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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6米纯电动公交车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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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9 21:4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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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6米纯电动公交车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0-0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2004A14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车型

整车长度(米)

数量(辆)

采购预算

1

纯电动公交车

5.9~6.0

30

141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为制造商,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 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EMS邮寄的形式(允许乐清市本地企业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递交后应立即离开现场),送达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收件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577-61882628,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请投标人慎重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注:寄件信息的备注里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工作日送达。若采用EMS外的邮寄方式,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 上午9:30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本项目质疑受理人员、联系方式:

采购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8968882020

采购代理机构: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9

十三、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19号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3968707622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乐清市财政局

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1330


附件信息: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6米纯电动公交车采购 招标编号:CG202004A14 采 购 人: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3968707622 采购机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 二○二○年  招标文件目录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HYPERLINK l "_Toc14766"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 购车合同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文件中带 “▲、*、★” 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6米纯电动公交车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2004A14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采购车型整车长度(米)数量(辆)采购预算1纯电动公交车5.9~6.0301410万元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为制造商,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 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EMS邮寄的形式(允许乐清市本地企业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递交后应立即离开现场),送达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收件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577-61882628,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请投标人慎重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注:寄件信息的备注里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工作日送达。若采用EMS外的邮寄方式,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 上午9:30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本项目质疑受理人员、联系方式: 采购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8968882020 采购代理机构: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9 十三、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19号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3968707622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乐清市财政局 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133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6米纯电动公交车采购2项目编号CG202004A14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1410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名称: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19号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13968707622 7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为制造商,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q oac(□,√)不接受 □接受12踏勘现场 eq oac(□,√)不组织 □组织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q oac(□,√) 不允许 □ 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6份。1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18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19密封、装订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包装应有投标供应商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0投标保证金无21履约担保□不需要  eq oac(□,√)需要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汇款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或保函) 。