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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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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9 21:4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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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222004290103 项目名称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 3209222004290103-BD-001; 标段名称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4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5月1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不见面交易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滨海八巨镇八巨村。

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造价约8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要求:合格。

4.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22004290103-BD-001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认定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5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1月-2020年4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四、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 4 月 29 日至2020年 5 月11 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 5 月13 日 10 时 30 分00秒整。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工期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 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0699;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0515-84198010)。
4、付款方式:工程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必须将全套竣工验收资料装订成册含竣工图纸移交发包人,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承包人必须拆除所有场地临时设施建筑物并运出工地,否则付款不予审批)。审计结束,支付审定价的3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祥

联系电话:153665707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志

联系电话:18862088288

电 子 邮 件: 107016699@qq.com

2020年4月29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不见面交易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滨海八巨镇八巨村。

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造价约8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要求:合格。

4.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22004290103-BD-001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认定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5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1月-2020年4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四、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 4 月 29 日至2020年 5 月11 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 5 月13 日 10 时 30 分00秒整。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工期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 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0699;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0515-84198010)。
4、付款方式:工程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必须将全套竣工验收资料装订成册含竣工图纸移交发包人,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承包人必须拆除所有场地临时设施建筑物并运出工地,否则付款不予审批)。审计结束,支付审定价的3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祥

联系电话:153665707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志

联系电话:18862088288

电 子 邮 件: 107016699@qq.com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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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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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 法 定 代 表 人 (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 二○二○年四月 2 特别提示 一、在签署投标文件和投标前,投标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市县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阅读过本招标文件,并确知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文件、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必须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认为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如与施工图纸不符,须在招标文件澄清(疑问)程序中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要求提出,如未澄清,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确认,如投标人在中标后再发现有漏项或数量错 误的工程量不作调整。中标后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结算时(除设计变更 外)招标工程量不作调整。 四、在评标过程中,凡是清标时发现投标人之间因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工具锁号或造价锁号等 一致,且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即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此一律记入不 良行为记录并公示。投标人无论什么原因,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均不接受其申诉。 五、投标单位须保证按照苏建招办〔2013〕4号文件要求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 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核验。投标文件编制时,需要从诚信库(经核验通过的诚信库信 息)中获取的材料,只能在经核验通过的诚信库信息中勾选获取,如投标单位通过其他路径勾选 的证书、资料等信息与经核验通过的诚信库信息不一致的,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六、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投标承诺书等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七、各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4.2条规定)。投标 文件编制工具会生成三个格式文件(①JSTF、②Njstf、③stf7格式),其中①开标前上传至会 员系统。 八、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特作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 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 支持。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 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 NJSTF格 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 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 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 3 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安 排人员 提 前 进 入 不 见 面 交 易 系 统 ,根据操作手册(请到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操作手册中下载)进入相应工程的开 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 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标评标全过程提疑 的权利,投标人将可能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 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6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 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 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 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 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 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 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 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 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互联互通版本(可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 yanchenghuiyuan%2f的“CA加密锁驱动和网上招投标指南”中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 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 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在公证机构人员依据评标办法随机抽取相关系数和入围办法时(如有),受网络带宽、硬 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 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个工作日之内 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新的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请在 http://47.96.237.140:8088/# 江苏地区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盐城”地区中对应下 载,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新点公司,联系电话 0515-69083422 QQ:609633793(孙工) 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使用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联系电话 0515-69083400 QQ:953616738(刘工)。 4 九、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 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标现场)地址为: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 17楼 1705室。 十、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 请 投 标 申 请 人 登 陆 盐 城 市 招 投 标 会 员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 nUrl=%2f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 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 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 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15-84198010。 十一、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一正四副书面投标文件以 及一套使用计价软件打开的投标报价书电子光盘(或 U盘),后期根据招标人需要,中标人仍需 无偿免费提供。 十二、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基础上下浮率不足 5%的,视其不以中标为 目的的投标,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其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示一个月。 十三、电子化招投标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何尚龙 0515-69953610 软 件 公 司 刘苏军 18795719395 0515-69083400 平 台 公 司 孙一德 18551520601 0515-69083422 招标代 理 机 构 章 志 18862088288 不见面开标厅 0515-84100312 5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 (不见面交易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滨海八巨镇八巨村。 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造价约 80万元(详见施 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要求:合格。 4.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一 3209222004290103 -BD-001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 清单和图纸 1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 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 (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 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 息处于锁定状态,认定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 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 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 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 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 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 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7 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 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2020年 5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 位须保证以上人员 2019年11月-2020年4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 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 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 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 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 位。 四、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 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 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 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 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不 见 面 交 易 系 统 网 址 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 4 月 29 日至2020年 5 月 11 日 2.领取地点: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 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 5 月 13 日 10时30 分 00秒整。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 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 8 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 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工期要 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 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 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 何要求。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 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 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 32001737238052503280-0699 ; 或 登 陆 盐 城 市 招 投 标 会 员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 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 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 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 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 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 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 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财务室(0515-84198010)。 4、付款方式:工程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必须将 全套竣工验收资料装订成册含竣工图纸移交发包人,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承包人必须拆 除所有场地临时设施建筑物并运出工地,否则付款不予审批)。审计结束,支付审定价的 30%, 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 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 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 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清 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 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滨海县人民政府网 (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 出。 