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JCG-202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 | 服务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 50万元/年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止。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止。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4时00分;
八、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27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送交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指挥,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全程须佩戴口罩,指定从6号门进出,进场人员做好登记询问和随带资料的消毒工作,身份核验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甬行码绿码或健康码绿码,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出,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同时做好登记上报等措施。
九、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0年5月27日14: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27日14: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也无法打开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开标地点:本项目将于2020年5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疫情期间按《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随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开标现场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另行提供纸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备份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
(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认可的其他数字证书也可使用)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用于异常情况处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上传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未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晚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质疑受理:
4.1采购人质疑受理:
书面受理质疑地点:余姚市育才路与新桥浦路交汇处
联系人:孙站
电话:0574-62381679
4.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
书面受理质疑地点:余姚市中塑国际商务中心3幢2101室
联系人:卢工
电话:0574-62630993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站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574-62381679 联系电话:0574-62630993
联系地址:余姚市育才路与新桥浦路交汇处联系地址:余姚市中塑国际商务中心3幢2101室
附件信息: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HJCG-2020-02 项目名称: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 采购单位: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0年3月 目 录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需求 供应商须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HJCG-2020-0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止。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止。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4时00分; 八、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27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送交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指挥,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全程须佩戴口罩,指定从6号门进出,进场人员做好登记询问和随带资料的消毒工作,身份核验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甬行码绿码或健康码绿码,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出,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同时做好登记上报等措施。 九、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0年5月27日14: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27日14: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也无法打开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开标地点:本项目将于2020年5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疫情期间按《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随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开标现场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另行提供纸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备份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 (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认可的其他数字证书也可使用)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用于异常情况处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上传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未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晚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质疑受理: 4.1采购人质疑受理: 书面受理质疑地点:余姚市育才路与新桥浦路交汇处 联系人:孙站 电话:0574-62381679 4.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 书面受理质疑地点:余姚市中塑国际商务中心3幢2101室 联系人:卢工 电话:0574-62630993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站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574-62381679 联系电话:0574-62630993 联系地址:余姚市育才路与新桥浦路交汇处联系地址:余姚市中塑国际商务中心3幢2101室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为提高余姚市陆埠镇农村饮用水水质质量,保障陆埠镇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对陆埠镇现有的单村供水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证所有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能正常运转,保证出厂水和终端末梢水的消毒剂余量指标、微生物和浊度指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平,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实现全镇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余姚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了《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政办发〔2018〕114号)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9〕3号)。 余姚市陆埠镇单村供水工程目前供水工艺为水源 过滤 消毒 清水池 用户的工艺。单村供水工程共有27处,水质状况基本良好,浊度部分水站超标。对所有供水站点的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进行统一的运行服务,确保单村供水的出厂水和终端末梢水的消毒剂余量指标、微生物和浊度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余姚市陆埠镇27处供水站涉及12个行政村,11个行政村为杜徐岙、袁马、翁岙、裘岙、石笋、孔岙、洪山、蒋岙、余鲍陈、兰山、石门,项目受益人口22721人,日供水规模3101m3/d。27台消毒设备中有18台高纯二氧化氯加药消毒器、9台高纯二氧化氯发生器。18台高纯二氧化氯加药消毒器共涉及的供水规模961 m3/d、9台高纯二氧化氯发生器共涉及的供水规模2140 m3/d。具体见表1. 表1 余姚市陆埠镇供水站基本情况表 高纯二氧化氯加药消毒器采用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粉剂现场溶解配制成高纯二氧化氯消毒液通过计量泵投加到处理水中;高纯二氧化氯发生器采用盐酸和亚氯酸钠原料现场制备高纯二氧化氯消毒液直接投加到处理水中。 