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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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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06 15:2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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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6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次数:33

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财经大学委托,就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JJHZ19080829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简要规格及参数要求

备注

1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

1

3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磋商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http://zfcg.czt.zj.gov.cn)

备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七.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9时30分

八.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九.磋商时间:2020年5月19日9 时30分

十.磋商方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十一.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注:按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

联系电话:0571-87057615

5、采购人:浙江财经大学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2900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

联系人:孙丽芳 联系电话:15068196639

E-Mail:61326682@qq.com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JJHZ190808291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浙 江 财 经 大 学 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财经大学委托,就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JJHZ19080829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磋商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http://zfcg.czt.zj.gov.cn) 备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七.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19日 9时 30分 八.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九.磋商时间:2020年 5月 19日 9 时 30分 十.磋商方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十一.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注:按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 联系电话:0571-87057615 5、采购人:浙江财经大学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2900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 联系人:孙丽芳 联系电话:15068196639 E-Mail:61326682@qq.com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6日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购买了采购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施工、安装、运输、保管、储存、交货、组装、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与本次供货有关的及其他类似义务。 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特别说明: 1.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供应商所拥有。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 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务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业绩证明材料、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价文件 (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 (2)初次报价表 ; (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如有): 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②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xwqy.gsxt.gov.cn/)被列入小微企业名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 供应商已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的网页打印件并(网页打印件应当显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加盖供应商公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①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三)资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须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5)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获奖情况(如有); (6)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纳税证明; (7)其他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与评审评分相关的资料(如有)。 (四)技术响应方案: 服务大纲 (1)本项目概况; (2)工作内容和依据; (3)服务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 (4)服务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 (5)服务人员工作守则; (6)对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及重点、难点控制; (7)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及业绩、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及人员到位率的承诺; (8)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 (9)其他需要供应商阐述的内容。 注1:磋商文件中已提供了格式的内容,供应商应按已提供的格式填写,表格可以按格式扩展。对磋商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格式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注2:编制在响应文件中的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在评审期间,如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须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30分钟之内提交,规定的时间内如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则所提供的复印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磋商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在报价中需要充分考虑并包含的因素: (1)投标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和服务周期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报价以人民币元计,各供应商可根据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及服务范围、内容,并结合自身的能力和投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0条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竞争报价。 (2)本项目总价包干。服务费为勘察服务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办公费用(项目人员办公车辆费用、办公设备、办公场地等)、管理费用、材料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及差旅费、利润、税费等等所有费用。供应商须结合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注意风险,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报价时可自行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风险因素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因此调整。 (4)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为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等办理各类保险,如工伤事故的保险和运输工具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由供应商自行支付,并包含在报价中。 (5)所投标项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响应文件。 5.其他与报价相关的因素见合同主要条款。