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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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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06 15:3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东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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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0-04-30 17:37

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2020(GM01)XZ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8774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元)

01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

¥10374400.00

备注: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导致报价无效,成交后允许专业分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及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没有为本项目或其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服务等。

5.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1、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1.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2、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进行报名,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

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采购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七、供应商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领购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5月06日起至2020年05月11日期间(报名时间:0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进行报名,报名后须凭中心开具的回执到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92号樵顺嘉园2座2层之2商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时间:0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05月27日09时 00分至2020 年05月27日0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4月30日起至2020年05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99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298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92号樵顺嘉园2座2层之2商铺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9912

传真: / 邮编: 528500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8号

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29855

传真: / 邮编: 528500

发布人: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04月30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 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FS2020(GM01)XZ0002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8 一、 概念释义...............................................................................................................................................22 二、 招标文件说明.......................................................................................................................................26 三、 投标文件说明.......................................................................................................................................27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29 五、 开标会...................................................................................................................................................30 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30 七、 评审结果确定........................................................................................................................................35 八、 评审方法及标准...................................................................................................................................41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4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2 第一章 报价文件.............................................................................................................................................55 第三章 评审内容索引.....................................................................................................................................75 第四章 商务部分.............................................................................................................................................78 第五章 技术部分.............................................................................................................................................83 第六章 其他文件.............................................................................................................................................87 其他格式............................................................................................................................................................89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4- 投标邀请函 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2020(GM01)XZ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8774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元) 01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 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 ¥10374400.00 备注: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导致报价无效, 成交后允许专业分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及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没有为本项目或其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服务等。 5.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 “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1、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 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 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进行网上获-5- 取采购文件。 1.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1.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2、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 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沧江路170号三楼)进行报名,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 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采购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 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七、供应商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领购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5月06日起至2020年05月11日期间(报名时间:09:00至 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 街道分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进行报名,报名后须凭中心开具 的回执到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92号樵顺嘉园2座2层之2 商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时间:0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开标室(递交投标文 件时间:2020 年05月27日09时 00分至2020 年05月27日0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4月30日起至2020年05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99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298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92号 樵顺嘉园2座2层之2商铺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9912 传真: / 邮编: 528500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8号-6- 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29855 传真: / 邮编: 528500 发布人: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8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注:1、本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带“★”号为关键商务指标,即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供应商 投标时必须响应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2、本“商务要求”在采购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合同签订时须转 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或买方、卖方。 一、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下浮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下浮率报价的有效范围值为 0%-100%,投标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为服务费用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勘察、编制报告、拆旧及维护保养费用、 利润、税金等项目涉及的各项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 的最终结算支付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3、供应商应结合现场环境、工期、文明作业、项目质量、安全及招标文件等要求进行报价。实 施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如项目排水、作业通道、安全维护设施等等),以及影响实施的各类障碍所发生 的费用都被认为包含在报价中。供应商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水文等情况的变化 及其他意外困难等,在项目验收前,因不可抗力出现的风险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二、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共180日历天。 2、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南洲居委会、王臣居委会、仙村居委会和育才居 委会。9101112 三、结算方式 1、计价单价:水田10万元/亩、其他农用地(或草地)4万元/亩; 2、单项结算金额=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区备案批复的实际量(亩)*水田或其他农用地(或 草地)计价标准*中标下浮率(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3、总结算价为各单项结算价之和。 