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矿业信息网-珠穆科技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服务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0-05-06 15:3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
  • 浏览次数0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服务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6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编号为CBNB-20206065G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的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CBNB-20206065G询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询价采购、自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79.1万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1.94万/地块

五、询价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09日止

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技术规格要求

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服务

15个地块

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7.2特定资格条件:根据浙环发[2017]43号文件中对检测数据敏感且涉及保密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列入浙江省环保厅、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卫计委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浙环发【2017】43号文件《名录》中检测单位;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09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询价公告附件中的询价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询价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询价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对询价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5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2020年05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0年05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05月11日15: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5月11日15:0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标或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询价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24692711@qq.com

传真:0574-87425373

7、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8、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9、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0、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1、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二、落实的政策:

《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浙环发〔2017〕4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B幢

联系人:麻万平

联系电话:0574-8928649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孔晖、张嘉城、周旭坤、王莹巧、朱贤东、翁可欣

联系电话:0574-87425279、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号码:0574-65265612

十四、财务信息:

中标服务费账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帐 号:31010122000005488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6日


附件信息:

分享到
政府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CBNB-20206065G询项目名称: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目 录  HYPERLINK l _Toc29534_WPSOffice_Level1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5727_WPSOffice_Level1 第二部分 询价采购资料表 5  HYPERLINK l _Toc14494_WPSOffice_Level1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25039_WPSOffice_Level1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17  HYPERLINK l _Toc24929_WPSOffice_Level1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0  HYPERLINK l _Toc12395_WPSOffice_Level1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4  HYPERLINK l _Toc23683_WPSOffice_Level1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28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CBNB-20206065G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编号为CBNB-20206065G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的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CBNB-20206065G询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询价采购、自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79.1万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1.94万/地块 五、询价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09日止 六、项目概况: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技术规格要求一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服务15个地块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报告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7.2特定资格条件:根据浙环发[2017]43号文件中对检测数据敏感且涉及保密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列入浙江省环保厅、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卫计委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浙环发【2017】43号文件《名录》中检测单位;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09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询价公告附件中的询价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询价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询价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对询价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5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HYPERLINK "http://www.zcygov.cn" 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2020年05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0年05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05月11日15: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HYPERLINK "http://www.zcygov.cn" 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5月11日15:0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标或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询价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24692711@qq.com 传真:0574-87425373 7、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8、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9、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0、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1、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二、落实的政策: 《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浙环发〔2017〕4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B幢 联系人:麻万平 联系电话:0574-8928649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孔晖、张嘉城、周旭坤、王莹巧、朱贤东、翁可欣 联系电话:0574-87425279、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号码:0574-65265612 十四、财务信息: 中标服务费账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帐 号:31010122000005488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6日 第二部分 询价采购资料表 本部份各条款是关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 条款号条款内容重要商务条款资料部分*1付款条件与方法: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提交全部检测成果报告资料,经采购人根据委托单及检测成果报告审查确认后,按实际采样地块数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付款前成交人应按规定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 2)履约保证金:/。*2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报告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部分*3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的第8条规定编制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4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设备、机械及仪器设备费、检测费、技术工作费、报告文本费、人工、材料费、水电费、规费及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本次采购最高限价:详见“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6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并单独密封。 纸质备份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备份询价响应文件装订特殊要求: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7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8询价地点: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9开标顺序:开启询价响应文件并当场唱标。10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询价内容变更的规定、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成交人的投标承诺、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11其他:询价公告与成交公告发布网站: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海县分网、浙江政府采购网。12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代理公司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1000元。 2、成交供应商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注:询价文件中加*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不响应,则会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的项目已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次询价采购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中。 