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标书”1份、“备份标书”1份、“纸质标书”2份 3.1“加密标书”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3.2““备份标书”是指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3.3“纸质标书”是指与“加密标书”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修改和撤回 1. “备份标书”和“纸质标书”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磋商地点的“备份标书”和“纸质标书”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包装和密封。 四、磋商 (一)接收响应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核验各授权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终止本项目磋商并作废标处理。 (二)磋商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 5.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7.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8.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答复。 (四)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人接触。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工程类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新建学生宿舍组团(西北)临时过渡用房工程的评审。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价格)30分、商务资信25分、技术45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 1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技术分=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 /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商务资信分=评标委员会对照综合评分细则和响应文件充分讨论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统一评分。 投标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具体按价格部分公式进行计算。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1、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磋商响应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6)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7)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8)报价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11)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12)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评分细则 (一)、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 %×10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磋商且提供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 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xwqy.gsxt.gov.cn/)被列入小微企业名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已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应当显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提供各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技术部分(45分) (三)、商务资信部分(25分)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 2、建设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3、设计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地理位置: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 5、项目概况:项目涉及用地面积1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场(兼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项目总投资为2634525008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其中建安费用2250221937万元。 6、招标内容与范围: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地质初勘、详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及配合相关工作,并需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勘察技术要求(招标文件涉及的相关规范及要求如有最新版国家或各省市规范,按最新要求执行) ①勘察要求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4.1.1第4条: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4.1.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2) 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 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4.1.18第3条: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4.8.2:需进行基坑设计的工程,勘察时应包括基坑工程勘察的内容。在初步勘察阶段,应根据岩土工程条件,初步判定开挖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支护措施;在详细勘察阶段,应针对基坑工程设计的要求进行勘察;在施工阶段,必要时尚应进行补充勘察; 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4.9.1第2条: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4.9.1第3条: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水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4.9.7:对需要进行沉降计算的桩基工程,应提供计算所需的各层岩土的变形参数,并宜根据任务要求,进行沉降估算; 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4.9.8:桩基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4 章的要求,并按第4.9.6条、第4.9.7 条提供承载力和变形参数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提供可选的桩基类型和桩端持力层;提出桩长、桩径方案的建议;  2) 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3) 对欠固结土和有大面积堆载的工程,应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并提供负摩阻力系数和减少负摩阻力措施的建议;  4) 分析成桩的可能性,成桩和挤土效应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  5) 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凹凸不平或岩土中有洞穴时,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9、《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5.7.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地区,应进行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的岩土工程勘察,并应根据国家批准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和有关的规范,提出勘察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分区; 10、《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5.7.2: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划分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不利或危险的地段。 ②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除按上述勘察要求作出结论性意见外,尚需附以下主要图表: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四角坐标); 2)有代表性的工程地质柱状图或综合地质柱状图; 3)工程地质剖面图; 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6)岩土工程计算的有关图表; 7)持力层为倾斜地层时,提供作为柱尖持力层的土层顶面等高线图。 4、勘探点的布置 1)勘探点间距: a.对于端承型桩(含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决定,宜为12~24m。当相邻两个勘察点揭露出的桩端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或持力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 b.对于摩擦型桩:宜按20~35m布置勘探孔,但遇到土层的性质或状态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大,或存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c.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柱列线布置勘探点,并宜每桩设一勘探点。 d.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 e.勘探点总数有不少于1/3的勘探点为控制性勘探点。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至少应布置3个控制性孔;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至少应布置2个控制性孔。控制性孔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厚度。一般性勘探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一下3~5倍桩身设计直径,且不得小于3m;对于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m。 f.