四、付款方式 第一期:项目中标后,在中标单位进场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10%进场费; 第二期项目取得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组织的初验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20%; 第三期为项目取得市级验收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70%; 第四期为项目取得省级备案批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 第五期为项目养护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余下的3%。该项目最终金额以结算价为计算依据。 本项目有关税费须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围内缴纳。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 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相关部门审核付款材料及办理审核材料的必要时间不计算在付款期限内), 在付款方式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没有违约。 五、验收标准 1、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相关行业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对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区复垦地块验 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质量评价工作的通 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100号)等相关技术要求,如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返工费由中标 人自行负责; 2、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应结合当前的施工技术水平,建设方案、设计方案具有可实施性; 3、按项目规划要点和项目建设的要求,在满足主要功能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科学、先进的设 计理念和方法; 4、当项目性能无法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时,采购人可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 担; 5、所有验收文件、测试报告、资料要提交给采购人以作留档备案; 6、中标人如违反相关规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六、售后服务 1、中标人对项目实施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证; 2、中标人须提供其他农用地不少于24个月(且成活率不低于80%)、水田不少于36个月(水稻 每年需种植一造早水田)的养护期,养护期工程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全面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在养护期内,中标人须及时更新受损苗木,按植物生态特性进行养护,且根据植物生长不同 阶段及时调整。在养护期内中标人负责清杂物、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防风、防虫、 除杂草等工作;13 4、在保修期内中标人须承担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在保修期内,对 采购人的服务通知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进场维修,并在96小时内完成。如中标人在采购人 的通知下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达到合格标准,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 承担; 5、项目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采购人 有权要求中标人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期不予顺延。 6、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中标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7、因中标人原因致使本项目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 承担赔偿责任; 8、水田部分复垦量不低于交地地块拟复垦为水田地块面积的80%,每低于1%,即扣罚1个百分 点的费用。 七、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到甲方指定账户)或银 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无违约情况,合同期满及一切移交手续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认后将 履约保证金无息归还中标人。中标人如无充足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则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14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注:1、本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采购数量和带“★”号标注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报 价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劣性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项目背景 1、为有效推进试点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48号),《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增减挂钩政策,正 确引导、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统筹促进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2、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综合协调、统筹安排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以《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等为依据,组织编制了《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江湾项目区复垦方案》, 以统筹实施区内居民点归并、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为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 二、项目规模 1、规模:167.46亩(约合11.1640公顷),按照项目区周边土地利用状况,从方便今后的土地 利用管理出发,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拟将现状废弃旧工矿用地复垦为水田约69.16亩,林地约38.02 亩,草地约48.44亩,农田水利用地约4.49亩,农村道路约7.35亩。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确定项目区及踏勘 2、地形测量 3、前期准备、基础资料收集 4、复垦方案、复垦设计及预算编制 编制项目区复垦方案,确定复垦目标及复垦方向及编制复垦设计方案: 4.1、结合 1:500 实测地形图,依据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及复垦方向,以及实地踏勘收集的 资料,按照建设用 地整理复垦的相关技术规范,确定规划布局和工程设计方案; 4.2、在规划布局和工程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量统计,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结合当地物价部门提供最新的工程造价信息进行工程投资预算; 4.3、编制复垦规划设计的报告书、图件、预算书、预算表 等成果。 5、拆旧复垦施工内容:复垦面积和复垦地类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实地调研设计后确定,提 出复垦方案和具体的实施进程; 6、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及验收 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区复垦地块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3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100号)等相关技术要求, 编制竣工验收材料。15 6.1对完成施工的项目区进行实地竣工测量、实地拍照,编制报告、位置图等材料; 6.2根据竣工测量图,编制复垦地块验收报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地块验收表、 拆旧复垦地块工程竣工图、拆旧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实施规划图、拆旧地块复垦前后的 相片、复 垦工程的任务完成情况、复垦前后土地质量的对比分析等文件资料,并将拆旧区复垦工程竣工材料逐 级上报申请竣工验收。 7、中标方提供的建新方案编制经采购人确认,并逐级上报申请审批。 四、项目要求 1、复垦标准 (1)依据《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 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地块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36号) 等技术规范与建设标准的规定,项目区拆旧区复垦一般标准如下: 1.1拆旧复垦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硬底化地面、地下100cm以内的基础设施应全部拆除并 清理,复垦现场无明显残余设施及废弃材料堆积物,有覆盖土层,具备植物生长条件。 1.2复垦场地有满足要求的灌水、排水设施,防洪标准符合当地要求。 1.3复垦场地有控制水土流失的措施,边坡宜植被保护。 1.4复垦场地道路网络布置合理,复垦后的土地利用类型应因地制宜与当地地形、地貌及环境相 协调。 (2)对于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应符合《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具体 如下: 1.土壤质量 1.1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原低地区、沿海台地区有机质含量≥1.5%;丘陵区、山地区有机质含量 ≥1.0%; 1.2耕作层厚度:平原低地区、沿海台地区耕作层厚度≥15cm,丘陵区、山地区耕作层厚度≥12 cm; 1.3有效土层厚度:平原低地区、沿海台地区有效土层厚度≥60cm,丘陵区、山地区有效土层厚 度≥40cm; 1.4土壤质地:砂质壤土至粘土; 1.5土壤容重:土壤容重1.0-1.4g/cm3; 1.6土壤pH值:平原低地区土壤pH应保持在5.5-8.0;沿海台地区土壤pH应保持在5.0-8.0, 丘陵和山地区土壤pH应保持在5.0-8.0。 2.工程质量 2.1土地平整:田块布置有利于灌溉、排水、防风及农业机械作业的需要,田块形成规整,边与 边尽量平行;水田隔田田面高差在±5cm以内,旱地田面坡度在1:500以内采用淋灌、喷灌或滴灌的 田块对田面坡度要求可适当降低。 2.2灌溉与排水:项目区有可靠的水源保证,水田灌溉保证率在85%以上,旱地灌溉保证率在70%16 以上,排涝达到十年一遇三日暴雨三日排完的标准,地下水控制在适宜农作物生长的深度;排灌渠道 满足项目区灌溉和排水要求,各类沟渠布局合理,形成网络。 2.3田间道路:道路布局合理,与周边道路、村庄相连接。 2.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标准;在丘陵地区应设置截水沟、排洪 沟,同时有较完善的防渗、排污设施。 (3)对于复垦为林地的拆旧地块,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复垦 为林地标准,具体如下: 1.复垦工艺构成 复垦土地用于农、园、林、牧业复垦工艺时一般为两部分构成,即复垦工程和生态恢复两阶段。 2.复垦工程标准 2.1东南沿海山地丘陵区林地复垦工程标准 本项目土地复垦用途为林地时土地复垦标准为: A.地面坡度≤35°; B.有效土层≥30cm; C.土壤容重≤1.45g/cm3; D.土壤质地砂土至壤质粘土; E.砾石含量≤20%; F.有机质含量≥2%; G.定株密度满足《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要求。 2.2道路设计标准 道路等配套设施应满足达到当地本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要求。 (4)对于复垦为草地的拆旧地块,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复垦 为草地标准,具体如下: 1.复垦工艺构成 复垦土地用于农、园、林、牧业复垦工艺时一般为两部分构成,即复垦工程和生态恢复两阶段。 2.复垦工程标准 2.1东南沿海山地丘陵区草地复垦工程标准 1)本项目土地复垦用途为草地时土地复垦标准为: A.地面坡度≤25°; B.有效土层≥30cm; C.土壤容重≤1.4g/cm3; D.土壤质地砂质壤土至砂质粘土; E.砾石含量≤10%; F.有机质含量≥1.5%; G.播种量应满足《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NY/T1342)要求。17 2)配套设施设计标准 道路等配套设施应满足《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 (NY/T1342)以及当地本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要求。 2、 复垦措施及设计 清理、平整、覆土、土壤修复以及生态环境保持等按相关的要求进行 3、项目质量要求: 3.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要 求进行施工。 3.2、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度量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度量标 准。 3.3、各阶段要协调到位,中标人须具备机械化施工设备和能力,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把 项目质量关,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3.4、本项目所用材料由中标人负责运输,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所用材 料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的环保标准,无毒、无害、无污染,对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 中标人自行承担。 3.5、中标人用于管养作业所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4、其他要求:中标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专业分包,专业分包所对应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关的规 定,具备及提供提供相对应资质证书及人员给采购人备案,且接收采购人的监督。18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9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序号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77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提交的相关凭证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 交。 