9 招标人: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祥 联系电话:153665707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志 联系电话:18862088288 电 子 邮 件: 107016699@qq.com 2020年 4月28日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滨海县八巨镇人民政府 地址:滨海县八巨镇 联系人:杨祥 联系电话:1536657070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 联系人:章志 电话:18862088288 1.1.4 项目及标段名称 滨海县八巨镇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滨海八巨镇八巨村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1.3.2 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 15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0年 5 月 16 日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 分包 不允许 1.11 偏离 不允许 2.2.1 2.2.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0年 5 月 11日 18时 00分整前 2.2.4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20年 5 月 12日 18 时 00分整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资料 (1)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的文字部分;(3)图纸;(4) 11 工程量清单;(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文件;(6) 修改答疑澄清文件 2.2.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2020年 5 月 12日 18 时 00 分前 2.4 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2.4条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须从诚信库(经核验通过的诚信库信息)中获取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证明);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 …… 无需从诚信库勾选,可直接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材 料: ?投标承诺书 …… 3.2 投标报价的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3.2条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3.4条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3.5条 3.6.5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其他签字及章印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相 关条款执行。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5 月 13 日 10时 30 分 00秒整 12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1)电子档: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2)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须提供的其它资料(详见投标人 须知 4.2条): 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 17楼 1705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议。 5.1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 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 (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 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 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5.2条 5.2 投标人解密时间 60分钟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及以上的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签确定 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6.3 评标办法 见招标公告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 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滨海县 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 7.2 评标结果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 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 3日。 7.4.1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 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7.4条 13 8 重新招标及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招标: (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少于 3个的; (3)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4)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 法满足项目工程规模的; (5)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办法,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 标人的。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存在上述(1)、(2)、(3)情形的,属于必 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 可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9条 9.5.1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 时间 2020 年 5 月11日 18:00整 9.5 异议与投诉 详见投标须知 9.5条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2、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书面放弃函的情况外, 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将该单位在网上予以公告 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 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成 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开标前尽早把投标文件上传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 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4、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请至 http://47.96.237.140:8088/# 江苏地区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盐城”地区中对应下 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中,模块三“投标文件格式”,其中资审资料下方的一到七条根据 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各投标人在会员系统里面下载的电子版本格式的文件为最高投标限价文 件,各位投标人可以在招投标文件浏览工具中查看,不需要导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 5、各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4.2条规定)。投标文 件编制工具会生成三个格式文件(①JSTF、②Njstf、③stf7格式),其中①开标前上传至会 14 员系统。 6、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一正四副书面投标文件以及一 套使用计价软件打开的投标报价书电子光盘(或 U盘),后期根据招标人需要,中标人仍需 无偿免费提供。 7、付款方式:工程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必须将 全套竣工验收资料装订成册含竣工图纸移交发包人,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承包人必 须拆除所有场地临时设施建筑物并运出工地,否则付款不予审批)。审计结束,支付审定价 的 3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工程量包括图纸上线路和消防全部工程量,本项目中标人须保证消防验收过关。 8、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特作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 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 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 培训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 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 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 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 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 人 安 排 人 员 提 前 进 入 不 见 面 交 易 系 统 , 根 据 操 作 手 册 ( 请 到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操作手册中下载)进入 相应工程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 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 标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可能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 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 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 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6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 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 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 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15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 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 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 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 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 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 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互联互通版本(可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 turnUrl=%2fyanchenghuiyuan%2f的“CA加密锁驱动和网上招投标指南”中下载)。为保证交 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 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在公证机构人员依据评标办法随机抽取相关系数和入围办法时(如有),受网络带宽、 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变化较慢或出现卡 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个工作 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新的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 件请在 http://47.96.237.140:8088/# 江苏地区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盐城”地区中 对应下载,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新点公司,联系电话0515-69083422 QQ:609633793(孙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联系电话0515-69083400 QQ:953616738(刘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相应施工类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出的对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 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 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7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 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 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 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 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 工期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 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 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8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中标以后应自行以自身力量完成本招投标工程的主体关键性工作。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0.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0.3中标人对中标的项目需要单独进行分包的项目,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的单位承建。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特别提示 (2)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布最 高投标限价,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 19 网上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公示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从“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 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 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 标有可能无效。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 统”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 及时通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 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盐城市招投标会 员网上交易系统”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 及时通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 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 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力。 20 2.4最高投标限价的公布 最高投标限价将在开标前 5 天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最高投标限价, 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 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在“盐 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 “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下载该文件,由于投标人未 下载该文件造成的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资格审查资料(也称为资信标)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三)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四)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指本须知 3.5条包括的内容) 上述(一)至(四)条,本项目投标时不作要求。 二、商务标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七)其他材料 上述(五)至(六)条,本项目投标时不作要求。 21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 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 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 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2)种计价方式。 (1)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本工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招标,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 单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 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综合单 价不予调整。 (2)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中标后对整个招标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复核并 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如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或数量错误,投标 人应在答疑时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价格变化均不作调整(如投标人在中标后再发现有漏项或数 量错误的工程量,则发包人视为投标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故不作调整)。中标后投标人必须 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3.2.6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 (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 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的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如有异议(包括对工程量清单中漏项的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疑问送 达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答疑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序号、项目编 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列定额、暂估材料的单价等进行调整。对施工中发生的 所有措施费及可预见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总价。 22 (2)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 利润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的组成应根据设计文件(施 工图纸)、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清单的工作内容、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范》、《计 价定额》等确定。措施项目费(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其 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应根据2014年《费用定额》另外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调 整和合同有特殊约定外,中标后综合单价不可调整。 3.2.7 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并且精确到元、角、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 位数)。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 3.