二、巡检维护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本次运行服务内容是为余姚市陆埠镇27处单村供水工程提供消毒设备的消毒药剂供货及添加、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的巡检维护、日常巡查及水质检测工作,以及为了保证出厂水浊度合格需定期或根据水质情况对过滤设备进行反冲洗。 (1)人员安排:至少安排2名专职巡检维护人员负责陆埠镇27处单村供水工程的巡检维护。 (2)消毒设备的药剂供货及添加 运行服务单位负责合同期内消毒设备运行所需的各种药剂的供货及添加; 如消毒设备所用的原料已消耗至低液位,巡检人员负责将药剂添加到规定的高液位处; (3)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的巡检维护 检查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设备如出现故障(如缺水报警、缺料报警、管路破裂、计量泵无法工作、电气元器件损坏)及其他原因导致的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非正常工作,则巡检人员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 (4)配件更换:对于单项价值低于500元以下的配件(如管材、管配件、压力表、按钮开关、指示灯),由运行服务单位负责免费更换(含材料费用);对于单项价值高于500元以上的配件(如计量泵、计量泵隔膜、PLC、触摸屏、反应柱、电动阀门、过滤罐自动冲洗系统等)更换,需及时告知委托单位经过批准后由运行服务单位负责更换配件,更换只收取材料费用。更换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需与委托单位最终确认并签字。项目决算时按照最终更换的配件数量和种类另外计算配件更换费用,该费用不含在合同金额内。 (5)对供水站的过滤设备间和消毒设备间进行卫生清扫,保证整洁干净。 (6)根据各供水站的实际情况确定过滤罐的滤料自动正洗和自动反洗的周期,必要时采取人工冲洗的方式进行冲洗,保证水质浊度合格。 (7)水质检测(便携式检测): 检测频次:每周检测一次 检测水样:每个水站的出厂水和末梢水 检测方式:运行服务单位自检 (8)对各供水站的水源地进行巡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余姚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记录本》填写录入工作(格式见附件)。 运行服务单位每周使用便携式余氯/二氧化氯检测仪和便携式浊度计对供水站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消毒剂余量和浊度值进行检测,检查水中的消毒剂余量和浊度值是否合格,判断标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如水中消毒剂余量或浊度不合格,巡检人员将及时检查设备,找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直至彻底解决问题。 三、运行维护费用 3.1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设备药剂费用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使用的原料为80%亚氯酸钠和31%盐酸,产生1KG二氧化氯需2.1 KG 80%固体亚氯酸钠和6.1 KG 31%盐酸。 二氧化氯用于农村供水工程中的地表水消毒时,二氧化氯的投加量按1mg/L计算,按此量进行投加时,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消毒剂余量指标、微生物学卫生指标可满足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9台高纯二氧化氯发生器共涉及的供水规模2140 m3/d,则全年所需的原料量为: 3.2高纯型二氧化氯加药器消毒设备药剂费用 18台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共涉及的供水规模961m3/d, 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使用的是成品二氧化氯消毒粉剂,成品二氧化氯消毒粉剂按照每克纯二氧化氯0.25元、二氧化氯投加量按照1mg/L计算。 3.3水质检测药剂费用 每处供水站每周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消毒剂余量和浊度各1次。每个水样测三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共需要检测6次。每次的药剂 27处供水站一年共需要检测消毒剂余量和浊度次数: 27处*1年*52周*6次=8424次。 浊度检测费用:浊度仪检测不需要试剂,需要定期校准,一年需购买2套校准标液。 3.4巡检维护车辆费用明细 27个水站设备每周巡检维护一次,需最少安排巡检维护服务人员2名、巡检车辆1辆,平均每天巡检维护及水质检测5-6处供水站。 3.5运行维护人员费用 至少安排2名巡检维护人员(特殊情况安排其他人员配合)。 3.6其他 四、考核要求: 1、运行服务单位巡查时应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及药剂出入记录,并经负责人签字。汇报存在问题的通报,并上报纸质及电子版资料,内容包括:1.全镇供水站运行情况(现场照片或视频、存在的问题);2.总结报告;3.其他资料。每季度提交综合考核评价资料。 2、采购人每季度根据巡查及养护情况进行一次评价。 3、要求中标人严格执行合同要求,控制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通过镇级、余姚市水利局、宁波市级以及省级各级相关部门的检查。若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同期运行服务费用。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含二次),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在履约合同时必须注意安全措施(为工作人员购买好保险),若发生事故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 1、运行服务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运行服务单位按合同要求正常履约,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支付半年度的运行服务费用(本次招标暂按27个供水站,实际以运行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的供水站数量进行费用结算); 2、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3、服务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4、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在履约过程中,根据余姚市政府统一部署,供水站若提前移交至舜建管理,合同自动终止。运行服务费用按实结算,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格。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七、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范围为本次招标的余姚市陆埠镇27处供水站。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组织管理、水质达标、工作成效等三大类。 考核内容的具体考核要求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评、陆埠镇政府结合实地复查和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评结果,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合格。对考核合格的水站拨付当期的保养等服务费用。采购人若有应急性任务时,供应商应随叫随到。 附件1: 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季度考核评分表 水站名称: 自评单位: (盖章) 附件2: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注:本前附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可以分包。 (八)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九)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十)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 *3.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失实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1.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2.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为要求供应商作实质性响应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的偏离或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包含答复或补充等形式)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采购文件。 4.没有提出质疑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带“*”的表格为必备条款,缺少将作无效标处理。 中标人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价格部分文件格式: *(1)投标函(附件一); *(2)开标一览表 (附件二); *(3)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四); (5)小微企业相关证明资料(货物类项目须同时证明制造商和投标人皆为小微企业方可优惠)。小微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的证明资料;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6)其他需提供的报价资料。 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文件格式: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性声明;(附件五)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附件六) *(4)投标人的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附件七); *(5)投标人情况表(附件八) *(6)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一览表(附件九)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技术部分文件格式: *(1)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情况表(附件十); *(2)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十一); (3)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认证体系证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提供财务信用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运行服务方案的资料;(格式自拟) (8)投标人项目团队成员情况的资料;(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项目的办公、设施及设备等投入计划的资料;(格式自拟) (10)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的资料;(格式自拟) (11)投标人应急响应能力的资料;(格式自拟) (12)投标人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的资料;(格式自拟) (13)投标人档案管理的资料;(格式自拟) (14)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资料;(格式自拟) (15)其他需提供的技术部分文件资料。 