1.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中。 B 供应商 2、投标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C 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第二部分 询价采购资料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采购文件》中标注有“*”号的为要求供应商作实质性响应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的偏离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澄清 4.1潜在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疑问要求采购人澄清,或要求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在开标截止之日5天前以书面或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逾期提出的,未盖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2对于受理的质疑或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澄清(或勘误),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澄清(或勘误)不引起采购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采购文件的修正或更正。 4.3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澄清(或勘误)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5、采购文件的修改 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或书面更正通知的方式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5.2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截标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意见、盖上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书面或传真或其他适当方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5.3采购人因故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采购代理机构应提前用书面方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购买人,并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用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该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潜在供应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期的约束。 D 询价响应文件 6、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2)报价一览表(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3)检测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检测思路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专业性等(供应商自制); (4)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资源合理性(包括项目质量、进度控制主要措施及管理目标等内容)(供应商自制); (5)服务条款偏离表(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6)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7)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递交本授权书)(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10)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11)符合性自查表(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12)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下列文件: A.资格条件自查表(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B.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式样); C.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a.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b.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c.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f.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D.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7.2特定资格条件”; E.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F.中小企业声明函 G.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7、投标报价 7.1供应商应全面充分了解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及要求,按照《询价采购资料表》规定与要求报价,并包含采购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 7.2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 7.3投标报价只有一个,而且一经开标,投标价不得变更。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声明应载明在“报价一览表”中,供开标时唱出。未经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 7.4投标报价在中标后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7.5除非采购文件在《询价采购资料表》中对授予合同的数量增减有约定,投标报价在开标以后直至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7.6对原产地在中国境外的货物,必须是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并且在货物交付时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海关完税的税单原件供采购人核对。供应商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 8、询价响应文件编写 8.1询价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晰,表述准确、完整、详细,并按统一格式填写。报价一览表系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格式完整填写。询价响应文件因制作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2投标语言: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询价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在响应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时应作详细叙述。 8.3询价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非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特殊要求,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9.1询价响应文件应在《询价采购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而被拒绝。 9.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供应商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 E 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0、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备份文件的装订 10.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询价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10.2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询价响应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询价响应文件1份。 (3)纸质备份询价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10.3电子询价响应文件: 10.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10.4纸质备份询价响应文件: 10.4.1询价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0.4.2若有多个子包,应按子包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4.3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询价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4.4询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询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4.5询价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11.询价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1.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询价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11.2纸质备份询价响应文件,应一起包装。 11.3询价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询价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备份询价响应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询价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询价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询价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询价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询价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1.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询价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询价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F 开标 12、开标 12.1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12.2开标程序: 12.2.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询价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3)开标会议结束。 12.2.2线下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询价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各供应商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询价响应文件,清点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主持人公布评审结果。 (3)开标会议结束。 12.2.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询价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询价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询价响应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及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询价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A.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B.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C.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4)未开启的备份询价响应文件现场予以退还。 G 评标和定标 13、询价小组 13.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87号令的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负责评标工作。询价小组由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根据相关规定随机抽取。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之前依法保密。 13.2询价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询价响应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供应商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 13.3询价小组将核对投标价格和服务内容,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 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表示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修正小写金额。 