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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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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06 15:2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甘肃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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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委托,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0zfcg00384

3.隶属品目:地质勘探、钻采及人工地震仪器

4.隶属行业: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 品目名称 本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预算总价(万元) 主要技术参数
1 地质勘探、钻采及人工地震仪器 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 1 1000000.00 100.0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要求。

三、项目总预算 1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前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5-07 00:00:00至2020-05-12 23:59:5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 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9 10:00:00

2.开标时间:2020-05-29 10:0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明阳

2.联系方式:1769311608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2.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39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毛立全 0931869408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明阳 17693116088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或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甘 肃 省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20zfcg00384 项目名称: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采购项目 委托单位: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甘肃.兰州 二〇二〇年五月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一、总则...............................................................................................................................7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9 四、开标和评标.................................................................................................................13 五、定标.............................................................................................................................15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16 七、废标.............................................................................................................................17 八、投标纪律要求.............................................................................................................17 九、资格审查.....................................................................................................................17 十、询问、质疑.................................................................................................................1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0 一、投标函......................................................................................................................30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1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32 四、开标一览表.................................................................................................................33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34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5 七、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36 八、商务偏离表.................................................................................................................37 九、技术规格偏离表.........................................................................................................38 十、售后服务承诺书.........................................................................................................39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40 第六章 评标办法...............................................................................................................44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的委托,对甘肃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 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2020zfcg00384 二、招标内容:预算金额100万元 1、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 一套。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前述证件 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 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每天00:00:00~23:59:59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 (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 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2 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20年5月29日10:00分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逾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5月29日10:00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线上开标)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联系人:毛立全 联系电话:0933-869408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阳 联系电话:17693116088 十、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一管理。采用保函等其他法定形 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收退和管理。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及须知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2105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 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信息注册、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3 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 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 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 (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生成 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 在首页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保证金查询”栏 目查询。 3、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 机;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也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2.0系统自行 查询。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 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 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4、网上下载标书须知: 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联系人:毛立全 电 话:0933-8694082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联系人: 李明阳 电 话: 17693116088 3 采购项目名称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 采集节点系统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2020zfcg00384 5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100万元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9 质量验收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10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11 分包履约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1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9日10:00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金 额:10000元整 交款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十、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6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7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 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1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0 履约保证金 无 21 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2 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 1.网络及软硬件设施 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安装好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钉钉(没 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 2.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 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 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 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 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 人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或保函,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 程),并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 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 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 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 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 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 纹,并没有说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 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上传正式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 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 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招标文件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 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固化投标文件工 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 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5.确认开标记录 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 录表(等待开标组织人员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函由代理机构确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认有效性),如果对保证金核验情况有异议,请加入“保证金到账异常 信息查询”专用群解决。 6.开标完成 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 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 7.在线质疑 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 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 8.询标 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请投标人代表 加入评标视频会议(关闭专家摄像头图像)进行远程演示讲解或答疑。7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代理机构”是指: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 要。 2.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 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8“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 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2.9“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 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 责。 