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 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 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 32001737238052503280-0699 ; 或 登 陆 盐 城 市 招 投 标 会 员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 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 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 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 23 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 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 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 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 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退还。 3.4.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 出后 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 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完中标手续、施工合同 备案后 3个工作日内缴纳综合服务费(按苏价服【2017】177号文标准执行)等费用后退回中标 人基本账户。 3.4.5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未投标的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投标单位介绍信 (或授权委托书)和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缴款凭证复印件方可办理投标 保证金退还,否则不予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 1612室。 3.4.6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 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 通报之日起 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 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 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 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4.7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8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依法给予处理: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 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3) 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 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5)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4 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彩色扫描件的原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 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清晰可辨(钢 印除外),资格审查资料中,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也可为通过当地政府政 务服务网站验证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有效网上电子证照。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 不予通过。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后)。 (7)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 可接受的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 “盐城市招投标会 员网上交易系统 ” 中。 3.6.3 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前附表3.1条,投标人 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 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 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 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 25 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需要从诚信库(经核验通过的诚信库信息)获取的材料,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 信库中获取的,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条直接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材料,编制投标文件时直接 提供扫描件(或允许投标人使用自主更新的信息)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其他材料 栏。 3.6.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5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如有)等需要盖章的部分 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 3.6.6定标后,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免费提供 五 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全套 纸质投标文件【含资信标、商务标】。 3.7投标备份文件 3.7.1 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 3.7.2 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 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4.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 3.7.4投标备份文件内容包括:xxx.13jt格式文件;造价文件;*.stf7格式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如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须封装)。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 证书认证 4.1.1 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1.2 未按本章第 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26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文件由上传于网上招投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二部分 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档投标文件的 递交是指使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备用投标 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备用光盘电子投标文件为 NJSTF格式。投标人使用工具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 NJSTF格式文件,用于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 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 4.2.5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 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 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 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 书前必须提供肆份纸质投标文件【资信标、商务标及不加密 NJSTF格式文件(光盘或 U盘一份)】 以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 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 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 4.2.6 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 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后 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 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 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 评标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盐城市建设工程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最后一份 投标文件为准。 4.3.2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5条、第3.6条、第 4.2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27 4.3.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 证金将不予退还。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3)招标人依据评标办法随机抽取基准价计算方法和相关系数; (4)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 (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 (6)公布投标人报价、质量标准(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 (7)开标结束。 投标文件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标书内容为准,若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 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 调整开、评标时间。 5.3 开标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工程不见面交易系统的开标会议交互区提出,招标人 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标结束后就开标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28 5.4 特殊情况处理 5.4.1因“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 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提交的光盘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书处理。 “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 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4.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人员。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且拒不按照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的要求改正的,招标 人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29 新进行评审。 无特殊说明,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在本工程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会议交互区等候评标委员 会的质询,评标委员会在本工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会议交互区提出质询后,投标人应在 10分钟 内作出回复,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放弃主张本单位意见的权利,接受评标委员会的一切 决定。 6.4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 字)的; 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料的; 6、项目负责人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适用);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 适用);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资格预审适用、联合体投标适用); 10、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联合体投标适用); 11、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投标适用); 1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0.95的; 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14、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5、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不一致的; 16、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不一致的; 17、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30 2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 和支付办法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因招投标系统故 障因素导致所有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均不能解密的除外;若因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故障 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须采用光盘继续进行应急开、评标活动,投标人提交的光盘 无法导入评标系统或导入后投标文件缺失的; 23、应当从经核验通过的诚信库信息勾选的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系统 信息更新、变更手续,导致实际信息与经核验的诚信库信息不一致的; 24、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备案系统中有在建工程记录,处于锁定状态的; 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的; 2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 28、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29、开标到场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有约定)、投标函中明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文 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不一致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不同组成部分中名字不一致的; 30、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无投标承诺书或承诺书中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 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函的,投标函报价大写错误的; 3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原件涂改未加 盖原签发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不完整(关键信息不齐全)、不清晰(钢印除外)关键信息无法辨认 的; 34、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号系统无法识别的; 3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号等出现一致; 36、存在本招标文件除 6.4外所规定的被拒绝投标、不予认可、无效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失效等情形的; 3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形的。 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 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6.5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 对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6.4条第 25款、第 26款规定的无效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以 31 下条款作出认定。 6.5.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投标人串 通投标: (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直接或者间接泄露给其他 投标人; (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或者已经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的; 2、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情况的; 3、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给予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 4、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在资格预审活动中损毁、篡改特定资格预审申请 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6.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根据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 2、根据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 3、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4、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 5、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6.5.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 32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6.5.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一)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具体情形包括: 1、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 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3、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4、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账户缴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 (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具体情形包括: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 6、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有 6.5条款行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 告。招标人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有串通 投标行为的,招标人应取消其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后重新招标;投 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因投标人串标 投标或者弄虚作假行为导致重新招标的,在重新招标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上述 6.5条款否决投标的,自否决投标认定之日起至行政处罚意见 作出之日止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同一天参加本市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在其他任一项目 上被以 6.5条款否决投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 3年内 2次以上串通投标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取消其 1年 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自上述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年 内又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由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3 6.6特别提示 6.6.1被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失信行为公示的,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已 投标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6.2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国家、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投标资 格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 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 构; (3) 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 构; (4) 滨海县财政局、滨海县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 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7.2评标结果公示 7.2.