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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洪梅镇环卫保洁、运输、镇中心区公厕、绿化及下水道养护项目(第I标段-河东片区)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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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7 19:5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东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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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采购项目名称: 洪梅镇环卫保洁、运输、镇中心区公厕、绿化及下水道养护项目(第I标段-河东片区)
二、采购品目名称: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年 04月 27日 至 2020年 05月 08日 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中兴路6号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人: 莫丽冰 联系电话: 0769-88841048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联系人: 梁锡恩 联系电话: 0769-21682660
附件: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
发布人: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 04月 27日
-1- 洪梅镇环卫保洁、运输、镇中心区公厕、绿化及下水道养护项目 (第I标段-河东片区)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 序号 条款名称 说 明 1 服务期 36个月 2 付款方式 服务期内,每月定期考核,每月20日前完成考核,并通 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一个月的养护费。 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报价内容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 费、劳保费、保险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必 须的辅助材料费、对社工进行管理培训的费用、基本活动经费 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5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2- 第二部分 技术需求书 I、环卫保洁、运输、镇中心区公厕部分 一、项目概况:东莞市洪梅镇辖区河东片区内镇村目前所有已建成的道路、街巷、 路边、河边、池边(简称“三边”地)和闲置地的清扫保洁,总面积合计1194806.8平 方米,其中镇河东片区中心区保洁面积约为766493.22平方米,村级保洁面积约为 428313.54平方米(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按相应道路等级保洁要求执行;镇辖区范 围内9座公厕(中兴路公厕、中心市场公厕、建设路公厕、商业街公厕、中心广场公厕、 廉政文化区公厕、戏曲文化区公厕、龙泉公厕及站前公厕)的值守养护;镇辖区范围内 所有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入一批性能完好的作业设备: ①环卫保洁:电动湿式洗扫车4台(三用一备),3年标段内全额使用,3台扫路车 每天都要全额投入使用,其中新车3台,配司机4名(3用1备),车辆不低于中型中标牌 的质量标准。 大型高压洒水车4台(3用1备),12吨或以上,3年标段内全额使用,3台洒水车(2 全新,1台旧车)每天都要全额使用,配司机4名(3用1备),车辆以中型国VI为参考值; 大型高压清洗车1台,12吨或以上,全新,3年标段内全额使用,每天都要全额使用, 配司机1名,车辆以中型国VI为参考值; 420升电动垃圾收集车(全新)53台,3年标段内全额使用。 电动垃圾收集车(一车可载四桶,全新),14台,3年标段内全额使用。 小型清洗果皮箱车(全新)49台,3年标段内全额使用。 不锈钢单桶(全新,置中心区道路旁)53个。 大型喷雾抑尘车1台(全新),配1名司机,11吨以上,射程60米以上,3年标段内 全额使用(除雨天),在镇中心区喷雾抑尘。 ②环卫运输:4台密闭压缩运输车(三用一备两台必须为新车),3年标段内全额 使用;2台吊斗车(一用一备);2台用于应付突击活动农用收集车(全新,用于清运 卫生死角的建筑垃圾,偷倒的垃圾等。)以上两项车辆不低于中型中标牌的质量标准, 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按市有关要求安装GPRS系统。配备6名司机和4名装运工。由于2020 年及2021年根据东莞市中转站升级改造革命要求,全市各镇街要更新设备,所以界时 承运方要无条件按要求变更车辆。-3- ③其它车辆:2台路面巡查车(一台为四轮机动小客车式工具车、一台SUV车)。 ④其它工具:足够的铲、扫把、铜铃、以及清除“乱张贴、乱涂画”所需的清洁 剂和工具,至少配备10台高压清牛皮癣机器(全新);除现有果皮箱外,投标人承包 期内每月更换果皮箱破损内胆并对现有果皮箱进行维修,承包期内损坏的要补充。 上述机械设备及工具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 求。所有车辆、设备需保证24小时在本项目范围内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含行驶 证),如果是租用的设备必须提供租用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吨数以核定载质量为准。 投入本标段的所有车辆必须在中标后,15天内要按照市环保部门要求全部更换为非高 污染排放类黄标车,所有更换费用由承运方负责。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设备需按甲 方的要求统一喷涂标识。 乙方投入的车辆设备及工具在中标后15天内要经甲方验收认定,相关证照复印件 交甲方备案,如不能配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没收乙方投标保证金。