得更换。(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社保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能证明是本单位人员的材料和所有人员的有效相关证件复印件进行查验)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2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 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 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 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4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5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6 第一部分 资格响应文件(格式)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7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 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 ”项 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 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 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适用。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8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 织的“ ”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参与项目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 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29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 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 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团 体组织提供对应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0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1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提供 2018年度或 2019年度经过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②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 的有效资信证明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 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注:以上①②③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2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1.提供 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①以上 1、2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第 2项承诺函适用于投标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 一年的法人或组织。 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3 六、承诺及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 立之日起计算);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 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 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单位不存在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 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4 七、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 诺函; 注:格式自拟。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5 八、信用信息查询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 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 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②企 . 业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非企业参与投标时由 ......................... 供应商 ... 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6 九、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注:如有要求按要求提供,如无要求则不提供。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7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8 一、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总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 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用于磋商报价。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 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日历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39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 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 合法的。 三、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 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 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四、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 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 “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 六、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 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求。 七、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 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 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 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 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采购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 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在磋商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在磋 商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 信行为的有 次。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的规定,在磋商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 次。(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 贰、叁……)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0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注:按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可另册。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1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2 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XXXX 注: 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 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3、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3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XXXX 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4 七、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技术服务要求 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 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5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 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 XXXX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6 九、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7 十、施工组织设计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8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 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 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 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 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 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 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 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49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 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 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 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 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 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 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磋商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磋商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 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0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 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 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 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 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 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 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 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3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1 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 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 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 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 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 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 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 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 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 3家(本章 2.3和 2.5.1的情况除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 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列。