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向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 情况书面报告,同时将评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 3日。 7.2.2 招标人可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 34 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2)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要求中标候选人出具相关证书、资料原件核查,中 标候选人拒不出具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7.3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及差额保证金) 7.4.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缴纳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履约保证金 必须从中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进帐单、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 人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推迟签订合 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 5%以上,则中标人还 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的 60%,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中标差额 保证金。 7.4.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 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 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35 7.5.2招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 令改正,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7.5.3经过备案的合同连同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完成工程招标和场内交易 的法定凭证,招标人和中标人凭此向质监站、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办理受监手续和申领施工许可证。 7.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 包或变相转包)给他人。 7.5.5项目部人员管理 (1)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项目 负责人、项目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 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 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 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必须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 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工程的期限在网上予以公布。 7.5.6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1)为了切实地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变相转包、挂靠等现象 的发生。本工程将对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实行严格的现场签到考核制度。 (2)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每天进入施工现场应主动到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 处签到(上午、下午各一次),否则视同其当日未在施工现场。 (3)中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主要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 4小时以上的,必须向业主派驻工 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 (4)若中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出现无 故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中标人将承担如下责任: ①中标项目负责人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 批准离开施工现场 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 1000元的罚款; ②中标项目部主要人员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 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 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 500元的罚款; ③中标项目负责人或中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 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业主保留行使如下措施的 权利: 1)没收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2)立即中止合同,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36 3)拒绝中标人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请求。 4)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招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 除非经过业主批准,项目负责人每月在工地时间一般不得少于 25天,否则承包方无条件同意 业主采取的任何处理措施。 8. 重新招标与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招标: (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少于 3个的; (3)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4)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工程规模的; (5)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办法,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存在本须知第 8.1条(1)、(2)、(3)情形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7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与投诉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招标人的 回复。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9.5.1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凡属于异议的事项,招标人直接收到或行政监督部门转办,都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 38 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 9.5.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就第 9.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5.3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 何情况下而改变。 9.5.4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如出现多个异议或投诉,因其中一个异议或投诉导致招标人决定重新 招标的,其余异议或投诉终止处理。 9.5.5针对投标人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调查取证所支付的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 (1) 经查投诉失实的,由投诉人承担相应费用;投诉属实的,则由被投诉人承担; (2) 以上费用在投标保证金中先行列支,已支付的调查取证费用由过错方补足; (3) 过错方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10.2请详细查看本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 10.3 建 议 开 标 前 12 小 时 把 投 标 文 件 传 到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 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10.4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0.5本招标文件的工本费 305元/标段,需网上支付。 10.6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10.7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要求处理。 10.8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39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0.9提别提醒: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 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各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 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 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不得使用备用光盘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开标前,请使用 盐 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 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投标人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 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投标人解密自己投标文 件时间不到一分钟),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 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 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 保 CA锁不出故障。 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 交互顺畅。 4、开标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随时需要实时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 10分钟内无法与 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 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您建立联系),您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 的任何处理结果。 4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对通过各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最终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1名中 标候选人。如因报价得分相同的而产生并列名次的,则对并列名次的投标人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如因报价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而产生并列名次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对并列名次的投标人通过抽 签确定其排序。 二、评标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指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的、被判定为无 效标的、投标被否决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上一环节已评审的内容,后续环节不重复评审: 2.1开标情况 投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2评标准备 2.2.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 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署《评标声明书》,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定。 2.2.3招标人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与评标有关的工程项目信息和资料, 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带有不公正、影响或排斥某些投标人的情况。 2.2.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研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 会讨论决定。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但澄清、说明不 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3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3.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任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标处理。 2.4清标(一) 41 2.4.1评标委员会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清标工作,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 6.5.3条第 一款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4.2 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2.4.3投标函中未填写投标总价的或大写总价填写不规范的,作无效标处理; 2.4.4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0.95的,作无效标处理; 2.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完成资格审查、清标(一)工作后,按本章第 3.1、3.2条款规定的方法计算评 标基准价。 2.6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3.4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任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标处理。 2.7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3.5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任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标处理。 2.8详细评审 2.8.1商务性评审及清标(二) 评标委员会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清标工作,根据本章第 3.6.1、3.6.2款列出的评审 标准,有任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标处理。 同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 6.4、6.5.1、6.5.2、6.5.3、6.5.4条规定对每 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8.2报价分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6.3款规定对通过上述各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计算其报价得分。 2.9.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9.1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 2.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10其它说明 2.10.1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上述评审的各个阶段和环节中,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补正的,应 当执行下列规定: 2.10.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42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10.1.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 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0.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10.2评标争议处理 2.10.2.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0.2.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 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的规定。 2.10.2.3 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 (1)按本章2.6、2.7、2.8条款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的; (2)按本章2.3条款对投标人有关资格、信誉、业绩等认定的; (3)按本章2.10.1条款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认定的; (4)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 2.10.2.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 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三、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可根据评标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 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 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3.1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除下列情形外,其余投标报价均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1)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函中未填写投标总价的或大写总价填写不规范的; 4)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不一致的; 43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0.95的; 6)清标时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 6.5.3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 3. 2计算评标基准价 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一 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确定后,将不随通过后续程序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评标结束后不因 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1方法一: 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7家 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保留)的投标人后进 行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为 4-6家时,剔除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的 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4家时, 则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的次低报价作为投标算术平均值 A]。 