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或保函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4.投标保证金账户: △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帐号:80020000004819798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高明沧江支行 △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账号:4400 1667 4370 5300 203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佛山高明城中支行 △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账号:4445 3101 0400 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账号:3930 6010 0100 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供应商应持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到佛山市高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财务室开具财政专用的《广东省行政 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 江路170号三楼财务室,电话:0757-88825880)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投标单位必须开具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收款收据 和《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 (详见附表),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帐方式退到投标单位提交保证 金时的银行帐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收到投标保证金退回 申请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退款手续后五20 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温馨提示:周末及节假日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提前办理) 5.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法定时间内全额无息退还供应商。 2 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按规定中的“服务类”计取,向中标人收取。标准如下: 项目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服务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服务费金额计算举例: 某招标代理业务的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 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合计收费:1.5+3.2=4.7万元 说明:以上为服务费金额计算方法示例,其金额不代表本项目的收费金额。 3 中标服务费支付 缴交 要求 中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3 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 4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中标单位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 6 投标文件数量 一份正本、七份副本;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唱标 报价信封一份(必须密封完好)、电子文件一份。 7 产品原产地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为本国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允许进口产品。 8 实物样品要求 ?无 □有 9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有关资质荣誉证 书有效期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 (2)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 (3)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21 (4)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 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11 项目论证情况 本公开招标文件不需要经过专家论证程序。 12 中标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1家。 13 授权代表须知 1.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 结算票据》收据原件。 2、供应商行使投标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等权利,须 由授权代表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核对身份后方可。 14 采购信息发布网 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 政府网 15 有效通知载体 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 文件】一经在法定网站上公告,则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 束力。供应商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获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 16 广东省政府采购 网注册要求 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 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 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 否则将会影响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 质疑受理机构及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8号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29855 2、采购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92号樵顺嘉园2座2层之2商铺 联系人:王先生、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9912 18 投诉受理机构及 联系方式 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办事指南”栏目中佛山市高明区 的“受理投诉联系信息”。22 一、 概念释义 1. 采购适用法律 1.1 本次采购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 释义 2.1 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支持自主创新、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2.2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 件。 2.3 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布、开标、 评标、澄清等各个程序环节。 2.4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根据采购人的委托, 依法组织实施整个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委会成员。 2.5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 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 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2.6 供应商: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投标邀请,并按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中小微企业: (1)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标准进行划分;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 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但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供应商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3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7 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8 产品制造商:是指符合行业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及标准,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 与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及手段,并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的生产性经营企业。 2.9 本国产品与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9.1根据财库〔2007〕119 号文与财办库〔2008〕248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有关 规定,未经核准同意,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将作无 效投标处理。 2.9.2如采购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 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 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其国外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合法 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 2.9.3采购人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 口产品。 3.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3.1 合格的供应商: 3.1.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 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 法》,较大数额罚款是指是指对公民处以 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万元以 上罚款。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全国范 围内生效。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24 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业务。 按照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2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合法注册登记(自然人除外) ,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定的必备条件,于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3.1.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有)后, 成为本项目的合法供应商。 3.1.4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评定的符合性审查结果为准。 3.1.5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且准确有效,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 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家投标供应商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 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3.1.6属于国内制造商供应商须满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符合行业的 生产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 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供应商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准入资格和专业技术条 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范围和供货渠道, 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3.2 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3.2.1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 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涉及的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各 项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3.2.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 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或 保留,投标文件不满足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无效。 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 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 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25 3.2.3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 心关键部分为近 10 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目录》的产品,就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 制认证》(CCC认证)。 3.2.4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具体品目以“★”标注),依据《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文)规定执行。