2.10“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 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11“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2.12“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 件。 2.1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发票的复印件证明。 3.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8 营业执照(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 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5.1.1投标邀请; 5.1.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1.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1.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1.5招标项目及要求; 5.1.6评标办法; 5.1.7合同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 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 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照甘财采【2009】116号文件中要求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9 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 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 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 件的供应商,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6.5投标人在应当获取招标文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可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 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 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 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 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投标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知识产权 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 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10 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 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 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乙方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 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 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 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 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4)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对其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其评标 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扣除比例见第六章评标办法5.5“综合评分明细表”。不符合财库 【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13.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 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技术要求偏离表; (5)产品介绍;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 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性审查: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 投标保证金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 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 3 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实质性条款 4 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是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注:以上(1)-(3)项须提供得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则被视为无效投标,需要提供原件 的,若原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 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 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 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加 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产品制 造厂家或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12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 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 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方式。 1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将被拒绝。 1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 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 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光盘和U盘。投标文件的正本、光盘 和U盘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光盘”“U盘”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 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13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 视为无效投标。 17.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7.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 效投标。 17.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7.7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 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 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 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 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 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8.2上传正式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 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 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 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 然后重新核验; 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9.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 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 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 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 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14 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 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0.2上传正式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 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 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 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20.3确认开标记录 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等待开标组织人员核 验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函由代理机构确认有效性),如果对保证金核验情况有异议,请加入“保 证金到账异常信息查询”专用群解决。 20.4开标完成 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 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 20.5在线质疑 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 系监管部门处理。 21.评标 21.1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1.2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程 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1.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 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4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5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 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 部的证据。 21.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7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 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1.8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5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密封的; 4)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 5)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6)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 7)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 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的; 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 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0)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及采购方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 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的;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投标有效期不足60天的; 13)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 何影响的; 1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15)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1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五、定标 22.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3.定标程序 23.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 列。 23.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3.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 23.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6 23.5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4.中标通知书 2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 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 无效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 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 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六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省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26.采购人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变更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履约保证金没收情形 27.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27.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 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8.履行合同 28.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 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7 七、废标 29.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 细理由。 八、投标纪律要求 30.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投标人报价出现不合理低价,恶意低价竞争;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资格审查 3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 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除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余要求提 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 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询问、质疑 32.综合说明 32.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符合《甘肃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办法》(甘采财【2009】 16号)的规定。18 32.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 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 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2.3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 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4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 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 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32.5质疑书递交地点:甘肃佰润嘉昱招标有限公司 33.