合 同期内,乙方应保证上述车辆设备及工具不得减少并能正常使用;如有破损,乙方应 及时维修或补足,且上述车辆设备和工具只能用于本标段使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 用其他项目或撤离,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乙方应按重复备案或减少车辆设备工具 的件(台)数每件(台)10000元/月向甲方计付违约金,违约金可在乙方当月可得保洁 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及时补齐所缺车辆设备或工具。 (二)、列明管理机构的模式,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办公电话、打印机、复印机、 相机等办公设备齐全,组建一支不少于以下要求的环卫专业管理队伍:1.环卫项目经 理2名、环卫项目现场主管10名(河东片区中心区环卫主管4名,村级环卫主管6名)、 保洁人员235名(含清理城市“牛皮癣”人员,清洗、维修果皮箱专业人员及20名预备 应急人员等)、公厕管理员不少于18人(夫妻档);整个项目办公室每晚至少有一名 主管及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必须按甲方安排值班。办公室内必须要 有人员架构明细表,公司管理考核制度,信息宣传栏,每月更新工作考核情况,以上 设置按照专业环卫公司全部上墙公示,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必 须身体健康,年龄≤62岁,上岗前要经培训,并持工作证上岗;环卫主管需考核合格 后才能聘用上岗,同时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培训,以提升其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投标 人每年投入3-5万元(不少于3万元)作为员工接受环卫相关知识专业培训教育和环卫 整治工作宣传经费,并提供培训场地,同时可邀请甲方、市上级管理部门等相关技术 人员前来指导、培训、授予专业证书,以上经费和工作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4-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标段所有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身份证和工作证复 印件;中标后,于进场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证书原件送甲方核验。在合同履行期间, 上述清扫、管理人员须专职服务本项目,不得中途减少人员数量或安排上述人员从事 本项目以外的工作,如相关人员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作违约 处理。上述备案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项目中同时任职,如在不同项目备 案资料中发现有关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有重复备案欺骗甲方情形的,按乙方违约处 理,向甲方按重复备案或减少的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计付违约金,违约金可在乙方 当月可得承包费中直接扣除。直到乙方应及时补齐所缺人员。 (三)乙方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列明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乙方 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此项计划。乙方须 每月底前一天向甲方提交本月出勤记录和下月工作计划(包括出勤人员、车辆安排、 出勤时间、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不向甲方提交或提交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 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违约金可在乙方当月可得承包费中直接扣除。 甲方审查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将作为合同附件。 (四)项目具体操作要求 1、镇环卫保洁项目: (1)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为:(中心区作业时间:5:00-21:00,共16个小时;非中心 区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为:5:00-19:00,共14小时。)保洁范围内一级、二级、三级道 路每日普扫两次,每日普扫时间分别为第一次早上7:00前完成(普扫时间随市统一要 求变化可适当调整);第二次为12:00—14:00,其余时间采用人工或机械的办法巡回 保洁(早上7:00至晚上21:00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回保洁),四级道路每日清扫一次, 早上7:00前完成(普扫时间随市统一要求变化可适当调整),(巡回保洁时间为 7:00-19:00)。以上普扫和保洁时间按照市统一要求变化可适当调整,乙方无条件接 受甲方的调整。保持路面干净、基本见本色,保洁时间每段路、每个小区不能真空。 普扫作业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地面、路面、人行道净,路沿石净, 公共设施净,墙基净,雨水井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地面、路面无积水,无果皮、 烟头等废弃物,无香口糖迹、痰迹等污迹,无漏收垃圾堆,无往雨水井口、排水渠口、 明渠、绿化带、果皮箱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贴纸、乱涂画、乱刻写等。一 通:雨水井口、排水明渠通。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每天清洗1次,垃圾收集桶、果皮箱等垃圾收-5- 集容器每天清洗不少于1次,在作业中发现电动收集车、垃圾运输车以及垃圾收集桶、 果皮箱有明显污渍要及时清理清洗,残旧破损的要及时翻新或更换,严禁使用敞开式、 裸露式垃圾收集容器。 (3)道路清洗分车道清洗和人行道清洗,车道清洗先用水车冲洗至少一遍,再用清 扫车清洗。人行道清洗采用水车加人工的方式进行,每天每车作业时间不少于6小时。 一级保洁:车道每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清洗一次;步行商业街区的人行道,每天 清洗一次;二级保洁:车道每天清洗一次,人行道每七天清洗一次;三级保洁:车道 每周冲洗一次,人行道每月清洗一次;四级保洁:背街小巷、人行道、步行街全面清 洗每月不少于1次,鼓励采用手推式扫(洗)地机,确保路面无垃圾、无污渍、见原色。 土层路面清扫前洒水一次。 (4)人行道护栏、道路中间隔离带、户外广告牌、公交站亭站牌、路灯灯杆等设施 定期组织清洗翻新,路灯灯杆及箱式变压器、配电箱等配套设施清洗每两周不少于1次、 翻新每年不少于1次,“牛皮癣”清理每日不少于1次;公交站亭站牌清洗每月不少于1 次,整体翻新每年不少于1次;户外广告牌结构除锈翻新每年不少于1次,广告画面残 旧或出现损坏的立即翻新;人行道护栏清洗每两周不少于1次,翻新每年不少于1次。 (5)主次道路(双向两车道以上)机械化作业率100%,道路洒水频次不少于每天3 次,冬春扬尘污染严重季节不少于6次;鼓励采用“洗、扫、吸”一体式道路清扫车, 规范道路清扫作业,严禁无喷淋除尘设备的老旧车辆上路作业。 (6)实行全域巡查清理建筑立面乱象,包括城市“牛皮癣”、乱拉挂、残旧管线、 残墙断壁等,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步行街、商业街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巡 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清理整治。 (7)道路清扫保洁宽度需保洁至两边人行道的店铺、住户门前(大型广场及小区、 物业管理范围的道路除外)。清扫保洁与外单位路段连接的地段,必须要向外单位路 段多扫入10米,避免清扫保洁盲点,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 行人;非普扫时间尽可能不使用大扫把,特殊情况除外。 (8)负责每天对承包道路的人工清扫、保洁、清洗及清擦作业,其中包括:路桥机 扫后的保洁、清运保洁垃圾、清洗保洁车、果皮箱、垃圾装车点、石脚边、沙井盖、 道路收水口、工具房等环卫和市政设施;清洗车行道、人行道污迹、泥迹、零星余泥, 同时派出人员协助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大堆偷倒余泥,禁止向排水口、花坛绿化带内倾 倒垃圾。-6- (9)道路洒水、冲洗应在非繁忙时间(每日22时至次日7时、10时至11时、14时至 17时三个时间段内)进行,淋洒率大于30%。每日(雨天除外)使用洒水车喷洒路面不 少于三次(具体时间根据不同季节而定,冬季干燥可增至6次,村级主干道一天三次), 在早上7时前完成一次,下午17时之前一次:其中镇中心区街道路面每日洒水三次,7:00 前一次,12:00前一次,17:00前一次,气温在30℃以上时每天不少于三次。遇到迎 检等特殊情况,根据甲方要求增加次数。繁华路段按要求每周全面清洗1次。路面冲洗、 洒水作业时鸣报信号,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妨碍路人和行车安全。 (10) 道路两侧路牙和人行道(人行道冲洗每周不少于1次)清洗的时间尽量选择 夜晚,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保持路桥面见本色,路面无积水,路沿保持干净,遇 有余泥渣土等污染路面时需即时冲洗。 (11) 抑尘车作业应在非繁忙时间(每日22时至次日7时、10时至11时、14时至17 时三个时间段内)进行,中心区范围内喷雾抑尘。每日(雨天除外)使用洒水车喷洒 路面不少于二次(具体时间根据不同季节而定,冬季扬尘严重季节4次以上),在早上 7时前完成一次,下午17时之前一次:气温在30℃以上时每天不少于三次。遇到迎检等 特殊情况,根据甲方要求增加次数。。 (12) 每天必须上门收集垃圾,收集时间为7:00-9:00、12:00-14:00、17:30-19: 30。所有商铺、路段均需上门收集垃圾,在各村(社区)收集时,组成上门收集垃圾 清洁队,由清洁工摇铜铃。 (13) 加强对道路人工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落实辖区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 环卫工人考核管理制度,长效规范作业。 (14) 清扫保洁达到路面、下水口、人行道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 沙土残积。 (15) 路面废弃物无滞留时间,一出现马上清理干净。 ①镇中心区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1单位=1000平方米): 果皮(片 /单位) 纸屑、塑膜 (片/单位) 烟蒂(个/ 单位) 痰迹(处/单 位) 污水(处/单 位) 牛皮癣 (处/单 位) ≤4 ≤4 ≤4 ≤4 无 无 ②村级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1单位=1000平方米): 保洁等 级 果皮(片/ 单位) 纸屑、塑膜 (片/单 位) 烟蒂(个/ 单位) 痰迹 (处/ 单位) 污水/其它 (平方米/ 单位) 牛皮癣 (处/单 位)-7- 二级 ≤6 ≤6 ≤8 ≤8 ≤0.5 无 注:参照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6) 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保 洁垃圾车、手推车、小水车不得横向占道、乱停乱放;保洁垃圾车装载垃圾时,应覆 盖密闭,防止二次污染。车辆设备和垃圾收集手推车要外容整洁完好,密闭,无破损、 锈迹,定期检修刷漆翻新,同时按要求统一印刷“洪梅环卫保洁”字样,所有旧车按 照甲方要求重新喷涂、翻新外观、保证美观,并且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机动 车辆作业时,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并开启警示灯。 (17) 在中转站卸垃圾要听从有关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有秩序卸放,不能 乱卸。 (18) 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的行业工作服(经甲方审定才能上岗),保持衣 冠整齐,且佩戴工号牌,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作业期间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 (19) 遇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自然灾害(如台风)等造成的道路污染要及 时清理现场并冲洗路面;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等 要重点保洁。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 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否则,甲方将作出相应处罚。 (20) 不能有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现象存在,不能做出违规、违法行 为、影响政府部门正常工作秩序行为,否则在当月扣除50%承包费。 (21) 作业过程中,垃圾须运至甲方指定的收集点。