根据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规定,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 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2.5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品 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 系统和软件。 3.2.6信息安全产品应当获得国家信息安全认证,并可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照国家标准认证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4. 关于联合体投标: 4.1 若投标准入条件允许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 相关法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 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5. 若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价格扶持政策。联合体各 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扶持政策。组成联 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 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6.1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 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2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其他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 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26 份文件及资料。 6.3 不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伴随服务,采 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7. 招标文件说明 7.1 本文件是采购方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 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当事人均应以最 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 7.2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 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7.3 本文件由电子文档制作,它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知、合同书范本、投标文 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7.4 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对招标文件中 描述有歧义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7.5 本文件的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7.6 本文件的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 7.7 招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 (1)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经向采购方咨询后仍无法解 决,应最迟在投标截止前 15天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 均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回复。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7.8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内容将在项目法定公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已报名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应及时查看更正公告。 (4)招标澄清修正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视作已 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9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经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项目法定公告网站发27 布后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意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撤销或转让。 7.10 采购方约定对个别产品需要制造商出具技术服务或经销代理资格等证明书时,签证方必须是合法 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签证方须同时负有监督管 理供货渠道,确保产品质量和伴随的售后服务,履行相关连带责任和义务。签证方不得滥用职权 借此采取限制、排斥等手段设置投标障碍,人为破坏公平竞争和扰乱政府采购秩序,一旦受到举 报,则其机构及个人须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7.11 对各类参数、条款事项中标注“★”号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实 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12 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7.13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投标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须按时出席,主办方将围绕招 标文件的内容现场澄清、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个别内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时,采购方将 按照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集中统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收悉后须及时予以确 认。 (2)供应商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对未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三、 投标文件说明 8. 原则 8.1 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 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8.2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 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9.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9.1 投标文件由资格性文件、评审内容索引、商务部分、技术部分、附件共五部分组成,具体按招标 文件中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9.2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9.3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 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评标委员会仅依赖于供应商最基本的商业诚信,无义务和责任去核定是否28 为当事人签署,非当事人签署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4 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 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 有效期内。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 求执行。 9.5 投标文件正本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不同内容部分之间应明显分隔,整 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6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7 投标文件密封包应包含正本、副本(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唱标信 封密封包应包含《保证金声明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或 U 盘)。投标 文件、唱标信封同时递交。包装文件的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每一份投标文 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密封封口牢固可靠且不会出 现松脱、开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8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统一按“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填写标贴。 9.9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10. 投标报价 10.1 任何报价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到预期设计功 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 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 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10.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时须作出 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10.3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 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11.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1.1 投标保证金:对约定需要交纳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 (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和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29 置表”。 (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 应商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响应。 (3)采用保函以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对公账户支付。 (4)若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时应确保于《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 时间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5)采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b.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 c.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天。 (6)退还说明:在中标公告发出后的 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 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11.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其保证金退还按以下约定处理: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予以退还。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放弃成交资格的,其保证金不 予退还。 11.3 中标服务费:详见《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约定。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供应商止不少于90天,中标单位投标有效期则顺 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 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12.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其要求与 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 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30 14. 拒绝接受参与投标的情形: 14.1 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投标; 14.2 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4.3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 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 开标会 14.4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主持开标会,邀请供应商、采购人等有关代表参 加。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据原件。 14.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宣布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 项目流标,不再进行后续开标程序;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时,进入开标程序。 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其 他供应商如有异议,须在相关文件开启前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前述代表检查结果。任何密封性文 件的包装,均以不会损害各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合格标准。对于构成直接、明显的侵权行为 和事实时,侵权者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对于已开启拆封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机 构一概不予退回。 14.6 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进行公布。 14.7 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时身份后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 可开标结果。 