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2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上午09:30 截止(北京时间)。24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5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 (2)密封情况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3)开标顺序:根据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顺序;先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技术资信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但须明确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邮箱,在开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需配备电脑和打印机,便于询标工作的开展。如在开评标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7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7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28投标供应商 信用查询1、 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29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处。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0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1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即最迟于2020年5月19日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采购机构,逾期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3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作技术细节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车型整车长度(米)数量单位1纯电动公交车5.9~6.030辆1、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车型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并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整车长度不满足招标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要求 序号项目具体要求1整车控制器控制器采用优质产品,具备多级安全保护及异常故障报警。控制器要求集成化程度高,四合一及以上控制器,添加VIN码识别便于充电桩对车辆进行充电,对换挡逻辑进行设置,必须设置为脚刹踩住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档位切换。2电动机采用优质免维护永磁同步电机,额定功率≥50kW,峰值功率≥90KW, 驱动电机具备缓速器功能,同时具有能量回收功能,电机防护等级:IP67防护等级或以上,绝缘等级达到H级。3动力电池采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必须符合国家最高补贴标准的锂电池)能量密度≥135WH/KG,磷酸铁锂电池额定总电能≥85kWh,满足续驶里程≥150 km /单次充电(整车满载、空调开启状态、城市道路公交工况下运行),且剩余电量SOC不低于20%。动力电池安装位置必须保证车厢空间不受影响,不得影响车厢内最后排座椅安装位置,动力电池必须经过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并出具有通过穿刺、挤压、跌落、过充、过放等安全试验检测合格报告,满足国家GBT27922-2011,NECAS-C09-2017标准评定的五星级标准。电池电芯和电池管理系统(BMS)必须为同一厂家产品。配置的国内电池其容量须满足采购人公交线路运行的需求,电池管理系统应能检测动力电池工作状态并在发生异常情形时报警,电池箱灭火装置应能在报警后5min内确保电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提供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储能电池安装独立的快断器,检修时方便断电,电池仓与乘客舱完全隔离,并在电池仓内壁加装防火隔热材料,整车高压线束均采用阻燃材料,充电接口应有防水流设置。 安装电池箱专用灭火装置,火灾防控装置的主机、探测器、报警和手动启动组件等部件应为同一生产厂家。 充电接口应有防水流设置。 根据充电倍率大于2C的车辆设双充电口, 充电系统符合国家充电桩技术要求规范。4前桥前桥为一级或二级踏步,各级踏步高度≤380mm,采用工字梁形式,线束不能和刹车软管捆扎在一起,应分开布置。额定载荷 ≥2.5t。5后桥后桥采用冲压焊接整体式桥壳,单级主减速器,主减速齿精磨加工,线束不能和刹车软管捆扎在一起,应分开布置。额定载荷 ≥2.5t。7制动及气路前盘后鼓,优选前盘后盘,国内优质产品。安装ABS,全车主要部位铜质双回路气制动系统,储气筒自动排水阀。(如采用液压制动,本条不做要求) 制动踏板与油门踏板带点外八字形,符合人体右脚踩踏变更幅度,结构由采购人选定。8悬架板簧悬架,国内优质产品。悬架系统须满足客车高峰运行时必要的承载负荷要求。保证车辆前轮定位准确,无摆头和吃胎现象。9传动轴采用单节、开式传动轴,最大承载扭矩必须满足城市公交运营线路实际重载运行的特殊要求。10转向助力采用电动液压助力转向系统。纯电动行驶时具备助力转向功能。转向液压助力系统油管采用整根结构(或接头在易于检查维护的较低点),要求储油罐及油管接头防止渗漏油。保证车速大于5km/h、整车高压断电异常情况时,保持转向系统维持助力状态。11集中润滑安装底盘集中润滑系统。管路固定可靠,防止固定在活动部件上。安装在易加油、易修理的密封舱内,常年0号油脂,耐低温-40℃集中润滑装置,液晶控制器,具备故障诊断和显示功能。12底盘全承载车身。负极搭铁,采用电气接插件,电线束与油水气等管线分列排列,电线束采用欧标线。整车设置一处集成式防火电源开关控制盒,对全车电路进行集中控制和分配。13蓄电池蓄电池采用免维护电瓶。方便更换,锁止可靠。14轮胎采用耐磨型公交专用子午线真空胎,每十台车附带轮圈1个。 15设备箱设备箱(GPS主机、监控主机)安装在驾驶员座椅后方,便于检修。 设备箱之上设置储物盒,长、宽、材质与配电箱相同,高度30CM以上方便放置杂物,接口处采用胶皮等材料做避震缓冲防异响设置。 设备箱舱门使用卡扣固定,不得使用锁具。 设备箱顶端设置医疗箱固定支架与固定绑带(具体款式由采购人确定)。16电器线路整车电器、电器线路、接插件和熔断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所有电线采用阻燃型材料,底盘电线和电线束外加套阻燃波纹管,底盘须用防水型,电线和电线束走向及安装应规范,标准为用扎带固定,间距为300-500mm,极限不超过600mm,电线和电线束不得与客车其它零部件发生碰擦,并避开发热零部件。电线和电线束与车身接触处用阻尼胶固定,电线和电线束穿越孔洞时必须装设防磨损胶垫圈和绝缘护套,进入车身的暗线必须加套阻燃绝缘管安装并可靠固定,整车电线不得采用拼接方式。17灯光灯光、照明装置,信号装置、开关的布置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前照灯结构紧凑、维护方便,安全可靠。除前照灯、前雾灯外优选LED节能灯。 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30000坎德拉,光束角度应可调。18方向盘方向盘带调节功能,方向盘喇叭按键应有独立按钮,便于使用、维修,喇叭应选用大音量、低音频、长寿命的产品。19电器设备车厢内后视镜旁安装:带温显的红色字体电子钟。车厢顶部示宽灯采用内嵌式,开灯时,前档玻璃不能产生眩目光,影响驾驶安全。20CAN总线系统总线系统采用一体式仪表三级全车CAN总线系统,在仪表显示面板上要有故障显示,可显示故障码显示功能。停车制动气压指示应与后轮制动气压指示的仪表应在同一仪表里显示,同时设置车辆停稳之前不允许开门,车辆门没关闭不允许起步。21智能系统智能调度系统和监控系统能够与现有后台无缝对接。调度屏安装方式为嵌入式,能够实现倒车显示和中门开门显示,全车共7个摄像头,外部三处摄像头安装半圆形防水罩。 刷卡系统采用移动全支付一体机(上客门处安装一个,每车再配备一个备用),能与现有后台无缝对接(刷卡机安装位置不能遮挡驾驶员视线,具体安装位置由采购人确定)。 车内司机背后安装21吋车载无线一体液晶电视机。 安装前后8字16点阵式LED电子路牌、车辆腰屏,腰屏安装在下方玻璃处,电子路牌与调度系统对接实现自动切换功能与无线传输功能,路牌开关由独立开关控制。