询问 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日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4.质疑与答复 3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 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 并登记备案。质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质疑书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 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书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 递交质疑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质疑书时,还须提供法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 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项目(招标编 号: )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的具体内 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5.补充 35.1第34.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3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质疑人自行 承担:19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不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0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 本条款为准。 序号 内 容 1 甲方名称: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2 (中标人)名称、地址: 3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卖方(供货单位)调试、试运行、培训,经买方验收合 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待货物正常使用壹年(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买方支付合同金额剩余 5%。 5 质量保证期:以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 6 如产品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除部分或全 部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 损失的权力。 7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8 履约保证金形式:无 9 履约保证金期限:无 10 招标文件中具体未尽事宜在合同中进行约定21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供 货 合 同 (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2020zfcg00384-HT-001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2020zfcg00384 甲方: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乙方:22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 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采购 项目 货物清单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2.合同总额包括货物清单所有产品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安装费用、运输保险、技术指导费、 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 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天。 四、货物产地及验收标准 1.供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供需双方现场核查。 2.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 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 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 方标准。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若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RMB) 备注 1 2 3 4 合计 (大写) (小写)23 必需文件。 5.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6.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其它资料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 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7.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除部分或全部 扣除卖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 五、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5日完成各项工程,并接受各有关部门双方人员进行现场查验。 六、包装 产品生产日期应为合格产品日期,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 负责。 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但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 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 七、付款方式 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卖方(供货单位)调试、试运行、培训,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凭 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 质量保证金; (2)待货物正常使用壹年(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买方支付合同金额剩余5%。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3年质保,辅助设备1年质保。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或安装调试原 因引起的全部维修费用(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超出质保期后,乙方对产品提供 至少10年的有偿维修服务和零配件的更换,优惠(不高于市场价的80%)收取相应成本费用。 2.安装调试要求: 要求乙方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包括往返交 通费用、食宿及安装服务费等)。 3.验收标准: 以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为准。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自检报告、相关权威机构测试报告、 全套技术资料、设备清单等;最终甲方指定测试地点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测试,若测试不合格,乙 方需更换全新设备再测试,如若测试仍不合格,甲方可按照招标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乙方负责测试期间一切费用。 乙方提供的设备须是半年内生产的全新仪器,仪器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外部包装无破损。24 4.培训要求: 乙方应提供完整、详细以及实用的培训服务。乙方必须按照采购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的有关约 定的培训形式提供安装、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培训,达到最终甲方技术人员能够自行安装调试、常 见故障维护的培训目标。 培训采用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包括:设备操作、应用技术培训,不小于3天,培训地点由采 购人提供。 培训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用、住宿、餐饮及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除了交货验收的培训之外,乙方需另外提供2 次甲方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地点分别由甲方、 乙方双方各指定一次,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5天,不包含食宿及交通费用等。 5.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应提供及时、快速的售后维修服务。必须按照中标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的有关约定, 提供包括返厂维修和现场服务等内容的维修维护服务和运行技术支持。乙方须提供质保期内,指派 技术人员现场解决野外仪器无法远程指导解决的问题,长期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小于 12小时。 (2)乙方必须提供主机至少3年质保。自接到甲方报修通知起,15 天内修复故障设备,或5天 内提供同型号、同数量的备机,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 5 ‰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 金;逾期超过 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 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5‰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 货物起 10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 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 担。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25 十二、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 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它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 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甘肃省交易局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26 卖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买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电 话: 17693116088 邮 编: 730030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27 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1.1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 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价 格。 (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买货物的单位。 (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人。 (7)“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和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 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3、专利权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 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 律和费用责任。 4、包装要求 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 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 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5、注意事项。 卖方负责安排到站前内陆运输。 货物到达现场后,由卖方负责清点、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日期应视为是货物的交货期。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保险 6.1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具等,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由卖方负责投保并承 担全额保险费。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28 7、付款 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7.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8、伴随服务 8.1卖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1)负责设备现场集成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和试运行; (2)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所有义务; (3)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需提供免费培训。 9、质量保证期 9.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 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期内 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 障负责,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9.2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质 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 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9.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 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0、服务 10.1在卖方的设备到达现场后,由卖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可提供存 放地点。 10.2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卖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试车及调试等工作。 11、延期交货 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2、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 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 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 服的。 12.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 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 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税费29 卖方应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除进口关税和相关增 值税)。 14、履约保证金 14.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 证金。 14.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4.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 电汇(汇票)或支票或现金。 14.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争端的解决 15.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 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并交付工程;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不正当行为。 16.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部分费用。但是卖 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后生效。 17.2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 组成部分。 17.