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 15. 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15.1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供应商最基本的商业 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 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15.2 有效供应商家数核定标准及同品牌投标处理:31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 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上述规定处理。 16. 资格审查 1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对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项目不进入评标环节,作废标 处理。 16.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资格审查时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1)信用记录查询: ①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②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当天,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 为准。 ③ 结果留存:采取保留纸质网络打印件、网页查询截图或其相关复印件的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信用记录的使用: ①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7.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32 1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 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成员在评标前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 随机方式抽取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 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17.2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 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18.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 审结果。 19. 评审期间,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包括 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供应商进行联系接触。 20. 各方当事人、专家成员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标委员会 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 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21.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2. 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通过《评标守则》,《评标守则》通过集体会签确认后,评标 委员会成员则统一严格按《评标守则》的规定进行评审。 23. 符合性审查内容: 23.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33 符合性审查内容:对照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没有出现重大偏 离和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涉及的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各项带“★” 标注的强制 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23.2 符合性审查内容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符合性审查内容》各项) 符合性审查 (1)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提交。 (2)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按要求报价。 (3)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负偏离的)。 (4)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3 符合性审查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将不 进入下一程序。 24. 质询与澄清: 24.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澄清、说 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将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 24.2 如果供应商授权代表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或不能提供《投标授权书》原件的,视 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异议。对此情形,评标 委员会应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 25.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及顺序: 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2)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条款不响应处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评审比较和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与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和推荐中标34 候选供应商。 27.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相应的价 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 28. 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核对发现有 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 29. 废标条件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1)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3) 政府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漏致无法继续评审,或继续评审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 (4)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5) 因重大变故,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上第(1)-(5)条其中之一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 定知会各相关供应商。 30. 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30.1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0.2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 有效期不响应; 30.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出现无效印章、签字和失效文件; 30.4 投标文件未对实质性条款响应或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负偏离的; 30.5 投标主体不明确或投标方案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30.6 投标文件编制与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不按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承诺,或者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承诺不满足要求的;35 30.7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文件或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或评标委员判定供应商的报价说明不合理的; 3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0.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0.10 供应商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供应商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 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30.11 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30.12 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许规定范围; 拒绝、对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 30.13 符合招标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30.14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七、 评审结果确定 31. 确定评审结果 31.1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 31.2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1.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 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32. 中标通知36 32.1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 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32.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3.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33.1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中标候选供应商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采购人 愿意采纳下一候选人投标方案,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 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33.2 若没有下一候选人,或采购人不同意采纳下一候选人的投标方案时,则本项目作采购失败处理。 33.3 若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在评审后被审查发现存有重大偏离、或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之处时, 则其中标资格无效,本项目直接作废标处理,替补候选人不得填补。 33.4 放弃中标资格的或由于不良行为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重新采购的投标。 34. 合同签订、争议与跟踪 34.1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或拖延签订合同,应承担违 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4.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 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 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判断为准。 34.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实质 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34.4 合同签订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34.5 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有必要时可组织邀请监管部门、 专业机构等进行抽检,对有违约或不良行为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4.6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 相应的责任。 35. 询问、质疑、处理37 35.1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 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 邮 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5.2 质疑 35.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当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重要须知事 项前置表》。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提交质疑方式:质疑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明文件及质疑函,到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交,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后当场出具签收证明,通过 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质疑材料均不予受理。 35.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即:供应商对于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仅接受其首次提出的质疑,其后所提出对于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35.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 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 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须合法。 