路牌字数由采购人指定。 采用驾驶员防疲劳系统。 所有设备的通信数据线必须采用专业485屏蔽线,确保通讯不受干扰。22底架底骨架焊接处应有两次防腐处理。下表面应作防石击涂漆处理。 前后轮罩区域铺设加强钢板,两层密封防腐处理。保证骨架不外露,爆胎时能够有效的保护乘客。 底盘须做好隔音处理最大程度防止电机噪音传入客舱。23车身设置充分考虑沿海地区海洋性气候的特点,车身骨架采用高强度矩形钢管拼焊工艺,必须经过整车阴极电泳防腐处理,钢管内外表面应完全防锈。 投标供应商提供电泳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车身外侧:采用涨拉蒙皮结构,蒙皮之间的连接采用对接方式。蒙皮采用耐腐镀锌钢板,厚度不低于1MM(表面处理:全部蒙皮均经过除污、防锈、电泳处理或选用已做防腐处理的板材)。 骨架与蒙皮、骨架与地板等接合缝处采用聚氨脂密封胶进行密封防水防锈处理。 车身顶棚骨架间距不大于1200mm。 乘客门骨架及上方应加强,必要时加焊内外铁板(冷轧板)、厚度不小于2.5mm。 客车整车采用聚氨酯发泡进行隔热处理。所有隔热填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有安全、环保、阻燃和无异味等性能。车身骨架间聚氨脂发泡厚度不得小于30mm。 车辆纵梁前部适当位置应设置拖钩,拖钩及连接部位骨架、连接方式应满足车辆拖动施救的需求,要求使用方便,拖拉固定可靠。同时纵梁前部区域的各类管路、线束的布置应充分考虑拖车时的运动干涉,以免损坏。拖钩边上安装气管路快速接头(抛锚拖车用)。 凡需检修的部位都应开设工作门或检修窗。 车身蒙皮上设置:电动门开关阀,应急安全阀、低压电快断开关门(内设低压电路快断器)。24内饰车厢内饰顶板采用铝塑板或GMC复合材料,侧裙板采用PVC双贴面板,颜色与空调风道、前后围内饰板的颜色一致或相近。 内顶板与空调风道、回风窗等各部位接口应确保安装牢固、接口平整无缝隙。车内扶手护板使用灰色喷塑冲孔不锈钢板,车身左右侧边门采用铝材质。为方便雨刷器等部件的检修与拆装,在客车前围处或仪表台设置有专用检修门。 PVC双层阻燃板、厚度≥18mm铺设灰色地板革;阻燃、环保、耐脏、耐磨、石英砂、防滑,平整无明显凸起,地板革与车厢内地板连接工艺应采用地板革延伸到内旁板上不低于150mm处,地板革拼接缝不得位于中央通道上。 乘客门区域须设有禁止站立(黄色)标志。25车门套件门系统须带防夹功能,有速度和缓冲调节装置,性能可靠、维护方便。在乘客门上部(内)各安装可调角度的射灯一盏,以方便乘客上下车,开关方式同乘客门及小灯联动。乘客门车门内“紧急开门应急阀”装在驾驶区,乘客门车门内外各1只,“紧急开门应急阀”应设明显使用标识。26座椅设置座位数:12座以上。座椅布置为:乘客门座椅布置具体由供应商提供布置图,采购人来确定。后排中间位置设置防坐栏杆。安装加厚红色光面仿皮软座照顾座椅,其余座椅使用加厚蓝色光面仿皮软座,座椅支架使用铝制支架,具体数量和位置由采购人确定。27车内设置遮阳帘:安装卷缩式驾驶员侧窗、卷缩式前档遮阳帘,车内窗帘采用导轨式淡蓝色垂直折叠式尼龙窗帘(具体款式由采购人确定)。 驾驶员风扇采用无刷风扇。 高地板区域靠窗座椅外侧应加装扶栏以保证安全。 乘客区应为站立乘客提供足够数量的扶手杆厚度18MM及吊环,扶手图纸须由采购人确定。扶手采用304不锈钢扶手。吊环采用广告牌吊环。 中排与后排座椅前扶手应加装防撞缓冲包围,要求能够有效减轻因急刹车导致的乘客头部撞击扶手带来的伤害,同时缓冲包围应当有坚韧的表皮防止长时间使用破损。 在上客门附近扶手立杠上设儿童免票身高限位标尺,标高1.4米。 车辆中门位置左右扶手距地面1.35米处各安装下客铃1个。 油门、刹车踏板前加装可拆卸增高垫(8CM),拆除后要求地板平整。 车内设置小件快递储物箱(区),具体款式、安装位置由采购人指定,如空间不足,经采购人同意,允许减少一个座位安装小件快递储物箱(区)。 为方便司机操作,不常用的开关、监视器、空调开关等,布置在仪表台位置,具体位置由采购人确定。 安装驾驶员工作证铝合金安装框,具体尺寸由采购人确定。 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使用驾驶员隔离全包围,产品符合相关强制性行业标准,使用高透光玻璃,透光率不低于95%,包围款式由采购人选定。28后视镜车辆外侧安装一长一短不对称手动大视野豪华后视镜,支承牢固,车辆行驶时不应有明显的抖动,视野清晰。 车内后视镜采用视野加宽后视镜,便于驾驶员观察车厢内部。 29后舱后舱及后舱门需发泡处理,应采用良好的隔热、隔振、降噪音材料和阻燃灭火措施。 后舱区域布置应便于检修。后舱区域各类管路和线束布置合理,固定安全可靠,方便检修。 转向助力泵贮油罐进出油管采用带螺纹接口的定型管与贮油罐和助力泵用螺纹连接,防止泄漏。 后舱装备自动灭火装置,高温报警装置,后舱配备2个以上高亮度LED照明灯。 采用ATS智能热交换系统,使用无刷风机,铝质水箱散热器、高端水泵。30空调系统冷暖非独立空调系统:制冷量≥10000大卡。司机处增设一个暖风出风口 (便于司机脚部取暖),前挡风玻璃处安装除霜机。采用铜质冷凝器和蒸发器。连接管路采用铜管,压缩机连接处采用固特异软管。空调面板为数显、智能温控、带故障指示。 在空调蒸发器出风口处的顶盖蒙皮设有防水止口,排水管布置必须合理,防止冷凝水入车内。 空调机组安装牢固可靠,整机性能稳定,拆装清洁维护方便。风道内增设导流板,确保冷风有效引入车厢。 风道内空调管与线束要求分开包扎固定。31风道采用风道款式规格由采购人选定。外观平顺美观,接口平整固定可靠,检修口设置合理、检修方便,开启、锁止方便可靠,接口处采用胶皮等材料做避震缓冲防异响设置。冷风道不得与前、后路牌窗和发动机机仓贯通,表面平整圆顺。32投币机投币机翻板开关与前门联动,并单独设置投币箱翻板开关按钮。 投币机采用机械钥匙投币机配4个机械内胆,内外钥匙使用乐清公交统一规格。33辅助系统投标供应商必须开放车辆数据给采购人,包括提供数据查看方式、数据管理分析平台、向采购人指定服务器或硬件发送指定车辆数据。需求数据见《数据需求列表》。 车辆配备低停车自动驻车功能、坡道起步辅助功能等。34车身涂装公交标识:乘客门、安全窗、紧急出口、照顾专座等标识按照《城市公共交通标识》制作。车身颜色、图案、标识由采购人提供图样制作。35其他车内灭火器1只、干粉型2公斤,带压力表,于乘客门显眼易取处安装灭火器支架,安装位置由采购人选定。 于车辆正前方、左右两侧设置乐清公交与LOGO(镀铬字)具体位置与大小由采购人确定(每车备一套LOGO镀铬字)。 随车工具及三角警示牌,三角木。 随车资料(车辆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全车电路图、主要总成配套件和配套厂产品说明书、动力电器设备布局及电气原理图和线束图)。 车内布置不锈钢垃圾篓支架与垃圾桶、清洗用水桶支架,拖把、扫帚柄固定支架(具体款式由采购人确定)及驾驶员茶杯支架,驾驶台安装2个USB充电口,中区左右前排内饰板上和后区左右前排内饰板上各安装一个USB接口方便驾驶员手机充电。支架尺寸大小以及款式由采购人确定。 后舱安装3只车用温控超细干粉自动灭火器,车厢内安装带固定绳声响报警安全锤。 提供四套整车VIN码、用专用拓印纸。 采用大于新能源牌照尺寸的牌照框,便于安装新能源牌照。 整车保温隔热材料、各类内饰部件和电器电线(包括电器接插件)阻燃与环保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客车采用超大视野的夹胶全景风窗玻璃,结构紧凑、比例协调、线条流畅,侧窗:内嵌推拉式车窗,颜色淡灰色。电池安装不得影响后挡风玻璃开窗大小。 赠送维修检测设备(故障分析仪),同一批次全车玻璃一套,驾驶舱驾驶员伸手可及处设置红色应急开关区、内设应急放气阀、自动灭火弹、等所有车辆应急开关。 数据需求列表部件部件参数车身车速档位总里程小计里程ACC总电源脚刹驻车制动后仓门前门中门防夹开信号前气压后气压安全带喇叭位置灯雨刮低速雨刮高速ABS故障 正常/故障ACC电源总开关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左后转向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右后转向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倒车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后雾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制动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中门开电磁阀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中门关电磁阀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中门外射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司机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前门开电磁阀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前门关电磁阀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左前转向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右前转向灯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雨刮低速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雨刮高速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雨刮复位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左远光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右远光灯 