评标基准价 C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6%、97%、 98%。 3.2.2方法二: 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7家 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保留)的投标人后进 行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为 4-6家时,剔除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的 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4家时, 则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的次低报价作为投标算术平均值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C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31%、32%、33%、34%;K1 的取值范围为 96%、97%、98%;K2 的取值 为90%。Q2、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3.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 审查。需要从诚信库(经核验通过的诚信库信息)获取的材料,未按本文件要求获取的,在评标 时该材料不予认可。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资质等级 1.资质等级及范围: 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 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 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 状态,认定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 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 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 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 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 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 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 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 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 5年内有行 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证明); 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 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 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 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2020年5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 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1月-2020年4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 情形;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 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 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 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 45 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 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4形式性评审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承诺书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5响应性审查 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和数量 投标价格 不低于成本价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0.95 3.6详细评审 3.6.1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 3.6.2商务性评审 46 3.6.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务性评审不予通过: ①.不可竞争费费率、规费费率、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②.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的; ③.电子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不 规范导致电子评标无法进行,严重影响评委评审的; ④.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与 招标文件提供的不一致的; ⑤.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指大写金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 ⑥.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金额与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与其综合单价相乘累加后不一致的; 3.6.2.2 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基础上下浮率不足 5%的,视其不以中标为 目的的投标,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公示。 3.6.3报价分计算 投标报价 100 分 1、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的得100分。 2、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 1%扣0.9分,每下 浮1%扣0.6分,从 100分扣起,不足 1%时按插入法计算。 3.7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 对通过各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最终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如因报价得分 相同的而产生并列名次的,则对并列名次的投标人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如因报价得分相同且报 价也相同而产生并列名次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对并列名次的投标人通过抽签确定其排序。 四、其它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并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无效标处理。 2、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如发现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足 3个,使得投标缺乏竞争的,评 委会可以决定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 3、本评标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47 二、通用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一、评标程序: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投标价格出现严重错 误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中发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自相矛盾的问题,而在投标 答疑中未能得到澄清处理的,应当统一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措施。 四、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 无效票处理。 五、得分并列: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 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 六、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 监督人员报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 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在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 况。 七、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 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4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49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 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 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 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 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 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 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 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 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 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 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 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 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 利义务。 50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51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52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其他分 送相关部门。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53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内的通用合同条款 54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中未明确的条款,但在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承诺书中已 明确的内容亦为本合同条款 。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详见规划红线图。 1.1.3.10临时占地包括:由承包人自行落实。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 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1.4标准和规范 55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 规范、规程等。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 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的有先顺 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和投标承诺书;(4)专用 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 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三天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四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及补充图纸。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56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三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 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使用周边道路,但负责保护并修复,同时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和安全 文明,在影响主要道路交通时及时向发包人汇报并听从发包人安排 。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红线外为场外交通,规划红线内为场内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 设施按现场为准,如承包人认为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则由承包人自行实施,其费用包含在签 约合同价内,合同履行中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 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相关 文件,但不能用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与本合同以外 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 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 等目的而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 57 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 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无 。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负责工程管理、审查设计变更及合同中规定的可调整工作 量和合同以外的工程量,并按我市现行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进行协调、衔接和报批等工作,参 与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按通用条款 。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按通用条款 。 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现场单独挂表计量,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 开通,开工前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进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开工前 5天内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 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已按相关规定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58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安排专人 24小时负责现场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非夜 间施工照明应注意安全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对施工现场成品进行保护, 专业施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交付给发包人止,专业工程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由专业工程施工单位 负责;③承包人必须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构筑(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进行保护, 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④如因承包人没有及时报告和保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 人承担;承包人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⑤承包 人在本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并清运出现场,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否则, 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⑥如发包人代扣代缴本工程应由承包人缴 纳的各种费用,承包人必须履行发包人要求的各项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⑦本工程向建设主 管部门办理的施工合同备案、工程施工许可等开工手续,由承包人代为办理,发包人协助,费用 按规定承担。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全套施工资料及竣工图。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二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 28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资料及电子档资料。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协助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59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全面履行本合同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和投标时确认的项目 部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中 止合同,并计扣违约金 万元。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7.5.5相关条款。。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中止合同。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违约金 3万 元,并同时作为不良行为上网公示。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进场三 日内。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违 约金 1万元/人 。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5.5相关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中止合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7.5.5相关条款。 注: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时配备到位。所有人员有持证要求的必须 持证上岗(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尽心尽职地做好本职工作。如不能胜任工 作的,发包人将有权建议更换,直到更换至能胜任现场管理工作为止。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工程必须由承包人自身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不得进行劳务分包,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必须在场管理。对确需将工程项目的非关键性工程分包 或使用劳务分包的,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坚决禁止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企业非法承接工程专 业分包、劳务分包业务,在交易活动实施前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允许承包人将工程转 包和违法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限令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 合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基础、主体工程、钢筋工程、屋面工程等 3.5.2分包的确定 60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如确有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之外的专业工程需要分包,须经发 包人认可。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对于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分包项目,承包人须对安全、质量、工程进度 进行分包管理。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分包合同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进场直至施工完成交付使 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招标文件约定。