35.2.4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 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8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若对项目的某一子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子包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39 35.2.5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5.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中标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 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35.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直 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35.3 投诉 3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提起投诉。 35.3.2投诉联系方式:详见本文《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35.3.3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 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3.4投诉书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和有关投诉的规定进行。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 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 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子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子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0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人基本信息 投诉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投诉项目的名称: 投诉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四、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 公章: 日期: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41 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的适用情形 36.1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 36.2 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36.3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36.4 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36.5 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36.6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投标承诺和拒绝、拖延 履行合同义务; 36.7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小型、微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 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6.8 获中标候选通知或公示后,无法如期按采购方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材料; 36.9 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序; 八、 评审方法及标准 37. 评审方法 37.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与方法,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分值”为上限, “0”分为下限。 3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 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8. 权重分配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42% 48% 10%42 评审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商务部 分 企业综合实力 1)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管理系统软件证书得3分。 2)供应商获得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同类项目优秀工程咨询或 设计成果奖励的,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 注: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 不得分。 12分 企业荣誉 1)供应商近三年获得过“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得3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 提供不得分。 6分 同类业绩 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的 同类(同类业绩为: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垦造水田、提质改造 等)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16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6分 投标人管理体 系情况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 高6分。 2、供应商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的,得 2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不提供不得分; 8分 技术部 分 拟投入本项目 技术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 1)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的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加2 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 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且不提供不得分; 543 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土地工程、测绘、环境评价、土 壤专业高级职称的,每个专业类型得2分;具有上述专业中级职 称的每个专业类型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或 土壤及地下水评价与修复工程师的,每个型得1分,本小项最高3 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 料,同一人同时具有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个,不重复得分,加盖 供应商公章,且不提供不得分; 11 对项目的认识 和理解程度 根据投标人对当地情况及项目实施工作的理解及熟悉程度(相 关政策、流程和实施经验等)进行评分: 1)优:对项目实施工作有非常全面深入的了解,得8分; 2)良:对项目实施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得5分; 3)可:对项目实施工作了解不充足,得2分。 4)差:对项目实施工作认识严重偏离,或无叙述的,得0分。 8分 项目工作实施 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提供准确、完整工作实施方案,技术线 路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 1)优:方案及技术路线科学合理,清晰准确,可操作性强,具 有具体的实施保障措施的,得10分。 2)良:方案及技术路线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具有可行的 实施保障措施的,得7分。 3)可:方案及技术路线较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实施保障措施 基本可行,无严重偏离的,得4分。 4)差:方案及技术路线不合理,与项目需求严重不匹配,或没 有提供方案的得0分 10分 进度计划与保 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工作步骤、实施进度有高效性、科学合理性 计划的承诺及预期目标和成果保障措施提交进行综合评分: 1)优:项目进度计划的高效、科学合理性强,具有合理可行的 保障措施的,得8分; 8分44 2)良:项目进度计划的效率一般、较合理,保障措施相对合理 可行的,得5分; 3)可:项目进度计划的效率差,保障措施不完全可行的,得2 分; 4)差:项目进度计划不可行、严重偏离或没有提供计划方案, 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对项目的后期质保内容完全清楚,流程和目的清晰进行 评价。 1)优: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非常合理,得6分; 2)良: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合理,得4分; 3)可: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得2分; 4)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得0分。 无相关论述不得分 6分 价格部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投标下浮最高的投标下浮率 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基准价 = 投标下浮率最高 =满10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1-评标基准下浮率)/(1-评审下浮率)×价格权值×100 10 注:综合评议指标表中“优、良、可、差”的评审量化标准见下表: 评分 级别 泛指定义 优 无任何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最优/完整/详细/准确/高/程度深 等。 良 基本上没有负偏离/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相对较优/较完整/较详细/ 较准确/较高/程度较深等。 可 略有负偏离/部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一般/尚可/某部分欠完整/程 度一般等。 差 负偏离严重/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最低/不完善/不详细/不准确/未 按要求提供方案/说明/演示等。 价格评分标准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45 。 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 除6% 评标价格=(总投标 报价—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 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 除6% (不再享受序号 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 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 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格=总投标报 价×(1-2%)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以上第 2 项、第 3 项情形不适用;3.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格的最低价 = 权重分配价格部分满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权重分配价格部分满分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均精确到二位小数) 39. 评分汇总 商务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技术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价格总分= 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综合总分=商务总分 + 技术总分 +价格总分 (每次评分汇总均精确到二位小数) 40. 推荐结果 40.1 评标委员会将各供应商商务、技术、价格部分得分汇总,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 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详见《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46 40.2 评委会按照本文件评审流程的规定推荐出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前附表规定推荐中标候 选人(最终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 标得分顺序排列,按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排名顺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0.3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评审意见、表决意见和推荐意见等均须由评标委员会成 员签名确认。 4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41.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41.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41.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1.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1.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1.