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 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清扫、保洁、收集的 垃圾、渠泥(渣)等,全部运往垃圾中转站,柏油马路必须清洗干净。 (22) 可视范围的埠头、亲水平台需每周清洗1次。 (23) 乙方需清理村(社区)“三边”地和公共区域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实 现村(社区)无堆积垃圾、道路干净、环境整洁。 (24) 组建专业清牛皮癣队伍,清扫保洁期间同时做好“牛皮癣”清理作业,发 现一处及时清理一处。对道路两侧建筑物和构建物(含围墙)沿街立面内(包括道路 两侧的建筑物立面和构筑物(含围墙)、沿路果皮箱、护栏、桥栏、路缘石、灯杆等) 所有乱张贴、乱涂写进行清理,使其表面干净、整洁,要求每天上午10时前清理完毕。 “牛皮癣”清理作业按如下方法进行: Ⅰ、所有张贴类“牛皮癣”须用“牛皮癣”清理机进行清理;-8- Ⅱ、镜面墙体如大理石、花岗岩、瓷砖、铝塑板等防水涂料等喷涂类“牛皮癣”, 用喷壶装入药剂喷施在字体表面后进行擦洗,直至彻底清除; Ⅲ、粗糙墙体如水泥、石材等喷涂类“牛皮癣”,在清洗不能解决时可调配相同 颜色的涂料(或油漆)进行覆盖。 (25) 严禁将垃圾倒入渠井、下水道;沙井盖、渠道圆井盖必须保持完好。 (26) 路面无余泥沙石。夜晚车辆洒漏沙石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 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对白天洒漏沙石、油污、工程建设等造成的路面污 染,甲方有关部门要及时行动,协助乙方积极追查源头,按照“谁污染,谁清理”的 原则,若乙方清理的,甲方协助乙方向事主收取清理费用作为清理补偿给乙方;若追 查不到污染源头,则乙方需负责清理,且不能超过30分钟清理干净。 (27) 乙方每月派环卫主管陪同甲方到各村(社区)针对“六乱”问题进行整治, 履行相应职责。 (28) 道路路面、人行道、立交桥面(匝道)、人行天桥面(地下人行隧道)、 跨线大桥桥面与道路路面的保洁质量要求相同,护栏、桥栏杆保持整洁;保洁率要达 100%,重点保洁时间为16小时(即早上5时至晚上21时)。 (29) 所有项目经理、清扫保洁等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方 可上岗;项目经理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他人在保洁范围内乱倾倒 建筑工业垃圾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属地执法部门报告,同时恢复场地原貌。 (30) 做好雨水井口、排水明渠及有排水孔且具有活动盖板的暗渠口的清理和疏 通工作(雨水井口、排水明渠每月要清理不少于两次,遇到雨季、台风季节、余泥渣 土污染路面冲洗后等情况,要及时检视和清理。 (31) 承包范围内环卫设施,如:果皮箱等,损坏及时按原样维修,被盗后及时 按原样安装好。 2、镇环卫运输服务要求: (1)作业规范: ①作业时间由早上6:00----晚上19:00。每天6:00至10:00完成全镇12个垃圾 转运站的第一次清运,同时每天6:00起到各工厂、企事业单位完成桶装垃圾收集清运 任务,每天中转站斗及压缩机的垃圾必须清运好,不能保留已经满的斗及压缩机的垃 圾过夜。桶装垃圾每天上门收集清运一遍(厂区遇特殊情况向甲方申请当天增加运输 次数的,乙方必须给予配合)。-9- ②清运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理厂)处理,原则上洪梅镇辖区范围 内企事业单位、工厂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要接纳清运,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 ③非洪梅镇辖区内的垃圾不能接纳清运到洪梅镇垃圾中转站及填埋场,未经甲方 批准的洪梅镇辖区外的垃圾,一律严禁倾倒于洪梅镇垃圾填埋场。 ④到企事业单位工厂收集垃圾时,要爱护好铁桶及机器(如是乙方不爱护铁桶造 成损坏的,给予赔偿新铁桶),未经甲方同意严禁随意调走、变卖铁桶及垃圾斗。 ⑤严禁收取企事业单位、工厂、村(社区)及商铺的垃圾处理费。新增或减少的 运输任务及地点要当天报甲方,由甲方协调解决。 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活垃圾的清运任务(包括各项检查、大型活动等 突击性任务),如乙方未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运输清理任务或违反环卫作业规范 时,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实施补救措施。 ⑦每日使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在辅道两旁沿路收集垃圾,中午、晚上各一次,密 闭式垃圾运输车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垃圾运输过程中垃圾不得扬、洒、 拖、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不得有污水滴漏,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⑧因乙方没有落实及时清运以致各垃圾转运、收集站的压缩机垃圾堆积外溢的, 由乙方负责安排人员落实清理。 ⑨全镇各村(社区)垃圾转运(收集)站配置的设施如需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 全额支付,确保垃圾收集、中转的正常运行。 (2)质量要求: ①每天下班前做好车辆的清洗工作,车辆的车身和标识牌等要干净、齐全(因车 身、标识牌、警示反光标志缺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车体无 散发臭味。 ②车辆运输期间严禁漏滴污水于路面,严禁垃圾运输过程中飞扬出车外,造成路 面二次污染。如造成路面二次污染的,每次罚200元。 ③司机不能酒后驾驶,不能疲劳驾驶,需持证上岗。如有违反本条的,每次罚2000 元。 ④司机要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情操和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勤 恳工作,同时乙方要有培训司机业务水平机制及监管管理机制。对偷工厂物品、财产 及故意损坏工厂、压缩站设备,乙方要负责全额赔偿。 ⑤必须制定垃圾清运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处理方案和机制,以应对垃圾堆积、垃-10- 圾转运站压缩机坏机等突发情况。同时,要有一套完善详细的书面应急处理方案和机 制,并上墙,设立事故应急处理保障金不少于10万元,出现事故后,当天交甲方作应 急处理保障金押金。 ⑥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做好每年的强制及第三者保险(保险金额/责任限额50万元以 上)购置工作,必须在到期前一个月内为车辆办理年检、统缴及车船税等年审工作, 并把单据全部复印交甲方备案,违反本条的扣除年审到期当月经费2万元/台。 ⑦工作期间车辆因故障停驶要在2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列明原因及维修时间。没有 及时维修而推迟任务,或者要延迟到次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联合甲方做好 服务对象的解析工作,充分调动备用车辆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如乙方没有及时上报 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罚500元。6小时内应调到应急的压缩式运输车和吊斗车处理垃 圾运输堆积,否则每次处予500元罚款,乙方至少能在2小时内自备一台垃圾运输应急 车到位,否则每次处予500元罚款。 ⑧进入厂区遵守厂区规则,在道路行驶过程中注意交通规则及行车安全,停靠清 运垃圾点要文明礼让泊车。 ⑨所负责的区域垃圾清运,要日产日清,卸下的垃圾斗及铁桶内不许积存垃圾, 吊卸后的铁桶按定位摆放整齐,地下残存垃圾要在车离前负责清扫干净。如积存垃圾 在甲方通知后2天内仍不处理的,每次罚500元。 ⑩乙方必须每天紧密对接洪梅镇各垃圾转运、收集站的管理承包方,实事求是做 好各项运输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每周上报甲方,每月月底将本月每星期考核表交甲方, 以备月检。 3、镇中心区公厕养护要求: (1)清掏公厕(包括化粪池)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保洁管理常态化,建立保洁管理登记台账。每座公共厕 所保洁人员2名(公园广场公厕保洁人员不少于2名)。试点推广保洁员“夫妻档”, 提供保洁人员休息室及日常生活所必须的设备,让保洁员登记台账,全天候做好公厕 保洁。垃圾转运站保洁人员不少于2名,实行轮班制。 2) 每年每个公厕至少吸粪2次,粪便不得外溢,清掏时不得泄漏、遗撒。 3) 清掏的废弃物,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排放,不得乱排乱 倒。 4) 非水冲式公共厕所贮粪池的粪便应及时掏取,粪池内的粪便不得超过粪池容积-11- 的四分之三。 5) 对公共厕所应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在有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应按传染病防治法 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厕的粪便进行消毒处理。 (2)公厕的保洁必须符合如下标准: 1)公共厕所必须有专人管理,制定岗位制度,保持清洁卫生,即地面无积水,无 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糟)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 杂物,外墙、屋顶、墙壁、顶棚、门窗、隔断板及卫生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无乱涂乱 画污迹及杂物堆放。 2)地面整洁无污物,清洗冲刷地面时应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标志。 3)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 4)空气流通无臭气。 5)厕内设施和工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6)公共厕所的周围应适当绿化、美化。 7)卫生要求基本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值: 编号 卫生指标 水冲式公共厕所类型 一类 二类 三类 1 成蝇(只) 0 <3 <5 2 蝇蛆(尾) 0 0 0 3 臭味强度(级) <1 ≤2 ≤3 4 氨(mg/m3) 0.3 1.0 3.0 5 硫化氢(mg/m3) 0.01 0.01 0.01 6 厕室内温度(℃) ≥14 ≥10 7 厕室内相对湿0.01度(%) ≤30 ≤80 8 换气次数(次/小时) ≥5 ≥5 9 采光系数 1:6~1:8 1:6~1:8 1:6~1:8 10 人工照明(Lx) >40 34~40 20~30 注:1.2号卫生指标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贮粪池周围30~50cm以 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2.非水冲式厕所也应符合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 准。 (3)公厕的服务管理必须符合如下标准: 1)制定保洁与服务管理规范并予以公示; 2)在公厕内明显位置公示管理单位的监督电话; 3)指示标志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并保持齐全;-12- 4)公示公厕的开放时间(按照市统一要求7:00-23:00免费开放,如市要求调整的, 无条件服从),一般一天两个轮班(每班8小时),服务时长达16小时/天,如春夏秋 早5:00—晚11:00,冬季早6:00—晚10:00,具体开放时间可综合考虑各个公厕的 实际情况,如人流量等,以方便群众使用(中心市场及广场公厕因各类大型活动可无 条件延长开放时间); 5)公厕管理员对蹲位最少要1小时巡查全面冲洗蹲位一次,对于中心市场和中心广 场公厕,至少半小时一次; 6)每日有环卫主管全面巡查公厕3次,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每个公厕持一本 巡查记录登记本,每日做好登记。 (4)公厕内所有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水电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对公厕管理员严格落实日常考核制度。 (6)公厕日常保洁管理检查评分标准(10分)(由甲方执行评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1 管理制度 (2分) (1)公共厕所的标牌(导向指示牌、责任牌、保洁制度等)应 设置合理,存在缺损、歪倒、设置不合理、不清楚、有污迹等现 象,每例扣0.5分。 (2)没有巡查表或巡查表未按标准及时填写的,每例扣0.5分 (3)公厕未执行“所长制”的,每例扣1分。 2 人员管理 要求(1 分) (1)保洁和管理人员未穿工作服、衣着不整、服务态度差,未 佩证上岗,每例扣0.5分。 (2)责任牌中未落实责任人和保洁人员的,每例扣0.5分。 3 设施设备 要求(3 分) (1)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等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等设备不 正常使用的每例扣0.5分。 (2)墙壁、地面、隔断板、洗手台、门窗、便器、开关、手柄、 门锁、灯具、挂物钩、面镜等设施破损的,每例扣0.5分。 (3)未配置擦手纸、洗手液、垃圾桶、面镜等物品的,每例扣 0.5分。 4 保洁要求 (4分) (1)厕所内有臭味的每例扣1分。 (2)地面湿滑有污物,便器冲刷不及时,有粪迹、尿迹、痰迹、 垃圾等污物,每例扣0.5分。-13- (3)公厕内外墙壁、门窗、隔断板、天花板等有乱涂乱画、污 迹、蛛网、积灰,每例扣0.5分。 (4)化粪池、贮粪池、贮尿池内积存的粪液、尿液不得外溢, 未及时清理的每例扣0.5分。 (5)公厕外5米范围内(含绿化)有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每例扣0.5分。 三、其他 1、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自行解决公路 安全作业问题,乙方的工作服式样须由甲方选定。在进行保洁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 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 无关。 2、必须提供足够的人手,招聘环卫工人时,前3个月试用期原承包方员工无条件 接收,试用期结束后乙方可根据员工考核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但须优先考虑 重新聘用现在在岗的环卫工人及本地人(确保所聘员工中本地本村户籍员工占总员工 的90%或以上),其待遇由乙方与员工自行协商,但最低基本工资不得低于东莞市最低 工资的标准(当年),甲方不干预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对工人的管理。另外,乙方要保 证为其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社保。否则,视为非工作人员,不准上班,后果由乙方负 责。乙方和乙方人员的工资、保险费、工具等一切费用支出,由乙方负责,盈亏自负, 与甲方无关。同时,对于因中途违纪中止合同或本合同到期员工按新劳动合同法进行 经济补偿,由乙方负责。 5、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时检查,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 环卫保洁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环卫保洁养护质 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同时还 按本合同约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处罚。 6、乙方投入到本项目的车辆需按规定进行年审、购买保险,且保证年审合格,提 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7、在合同期内,因甲方需要调整乙方清扫、保洁地段时,乙方要服从大局,如甲 方需增减清扫、保洁、洒水作业范围,则以中标价的每平方数单价增减承包款。每年 一次,按镇中心区、村级单价分开计算。-14- 8、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每月发放高温补贴,并在三八妇女节、中秋节、环 卫工人节、春节等节日发放补贴。 9、投标人每月申请拨款时需附上上个月作业人员明细表及银行发放工资转账单。 10、投入到本项目的车辆需跨镇调配运输的必须请示甲方,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 否则甲方可视情况对乙方的考核进行扣分。 11、遇到突发情况,乙方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配置应急处理设备,具体要求如 下: ①乙方每天安排专人通宵值班,并保证24小时开机,以防突发事故及时联系,接 到突发事件指示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路面、洒水车、司机、工人到 位),乙方要预备中型钩机(必要时调配)、50袋沙(每袋25公斤)、木糠50袋(每 袋20公斤)、洗衣粉10袋,洒水车2台、“雪糕筒”15个、工人15人作为应急处理分队, 该分队接到甲方通知后20分钟内将所需的材料和人员运送到现场抢险。 ②如遇暴雨下水道排水不畅造成内涝,乙方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清理沙井 口堵塞物,确保排水畅通。 12、必须确保乙方和乙方人员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并能按有关安全规定工作。 乙方和乙方人员如有违纪违法及发生工伤意外事故,甲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13、承包期间发生车辆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4、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承担油价和人工费上调风险,不能追加任何费用。 15、乙方根据所承担的保洁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 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有关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16、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员工工资、福利 和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每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作出相 应处罚。 1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 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乙方承 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8、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甲方管理需要调整乙方保洁地段时,甲 方有权单方决定相应减少面积及合同价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19、乙方应将产生的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厂)进行填埋或处理;禁 止装运其它地方的垃圾到垃圾处理场(厂)倾倒或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处理场-15- (厂)以外的其他地方进行处理,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将处以每车次3000元的罚 款。 