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 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 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相 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61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按通用条款 ; (2)按通用条款 ; (3)按通用条款 。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①本工程发包人要求质量确保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若验收不合格 者,承包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 延,承包人还将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承包人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质量标准、验收规范等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的 检查。若发生工序、检验批等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接受发包人以每次 5000 元的扣款,相关费用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若发生分项工程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要求的,每 发生一次接受发包人以每次 10000元的扣款,相关费用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若发生分部工 程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接受发包人以每次 20000元的扣款,相关费用直接从 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另外承包人在执行上述要求的同时,并不免除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继续履行 其他合同条款的义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工期、造价不给予补偿。若未按照 发包人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拒不 整改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扣除履约担保金。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监理交底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凡涉及到外观、式样、色彩的产品或部位,必 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 ①本工程必须确保安全,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 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发包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承包 人自理。②承包人进场后,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对施工场地总平面的规划,服从发包人、 62 监理单位的统一调度和指挥。③发包人、监理单位将不定期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 工进行检查,如发现工程现场及生活区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通 报批评,如发生二次通报批评情况,可按现场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达盐城市标化工地标准,按照滨海县创文明城市要求,做 好文明施工。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单独支付, 包含在工程款中支付,详见 12.4.1约定。。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凡是“按通用条款”,也就是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下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3天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施工 组织设计后 2天内 。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 进度计划后 3天内。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前 7天提交开工报审表或开工报告。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应明确开工前日内,配合承包人将施工所 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开工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应明确开工前七日内,配合承包人将施工所需的 63 水、电接至施工场地 ;开工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交验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费用的承担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确定)。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必须向发包人和总包单位提供施工进 度计划、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 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 工前现场交验。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此处如没有其他情形,则应填写无或/)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提前不奖,推迟按 2000元/天 计扣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地质勘察报告未涉及的地下管道、岩石等障碍物。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4h降水达 mm的暴雨; (2)气温低于零下 8度或高于零上 40度; (3) 10级以上大风 。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材料与设备 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主要设备和材料均须征得甲方认可并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进场,招标文 件后附发包人推荐品牌一览表中的品牌已列明的材料设备按要求执行,未明确列出的主要设备和 64 材料的品牌由承包人推荐不少于三种优质品牌供甲方选择,如未达到甲方要求的须重新提供其他 品牌直到达到甲方要求的档次、性能质量为止,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发包人承担,并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 格的 1%计取。 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组织采购。(承包人应按施工图中确定的技术标准选择一种满足要求的 材料投标),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 符合要求的材料。并向发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对 材料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若已使用,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处理, 确保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承包人因采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须向发包人承担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设备工程量清单价格双倍的违约金,并由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延 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采用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至少提前 10天向发包人提供所需材料、 设备情况(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以 便发包人确定组织市场调研。材料、设备采购时,发包人负责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 术标准及采购形式(包括制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询价办法等)的确定;组织开标、评标并对 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最终确认。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与招标确定的材料、 设备供应商签订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并组织材料、设备采购;按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约定的付款 方式向材料、设备供货商支付材料、设备款;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材料、设备采购时,承包 人组织采购、配合管理、税差等所有费用按材料、设备采购价的 5%计算(包建筑开票税差、采 保费、管理费、财务费用、利润等所有涉及的费用)。 采用甲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提前 10天向发包人提供所需材料、设备的情况,包括:材 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 到货前 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和发包人共同清点,其材料、设备的质量 由承包人把关,发包人给付 1%的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招标文件 执行。 65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通用条款 9.1条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 9.1条。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对工程的设计变更,不得以因发包人设计变更减少了工程利 润为由要挟发包人追加其它费用。设计变更按发包人书面签证确认为准。 2)工程变更签证的资料要求。属于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和合同外增加工程等)的签证工程, 必须同时提供程序完善的工程业务联系单、签证单(有需要须附上竣工图及验收单),如承包人 原因造成资料不全,工程结算时不得补充资料,则工程造价增加的视为承包人放弃此项权利,工 程造价减少的按实结算扣除。 3)签证的时限要求。施工中发生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承包人应在 发生后 3 天内办理好签证手续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证认可 4)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签证赔偿。 5)签证单的签证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无效签证单。无效签证单发 包人不予承认,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6)若发包人有明确的工作指令,承包人不应以工程签证未办理完成为借口,延误工作进展。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66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5天。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5天。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由双方商定)。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 方式确定。(由招标人选用, 并明确暂估价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结算方法)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 方式确定。 第 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与本工程合同条件一致。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此处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用)对合 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 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67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材料价格调整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 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执行,人工工资按苏建价[2012]633号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执行。 11.2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其 余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1.2.1 工程结算方式为:中标价+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 工程竣工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无论招标时 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若无相 关设计变更,除本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中标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发包 人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以政府审计部门审查确认后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其中,由承 包人代发包人交纳的相关规费等费用,在最终结算时按超出最终结算价的差额,凭缴费发票比例 计算。 (注: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2.2投标人中标后对整个招标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复核并确认招标人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如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或数量错误,投标人应在答疑时 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价格变化均不作调整。中标后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 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 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相应综合单价按招标文件投标 须知招标控制价编制程序编制并对可下浮部分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报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 算依据。 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如下: 预算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和 - 中标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和 施项目费用之和 措施项目费用之和 下浮率 = ――――――――――――――――――――――――――――――×100% 预算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和措施项目费用之和 注:上述公式中的预算价是指发包人委托编制的工程预算价(即工程的标底价)。 B、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原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误差,其综合单价执 68 行投标时的综合单价。 C、结算时材料价格不调整,价格变动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D、工程竣工结算时,《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均按发包人签 证认可的价格执行,而且只调整此材料的价差和对应的规费及税金。 其他:以上关于合同定价与结算方式主要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中关于工程价款调整结算的内容进行协商,并在合 同中具体约定。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所有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否。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计量周期 69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 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它项目清单中暂定金额及其税金的费用。具体付款幅 度如下: 12.4.1.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 50%(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必须将全套竣工验收资料装订成册含竣工图纸移交发包人,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 内承包人必须拆除所有场地临时设施建筑物并运出工地,否则付款不予审批)。审计结束,支付 审定价的 3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12.4.1.2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期: 2 年,设备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的质保金。 备注: 1、工程付款时,如政府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后,按政府审计结论对工程款进行调整, 其相应的付款额按政府审计结论对应的调整或调减;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70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5天。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相关规定执 行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 13.2.5款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 13.3.1款。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13.3.3款。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13.3.3款 。 71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通用条款约定外,还包括施工图、竣工资料等原件,要求 随竣工结算申请单一同提交发包人。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约定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5.2条,期限为 24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方式: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 72 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损坏的,承包 人未能及时修复的,发包人可直接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缺陷责任期满将剩 余部分退还承包人 。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国家相关规定。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7天。(应作具体约定: 1、属于保修范围、 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2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 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 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不按时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 (3)发包人违反第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 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承包人合同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未经过承包人同意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导致承包人经济损失的由发包人来承担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 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导致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的,延误工期顺延。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导致承包人发生的误工及机械闲置费用现 场核准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 73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同时 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 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 (7)其他: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 。