按上述方法调整或做出处理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或处理,则视其投标被否决。 13.4询价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及在《询价采购资料表》和《采购内容和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3.5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4、投标的澄清 14.1对询价响应文件审查中发现的询价响应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通过询标,要求供应商做出澄清。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 14.2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通知进行答疑和澄清,后果自负。 14.3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的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4.4供应商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价格等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评标办法 15.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本次采购采用的评标方法具体说明载明在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中。 15.2最低评标价法: 询价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6、评标程序和原则 16.1评标程序: 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 16.2初步审查: 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澄清有关问题及后续的评标程序。 (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其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16.3澄清有关问题: 按第14条规定进行。 16.4比较与评价: 16.4.1技术商务资信评价: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标办法》对照询价响应文件的响应进行技术商务资信评价,评定其偏差程度,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入报价程序。 16.4.2最低评标价: 对经过技术、商务、资信评价的投标,按《评标办法》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最低评标价,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计算: 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进入最终评审各投标排序次序。 16.5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17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17、推荐中标候选人 17.1询价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16.4.2条款的排列次序,推荐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其承诺的获得合同先决条件,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因前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署合同的,则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17.2复核: 在发布结果公告之前或结果公告阶段的任何时候,询价小组若认为有必要,有权对已通过初步审查、比较评价、最低评标价等程序的部分或全部投标进行复核。 18、采购程序终止及转换采购方式 若出现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除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且有效供应商仍有两家可以继续按照原有采购方式评标外,采购程序依法即行终止。 19、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发成交通知书之前,凡是涉及询价小组名单,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各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询价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0、确定成交人、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 20.1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人一经确定,本采购代理机构即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结果公告,供应商可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自行查询中标信息。 2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0.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2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20.5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20.6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H 无效投标认定 21、询价响应文件有以下偏差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1.1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 A.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B.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21.2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 A.未提交报价函或报价函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B.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C.询价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D.询价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 E.询价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F.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G.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询价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H.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I.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J.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1.3报价审查不合格的 A.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B.项目不齐全; C.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D.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E.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F.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G.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21.4在评标、定标期间,询价小组若发现供应商在投标中有行贿或欺诈行为或试图对询价小组的评标和采购人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向相关管理部门上报其不良行为。 I 授予合同 22、数量变更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具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可以在采购文件《询价采购资料表》中规定的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变更采购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23、成交通知 23.1在发布中标公告后,本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在成交人按下述第24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4、签订合同 24.1成交人在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询价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17.1条的规定处理,撤销其成交资格并按本须知规定另选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24.2采购文件、成交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提交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5、履约保证金 25.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及保证金的形式在采购文件《询价采购资料表》中规定。 2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成交人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义务,用户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 J 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6.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6.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6.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8、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如有)。 29、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0、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是对《供应商须知》中的G.评标和定标的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关于询价小组、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和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等规定和本标准开展评标工作。 一、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项目选用: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7.2特定资格条件”;(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一)报价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四)投标文件项目齐全;(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七)带“*”的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八)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九)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情形;(十一)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十二)不存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十三)不存在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情形;(十四)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十五)不存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情形;有效投标:通过初步审查且投标报价符合评审范围。 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包括监狱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分标准 评定成交的标准 1评定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评议确认的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凡标注“*”号的均为关键技术要求,对这些关键技术要求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符合性审查不合格。4报价评议: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行报价评议,以报价评议确认的报价作为评议结果排名名次的根据,评议结果从低价到高价排列,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1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货物及服务价格×小微企业优惠)(如有)】 3.2评审价保留2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和工作内容 为全面完成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工作项目,推动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维护公众健康,根据浙环发【2017】43号的通知要求,拟对我县列入初步采样计划的11个地块进行检测,其中宁海电镀园区为整体采样,按5个地块计,经折算后共计15个地块(详见表5.1),检测布点数及检测因子要求详见表5.2。 