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拱墅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就新大楼家具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BC-20-902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1 | 新大楼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 1 | 47.84 | 批 | 家具用具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
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标书售价(元):0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9 14:00:00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八、投标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递交。
九、开标时间:2020-05-29 14:00:00
十、开标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座6楼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
3、其他事项: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文限制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公告官方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4)质疑受理人:
①杭州市拱墅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翁女士,联系电话:0571-88324352-610,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46号;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胡经理,联系电话:13777418087,邮箱:185502643@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楼601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988115445
传真:0571-87631300
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0571-883226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355203
地址:杭州市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6楼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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