注:投标文件制作说明 1、如需参加投标,请于开标时间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进行“获取采购文件”操作。 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认可的其他数字证书也可使用) 4、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5、请使用win7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请勿使用mac电脑。 6、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7、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和相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本条不适用) *1.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电汇等。汇款人名称应当与供应商的名称相一致。 3.保证金退还:采购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保证金不计息。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失实、虚假材料的; (7)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两类: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注: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需同时生成。 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包封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备份投标文件;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证书原件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内容失实、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或者未标注“*”的条款负偏离达到或者超过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符合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条件的。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有关监管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招标人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本采购文件末页附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由投标人携带并当场签署递交。 疫情期间按《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随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开标现场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 (二) 开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对资质、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3、在系统上公开资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果; 4、在系统上开启报价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组织机构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开启备份投标文件后,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五、评标 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采购单位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等网站或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被质疑、投诉查实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七、废标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八、质疑和投诉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十、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修改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等网站或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并没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采购方式转换 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15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由采购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中遇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一、总则 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部分10分、资格证明材料部分21分、技术部分69分、政策性加分3分,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3分。 二、评标组织 (一)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或者指定原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二)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内容(兼审查表)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为不合格。 (三)澄清有关问题 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回复,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若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中在其他条件(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标,舍掉其他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逐栏进行评价、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一位小数;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文件满足中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弄虚作假的或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价格=供应商报价 评分标准 备注:1.网上自助打印的带电子章的各类电子证书可视作原件使用。 网上自助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带电子章的可视为原件。 注①: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关于小微企业: 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具体投标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编号:HJCG-2020-02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HJCG-2020-02的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本次运行服务内容是为余姚市陆埠镇27处单村供水工程提供消毒设备的消毒药剂供货及添加、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的巡检维护、日常巡查及水质检测工作,以及为了保证出厂水浊度合格需定期或根据水质情况对过滤设备进行反冲洗。 (1)人员安排:至少安排2名专职巡检维护人员负责陆埠镇27处单村供水工程的巡检维护。 (2)消毒设备的药剂供货及添加 运行服务单位负责合同期内消毒设备运行所需的各种药剂的供货及添加; 如消毒设备所用的原料已消耗至低液位,巡检人员负责将药剂添加到规定的高液位处; (3)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的巡检维护 检查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设备如出现故障(如缺水报警、缺料报警、管路破裂、计量泵无法工作、电气元器件损坏)及其他原因导致的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非正常工作,则巡检人员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 (4)配件更换:对于单项价值低于500元以下的配件(如管材、管配件、压力表、按钮开关、指示灯),由运行服务单位负责免费更换(含材料费用);对于单项价值高于500元以上的配件(如计量泵、计量泵隔膜、PLC、触摸屏、反应柱、电动阀门、过滤罐自动冲洗系统等)更换,需及时告知委托单位经过批准后由运行服务单位负责更换配件,更换只收取材料费用。更换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需与委托单位最终确认并签字。项目决算时按照最终更换的配件数量和种类另外计算配件更换费用,该费用不含在合同金额内。 (5)对供水站的过滤设备间和消毒设备间进行卫生清扫,保证整洁干净。 (6)根据各供水站的实际情况确定过滤罐的滤料自动正洗和自动反洗的周期,必要时采取人工冲洗的方式进行冲洗,保证水质浊度合格。 (7)水质检测(便携式检测): 检测频次:每周检测一次 检测水样:每个水站的出厂水和末梢水 检测方式:运行服务单位自检 (8)对各供水站的水源地进行巡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余姚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记录本》填写录入工作(格式见附件)。 运行服务单位每周使用便携式余氯/二氧化氯检测仪和便携式浊度计对供水站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消毒剂余量和浊度值进行检测,检查水中的消毒剂余量和浊度值是否合格,判断标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如水中消毒剂余量或浊度不合格,巡检人员将及时检查设备,找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直至彻底解决问题。 二、服务要求: 1、运行服务单位巡查时应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及药剂出入记录,并经负责人签字。汇报存在问题的通报,并上报纸质及电子版资料,内容包括:1.全镇供水站运行情况(现场照片或视频、存在的问题);2.总结报告;3.其他资料。每季度提交综合考核评价资料。 2、采购人每季度根据巡查及养护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季度考核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要求中标人严格执行合同要求,控制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通过镇级、余姚市水利局、宁波市级以及省级各级相关部门的检查。若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同期运行服务费用。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含二次),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在履约合同时必须注意安全措施(为工作人员购买好保险),若发生事故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2、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在履约过程中,根据余姚市政府统一部署,供水站若提前移交至舜建管理,合同自动终止。运行服务费用按实结算,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格。 四、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 1、运行服务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运行服务单位按合同要求正常履约,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支付半年度的运行服务费用(本次招标暂按27个供水站,实际以运行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的供水站数量进行费用结算); 2、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3、服务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4、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在履约过程中,根据余姚市政府统一部署,供水站若提前移交至舜建管理,合同自动终止。运行服务费用按实结算,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格。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含二次),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余姚。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税费均由各方自理。 4、其他约定: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为合同组成部分。 6、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价格部分文件格式 1、价格部分文件封面格式: 价格部分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 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价格部分文件目录 *1.1投标函(附件一); *1.2开标一览表 (附件二); *1.3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1.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四); 1.5小微企业相关证明资料(货物类项目须同时证明制造商和投标人皆为小微企业方可优惠)。小微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的证明资料;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1.6其他需提供的报价资料。 重要提示:投标文件制作时应当编制目录与页码,便于阅读与查阅。因投标文件编制混乱,导致投标文件的漏读误读,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一 投 标 函 :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其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包括支付条款、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箱: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二 年 月 日 8 4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余姚市中小学学生服装定点制作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6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标人可按自身情况,填报更为详细的价格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34 附件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甬采购办[2012]1427号)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划型)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_____________、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 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采购编号______标段/包______)采购活动,项目的市场价格为_____万元,本次投标价格为_____万元,其中由本单位承担工程金额为_____万元,由本单位提供服务金额为_____万元,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或者提供其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中国境内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宁波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第1条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企业供应商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网上供应商平台中“供应商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等数据,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事业社团其他类型供应商不划型。 3、第2条有多个标包的,须按每个标包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办方提供本表。 5、资格入围式项目(一个标包由多家中标入围):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除以入围数量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或入围数量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6、投标价格为费率的项目、中标价格按单价执行的项目:采购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填写;未公布预算的,供应商无需填写。 二、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 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 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文件目录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性声明;(附件五)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附件六) *(4)投标人的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附件七); *(5)投标人情况表(附件八) *(6)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一览表(附件九)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重要提示:投标文件制作时应当编制目录与页码,便于阅读与查阅。因投标文件编制混乱,导致投标文件的漏读误读,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性声明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根据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的采购文件要求,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已进行自查,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我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3年内,我单位和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全国检察系统查询没有行贿行为。 