正常开/正常关、负载开路/短路动力电池SOC总电压总电流(充放电电流)最高单体电压最低单体电压最高单体电压位置最低单体电压位置最高单体温度最低单体温度最高单体温度位置最低单体温度位置各单体电压各箱体温度电池组温度状态电池管理系统编号电池箱体个数BMS从控单元个数电池系统总串数剩余能量KWH或续驶里程(km)动力电池故障充电插头状态充电端电压充电端电流充电时SOC充电时最高箱体温度充电时最高单体电压充电时长充电系统工作状态充电连接状态充电系统故障充电系统工作状态充电连接状态充电系统故障电机及控制器电机型号电机类型电机转速电机温度电机控制器温度电机扭距电机母线电压电机母线电流电机控制器基本状态电机散热器温度电机故障整车控制器整车控制器状态点火信号档位司机制动踏板开度司机加速踏板开度制动信号手刹信号动力系统故障DC/DC状态助力转向泵状态蓄电池状态空调空调工作模式新风状态风档设定温度车内温度车外温度空调故障集中润滑润滑系统故障助力转向泵控制器状态实际转速RPM控制器温度℃控制器额定功率控制器故障代码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散热温度DCDC控制器状态工作状态控制器温度℃控制器故障代码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散热温度水冷系统启动指令绝缘监测绝缘监测仪表故障故障车辆故障表3、供应商投标时应按下表要求提供售后维保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缺少任何一份,均作为无效标处理。(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承诺函原件) 售后维保承诺函 序号部件名称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备注1动力系统(含易损件)维修、检查、保养、更换及工时材料费用  ≥8年电机与电控系统,提供投标供应商质保承诺函2动力电池提供投标供应商与配套供应商联合质保承诺函,锂电池储电量衰减免费更换承诺书以及质保承诺函。3前后桥、主减速器等提供投标供应商与配套供应商质保承诺函4驾驶员疲劳预警系统5电子路牌6电视机7座椅8司机包围9总线系统10空调系统11风道12空压机13门系统14电池箱灭火装置15ATS16集中润滑17整车质保(整车总成件,不含易损件(皮带、刹车片、减震器胶垫、刮雨片等))质保年限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但不得少于2年提供投标供应商质保承诺函,须明确易损件18车身骨架、蒙皮、车顶车身骨架、蒙皮不断裂、不变形、不锈蚀、不腐烂,车顶不漏(渗)水 (非正常使用除外)质保年限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但不得少于8年提供投标供应商质保承诺函19厂家免费检查免费全车检查8年每年1月与6月厂家派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0转向系统维修、检查、保养、更换及工时材料费用≥8年提供投标供应商与配套供应商质保承诺函三、商务条款 1、质保要求 1.1、本次采购,除特殊说明外整车(不含易损件(包括皮带、刹车片、减震器胶垫、刮雨片等))提供不少于 2 年的质保期(质保期自通过最终验收之日开始计算),终身维护。 1.2、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 在车辆发生故障或缺陷时,中标供应商在收到车辆使用单位通知后3天内进行弥补缺陷;若中标供应商无实质性响应,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发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停运,48小时后每停运一天赔偿600元/辆,累计计算。 1.3、本次采购的车辆在8年内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纵横梁或主要骨架断裂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召回。 1.4、本次采购的车辆在八年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车顶漏雨,中标供应商负责召回。 1.5、车辆应符合GB7258标准,行业标准,有关企业标准。 1.6、车辆必须在供应商本部所在地最大的工厂生产,不允许在外地或副厂进行生产。 1.7、整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同时依照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规和制造标准及技术要求的要约进行验收。 1.8、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超过质保期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终身保修,只能收取工本费。因装置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温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属于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9、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10、中标单位的车辆出现以下情况的,中标单位须无条件召回更换新车或进行整改,整改后出具整改质量保证承诺书,并承担相应损失。 1.10.1、批量故障:同一个批次车辆同一故障出现3辆及以上,并经过售后服务和维修分公司单车二次修复后仍无法解决的或在三个月内批次故障仍无法解决的。 1.10.2、故障频率:同一个批次车辆,单车在六个月内同一个故障发生五次以上(含五次)或六个月内无法修复解决的;单车在一个月内不同故障发生五次以上(含五次)或一个月内无法修复解决的。 1.10.3、车辆自燃:车辆发生自燃,经厂家和采购人鉴定或经官方仲裁机构认定为因车辆质量等问题的。 1.10.4、其他重大质量问题:经厂家和采购人鉴定或经官方仲裁机构认定为因车辆质量等问题的。 2、服务要求 2.1、车辆投入运营后,中标供应商提供三个月现场售后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2、每年的法定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元旦等)应安排人员值班,并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特定的技术支持(含节假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2.3、每半年做一次回访工作。 3、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车辆到达采购人处验收合格完成上牌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培训 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人正常使用和维护设备提供必要的培训;车辆投入运营前,免费培训驾驶及保修人员,并提供整车相关技术资料和配件目录。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及教学光盘,并指派专人负责,培训时间及人员由采购人确定。 5、送货 5.1、送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的送货安装计划。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送货安装时间计划表。 5.2、送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含运送途中的保险费用、油费、过路费等一切费用。 5.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6、交货期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约定的日期( 年 月 日)之前交货(有专项承诺的根据承诺时间,没有专项承诺的需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延期交货的赔偿1000元/车/天,延期1个月后还未交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更正,验收与质保期满等阶段性确认工作并不代表采购人承认差异化,采购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并提出更正要求。 更正期为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信息、邮箱、函告等)供应商起3个月内完成。