表5.1 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地块表 序号地块名称地块编码备注1宁海县樟树电镀厂(普通合伙)地块3302261330017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占家电镀厂(普通合伙)地块3302261330064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云静五金有限公司地块3302261330062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新世纪工具厂(普通合伙)地块3302261330061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西店金属装饰品厂(电镀城厂区)地块3302261330087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西店第一电镀厂地块3302261330063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金塑电镀厂(电镀城厂区)地块3302261330085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环保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块3302261460080 重点监管企业,宁海电镀园区废水处置企业,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光美电镀厂(电镀城厂区)地块3302261330082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深圳镇五金电镀厂(电镀城厂区)地块3302261330086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城关东方电器厂(电镀城厂区)地块3302261330084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嘉成电镀厂(电镀城厂区)地块3302261330023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城关跃龙电镀厂(电镀城厂区)地块3302261330081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宁海县城关北门电镀厂(电镀城厂区)地块3302261330083 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以上均为宁海电镀园区整体采样,视作5个地块2宁波盛绵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地块3302261170034 3原宁海县樟树电镀厂地块3302262330007 4原宁海县西店金属装饰品厂地块3302262330050 5原宁海县深圳镇五金电镀厂地块3302262330045 6原宁海县深圳大里彩色氧化厂地块3302262330044 7原宁海县聚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3302262260074 8原宁海县鸿达铝氧化厂地块3302262330001 9原宁海县城关跃龙电镀厂地块3302262330011 10原宁海县城关东方电器厂地块3302262330037 11原宁波联晟铝业有限公司地块3302262330033 以上均为单独采样地块,共10个地块 表5.2 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布点数及检测因子要求表 序号报告名称样品类别检测因子1原宁海县樟树电镀厂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锌、氰化物、铬、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锌、氰化物、铬、pH2原宁海县聚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pH、苯酚、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pH、苯酚、pH3原宁海县鸿达铝氧化厂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氟化物、铬、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氟化物、铬、pH4原宁海县城关跃龙电镀厂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锌、氰化物、铬、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锌、氰化物、铬、pH5原宁波联晟铝业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pH6原宁海县城关东方电器厂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锌、氰化物、铬、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锌、氰化物、铬、pH7原宁海县深圳大里彩色氧化厂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pH8原宁海县深圳镇五金电镀厂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氰化物、铬、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氰化物、铬、pH9原宁海县西店金属装饰品厂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石油烃、锌、铬、氰化物、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锌、氰化物、pH10宁波盛绵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氟化物、锑、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氟化物、锑、pH11宁海县电镀城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土壤45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锡、氰化物、氟化物、铬、锌、pH地下水33项+特征污染物:总石油烃、锡、氰化物、氟化物、铬、锌、pH备注:1、样品检测结算以实际检测地块数量为准。 项目执行期间如果由于上级要求调整导致地块数量、检测因子增减,成交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检测。 二、技术要求 1、《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浙环发【2017】43号)、《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 201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 2、土壤样品检测内容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地下水样品检测内容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1基本项中的1-34项及各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因子(具体根据布点采样方案要求)。 3、样品分析测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以统一筛选检测实验室和统一采用规定的分析测试方法为基础,同步实施实验室内部和外部各项质量控制要求。 4、检测实验室应根据实际装备情况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全国 HYPERLINK "http://huanbao.bjx.com.cn/zt.asp?topic=%cd%c1%c8%c0%ce%db%c8%be%d7%b4%bf%f6" "_blank" o "土壤污染状况新闻专题"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675号)中推荐的分析方法(包括样品前处理方法)开展样品分析测试工作。 5、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主要包括:空白试验、定量校准、精密度控制和准确度控制等。 6、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在样品中随机插入密码平行样和统一监控样对检测实验室样品分析测试过程进行外部质量控制。必要时,采用留样复检、实验室间比对等其它外部质量控制措施。 7、检测实验室在完成每项详查样品分析测试合同任务时,应进行样品分析测试质量评估(包括实验室内部质量评估和实验室外部质量评估),并提交质量评估总结报告。 8、实验室主要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应接受国家和省级详查工作协调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技术培训,熟悉和掌握详查相关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检测实验室应具有与承担与详查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详查任务的需要。 9、实验室应具有固定的检测场所,其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和检测方法所需的技术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并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10、实验室应配备数量充足,技术指标符合相关分析测试方法要求的各类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与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进行使用。 12、承担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的检测实验室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对任务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并自觉接受国家和省级详查工作协调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应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时向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提交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 13、样品保存 检测单位应配备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保管工作。 14、样品流转 检测单位应配备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的接收、检查和保管。 三、质量、安全要求 1、质量合格及以上。 2、零安全伤亡事故,事故发生率0。 四、其他工作要求 1、鉴于详查样品建包流转的高度复杂性和详查实验室承检能力的有限性,必要时,省详查技术组可按国家要求对详查样品建包流转和分析测试进行统筹调配。 2、本采购任务量为暂定的计划任务量,采购人将按照核定的最终任务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下达具体的检测工作量。 3、投标人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投入本项目中,并明确一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整体负责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和采购人的沟通和协调,确定项目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保密规定: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5、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中标人的一切责任。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采购人拥有,中标人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 五、时间要求 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报告。 六、报价要求 投标单价为单个地块的检测价格,实际结算时按中标单位所报单价以及中标人实际完成检测的地块数量结算,若最终超过采购预算总价,则以采购预算总价为准,不再增加。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检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规模、特征: 1.4项目检测内容与要求: 检测内容: 检测要求: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2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1单位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检测方案4检测日报5检测报告第四条:工期 本检测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成交单价: 元/地块; 成交总价: 元。 5.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交全部检测成果报告资料,经甲方根据委托单及检测成果报告审查确认后,按实际采样检测地块数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付款前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5.3中标(成交)供应实际完成任务量小于合同签订的工作量时,采购人有权在任务完成时收回多支付的检测费。 第六条:变更及项目费用的调整 6.1甲方如对检测内容要求变更时,需与乙方协商确定。双方协商确定新的检测内容后,检测项目数量如有增加,检测费用依据经甲方审定的联系单按成交单价作相应增加,检测项目减少按合同约定单价作相应减少。 6.2因乙方擅自变更检测方案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6.3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项目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甲方、乙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1.2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询价响应文件、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 7.1.3 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甲方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2.2 乙方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乙方的遗漏、错误造成项目质量事故,乙方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 7.2.3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 7.2.4乙方负责落实检测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仪器。 