4、特定条件: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二 年 月 日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其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子包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附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二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附件八 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盖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九 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一览表 我方承诺项目经理 ,主要技术人员 ,将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全职承担本项目工作,未得到招标人许可不能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同时承诺保证服务期限内实施人员的稳定。 注:主要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且实际参加本合同实施工作中涉及到的主要专业负责人。 投标人盖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技术部分文件格式 1.技术部分文件封面格式: 技术部分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 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 技术部分文件目录 *(1)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情况表(附件十); *(2)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十一); (3)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认证体系证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提供财务信用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运行服务方案的资料;(格式自拟) (8)投标人项目团队成员情况的资料;(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项目的办公、设施及设备等投入计划的资料;(格式自拟) (10)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的资料;(格式自拟) (11)投标人应急响应能力的资料;(格式自拟) (12)投标人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的资料;(格式自拟) (13)投标人档案管理的资料;(格式自拟) (14)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资料;(格式自拟) (15)其他需提供的技术部分文件资料。 重要提示:投标文件制作时应当编制目录与页码,便于阅读与查阅。因投标文件编制混乱,导致投标文件的漏读误读,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十 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全称: 备注:1、如投标文件对本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和要求有偏离的,在本表中列明,并注偏离情况说明。 投标人盖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全称: 备注:1、如投标文件对本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有偏离的,在本表中列明,并注偏离情况说明。 投标人盖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序号 标项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 服务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50万元/年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序号 受益 行政村 供水工程 名称 受益人口 供水规模(m3/d) 水源 类型 水处理工艺 水处理规模t/h 消毒方式 1 杜徐岙 罗张 3820 675 山塘 砂石过滤 30*2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 2 杜徐岙 梅岭栋 400 65 溪道 砂石过滤 10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杜徐岙 乌石 30 10 溪道 砂石过滤 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3 袁马 郑新 257 40 溪道 砂石过滤 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4 袁马 杨家岭 343 50 山塘 砂石过滤 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5 袁马 袁马 3551 419 山塘、溪道 砂石过滤 20*2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 6 袁马 上方 252 40 山塘 砂石过滤 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7 袁马 沿山 268 40 山塘 砂石过滤 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8 袁马 陈巴 500 75 山塘 砂石过滤 8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9 袁马 黄家 113 20 山塘 砂石过滤 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10 翁岙 翁岙 1085 150 山塘 砂石过滤 15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 11 裘岙 裘岙 1020 100 山塘 砂石过滤 8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 12 石笋 石笋 1030 160 水库、山塘 砂石过滤 8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 13 孔岙 孔岙 1285 137 水库 砂石过滤 15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 14 洪山 望石坑 484 100 山塘 砂石过滤 8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15 洪山 黄土岭 245 40 溪道 砂石过滤 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16 洪山 华干山 568 50 山塘 砂石过滤 10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17 洪山 宋岙 639 50 山塘 砂石过滤 8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18 蒋岙 蒋岙 1050 99 山塘 砂石过滤 15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 19 蒋岙 周方地 205 50 溪道 砂石过滤 7.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20 蒋岙 大坪地 550 100 溪道 砂石过滤 7.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21 余鲍陈 余鲍陈 1729 200 山塘 砂石过滤 15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 22 余鲍陈 汪家 390 50 溪道 砂石过滤 10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23 兰山 梅岭下 714 100 溪道 砂石过滤 10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24 石门 石门 1543 200 溪道 砂石过滤 15 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 25 石门 下鲁 500 51 溪道 砂石过滤 8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26 石门 鲁岙 150 30 溪道 砂石过滤 5 110L全自动高纯二氧化氯加药器 编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评分依据 自评分 综评分 一 组织 管理 (15分) 有操作性强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水源保护、水质送检、考核机制等)(6分) 文件或纪要等,每个制度1.5分。 有明确的设备操作规程。 (3分) 文件或纪要等,每个得1.5分 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3分) 文件或纪要等,有预案但未备案的得1.5分。 有可操作性的药剂管理使用制度(3分) 文件或文本等,每个得1.5分。 二 水质达标 (57分) 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水质检测合格并记录留档(52分) 水质检测报告。每检测一次,合格不扣分,不合格经复检合格的扣5分,复检仍不合格的扣10分。 水质不达标遭通报批评的(被镇级通报每次扣5分,被余姚市水利局通报每次扣10分,被宁波市级通报每次扣15分,被省级通报每次扣20分,直至本考核项分数扣完。) 检测报告、文件等 设备正常运营率在95%以上。 (5分) 现场查看,档案等。设备故障后能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的,且运营率达标的不扣分,运营率不达标的扣2分。24~48小时内完成维修的扣2分,48小时外才完成维修的,此项不得分。 四 工作成效 (28分) 运行服务单位操作规范,无安全事故(6分) 如有则不得分 站区内部及周边无杂草、杂物,卫生整洁,管理房内部卫生整洁,原材料、工具等摆放整齐(6分) 站区内部及周边环境不达标扣2分,管理房内部卫生不达标扣2分,原材料、工具等摆放不到位扣2分。 蓄水池清洁、无破损、漏(渗)水,净化与消毒设施以及管道、阀门等保养得当、运行正常,管道无严重锈蚀(6分) 蓄水池有脏物扣1分,有漏水扣1分,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扣2分,管道有严重锈蚀的扣2分。 有专门的巡查人员及日常运行记录本,每日如实记录供水量、用电量、净化消毒设备运行、水质自检、水池清洗、水源地巡查等日常运行情况,且字迹清晰 (6分) 无专门的巡查人员扣3分,无记录本扣3分,未每日记录的扣2分,记录信息不全的扣2分。 采购人若有应急性任务时,运行服务单位要求全力配合、随叫随到(4分) 如运行服务单位不满足则不得分 合计 (100分)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 *2 采购项目预算:500000元/年 *3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清单 *4 招标范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包括消毒设备的消毒药剂供货及添加、消毒设备和过滤设备的巡检维护、日常巡查及水质检测工作,以及为了保证出厂水浊度合格需定期或根据水质情况对过滤设备进行反冲洗、配件更换、设备间卫生清扫和完成项目所需的服务、设备(含交通工具)、管理、生活、办公设施费、保险等全部费用。