20、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环卫保洁养护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给 他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1、乙方无故停止工作,甲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相应项目承包款,同时乙方要 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并全额扣减当月承包费及上月未付承包款。 22、由于承包范围内的环卫设施被盗或损坏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他人死伤或造成其 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一切责任。 23、乙方必须于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东莞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东莞企业除外), 该机构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24、乙方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为合同价的2%,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如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除承担相 关责任外,甲方还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环卫部分的奖惩考核办法 拟参照市局、周边镇街的奖惩考核办法,在原奖惩考核办法基础上,参照现《东 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和《东莞市“洁净城市”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和完善我 镇的奖惩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月检考核。为激励中标方提升管理效能,环卫部分项目拟从中标价中扣除 5%承包费作为该部分项目以奖代罚的考核机制,即项目承包费为中标价的95%。月检分 四档:一档95-100分(含95分)为“优秀”,承包费全额支付;二档90-95分(含90 分)为“良好”,每少1分扣承包费的1%(以95分为基准分);三档85-90分(含85分) 为“中等”,每少1分扣承包费的2%(以90分为基准分);四档80-85分(含80分)为 “合格”,每少1分扣承包费的3%(以85分为基准分)。建议由镇公用中心、人大办、 督查办及相应村(社区)代表等组成月检考核组实地评分。 (二)日常考核。每受理1宗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一次性处1000元罚款。 (三)重点工作(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及“洁净城市”指数测评)。1、凡属 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通报的图片,每被市城管委通报一张(属承包范围的),按1000 元/张处罚;2、“洁净城市”指数测评被列入“黑榜”,属承包范围的,一次性处30000 元罚款;3、全市排名连续2个月倒数5名,次月镇级月检考核从90分起扣;4、连续3个-16- 月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或“洁净城市”指数测评排名倒数5名,发包方保留单方面 终止合同权利。 (四)奖励办法。为激励中标方提升管理效能,环卫部分项目拟从中标价中扣除 5%承包费作为该部分项目以奖代罚的考核机制,即项目承包费为中标价的95%,其中5% 折算成季度奖励金,分四个季度(中标价×5%÷3年÷4个季度),其中:1、若全市城 市精细化管理季度考核前10名(含第10名),当季度给予奖励全部奖金;2、若全市精 细化管理季度考核前15名(含15名),当季度给予奖励季度奖励金的80%;3、若全市 精细化管理季度考核前20名(含20名),当季度给予奖励季度奖励金的50%;4、若全 市精细化管理季度考核低于20名(不含20名),当季度不奖励。-17- II、下水道养护部分 一、总则 1、本服务项目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税收、包落实应急及补救措施 等的中标价一次包干项目。中标人对采购文件内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进行包干。 2、投标人自行对本维护项目范围内的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于投标人获 取有关编辑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相关清淤维护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现场的各项资料。投 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勘察现 场,充分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后,逐条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第三项具体要求制定详细的、 切实可行的日常巡查、清淤维护及应急抢险方案。方案要求包括实施计划、设备、人 员、安全文明施工等。当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与实际不符时,以实际为准,不 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3、投标人在中标后,严格按照其投标文件中的日常巡查、清淤维护及应急抢险方 案执行;除非其更改方案优于原投标文件的,并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更改。 4、本项目必须包含当洪梅镇中心区及主干道路下水道范围内出现排水设施堵塞、 渗漏、坍塌、暴雨强度大于设计标准、井盖缺失或损坏等情况,影响车辆通行和行人 安全时,必须立即组织排除险情,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等工作内容,由此所产生 的各项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维护费不因实际排除险情的次数而增加任何费用。 5、本项目必须包含对清疏管渠产生的淤泥和垃圾等进行合法合规处置费用。