无法更正的每发现一处,按实际差价进行赔偿,差价不足一万元的按每辆车一万元进行赔偿,如超过5处且不能在3个月内更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退还车辆,中标供应商须退还全部车款,同时支付30%中标价的赔偿金给采购人,且采购人可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与其他一切损失。 四、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及相关附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 2、完成各项安装、调试、检验、测试、上牌、验收等工作; 3、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维保及维修; 5、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本次采购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范围、数量的权利。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在报价前可去采购人项目实施地进行实地考察和咨询,获取具体的营运情况。 4、本次采购采用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评审无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要求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投标文件中不得含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的设备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上述设备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处理,并对中标供应商处以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本次采购,采购预算1410万元;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则该供应商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采购预算为去除国家新能源车辆补贴后的预算价格,新能源车辆补贴由生产厂家申报、领取,与采购人无关,如遇中标后交车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有变化的,按招投标中标当日政策计算;如供应商延期交付车辆,或不能正常上牌,造成国家购车补助减少的,以及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车辆上牌、免税相关事宜,采购人协助办理,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出现缴税、退税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待税务部门退税至采购人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车辆的正式保险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2个月内无法完成上牌的,供应商全额退款给采购人并且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同时支付中标价30%的赔偿金给采购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中(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但须明确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邮箱,在开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需配备电脑和打印机,便于询标工作的开展。如在开评标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机构收到,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 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二部分组成,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技术资信部分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1、商务报价部分组成 序号内容(▲序号1-2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开标一览表(附件一)2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附件二(一))3设备零件、易损件、设备备件报价表(附件二(二))4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2、技术资信部分组成 序号内容资信部分(▲序号1-4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如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2项内容。)1投标函(附件三)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3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五)4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供应商2019年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2019年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税证明、2019年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8供货业绩表(附件八)91、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 (1)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已入库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 2、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投标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3、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10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技术部分(▲序号1-5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偏离表(附件九)2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车型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投标车型产品整车长度须满足招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供应商提供电泳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4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售后维保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第17页第3点,格式自拟,如缺少任何一份,均作为无效标处理)5部件信息表(附件七)(不提供此表格作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所投车型电机及电机控制器品牌(如有则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7电动机额定功率 (如有则提供《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8车内座位数 (如有则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9投标产品电池种类以及电度数10投标供应商与乐清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修造分公司签订专项售后维保协议的(如有则提供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11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配置的详细描述12底盘系统部件技术配置情况13投标车型外观形象和内饰设计(提供车身正面、侧面、客舱、仪表盘等照片)14交货期专项承诺,明确交车周期15投标品牌公交车的市场口碑、使用情况、售后保障、用户认可度等详细描述1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建议投标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 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报价 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投标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主确定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6.