预估驻底最大轴力标准组合值:主楼单柱最大轴力:9500KN;单柱最大抗拔力:600KN,门卫室及后勤附属用房部分与临时用房区域孔位柱底最大轴力标准组合值较主楼部分可有相应降低,具体依照实际地质条件确定。 g.桩基端阻力、摩阻力至少提供钻孔灌注桩和预制桩两类数据。 h.勘探点布置应同时满足基坑围护设计施工的要求; 建议勘探点位共计24处,位置详见附图。 i. 勘探孔位置可由勘察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桩基持力层高差变化较大时应适当加密; j.桩基端阻力、摩擦力至少提供钻孔灌注桩和预制桩两类数据; k.提供场地土沉降固结程度的评价数据; l.提供场地内地下水深度、水文变化情况,并提供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 m.勘探点布置应同时满足基坑围护设计施工的要求; n.其他未详之处按国家现行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内容执行。 招标人提供勘探点位平面布置,投标人应根据勘察规范并结合现场勘察条件自行制定符合规范的勘察方案和勘探点位,勘察成果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图审。当遇地层急剧变化处时,应征求建设方、设计单位意见后适当加密。但费用不予增加、一次性固定包干。如施工时发现现场与勘察成果不符,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免费补勘并提供准确报告。 三、其他事项 1、勘察施工现场所需临时水电及临时住宿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2、提供的勘察报告成果应齐全,各项试验数据准确。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出入较大,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招标人将追究中标方经济责任,并要求中标方无偿补孔勘探。中标方有义务参加各类有关的工程技术会议及验收会议,解决相关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a)提出建议持力层,根据持力层不同,提出相应桩基类型、采用的桩径、桩长以及单桩承载力。 b)提供建议围护方案。 c)勘察报告提交的各项力学指标须准确,如静载荷试验所得出的承载力结果同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出入较大,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招标方将追究中标方经济责任,并要求中标方无偿补孔勘探。 d)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勘察经验,中标方应对本工程桩基设计方案施工图提出书面优化建议。 e)中标方有义务参加各类有关的工程技术会议及验收会议,解决相关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勘察须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和甲方要求,费用提供计算公式和依据。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为准)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GF——2000——020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浙江财经大学 勘 察 人: 签订日期:二O二O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浙江财经大学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 1.2工程建设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 1.3工程规模、特征: 项目概况:项目涉及用地面积1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场(兼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项目总投资为2634525008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其中建安费用2250221937万元。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见招标文件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总平面布置图,其中勘察点布置有可能根据后续相关要求做局部调整。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10份,如招标人要求增加份数,勘察人亦不再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或勘察人接到发包人书面进场指令或通知后)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开工之日当起至提交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成果资料的日期不超过 日历天。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费计人民币 元,工程勘察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勘察数量调整系数在正负10%内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本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4.2.2付费方式:合同签订并收到勘察人的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提交完整的勘察成果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60%;待总包单位进场完成试桩,并根据所得出的试桩结束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勘察费。 4.2.3 履约保证金: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 天内,勘察人应按合同金额的 5%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过程中勘察单位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妥善处理好地块内及周边相关单位和居民的关系。勘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均由勘察单位负责。 5.1.3发包人应及时协助勘察人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 5.1.4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招投标确定收费标准、优惠比率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支付勘察费。 勘察变更的勘察费计算方式:按本合同4.2.1款。 5.1.5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1.7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自行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8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9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停、窝工费由承、发包方协商确定。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3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工程打试桩及地基验槽,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在发包人通知之时起,勘察人须在24小时内到场,相关的试桩及验槽费等所有费用均已包括于总报价费用内,不再另行计取。 5.2.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勘察人应按《投标文件》中表明的工程负责人为本勘察项目负责人,若在勘察过程中,勘察方在勘察项目负责人、机械设备、工期要求等方面违背投标承诺,发包人有权按询标纪要内容扣减勘察费用或相应处罚。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应同意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并支付勘察人相关费用。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支付给勘察人相应费用。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1000元。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8.1本工程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勘察条件及赶工:勘察人完全熟知了解现场情况,并承诺自行解决临时用水与用电。无论是否发生交叉施工影响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计算勘察配合及赶工费用。 8.3勘察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及安排,不得互相推诿,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勘察人负责。 8.4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等事件,勘察人必须按照规范的工程索赔程序、方法及时效内提出,并满足发包人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否则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8.5发包人可能会向勘察人陆续提供施工所需的最新资料,勘察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情况及时调整勘察方案。 8.6勘察人应确保工程负责人或技术助理常驻现场,以监督取样、记录达到真实和准确,如被发包人发现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不真实的情况,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勘察费; 8.7勘察人提交最终勘察成果后,应按相关服务承诺,做好下列配合服务工作: 8.7.1 发包人组织的本项目基础选型、论证、评审等会议时,勘察人需派参与本项目勘察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8.7.2 本项目基础施工过程时,勘察人需派参与本项目勘察的相关人员进行试桩、地基验槽工作,并参与相应的指导、监督,不参加的按每次人民币1000元罚款。 8.7.3勘察人需派参与本项目勘察的相关人员参加本项目施工各环节验收及竣工验收,不参加的按每次人民币1000元罚款。 8.7.4 做好其它发包人要求的配合工作。 8.8勘察人责任: 8.8.1负责与该地区派出所、交通、环卫、城管、劳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取得他们对工程的同意及支持,办理与施工有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8.8.2负责作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由于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如实赔偿; 8.8.3负责作好周边居民的扰民、民扰工作; 8.8.4在勘察过程中,降低噪音、减少粉尘,施工工人着装整齐,做好环保及文明施工; 8.8.5工程勘察作业要采用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不得损坏尚未切除的地下各种管线及架空供电、通信线路等; 8.8.6勘察期间应保持施工区内车辆运输道路的清洁,运输车辆因环卫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由勘察人负责; 8.8.7勘察人员住宿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时,应于现场配合适当的消防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勘察人承担; 8.8.8勘察人应对勘察质量负完全责任,确保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勘察专业的审查。