同等条件下,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 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 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2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 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 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 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 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 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 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 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3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根 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 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评分因素及权重”。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 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 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 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30% 共同评审 因素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 价)×30×100%。 注: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失信企业价 格惩戒加成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 业绩 6%共 同评审因 6分 供应商每提供一个水利水电工程类似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不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4 素 得分。 3 施工组织 设计及工 期46% 技术评审 因素 施工进 度计划 8分 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 经验进行优化,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施工进 度计划、人工进场计划、施工材料安排计划、机械设备安排 计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完全满足磋商要求及项目实际 需求的得 8分,每漏项一处或每有一处分析不完善或无法实 现预期目标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施工方 案与技 术措施 12分 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 经验进行优化,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各部分 项工程的施工方法详细、施工安排详细、施工前的准备充 分、关键部位施工流程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磋商 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12分,每漏项一处或每有一处分析 不完善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扣3 分,扣完为止。 质量管 理体系 与措施 8分 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 经验进行优化,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材料质 量管理措施、 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问题处理预案、 施工质 量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磋商要求及项目 实际需求的得 8分,每漏项一处或每有一处分析不完善或无 法实现预期目标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安全管 理体系 与措施 9分 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 经验进行优化,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安全生 产管理目标、 安全保障体系、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进 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磋商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9分, 每漏项一处或每有一处分析不完善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文明、 环境保 护管理 体系与 措施9分 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 经验进行优化,制定详细的文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的卫生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 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磋商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 的得 9分,每漏项一处或每有一处分析不完善或无法实现预 期目标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4 项目机构 配置14% 共同评审 项目主 要人员 14分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专业为:水利水 电工程,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的得 4分。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5 因素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4分。 3、其他主要人员(包括: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 员、造价人员 、安全员)配备齐全得 6分,每缺少一种人员 扣1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5 节能、环 境标志、 无线局域 网产品 1% 共同评审 因素 1分 投标产品认定为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 志产品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一项得 0.5分,最高的1分。(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 注: 1.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 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2.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 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页并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 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 地区 1%共 同评审因 素 1分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分。 注: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 少数民族地区。 7 投标文件 规范性 2% 共同评审 因素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 微偏差扣 0.5分,扣完为止。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 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 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6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 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 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 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 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 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 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 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拟稿,最终以实际签订版本为准)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7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 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 的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 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 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 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3 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5 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 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0 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 1.1.3.11 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 同要求退还的场地。 1.1.4 日期 1.1.4.4 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 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 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 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 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 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8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 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 1.6.3 图纸的修改 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 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 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 1.7 联络 1.7.2 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 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 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1.7.3 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 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1.11 专利技术 1.11.4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 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 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义务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1 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 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 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图应标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 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 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 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7 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 2.8 其它义务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3 监理人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59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的权力范围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明确。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 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 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 第15条的约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4 承包人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3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 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 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第 5.2款、第 6.2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 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 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4.1.9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 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 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10 其它义务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 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 4.3.6 分包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分包应遵循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 面认可。