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7.1、投标文件的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7.2、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提供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7.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均以正本为准。当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与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供应商出现选择性投标而对其投标予以废标。 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密封或送达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采购机构处。 8.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修改文件必须有投标供应商公章。 8.3、投标供应商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商务报价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须分别装订成册且分别密封。密封包装上须分别注明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开标时启封字样。 1.2、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截止时间 2.1、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2、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见招标公告。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3.2、包装与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2、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需参加现场开标。 1.3、开标 1)首先开启各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 2)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其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评审。 3)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资信、资质及技术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开标。 4)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开标 (1)宣布各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得分情况。 (2)检查有效投标供应商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唱读“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 (3)开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5)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1投标函(附件三)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3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五)4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供应商须为制造商说明:本表所列内容,投标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2项内容。3、评标 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对其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4)向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30分钟)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270449271@qq.com)书面形式作出。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车型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证明材料; 5)投标车型产品整车长度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电泳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7)未提供招标文件第17页第3点要求的所有售后维保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部件信息表(附件七);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1)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交货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12)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 3)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5、本次采购,所有供应商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本次采购做流标处理。 3.6、开启投标供应商商务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 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 2) 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 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3.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各投标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30分钟)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270449271@qq.com)书面形式作出。 4.2、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7、评标原则 ▲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六、授予合同 1、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 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4)中标供应商商务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 采购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 2、中标通知 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中标无效 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签订合同 3.1、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 (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2、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的小型、微型企业;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 (1)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已正式入库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 购车合同 (甲方)采购人: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供应商:本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中标供应商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数量单位单价总价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中标供应商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中标供应商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 3、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配置要求、投标承诺等进行供货。