7.2.5乙方根据所定的检测计划进行现场检测,发现各检测对象的变化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时或其它异常现象及时通知甲方及有关单位。 7.2.6乙方自行承担检测人员的安全管理。 7.2.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工期顺延误,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误,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100%的费用。 8.3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每延误一天甲方承担应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8.4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 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无条件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 甲方、乙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甲方、乙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甲方、乙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乙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甲方的,则应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9.2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 由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乙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乙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10.3 项目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岩土检测工程的总结。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2.1若检测项目有调整,则检测费按报价单中各项目单价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办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格式:封面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1、报价函 报 价 函 致(招标代理公司) : (报价人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询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询价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询价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 (产品名称) 进行报价,在此: 提供 “询价采购资料表”规定的全部询价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 我公司愿按单价: 元/地块;总价 元的报价参加询价。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已经了解对于询价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本投标自接受报价书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我们郑重声明: 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限投标声明1宁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服务15个地块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报告。投标单价(元/地块)小写: 元/地块 大写: 元/地块投标总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3、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专 业学 历职 称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进入公司从事项目年限已完成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合同时间管理业绩后附资质证书及开标日前近三个月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从事工作年限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拟格式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5、服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询价响应文件》服务响应响应/偏离备注:1、列明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与询价响应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开标日前近三个月内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检测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检测思路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专业性等(供应商自制); 9、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资源合理性(包括项目质量、进度控制主要措施及管理目标等内容)(供应商自制); 10、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 资格条件自查表 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 格 性 审 查一.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第( )页2、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第( )页-( )页3、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页4、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第( )页5、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第( )页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第( )页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第( )页8、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通过 □不通过第( )页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 □不通过第( )页五、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7.2特定资格条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六、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通过 □不通过第( )页备注:资格条件自查表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审查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 年  月  日发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我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资质等) ……..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 日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 日 期: 1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7.2特定资格条件”; 14、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15、符合性自查表格式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一)报价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通过 □不通过第( )页(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四)投标文件项目齐全;□通过 □不通过第( )页(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七)带“*”的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八)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九)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十)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十一)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十二)不存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十三)不存在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十四)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通过 □不通过第( )页(十五)不存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备注:符合性自查表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1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条款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 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注:1、供应商须按第二部分《询价采购资料表》“重要商务条款资料部分”逐项填写,并根据“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自行补充,并说明偏离状况;2、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甬采购办[2012]1427号)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   1.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划型、监狱)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________________、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   2.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采购编号______标段/包______)采购活动,项目的市场价格为_____万元,本次投标价格为_____万元,其中由本单位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万元,由本单位提供服务金额为_____万元,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或者提供其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中国境内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宁波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第1条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企业投标人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网上投标人平台中“投标人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等数据,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事业社团其他类型投标人不划型。 3、第2条有多个标包的,须按每个标包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表。 5、资格入围式项目(一个标包由多家中标入围):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除以入围数量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或入围数量的,投标人无需填写。 6、投标价格为费率的项目、中标价格按单价执行的项目: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投标人无需填写。 7、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环保产品清单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财政部发布的文件为准。 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一)电子备份询价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外包装格式: 电子备份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请各位供应商认真填写下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后按采购代理公司规定要求单独递交。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人 (授权代表姓名),经由 (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编号:CBNB-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经检查确认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 □ 不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具体指出) 。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0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招标采购
网站首页  |  专家列表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