禁止承包人将本合同工程进行违法分包。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和标准相 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分包人应 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4.3.7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 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 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发包人的指定分包不应增加承包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0 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承担指定分包所增加的费用。 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 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4.3.8 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 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的要求。发包人可以对分包合同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 4.3.9 除第 4.3.7项规定的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 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 施监督和管理。 4.3.10 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 活动。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 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 4.11.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 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第 23.1款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监理人 收到此类要求后,应在分析上述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是否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程度的基础 上,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除第 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 保管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3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 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 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验收 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卸货、运输和保管。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 7 交通运输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 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 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7.2 场内施工道路 7.2.1 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 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 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7.2.2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监理人以及与本合同 有关的其他承包人使用。 8 测量放线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8.1 施工控制网 8.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应在本合 同协议书签订后的 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承 包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 28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 在收到报批件后的 14天内批复承包人。 8.5 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 承包人为本合同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 人提交有关资料,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设计及施工的 需要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 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 理人的监督检查不减轻承包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9.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 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 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 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9.1.5 发包人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金额和合同约定的计量支付规定,支付安全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2 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1.6 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工程开工前,就 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9.1.7 发包人负责在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施工 14天前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相关备 案资料。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 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安 全技术措施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 复承包人。 9.2.8 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2.9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本工程进 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2.10 承包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2.11 承包人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保证特种作业人 员持证上岗。 9.2.12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专 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其中专家 1/2人员应经发包人同意。 9.2.13 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 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9.5 事故处理 9.5.1 发包人负责组织参建单位制定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质量与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9.5.2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 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9.5.3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并报发包人备案。 9.5.4 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9.5.5 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 9.6 水土保持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3 9.6.1 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 9.6.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合同约定 的水土保持义务,并对其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人身伤害和财 产损失负责。 9.6.3 承包人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要 求。 9.7 文明工地 9.7.1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制 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 9.7.2 承包人应按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所需 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9.8 防汛度汛 9.8.1 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本工程的度汛方案和措施。 9.8.2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编制的本工程度汛方案和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 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 进度计划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 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其说明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 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 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 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 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在 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 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 14天内批复。当监理人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时,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并附调整计划的 相关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 14天内批复。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 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 人审批。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 11.3款的约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4 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5款的约定办理。 10.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 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 10.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应在按第10.1款约定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 按下表约定的格式, 向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 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 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资金流估算表(参考格式) 金额单位 年 月 工程 预付款 完成工作量 付款 质量保证金 扣留 材料款 扣除 预付款 扣还 其它 应收款 累计 应收款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1.1 开工 11.1.3 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延 长工期。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第 3.5款的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 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 11.1.4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监理 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 7天内提交一份说明其进场延误的书面报告,报送监理人。 书面报告应说明不能及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 人承担。 