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鞍山市]鞍山市南沙河(1#坝~鞍辽界河段)清淤工程EPC项目
【信息时间:2020-04-27 17:33 】
一、招标条件 | |||||||||||||||||||||||||||||
鞍山市南沙河(1#坝~鞍辽界河段)清淤工程EPC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0】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南沙河(1#坝~鞍辽界河段)清淤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沙河 1#坝~鞍辽界段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河道底泥清理,底泥总清理量10.3万m?,清理底泥深度 0.4~1.0m,清理宽度 11~26m,总长度 1200m,工程属于市政排水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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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0年06月01日 开工至 2020年12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3.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3.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且具有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总投资 500万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提供设计过项目总投资500万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或提供中标金额500万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责任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总投资 500万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提供设计过项目总投资500万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或提供监理过项目总投资500万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或提供中标金额500万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合同及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6.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25日 13:3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
4.递交地址: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钢锋街35号五楼)(可邮寄) | |||||||||||||||||||||||||||||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6.开标说明: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4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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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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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180.76.151.116/gcjyxx/004001/20200427/2bde50ee-edb9-4767-90d9-65a3840f6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