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未能按投标文件承诺工期按期交付工程,工程质量不能一次性通过 验收,不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不服从发包人安排,接到发包人通知不按时进场等。 承包人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截留和拖欠。若发包人发现一次承包人因农 民工工资未及时发放而造成矛盾,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应得工程款而直接用于发放,并扣承包 人拖欠发放额的 30%作为违约金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承包人在选择材料、设备时,应在满足本项目设计标准、质量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选用 同档次的优质优价的产品。 2)承包人已对现场进行了充分勘察,并将临时施工便道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包干,承包 方提出与此有关费用的索赔发包人不予支付。 3)承包人已进行现场勘察,并将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口接至施工现场的水、电等材料及 施工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包干。 4)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在施工期间必须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牌及警示灯,同 时保证道路正常通行。 5)承包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向发包人了解施工现状,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中可预见或不可 预见的情况,各项事宜必须服从发包人安排和管理。 6) 为加强工期管理,实施单位在制定工期目标时,除规定总工期外。还需规定重要节点工期, 并明确工期的奖罚措施,结算时严格兑现。因实施主体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及时提出 工期顺延申请,经实施主体调查、审核,报实施主体领导同意后,及时处理工期顺延手续。因工 期顺延涉及索赔的,承包方应在顺延手续办理后 7日内提出申请索赔的依据和清单,实施主体及 74 时组织职能部门会商确认。过期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7)为有效控制结算高估冒算行为,承包人报送的审计数据不得超过最终审计结果的 10%,审 计核减额超过 10%部分的由承包人承担其 40%的违约金。因发包人未按期签证或会办等非承包人 因素产生的核减额除外。 8)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非发包人原因,发 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发包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行政处罚的经济责任均由承包人自理。 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发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 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工程实际交付时间与承诺的工期相比,延迟在十天 以内的,每拖延一天按承包范围内工程结算总价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在工程施工过程 中,如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工期相比延迟在二十天以上的,每拖延一天除按承包范围内工程结算 总价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另要求承包人支付结算总价 3%的违约金,还应赔偿 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此时发包人可直接组织队伍对未施工完毕部分的工作内容进行施工,违 约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承担总工程的 3%,整改、补救不延长工程期限。 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离岗的,将处以每人每天 5000 元的违约金,。若擅自离岗连续达 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 项目部人员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离岗的, 将处以每人每天 3000元的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擅自离岗连续达 7 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 将依法追偿。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或由承包人承 担违约金 5万元。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承担违 约金 2万元。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9)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承包人自费修补缺陷,直至达到约定标准,否则由承包人承担拆除 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按承包款的 2%计扣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推迟按 2000 元 /天计扣违约金。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承包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 发包人将视承包人严重违约,立即解除合同,冻结专户资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和材料无条件供发包人使 用,其设备租金和材料价值待仲裁机构裁定后,如有剩余,在仲裁生效后 7天内支付。 75 ① 不同意本工程合同条件; ②停工或拖延施工进度或影响施工质量; ③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发包人提高合同价款; ④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发包人给予某种补偿。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生上述情况以外的情况时,至时双方商定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9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发承包双方按相关规定执行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相关规定承包人自行办理 。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76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由招标人选用)解决: (1)向盐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7 补 充 协 议 一、承包人不得将本项工程转包或允许他人挂靠,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给发包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施工时所有渣土、废料必须由承包人自行落实地点运出施工现场,不得倾倒埋置在市区 内,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影响城市市容市貌。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围挡按照要 求实施。 三、临时用水用电、施工场地、机械进退场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在施工中均不得变更并进行押证管理。 五、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 包或变相转包)给他人,一旦发现挂靠或转包现象,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总包范围内专业性较强的非主体结构工程 的施工如果确需进行分包,其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同意。 七、承包人必须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连续施工,做到工完场清,不影响市容市貌。 八、工程款拨付一律通过承包单位基本帐户非现金结算。 九、如发生地下障碍物需要变更(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除外),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并 经现场签证后做相应调整。 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核及计取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排污费按环保部门实际收 取的排污费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竣工结算时上述费用根据核算结果调整。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责任按照滨海县人民政府文件执行。 十二、承包人应按滨海县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 人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支付额度如承包人不予确认,以发包人确认的额度支 付,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承包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按拖欠数额的 20%向发包人支付违 约金。 十三、发承包人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 建建筑【2016】35号)文件、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 法》要求执行。 十四、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包人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 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罚款标准的最高额度,向发包人另行支付违约金。如承包人未受 到行政处罚,除赔偿损失外,承包人还须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至 万元的违约金,具体数额由 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 十五、对承包人的挂靠、违规转包,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承包人应 立即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78 十六、本合同中未明确的条款,但在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承诺书中已明确的内容亦为本合 同条款。 十七、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按 月足额支付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专用账户制度。 协议书附件目录:内容及格式同(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工程质量保修书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7:暂估价一览表 8: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9: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状 79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80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81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 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 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 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82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 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质量保修金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审计价的 3 %,从工程款中扣留。 六、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 题系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 追溯,承包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 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83 附件 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84 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备注 85 附件 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86 附件 7: 7-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7 7-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8 7-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89 附件 8: 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 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 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 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甲乙 双方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私下达成 协议,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 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 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 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90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让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提供、工程分 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 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 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 等活动。 (五)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取消乙方一至三年内承包本地区工程的资格。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方说明本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 本责任书之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分包方与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 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91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92 附件 9: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状 发包方: 承包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 工程施工生产的 安全,搞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施工必须抓安全,出现安 全事故负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双方特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承包方的工作职责和范围 承包方履行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二、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承包方所管辖人员(特别是外部劳务队伍)的安全负直接 领导责任。 2、认真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部劳务施工队 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 违章作业。 3、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阶段特点 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 管理工作。 4、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 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作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5、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包括外部劳务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 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6、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 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93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 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拆除现场保 护设施,强行复工。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名后即生效。 (本责任状如有附页,双方签字后则视为认同并接受附页的内容与要求,应视为责任状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9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 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 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 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 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 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 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 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 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 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 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 1.5 本条第 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 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 2条和第 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95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 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 约定的风险。 2.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 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 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 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 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 单价。 2.6.3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 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 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 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 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 量包括损耗量。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 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 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 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 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 96 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 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 价中考虑。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 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 “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7.