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 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7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48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49 甲方: (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二、中标金额 1、中标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总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容和各项要求,以及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 种必要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充分考虑现场情况、相关管理费用、各项税费、保险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 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 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天 四、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 2、地点: 五、付款方式和条件 六、其他要求 七、保密要求 八、履约保证金 九、违约条款 1、乙方提供的服务(即服务范围和内容、执行技术标准及其它需履行的义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 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不需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在甲方拒收成 果后五日内退回,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经甲方催告后仍拒不改正或改正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从逾期完成整改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争议解决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相关省或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 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方50 式解决:向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 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书面 确认,以电传形式的通知,从当地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 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十二、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和部件 的进口关税,所有货物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乙方负担。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买方、卖方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它 1、所有经双方或多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 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见证单位 壹 份,荷城交易中心 壹 份。 5、本合同共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见证单位:51 合同见证人: 电话: 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清单: (附后) 附注: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定合同内容依据为招标文件和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确认 文件; 2.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可作为附件。5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3 封面: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 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 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FS2020(GM01)XZ0002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注:封面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格式内容自行设计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是联合体 投标的(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54 投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报价文件…………………………………………………………………………() 1.1开标一览表……………………………………………………………………………()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1.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第二章 资格性文件 2.1资格性文件清单………………………………………………………………………() 2.2投标承诺函……………………………………………………………………………() 2.3投标授权书……………………………………………………………………………() 2.4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2.5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 评审内容索引 3.1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3.2评审内容索引表………………………………………………………………………() 第四章 商务部分 4.1商务条款响应表………………………………………………………………………() 4.2综合概况………………………………………………………………………………() …… 第五章 技术部分 5.1技术条款响应表………………………………………………………………………() 5.2技术方案………………………………………………………………………………() …… 第六章 其他文件 其它文件资料………………………………………………………………………………() 制作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提交资料内容完善文件目录,每页须编注页码。55 第一章 报价文件56 1.1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FS2020(GM01)XZ0002 采购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荷城街道下陈项 目区拆旧区复垦 服务期 投标下浮率 小写: 大写: 注:有效范围值为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被 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1、详细内容见《报价清单明细表》如有。 2、如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格式见 《报价清单明细表》后。 3、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报价清单明细表》 后。 填表要求: 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唱标之用。 3.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大写与小写数值应当一致。 4.本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亲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57 1.2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属中小企业时适用)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我方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我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我方为(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我方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我方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各方监督。如有需要,可随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有虚 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如不属于上述情形,请删除本函。 2.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58 1.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投标产品属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适用) 在本次投标方案中,采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如下: 一、货物类(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 报价清单明细 表中对应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和型号 产品制造企业 名称 产品制造企业 联系方式 产品制造企业 地址 二、服务类(供应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服务) 报价清单明细 表中对应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 三、工程类(供应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工程) 报价清单明细 表中对应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 填表要求: 1.上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关于中小 企业的条件。 2.以上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必须与报价清单明细表中列述的一一对应,如有不对应将有可能影响价 格折扣评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3.经评定后有效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相应扣除,按折扣后的价格进入价格评分,具体 细则详见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与方法”。 4.供应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经评定后有效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占投标报 价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具体细则详见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与方法”。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具体细则详见本项 目的“评审标准与方法”。 6.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随时提供以上内容的证 明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对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列入不良行为记59 录,已获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以上产品在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时不得变更。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60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61 第二章 资格性文件62 2.1资格性文件清单 序 号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要求 数量 文件属性 1 投标承诺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1份 原件 2 投标授权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1份 原件 3 资格性证明材料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1套 原件/复印件 4 保证金声明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1份 原件 特别提示与要求! 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 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63 2.2投标承诺函 致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委任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投标文件参与 下列项目的投标,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 1.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 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2.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意愿,没有 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 我方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则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 验收合格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 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或单一竞争优势并非是决 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6. 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方的合法 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7.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近三个月内的相关 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8.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9.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供应商名称: (全称) (供应商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64 2.3投标授权书 致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人员,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与贵方承办的本项目投标,对 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 全部责任。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全程;按照采购方和评 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 补充承诺。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授权证明。 授权机构名称: (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负责人): (亲笔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本授权书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再单独递交一份。 注: 1、此项附全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3、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边框。