中标人需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实用性、准确性负责,并应承担由于工程地质报告的不完整或错误等原因而导致甲方工程延误或工程事故的一切损失。 8.8.9勘察人必须全部承担整个场地的工程勘察,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勘察人全部负责。 8.8.10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承包工程施工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之证明文件,无法与发包人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则中标人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尚需赔偿发包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直接的经济损失。 8.8.11合同要求的工期内,如因勘察人的原因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延误5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勘察人全部承担。 8.9在勘察过程中当勘察人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勘察组织不力,管理不善,影响到工程质量和进度时,发包人有权提出撤换项目负责人或全体工程项目小组人员,撤换调整后的工程项目小组再次发生类似上述情况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勘察人全部承担。 8.10合同签署后,勘察人在接到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当日为正式开工日。 8.11遇不可抗力因素(如特殊地质状况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8.12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资料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的,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建设单位损失;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勘察重大返工或窝工导致勘察单位损失的,同样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 / 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伍份、勘察人 肆 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 勘察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银 行 帐号: 银 行 账号: 项目班子人员配置表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注:已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写,表格可以按格式扩展。未提供相关格式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正/副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报价/资信/技术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供应商地址: 2020年 月 日 磋商响应文件资信、技术分目录(参考) 格式1:磋商函 磋商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 补充文件(如有)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次磋商及其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为90日历天。 4、如果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5、我方承诺,与甲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甲方的附属机构。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7、与本次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竞争性磋商文件 日期: 20 格式2:初次报价表 初次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1、采用总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办公费用(项目人员办公车辆费用、办公设备、办公场地等)、管理费用、材料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及差旅费、利润、税费等等所有费用。供应商须结合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注意风险,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1 35 格式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编号: 填报要求: 1. 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2. 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3. 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 4. 节能产品是指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被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 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格式6: 承诺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1 40 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须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人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正本 竞争性磋商资格文件 (资格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供应商地址: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0年 月 日 45 目 录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 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务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4)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7)业绩证明材料、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正在处罚有效期”。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 1、是否为联合体:否。 2、附:业绩证明材料、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最终报价(资信技术评标完按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 注:最后报价表在资信技术评审完,按规定时间单独递交。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简要规格及参数要求 备注 1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 1 项 3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 (2)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总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 (4)总投资:2634525008万元; (3)服务期:接到项目建设单位通知后不超过30个日历天内出具详细勘察报告,具体工期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逐步详细明确,在开工后将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勘察,有关费用请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充分考虑,不另行调整。 2 资金来源 100%自筹 3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为90日历天。 5 磋商预备会 (答疑会) 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0年 5月 9日16:00前,以发送邮箱(61326682@qq.com)形式提交提疑或质疑文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部分有异议的文件,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部分无异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答疑,对供应商的疑问的回复将于磋商相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采购单位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290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5068196639 6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磋商,文件的形式为电子文件(包括“加密标书”和“备份标书”,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和“纸质标书”; (1)“加密标书”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份数:1份) (2)“备份标书”是指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 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份数:1份) (3)“纸质标书”是指与“加密标书”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2份) (4)“加密标书”:在线上传递交。 (5)“备份标书”和“纸质标书”:密封包装后(可以通过邮寄形式:通过邮寄形式递交的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邮寄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下城区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联系人:孙丽芳,联系电话:15068196639。