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 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 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2.7.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 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 部费用。 2.7.5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 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 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 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 额和本节第 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 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 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 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 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 97 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 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 式自主报价。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 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 得低于其成本。 2.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 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 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 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 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 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 费用。 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3、其他说明 3.1词语和定义 3.1.1 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 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 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 1的子目,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 (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3.1.3 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 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98 3.1.4 子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 同义。 3.1.5 子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 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 3.1.6 规费 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的费用。 3.1.7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 加等。 3.1.8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 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3.1.9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 “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 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 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 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 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 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 件。 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 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项对工程量 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 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 99 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 价时,除按照本节 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 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 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 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 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 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3.3.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 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 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 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 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 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 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 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 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 的规费和税金。 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 不含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 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 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3.4其他补充说明 100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示范格式) 4.1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造 价 招标人: 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101 4.2投标总价表 投标总价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 (大写) :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102 4.3总说明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103 4.4工程计价汇总表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 中:(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 工费 规费 合 计 104 4.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 中:(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 工费 规费 合 计 105 4.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 (元) 1 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1.4 1.5 2 措施项目 —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3 其他项目 — 3.1 其中:暂列金额 —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3.3 其中:计日工 — 3.4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 4 规费 — 5 税金 — 报标报价合计=1+2+3+4+5 — 106 4.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107 4.8综合单价分析表 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 编号 定额项目 名称 定额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综合人工工日 小 计 工日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材料费 明细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暂估单价 (元) 暂估合价(元) 其他材料费 — — 材料费小计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号、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108 4.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临时设施 赶工措施 工程按质论价 住宅分户验收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 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也可只填“金额”数值, 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109 4.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 明细详见 表 4.11-1 2 暂估价 2.1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明细详见 表 4.11-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 表 4.11-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 表 4.11-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 表 4.11-5 合计 — 注: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110 4.11-1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子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列金额 (元) 备注 合计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明细,也可只列暂列金额项目总金额,投标人应将上述 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111 4.1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投标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 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 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 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并填写“数量”中的“投标”和“暂估合价” 列。 2、此表中所列暂估材料(工程设备)为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包含发包人供 应材料(工程设备)。 112 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备注栏中应当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是否采用分包做出说明,采用分包方式的应 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招标方式选择分包人。 113 4.11-4计日工表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编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一 劳务(人工) 1 2 3 4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1 2 3 4 材料小计 上述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设备,投标人计取的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不 包括规费和税金)在内的固定百分比: % 三 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 总计 注:1.此表暂定项目、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 规定确定: 2.投标时,子目和数量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 价中。 3.此表总计的计日工金额应当作为暂列金额的一部分,计入表 4.11-1中。 114 4.1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价值 (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 备 合计 115 4.12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元)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1 规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工程设备费 1.1 社会保险费 1.2 住房公积金 1.3 工程排污费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 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 设备金额 合 计 注:工程排污费费率在招标时暂按0.1%计入,结算时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收取标准,按实计入。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116 第六章 图纸 1.图纸目录 序号 图名 图号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1 2 3 11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9 目 录 一、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三)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五) 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料(指本须知 3.5条包括的内容) 上述(一)至(四)条,本项目投标时不作要求。 二、商务标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七)其他材料 上述(五)至(六)条,本项目投标时不作要求。 三、法定代表人申明 四、投标备份文件、其他材料(如有) 120 附表格式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后审) 工程名称: 投标标段: 投标申请人: (公章) 日期: 12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122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编号 查看资料 1 2 3 4 … … … 123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工程获奖情况(请注 明证书编号) 备注 124 (三)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125 (四)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有在建工程情况: 126 附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和获奖工程情况简表 合同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名 称 建设单位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合同工程内容,如规模、长度、跨度、层数、结构、特殊施工 工艺等等) 合同总价 工程规模 合同授予时 间 质量情况 开竣工日期 工程获奖情 况(请注明证 书编号) 备注 127 投 标 承 诺 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就本次投标作如下承诺: 一、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在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不存在拖 欠工人工资、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 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三、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 目负责人均不存在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四、保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 破产状态; 五、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 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六、保证项目负责人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且施 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未处于锁定状态;没有在其它工程 中担任关键岗位;没有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七、本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 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八、本次投标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 规行为; 九、在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没有因投 标承诺书中承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形,被滨海县招投标监管部门 公示在公示期内的; 128 如上述条款中有违诺的,可依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20令第十九条第(四)款 的规定判定我方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中标无效,并自愿接受有 关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处罚,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若我方中标,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项目部成员及时 到现场施工,中标项目负责人出勤率不低于 80%; 十一、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江 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 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异议、投诉活动,不恶意投诉。若未按此项规定 进行异议和投诉,自愿接受滨海县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29 二、商务标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价 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 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 天 (日历日)内竣工。我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 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姓名),资质等级: 级,证 号: 。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1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2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 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 明的内容。 133 (五)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34 (六)拟分包计划表 拟分包计划表 序 号 拟分包项目名称、 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 备注 拟选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日 期: 年 月 日 135 (七)其他材料 136 三、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投标文件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均是真 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 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 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公 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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