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中标供应商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中标供应商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中标供应商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运输及装卸保险 1、货物在装运前由中标供应商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索赔。 2、中标供应商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3、中标供应商应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交由采购人签收之前所产生的运费、过路费、油费、装卸费、人工费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五条:交货期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约定的日期( 年 月 日)之前交货(有专项承诺的根据承诺时间,没有专项承诺的在需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延期交货的赔偿1000元/车/天,延期1个月后还未交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验收 中标供应商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中标供应商直接损失。 第七条:售后服务 中标供应商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包括培训。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车辆到达采购人处验收合格完成上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车辆到达采购人处验收合格完成上牌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第十条:辅助服务 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中标供应商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操作、维护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中标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人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中标供应商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具体参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 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 第十三条:履约延误 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中标供应商应当确保提供的车辆符合车型公告、上牌要求等国家标准,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2个月内无法完成上牌的,供应商全额退款给采购人并且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同时支付中标价30%的赔偿金给采购人。 4、采购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按期付款、按期接受货物及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的职责,如若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赔偿合同标的中的每辆车1000元,延期1个月后还未按约定付款的,中标供应商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向采购人追偿相应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直接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采购人所在地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 (2)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中标供应商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中标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其他 中标后须按本合同条款内容签订购车合同,合同内容不得更改。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 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为准。 2、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除本合同表第一条)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若本合同与招标文件合同范本有不同之处按招标文件合同范本内容执行,若供应商需要增签一份由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便于其他地方招投标审阅,则增签合同仅用于供应商在其他地方招投标使用,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双方各执三份,同等生效。其中一份合同正本交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各文件附件条款如有矛盾之处,履行过程中应遵循如下优先级:技术变更专项协议(含质量保证承诺函)优先于招标人招标文件及附件优先于投标人响应文件及附件优先于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本合同 年 月 日于 签署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报价部分格式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6米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大写: 小写:1、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2、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一) 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设备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合计报价说明:1、本表中的合计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同。 2、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表格可以延续。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增加本表,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二) 设备零件、易损件、设备备件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备 注注:表格可以延续。 