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应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六条规定交纳。 7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8 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无 *9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0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2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13 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单位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等网站或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本条不适用) 15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6 服务提供时间、地点及方式: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17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1、运行服务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运行服务单位按合同要求正常履约,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支付半年度的运行服务费用(本次招标暂按27个供水站,实际以运行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的供水站数量进行费用结算); 2、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3、服务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4、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在履约过程中,根据余姚市政府统一部署,供水站若提前移交至舜建管理,合同自动终止。运行服务费用按实结算,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格。 18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7日内无息退还。 *19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天 20 无 21 本采购项目有效的电子证书、证件打印件可视为原件使用 22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1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投标人一般情况;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以采购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资格性检查结论 序号 审查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1 供应商名称 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招标文件购买人名称应当一致。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3 投标有效期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5 投标文件组成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6 投标报价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7 其他无效投标认定情形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符合性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类别 评标项目 评标要点及说明 满分值 价格 部分 (10分) 投标报价 (10分) 1、满足招标要求的所有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有效投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投标有效投标价6%-10%优惠值(如有) 2、满足招标要求的有效投标(初步评审合格且资格、技术、报价部分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认定标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 10 资格证明部分 (21分) 类似业绩 (10分)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指合同签订时间)完成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二氧化氯消毒设备运行服务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10 认证体系证书(6分) 投标人通过ISO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得2分, 通过 ISO14001系列环境认证的得2分。(认证范围含二氧化氯发生器、加药消毒设备,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6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分)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 财务信用 (3分) 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 技术 部分 (69分) 运行服务方案(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行服务方案的专业性、精准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进行综合评议,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15分) 15 项目团队成员情况(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组成结构及人员的相关资质、服务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等进行综合评议,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10分) 10 项目的办公、设施及设备等投入计划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办公、设施及检测设备(水质检测设备)、器具等进行综合评议,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10分) 10 质量保证措施(10分) 根据投标人对运行服务质量有良好的控制和保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10分) 10 应急响应能力(10分) 根据投标人服务项目应急处理预案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10分) 10 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5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针对性分析,描述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等进行综合评议,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5分) 5 档案管理 (5分) 根据投标人对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议,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5分) 5 售后服务方案(4分) 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从技术和服务能力、技术服务支持及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服务机构注册地等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议,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4分) 4 政策性加分 (3分) 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是属于不发达地区。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发达地区证明的,加0.5分。提供证明不清的不予加分。 0.5 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是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证明的,加0.5分。提供证明不清的不予加分。 0.5 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1 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投标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1 序号 项目名称 供水站数量(个) 单价(元)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 1 余姚市陆埠镇农村供水站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服务 27 小写: 元整 (大写: 元整) 服务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投标声明 序号 费用名称 主要内容 报价(元) 备注 1 2 3 4 ...... 合计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拟派人员及构成情况 项目管理部 管理人员 (人) 有职称管理人员 高级 中级 初级 姓名 年龄 专业 学历 职称 在本项目 拟担任职务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 上述拟派现场组织机构各主要岗位的职责概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项详细说明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项详细说明 (若存在偏离,注明偏离内容及正负) (无偏离时此处填写完全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