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备份标书”和“纸质标书”是将不予接收,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加密标书”、“备份标书”、“纸质标书”内容应一致,如不一致的,以有效的“加密标书”或“备份标书”为准。 7 磋商响应文件方式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方式: (1)“加密标书”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标书”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b.“加密标书”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标书”和“纸质标书”的密封包装、递交: 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加密标书”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标书”(1份)和“纸质标书”(2份); b.“备份标书”和“纸质标书”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磋商地点的“备份标书”和“纸质标书”将不予接收。 8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19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9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 30 万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标处理。 11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29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068196639 12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13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 14 节能环保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15 支持中小企业 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6 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时提交金额为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形式:支票(同城)、汇票、电汇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18 其他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请本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是授权代表参加时,还应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文字表述与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19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0 电子“加密标书”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30分钟内自行完成“加密标书”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加密标书”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标书”自动失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加密标书”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标书”且能成功打开的,以“备份标书”作为有效的响应文件;如未递交“备份标书”或递交的“备份标书”无法打开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将“加密标书”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1 本采购文件中“备份标书”、“加密标书”为政府采购云平台生成的文件名称,与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为同一文件。 注意:“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是:.jmbs,请勿上传错误。 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下载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技术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范围 一 勘察工作的各项措施 质量控制措施和手段,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最多得7分。 2-7 安全保证措施和手段,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最多得8分。 3-8 工期保证措施和手段,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最多得7分。 2-7 二 勘察技术成果的组成内容描述,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最多得5分。 1-5 三 对所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能进行详细直观的描述且是否能满足本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计划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最多得12分。 5-12 四 后续服务承诺及措施:能提出具体服务安排及措施、承诺明确并切实可行。后期服务承诺:在桩基施工阶段,勘察人必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做好桩基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最多得6分。 2-6 商务资信分 评分项 分值 评分内容 企业规模 3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3500万元及以上的得基本分0.5分,在35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单位社会信誉 4 投标人通过ISO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本项共计4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荣誉证书 8 投标人在2017~2019年内获得省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一等奖奖项每个项目得2分,二等奖奖项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计3次,最高得8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企业业绩 810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具有地下室公建项目的地质勘察项目业绩1个得2分,本项业绩最多得810分。(提供地质勘察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和地下室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 拟投入本工程地质勘察人员情况 23 拟投入本工程地质勘察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3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3分;(提供注册书原件和相关人员在本单位6个月及以上(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进行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编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序号 姓名 性 别 职称 专业 执业 资格 执业资格 证书号 执业 年限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项目组成 具体内容 查阅指引 资信分 (1)企业规模 见第 页 (2)单位社会信誉 见第 页 (3)荣誉证书 见第 页 (4)企业业绩 见第 页 (5)拟投入本工程地质勘察人员情况 见第 页 技术分 质量控制措施和手段 见第 页 安全保证措施和手段 见第 页 工期保证措施和手段 见第 页 勘察技术成果的组成内容描述 见第 页 对所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能进行详细直观的描述且是否能满足本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计划要求的 见第 页 后续服务承诺及措施:能提出具体服务安排及措施、承诺明确并切实可行。后期服务承诺:在桩基施工阶段,勘察人必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做好桩基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 见第 页 序号 报价项目 投标报价(万元) 服务期 备注 1 服务期按采购人要求 2 投标总价 大写: (初次报价按此报价为准) 元 小写: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小型/微型企业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报价) % 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监狱企 业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监狱企业产品金额/总报价) %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金额/总报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节能认证 证书编号 金额 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总报价)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环境标 志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环境标志认 证证书编号 金额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总报价)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采购人 浙江财经大学 磋商响应人 项目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生生活区组团(西北)勘察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及范围 报价上限 万元 磋 商 响 应 人 最 后 报 价 勘察服务费投标总价:大写:(按此报价为准进行唱标、评审)元(小写: ) 磋商响应人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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