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兰溪镇陶瓷产业园文物保护方案编制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拟采取询价方式对浠水县兰溪镇陶瓷产业园文物保护方案编制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兰溪镇陶瓷产业园文物保护方案编制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XSCG20200429004
三、预算:15万元
四、工期:30日历天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采购内容:开展文物调查,对可能埋藏文物的区域开展考古勘探,制定考古发掘等文物保护措施,编制文物保护方案与报告,考古调查(包括勘探)文物保护方案(或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相关方案和报告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
七、质量目标:要求达到国家审查合格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且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有专业团队负责文本编制,团队有三名及以上文博行业专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两名文博系统高级职称人员(包括聘用人员),至少一名能熟练操作各种绘图软件;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九、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 4月30 日至2020年 5月7 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粘贴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份。
(2)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报价后中标单位应提交该项目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同步交采购单位);
十、询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0年5月8日 11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带好要求的证明材料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价(投标单位不做标书,由采购单位现场发报价表,现场填写报价,投标单位逾期概不受理)。
十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 2020年5月8日 11时00 分(北京时间)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询价成交原则:
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投标单位,取报价单位中有效报价最低价格单位为中标人,单位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中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15807252228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女士 联系电话:0713-4899666
采购监管单位: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4267165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