11.2 竣工(完工) 承包人应在第 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合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在合同 工程完工证书中明确。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5 11.4.1 当工程所在地发生危及施工安全的异常恶劣气候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 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 12条的约定,及时采取暂停施工或部分暂停施工措施。异常恶劣气候 条件解除后,承包人应及时安排复工。 11.4.2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坏,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参照本 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 21.3款的约定协商处理。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6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完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完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 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 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工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包括利润和奖金)。 12 暂停施工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 (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3 工程质量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2.1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 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 编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量检查人员的组成、 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6 13.7 质量评定 13.7.1 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13.7.2 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 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 13.7.3 承包人应在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 认可。 13.7.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 工程质量自评合格以及监理人抽检后,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共同 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完成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核备手续。 13.7.5 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 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手续。 13.7.6 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 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手续。 13.7.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应分别达到约 定的标准。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1 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 13.8.2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 13.8.3 承包人应对质量缺陷进行备案。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质量缺陷备案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并履行相关手续。 13.8.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向竣工验收委员 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4 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并报监理人复核。 14.1.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监 理人组织发包人按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承包人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 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7 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 14.1.6 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监理人实行见证取样。见证 取样资料由承包人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监理人、承包人等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均应在相 关文件上签字。 15 变更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款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它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 分比。 上述第(1)~(6)目的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 原定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第(6)目情形下单价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 15.8 暂估价 15.8.1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 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 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若承包人具备承 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且明确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招标。暂估价项目中标金额与工程 量清单中所列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它费用列入合同价格。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 标组织形式、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6 价格调整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需要调整的,其价格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 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8 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 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 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以及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7 计量与支付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7.1 计量 17.1.2 计量方法 结算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方法计量。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 16.1款中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 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对总价子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 28天内 将各子目的总价支付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目和分阶段需支付的 金额。承包人应按批准的各总价子目支付周期,对已完成的总价子目进行计量,确定分项 的应付金额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中。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 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 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 15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1)承包人应在收到第一次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预付款担保,担保金额 应与第一次工程预付款金额相同,工程预付款担保在第一次工程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 直有效。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69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合同工程 完工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 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工程进度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 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 额或比例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金额。 17.4.2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14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 包人。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 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 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17.5 竣工结算(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28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 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完工结 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完工付款 金额。 (2)监理人对完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 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完工付款申请单。 17.5.2 竣工(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 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 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 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 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 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 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 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 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完工付款申请单中承 包人已同意部分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 (4)完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17.3.3(4)目的约定办理。 17.6 最终结清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0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 请单。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 料,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17.7 竣工财务决算 发包人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竣工 财务决算编制所需的相关材料。 17.8 竣工审计 发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竣工审计手续,承包人应完成相关配合工作。 18 竣工验收(验收)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验收工作按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类别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法人验收由发包人主持。