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人民政府(联建)2020年扶贫发展车间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联建)2020年扶贫发展车间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总预算约360万元。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内容:扶贫钢结构车间1座,规格为55米*88米,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4.1质量要求:合格 4.2安全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3技术规格要求: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 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5.2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原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环保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6、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 6.1时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6.2地点:牡丹区安兴镇。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7.2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7.3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 项目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9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人民政府 |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陈主任 | 联系方式:1358309773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市高新区中华西路啤酒厂对过 |
联系人:朱月震 | 联系方式:176693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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