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甘肃省交易局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3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 函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 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 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 完成项目的所有相关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光盘1份;电子文档(U盘) 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5、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如签订合同后一年内采购的货物数量未能达到招标时的计划数量,我方对此将无任何异议, 并承诺在合同期限内按照采购人的订单要求及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我方为本次招标中标后,按中标金额的1.5%支付给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 并承担开标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日期:3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招标 编号/包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背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背面)32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33 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币种:人民币 序 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投标保 证金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安装费用、设备运 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否则为 无效投标。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如有投标降价声明必须在开标前单独密封和递交,否则无效。34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包 号: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5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36 七、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类似项目) 合同金额 (万元) 已结算金额 (万元) 完成日期 业主名称、联系人及 电话 1 2 3 4 5 … 注:1. 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视为无效投标。 2.对于已完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验收证书。37 八、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 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38 九、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对货物 (设备)性能的 影响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 罚。 投标人(盖章): 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39 十、售后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特别是售后服 务技术人员简历介绍),并填写下表: 厂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代理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简历: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从事与本次采购相关项目 的售后服务技术工作经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40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1、项目概述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采购项目: 投标货物与本技术条款的条文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由招标人鉴 定能否达到要求的标准,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货物 完全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 2、货物总说明 1、投标人应就其所供应的货物提供总体性说明。 2、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使买方能确定其所供应货物的性能。 3、产品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要求: 3.1、产品到货使用时,供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2、按照产品使用范围和方法,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发生事故,由供方负责并进行 赔偿。 4、货物运抵目的地及交货期 4.1、所有货物必须于交货期前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请投标企业在填写报价表时充 分考虑货物运抵各目的地的运费、装卸费等。 5、项目清单及要求 5.1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系统 采购项目参数要求: 一、采购内容 一体式无 缆地震采 集节点系 统 所属部分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一、 主机部分 1 一体式无缆地震采集节点 90台 全内置四分 量检波器 二、 配件部分 2 无线中继单元+巡线平板电脑+ 现场质控软件 5台 3 便携式一拖四充电电源 10个 4 数据回收电缆 10个41 5 数据回收与道集切割软件 1套 6 防震手提箱 20个 三、 震源部分 7 便携式宽频冲击震源 2台 二、技术指标 设备指标 (1)检波器配置:全内置四分量,包含正交三分量2.5Hz高灵敏度短周期地震检波器+100 Hz高灵敏度短周期地震检波器。 (2)数字化方案:4x24位高精度Δ-Σ模数转换器,瞬时动态范围优于123dB; (3)固态存储容量:不小于32G; (4)供电:内部可充电锂电池组,连续工作时长不小于600小时,并可选配外部大容量电 池单元; (5)卫星授时精度:± 1μs; (6)工作模式:自主采集+工业级平板电脑现场无线质控; (7)LED指示:必须包含采集站状态、卫星时钟同步状态、无线数传状态; (8)数据回收方式:数据回收电缆+无线数据回传; (9)重量:小于2.4kg; (10)工作温度范围:优于-30℃~+55℃。 低频检波器指标 (11)频带宽度:2.5~150Hz; (12)灵敏度:不小于100V/m/s(±10%); (13)最大倾角:±5°; (14)道间幅度一致性:<5%; (15)道间相位一致性:<0.1s; (16)横向振动抑制:<0.1%。 采集指标 (17)ADC分辨率:24位; (18)采样间隔:0.5ms、1ms、2ms、4ms可配置; (19)增益精度:0.1%;42 (20)模拟信号输入:±2.5Vp-p; (21)实时动态范围@1ms:123dB; (22)等效输入噪音@1ms:1μV; (23)道间串扰:<100dB; (24)共模抑制比:>95dB。 震源性能指标 (25)最大提升重量:不小于120kg; (26)最大提升速度;不小于0.1m/s; (27)附加冲击功:不小于120J; (28)整机重量:不超过160kg; (29)供电:12V蓄电池供电; 三、交货、质保期、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1、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包含完整的设备技术文档资料;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3年质保,辅助设备1年质保。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或安装 调试原因引起的全部维修费用(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超出质保期后, 中标人对产品提供至少10年的有偿维修服务和零配件的更换,优惠(不高于市场价的80%) 收取相应成本费用。 4、安装调试要求: 要求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费 用(包括往返交通费用、食宿及安装服务费等)。 5、验收标准: 以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为准。中标人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自检报告、相关权威机构 测试报告、全套技术资料、设备清单等;最终采购人指定测试地点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测 试,若测试不合格,中标人需更换全新设备再测试,如若测试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按照招 标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负责测试期间一切费用。43 中标人提供的设备须是半年内生产的全新仪器,仪器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外部 包装无破损。 6、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提供完整、详细以及实用的培训服务。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合同或技术服务 合同的有关约定的培训形式提供安装、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培训,达到最终采购人技术人 员能够自行安装调试、常见故障维护的培训目标。 培训采用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包括:设备操作、应用技术培训,不小于3天,培训 地点由采购人提供。 培训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用、住宿、餐饮及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除了交货验收的培训之外,中标人需另外提供2次采购方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地点分 别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各指定一次,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5天,不包含食宿及交通费用 等。 7、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快速的售后维修服务。必须按照中标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的有 关约定,提供包括返厂维修和现场服务等内容的维修维护服务和运行技术支持。中标人须 提供质保期内,指派技术人员现场解决野外仪器无法远程指导解决的问题,长期免费提供 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小于12小时。 (2)中标人必须提供主机至少3年质保。自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15 天内修复故障 设备,或5天内提供同型号、同数量的备机,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44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 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评标程序 2.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 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二章) 4.评标方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45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 5.2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 素进行比较打分。 5.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 偏离。 5.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 离: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 盖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 (5)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7)售后服务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 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投标文件有上述(1)--(6)情形之一的,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 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4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46 5.5综合评分明细表: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投标人评标 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满分 100分。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企业信誉、售后服务、服务水平、履约能力、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各因素有与其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价格部分(30分) 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低价评分 基础价。基础价/投标商投标价*30为投标商的价格分。 2 技术部分(55分) 1、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指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 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扣1分,满分20分,扣完为 止。 2、根据投标产品的产品知名度、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及 工作效率酌情打分,最高5分,最低1分,满分5分。 3、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综合打分(包含进 度计划是否完善(1-2分)、人员配备是否合理(1-2分)、 质量控制是否可行(1-2分)、验收方案是否具体(1-2分) 等),此项最高8分。 4、系统各组成部分功能描述是否完整得1-5分;各组成部分 间连接关系是否描述清晰得1-5分;设备布置是否合理准确 得1-5分;满分15分。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视其方案的可行性(1-3 分)、完整性(1-2分)、及时性(1-2分)等方面打分,满 分7分。 3 商务部分(15分) 1、有目录索引、编页、排版等制作规范得3分,每有一处错 误或材料缺失扣1分,最低0分; 证件复印正文内容清晰得2分,每有一个证件或一页不清晰 扣0.5分,最低0分。 2、供应商提供类似本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 10分。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 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47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 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 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 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 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7.5发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 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 部门报告。 7.6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 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 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 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可要求 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 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 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 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 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 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48 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 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 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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