投标供应商(盖章): 二、技术资信部分格式 附件三 投 标 函 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 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7、我公司没有被各级、各地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 9、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性别 : 年龄: 详细通讯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影印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五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 6、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 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 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九、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书签署日期: 附件七 部件信息表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如有)原产地制造商备注1动力系统锂电池2底盘前后桥制动器ABS集中润滑系统铝合金轮毂3电气系统CAN总线电池箱灭火装置空压机4车内布置座椅宽体全景风道PVC地板顶板司机包围扶手5空调系统空调整机6服务系统调度系统电子路牌电视机投币机防疲劳系统刷卡系统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不提供此表格作无效标处理。 2、表格允许延续增加项目、不允许减少项目。 3、此表不允许手写,须打字。 (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再提供一份部件信息表原件) 附件八 供货业绩表 序号用户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说明:随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附件九 偏离表 商务偏离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技术偏离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投标供应商盖章: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监督。 三、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 本次开标,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和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分别开启,程序如下: 第一步:开启各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 第二步: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其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评审。 第三步: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资信、资质及技术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开标。宣布各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得分情况。 第四步:开启通过技术资信部分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公布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由评委统一进行商务报价部分得分计算。 第五步: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名单。 第六步: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 四、评分细则 一、商务报价评分 40分 本项目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投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供应商中标的,签订合同时以其投标价作为合同价。 以有效投标供应商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二、技术资信评分 60分 序号评审内容评 分 内 容满分值1电机电控供应商所投车型电机及电机控制器为同一品牌得2分,为不同品牌得1分。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分2电动机额定 功率电动机额定功率≥50KW得2分。(提供《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分3座位数车内座位数≥12座得1分,车内座位数≥14座得2分。(提供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分4动力电池系统根据投标产品电池种类以及电度数进行评分:电池在85KW以上,每增加5KW得1分,最高得2分。2分5特约维修投标供应商与乐清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修造分公司签订专项售后维保协议得7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分6企业业绩投标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参投车型采购项目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分7整车质保整车零部件质保期在2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3.5分。(不计里程,整车质保包含各总成件,不含易损件,延长期质保内容与范围和免费期相同,厂家须明确易损件种类名称并提供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7分8技术配置的 响应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配置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打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2分,其它每出项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供应商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对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的,须在《偏离表》中列出。12分9底盘根据底盘系统部件技术配置情况进行打分,0-2分。2分10车辆外观 与内饰根据投标车型外观形象和内饰设计进行打分(提供车身正面、侧面、客舱、仪表盘等照片)。车厢利用率高,车内外美观大方得3-4分;车厢利用率和车型外观一般得1-3分;车厢利用率和车型外观较差得0-1分。4分11生产周期根据供应商生产周期进行打分,承诺在2020年7月13日之前(中标后45天内)交车的得1分,承诺在2020年7月8日之前(中标后40天内)交车的得2分。(厂家提供专项承诺,明确交车周期,中标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为准)2分12部件根据供应商《部件信息表》所列重要部件,以部件产品的质量、地区适用性、售后服务完善程度等使用符合度进行打分。全部部件完全符合得10分,一项部件无法完全符合得6分,两项部件无法完全符合得2分,三项及以上部件无法完全符合不得分。10分13综合情况投标品牌公交车的市场口碑、使用情况、售后保障、用户认可度等进行打分。市场口碑、使用情况良好,售后保障完善,用户认可度高得4-6分;使用情况、售后保障等一般得2-4分;使用情况、售后保障等较差得0-2分。6分三、说明 1、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得分。 2、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 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其他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PAGE * MERGEFORMAT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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