承包人应完 成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配合工作,所需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1 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 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 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2.3 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 及时完成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1 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 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3.2 发包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3.3 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 及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3.4 需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18.4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18.4.1 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1 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4.2 发包人主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4.3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4.4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 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 工程交接,双方交接负责人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按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及时 移交工程及其档案资料。工程移交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在承包人 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资料后,发包人应在 30个工作日 内向承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18.5 阶段验收 18.5.1 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发包人负责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 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阶段验收的具体类别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5.2 承包人应及时完成阶段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6 专项验收 18.6.1 发包人负责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按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参加专 项验收。专项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6.2 承包人应及时完成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7 竣工验收 18.7.1 申请竣工验收前,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 18.7.2 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派 代表参加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18.7.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承包人应提交有关资料并完成 配合工作。 18.7.4 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造 成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18.7.5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以及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 包人负责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工程竣工证书,并发送 承包人。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其中某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已完工, 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 18.2款或第 18.3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2 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 18.8.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19.2 款约定进行修复。 18.9 试运行 18.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 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8.9.2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 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 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8.10 竣工(完工)清场 18.10.1 工程项目竣工(完工)清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 款)中约定。 18.10.2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 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8.11 施工队伍的撤离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的 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 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 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承 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 验收后开始计算。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 若未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亦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 算;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 验收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承包人 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 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3 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 应除外。 20 保险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4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负责补偿的范围和金额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0.7 风险责任的转移 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后,原由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 保险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发包人,但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前 造成损失和损坏情形除外。 21 不可抗力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 22 违约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2.1 承包人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第 1.8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 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违反第 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 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违反第 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 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 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所列的 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 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 23 索赔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4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3.1 承包人按第17.5款的约定接受了完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3.3.2 承包人按第17.6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合同工程完 工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23.4 发包人的索赔 23.4.3 承包人对监理人按第 23.4.1项发出的索赔书面通知内容持异议时,应在收到 书面通知后的 14天内,将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 承包人书面报告后的 14天内,将异议的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并按第 23.4.2项的约定执 行赔付。若承包人不接受监理人的索赔处理意见,可按本合同第 24条的规定办理。 24 争议的解决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4.4 仲裁 24.4.1 若合同双方商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应签订仲裁协议并约定仲裁机构。 24.4.2 若合同双方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则本合同的仲裁条款无效,任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5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填入发包人的名称)。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1.1.2.6 监理人: (填入监理人名称)。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12个月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填写文件送达地点)。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 2.3.3 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 2.8 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1)…… (2)……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 (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4)……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6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它义务 (1)…… (2)…… 4.3 分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 (1)工程项目: 。 (2)工作内容: 。 (3)分包金额限额: 。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工程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7 序号 施工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设备状况 数量 移交地点 计划移交日期 备注 注 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 修时间。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其中 应组织专家论 证和审查。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mm的雨日超过 天; (2)风速大于 m/s的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 ℃的高温大于 天; (4)日气温低于 ℃的严寒大于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8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完工日期 违约金(元/天)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 13.7.7 工程合格标准为: ;优良标准为: 。达到优良的奖金 为: 。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 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 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 责 。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关键项 目: ,单价调整方式: 。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 15.8 暂估价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79 15.8.1 (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发包 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分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 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 送发包人批准后 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 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 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 14天内予以支付。 3)第三次预付款……。 ……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 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全部扣清。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80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扣留的质量保 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份。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 。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 ;政府验收包括: 。验收条件为: , 验收程序为: 。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 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 ,其余由监理人主持。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 。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 。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 。 18.7 竣工验收 18.7.3 本工程 (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81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 。 18.9 试运行 18.9.1 试运行的组织: ;费用承担: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 。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 投保内容: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20.5 其它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 保险条件: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 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82 第三部分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 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它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83 附件二: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 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 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 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 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 7天内予以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 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 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84 附件三: 预付款担保函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 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 款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 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 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 额。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 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 务不变。 担保人: (盖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自拟) 附件五:质量保修书(格式自拟) 附件六:廉政责任书(格式自拟) ……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公平/信赖/专业 85 附件1:报价表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 注: 1、本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 2、本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填写签字密封后递交给磋商 小组; 3、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4、总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各分项报价按第一次报价同比下浮计算。 供应商名称: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供应商报名登记备案表 项目名称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项目编号5132212020000172报名时间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经办人信息姓 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报名费支付方式现金 □ 微信□备 注 介 绍 信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 (身份证号: ),前往你处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名事宜,请与接洽!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 附件:微信二维码 扫码转账时请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如有)  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封-1 施工图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工程所在地四川省 HYPERLINK "http://baike.baidu.com/view/408971.htm" "_blank" 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麦地村,根据防洪的要求、防洪现状以及洪灾损失状况,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是:通过对现有堤防基础进行加固及新建堤防,改善水生态环境,完善防护区防洪管理体系。以防洪为主,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工程新建河堤47m,修复加固河堤90m,河堤挡墙采用C15埋石砼,埋石率为20%,埋石采用大块卵石,直径大于30cm,强度不低于30MPa。 2工程设计 a)相关规划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治涝标准》(SL723-201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744-2016)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35047-2015)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191-2008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 其他相关设计规范或地区性规定 3施工要点 3.1施工主要材料 工程所需砂砾石可从河道开挖,其储量和质量均可满足要求。砼采用商砼,施工所用汽油、柴油等油料,可在工区附近加油站购买。 3.2施工导流 3.2.1施工导流设计 本工程安排一个枯水期进行施工,采用束窄河床,分段围堰导流,导流建筑物安排在枯水期(12月~3月)施工。堤段施工时需筑岸边纵向围堰,在围堰防护下完成相应堤段工程,可直接利用开挖料填筑围堰,围堰迎水面采用土工膜防渗。基坑采用排水泵进行强抽排水,分段施工。 3.2.2导流工程施工 施工围堰采用土石围堰,利用开挖料进行填筑。围堰顶宽3m,施工围堰基础基坑开挖后,沿围堰铺设土工膜到基坑底部进行防渗,进行基坑回填。堰顶高程不低于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度,安全超高为0.5m。围堰施工时应按照建议坡比进行放坡,在背水侧适当放缓,确保基坑边坡稳定。 a)围堰填筑 围堰填筑充分利用工程开挖料,采用反铲或1.6m?装载机挖装,8t自卸汽车运输,推土机推平,再用13.5t振动碾碾压,将其夯实。土工膜采用人工铺设。 b)编织袋装土填筑 采用编织袋装土料,充分利用工程土方开挖料,人工堆筑护坡。 c)围堰拆除 先拆下游围堰,再上游围堰。先用反铲拆除至略高于当时河水位,再用反铲退挖,尽量利用反铲的挖深能力,用于堤脚回填。 3.2.3施工期基坑排水 基坑排水,分为基坑开挖前的初期排水和基坑开挖及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排水。初期排水包括围堰施工完毕,基坑开挖前基坑内积水及围堰渗水、雨水等;经常性排水包括施工废水、围堰渗水及施工过程中的降雨。施工废水及降雨量均较小,主要为基坑渗水。本工程基坑排水均考虑水泵抽排,零星积水考虑采用小型潜水泵抽排。 3.3主体工程施工 堤防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方(砂卵石)开挖、砂卵石填筑、混凝土施工等。 a)土方(砂卵石)开挖 本工程开挖量较大,施工期较短,开挖采用分区分段,自上而下分层开挖,2m3反铲挖装,采用74kW推土机运输,可利用砂卵石开挖料在基坑或河滩地内就近临时堆放,后期用于工程回填。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地质提供的稳定临时边坡开挖,并加强边坡安全监控。 b)填筑工程施工 本工程堤线长、填筑量大,采用机械化施工为主,局部辅以人工,采用分区分层的回填施工方案。 1)堤身砂卵石填筑 堤身采用砂卵石填筑,74kW推土机运料,13~14t振动碾碾压实。填筑采用分层铺料,其每层厚度为0.3~0.4m,碾压采用进退错距法,压实遍数6~9遍。并在堤身填筑工程开工前,进行碾压试验,验证回填料压实质量能否达到设计干密度或设计相对密度。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施工压实参数,包括铺料厚度、含水量的适宜范围、碾压机械类型及重量、压实遍数、压实方法等。对于机械不能到达的地方用H8-60型蛙式打夯机夯实。 2)堤脚回填 堤防前趾护脚采用大卵石回填,人工捡集抛填。 c)混凝土工程施工 1)混凝土浇筑 河堤整体性要求较高,施工中,应尽量按设计要求的工作缝分仓,减少不必要的施工缝出现。在砼浇筑过程中,应按规范,随时进行保温、降温等养护措施。砼采用现场无轨滑动滑模施工,溜槽入仓,表面式振捣器振捣。出口采取相应的砼缓溜设置,严禁直接从高处下倾倒砼,入口与舱面垂直距离控制在1.5m以内,若垂直距离过大,必须设溜槽或溜筒缓置。 2)低温季节混凝土施工 根据《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规定,当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在5℃以下或最低气温连续5d稳定在-3℃以下时,应按低温季节施工。 3)运输 (1)运输过程中不得产生分层、离析现象; (2)应以最少的转运少数、最近的时间,从商砼厂运至浇筑地点; (3)应保证浇筑工作的连续进行; (4)运送混凝土的容器应严密不漏浆。 4)拆模及养护 现浇结构的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时,方可拆除。现浇结构的底模应在与结构相同条件养护的试块达到相应规定强度时,方可拆除。己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以后,始准在其上来往人员和拆除模板及支架。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混凝土标准强度值后,才允许承受全部使用荷载。 应采用自然养护的方法养护新浇筑的混凝土,自然养护是在+5℃以上浇水养护,普通混凝土在浇后12小时以内即应覆盖草袋等浇水保持湿润,浇水养护时间以达到28天强度的60%为度,每天浇水次数4~5次,最初几天次数还要适当增加。 e)分缝施工 伸缩缝采用沥青木板方式填缝。伸缩缝填充前,应将缝内杂物、粉尘清除干净,并保持缝壁干净。伸缩缝填充施工中,应做到缝形整齐、尺寸合格、填充紧密、表面平整。 f)模板制安 本项目使用模板采用钢模板拼装,模板拆除按规范要求规定时间拆除。其余要求均按有关规范及规定执行。 4其它未尽事宜,请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规程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条件 (1)场内供电 采用柴油发电机T100,保证施工用电。 (2)场内供水 本工程施工供水主要用于混凝土养护,施工期消防用水。选用2台ZW型抽水泵(IS100-80-125,100 m?/h,11kw)抽水。 (3)施工仓库 租用农民用房300平方米。. (4)施工主要材料 工程所需砂砾石可从河道开挖,其储量和质量均可满足要求。砼采用商砼,施工所用汽油、柴油等油料,可在工区附近加油站购买。 工程概况 工程所在地四川省 HYPERLINK "http://baike.baidu.com/view/408971.htm" "_blank" 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麦地村,根据防洪的要求、防洪现状以及洪灾损失状况,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是:通过对现有堤防基础进行加固及新建堤防,改善水生态环境,完善防护区防洪管理体系。以防洪为主,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工程新建河堤47m,修复加固河堤90m,河堤挡墙采用C15埋石砼。 施工工厂设施 1、机械修配系统 本工程主体施工期3个月,机械使用时间不长,仅需对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进行常规保养;自卸汽车、挖掘机械若需进行大修或中修,可采取拉至县城修理。 2、汽车保养 汽车保养主要是针对场内运输车辆的二保、小修和零部件简单加工,以及站内设备维修。据设备使用计划,主体工程施工及砂石混凝土运输,高峰期需要载重及自卸汽车约15辆。保养标准为台/30日,可实行一到二班制生产。 3、综合加工系统 综合加工系统主要是木材加工,木材加工是主要满足混凝土施工所需的各类木模板、木支撑的加工,供应规模为10m?/日。 土石方平衡及弃渣规划 由于砂卵石开挖与砂卵石回填在时间上不同步,开挖料并不能直接用于回填和填筑,需设置临时过渡渣场储存砂卵石开挖料;临时占地约200m?,堆放距离100m,容量满足建设期堆渣要求。工程完工后,弃渣应运至监理和业主指定的位置,运距5km。 PAGE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威州镇水毁修复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 一 新建防洪堤 m 47 1.1 挖土方 m3 1480.03 1.4 大块卵石抛填 m3 499.61 1.5 砂卵石填筑 m3 493.03 1.6 C15商品砼护脚 m3 183.30 1.7 C15商品埋石砼挡墙 m3 976.19 1.8 φ80PVC排水管含土工布包裹 m 67.21 1.9 反滤层 m3 1.88 1.10 沉降缝 沥青木板填缝 m2 58.28 1.12 模板安拆 m2 673.04 2 二 堤防扶正修复 m 90 2.1 挖土方 m3 2000 2.2 回填土方 m3 3000 2.3 挡墙扶正 m 90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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