65 2.4资格性证明 序 号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 的条文 对应材料内容 一、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注: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 1、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 映审计结论);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开具资信证明的 银行应为其基本开户银行)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缴纳税费的凭据(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 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注:如成立 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书面 说明。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 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 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会保 障资金凭据)。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 件。如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并因66 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 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对履行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情况 进行介绍和提供证明材料。 参考内容及格式如下: 供应商公司情况介绍(建议2000字以内); 办公场地和相关设备照片(建议6张以内); 项目业绩列表; 供应商现有专业人员资质。 4.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函》 注:按投标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适用 二、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 资质(或以上资质)及测绘乙级 (或以上资质) 土地规划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及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 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磋商小组认定为准。 ②以上资料内容若注明原件项目的须提供原件,否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络打印页(加盖公章)。 说明:本项附件附在本页之后。67 2.4.1《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证书(副本)68 2.4.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 注: 1.此项附: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应为其基 本开户银行)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69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注: 1.此项附缴纳税费的凭据;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络打印件(加盖公章) ;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70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 1.此项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络打印件(加盖公章) ;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71 2.4.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2 2.4.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函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 约,我方特此声明,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声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73 2.4.5土地规划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及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2.4.6已失效的相关失信记录证明材料(如有)74 注: 1、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或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请粘贴此处。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边框。 2.5投标保证金 致 佛山市商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为本项目的投标递交了投标保证金,请贵司在符合退还条件时划入下列账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保证金汇出情况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 汇出日期 供 应 商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还 账户 信息 □原路退回 □非原路退回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必须用“√”在□选择:“□原路退回”、“□非原路退回”。 3、切勿填错信息,以免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4、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对公账户。 5、本声明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内,并需另附一份于唱标信封中。 供应商名称:(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75 第三章 评审内容索引76 3.1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内 容 资料所在 页码范围 (必填项) 一、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交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的资料原件) 1 开标一览表 详见第一章 2 商务条款响应表 3 技术条款响应表 4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二、其它辅助性证明材料: (以下文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依据) 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 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 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77 3.2评审内容索引表 评审内容 评 审 因 素 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 页码范围 (必填项) 商务部分 1 2 3 4 … 技术部分 1 2 3 4 …78 第四章 商务部分79 4.1商务条款响应表 一、★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1 报价要求:投标下浮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下浮率报价的有 效范围值为0%-100%,投标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被视为 无效投标。 二、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招标文件中的全部(非“★”项)商务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6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商务要求(如有) 7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 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四、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如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公 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投标无效处理): 填表要求: 1、响应栏内空白及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 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文件中有“★”标注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内容”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内容”详细内容为准。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公章)80 4.2综合概况 (一)企业基本概况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务 电 话 手 机 邮箱 单位简介及机构 设置 主营业务介绍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 分支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机构情 况 机构名称: 负 责 人: 地 址: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合作代理 联系电话:81 (二)供应商综合评价 序号 资质名称/荣誉证书 发证机构 发证时间 有效期 1 2 …… 说明: 1、对应 “评审标准”中的评分标准和指引填写。本表附件附在本表格之后。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三)同类项目业绩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及合同金额(万元) 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 说明: 1、对应 “评审标准”中的评分标准和指引填写。本表附件附在本表格之后。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拟任分工 姓名 在本单位 工作时间 专业 工龄 获得的专业技术 资格证或技术培训等级证 联系电话 手 机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 … 年 年82 说明: 1、对应 “评审标准”中的评分标准和指引填写。本表附件附在本表格之后。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向评委会如实告知的重要事项、重要补充承诺等)83 第五章 技术部分84 5.1技术条款响应表 一、★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响应 差异说明 1 2 … 二、▲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响应 差异说明 1 2 ... 三、其他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条款 响应 差异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要求 2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非“★”项、非“▲”项)采购项目技术 需求条款响应情况(如技术需求差异较多,可以另付详细说明)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填写“响应” 栏内空白或打“√”表示完全响应;对打“×”视为偏离,若技术参数存在偏离,请在“差 异说明”栏扼要描述,如技术需求差异较多,可以另付详细说明。 2、本文件中有“★”标注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在本表格之后。85 5.2 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 技术方案必须对应评审方法中技术部分评审子项的顺序逐一进行描述:86 5.3 技术部分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87 第六章 其他文件88 6.1其它文件资料 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89 其他格式 (以下文件勿装订在投标文件内)90 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 份 (或副本 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联系人 电话 密封内容 投标文件(正/副本) (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个密封包内) 在 年 月 日 : 之前准时当面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 唱标信封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联系人 电话 密封内容 《保证金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或 U盘)。 在 年 月 日 : 之前准时当面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91 项目报名表: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编号 本人代表投标单位(供应商)声明,对本次报名所提供的资料齐全及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没有作假,资格条件符合公告要求,若有不符或不实,相应风险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供应商)报名经办人: 时间: 年 月 日 荷城街道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盖章) 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人: 年 月 日 办理报名程序 1、投标单位(供应商)填写本表一式两份,报名单位一份,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2、投标单位(供应商)持本表报名,由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完成报名程序。92 退回投标保证金格式: 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收款)单位 银行帐号(基本户帐号) 开户银行全称 退付金额(元) 大写 小写 经办人 供应商名称(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注:1、以上内容须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2、本申请表与投标单位开具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收款收据,开标后交中心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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