淤泥 运距按15公里计算,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而增加的费用, 并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6、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必须包含洪梅镇主干直管道路下水道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检 查井、箱涵、排水渠(沟)、雨水口等排水(雨水)设施的清淤维护费,雨水井损坏 的井盖、安装网的安装维护、市政出水口拍门维护以及维护巡查费、应急费、管涵检 测费等维护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服务范围、内容及期限 1、服务范围:沿江路、沿河路(公安分局对出黎洲角水闸段)、中兴路、小康路、 振华路、洪梅大道、洪金路、道洪路(西站范围除外)、雍景香江南侧路、商业街、 建设路、府前路、桥东路、广场南横路、庆华厂前路、丰景路、洪丰路、安博南路、 桥东路新增箱涵、樱花工业园(北段)、景福花园、雍景步行街、美仑酒店(后人行 道)、粮所小区直巷、粮所小区横巷、中兴路直巷、中兴路横巷、中兴路六巷(含政-18- 府宿舍明渠)、中兴路三巷、中兴路二巷、疏港大道(洪梅段东海东海大桥至粤晖大 桥)。(详见第一标段(河东)养护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排水设施,包括排水(雨水)管道、检查井、箱涵、排水渠(沟)、 雨水口等排水(雨水)设施的清淤维护、维护巡查、雨水井井盖、防坠网及出水口拍 门维护与更换,防坠网服务期内必须全面更换一次),市政出水口拍门维护,应急抢 险以及管涵检测等工作。 2.1第一标段(河东)水道长度、检查井、排水口挡板统计表 道路名称 道路长度(米)下水道长度(米) 检查井数量 沿江路 995 1990 49 沿河路(公安分局对出黎 洲角水闸段) 326 326 8 中兴路 667 1334 33 小康路 1327 2654 64 振华路 1157 2314 63 洪梅大道 3481 6962 172 洪金路 7382 14764 350 道洪路(西站范围除外) 175 350 11 雍景香江南侧路 244 488 14 商业街 1038 2076 35 建设路 751 1502 54 府前路 147 294 8 桥东路 1800 3600 105 广场南横路 223 223 8 庆华厂前路 519 519 9 丰景路 320 640 22-19- 洪丰路 320 640 22 康泽路 240 480 33 安博南路 278.05 556 20 桥东路新增箱涵 116 116 4 樱花工业园(北段) 400 400 15 景福花园 3075 3075 0 雍景步行街 220 440 0 美仑酒店(后人行道) 95 95 0 粮所小区直巷 98 588 0 粮所小区横巷 81 243 中兴路直巷 76 836 中兴路横巷 165 660 中兴路六巷(含政府宿舍 明渠) 260 260 8 中兴路三巷 87 87 3 中兴路二巷 173 173 3 疏港大道(洪梅段东海东 海大桥至粤晖大桥) 930 1860 26 合计 50545 1139 下水道出水口挡板清单(第一标段) 规格(mm*mm) 洪屋涡水道东海 岸 东江南支流 总数(个) 1600*2000 0 0 0 1600*1500 0 1 1 1200*1200 2 2 4 1200*800 1 0 1 1100*1200 0 1 1-20- 1100*1100 1 1 2 1100*950 1 0 1 1000*2500 1 0 1 1000*1000 3 4 7 1000*700 0 2 2 900*900 0 0 0 800*800 5 0 5 700*700 12 13 25 600*600 9 0 9 500*500 5 2 7 400*400 9 3 12 300*300 1 0 1 250*250 0 0 0 合计 50 29 79 3、服务期限:36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4、后续服务: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做好排水设施统计及提出排水设施改造 方案等工作。 5、中标人必须做好日常巡查、雨天巡查及清淤养护记录等资料,并及时交给采购 人。 6、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必须对本项目维护范围内管径大于或等于DN600的管道和所 有箱涵检测一次;同时每年应按照比例检测,并按时提交年度管道检测报告,合同结 束时须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管径大于或等于DN600的管道和所有箱涵的检测工作。 三、具体要求 1、服务质量指标的要求 (1)本项目为包工、包料、保质量、包安全、包税收等的中标价一次包干项目, 中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内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进行包干。 (2)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排水管渠中标人必须按要求每年全面清淤一次,在养护期 间严格执行但不限于《洪梅镇第一标段(河东片区)下水道排水设施维护项目月考核 评分表》、《东莞市直管排水(雨水)设施维护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东 莞市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21- (CJJ6-2009)、《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等规范的要求, 维护期内要求排水管渠通畅、有效,不出现道路积水和内涝。 (3)中标人必须对清疏管渠产生的淤泥和垃圾等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4)自觉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以及有关 部门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所分配的工作。 (5)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相 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对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配置统一的工作 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现场一定要做好安全防 护后才能进场施工,同时中标人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 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人无关。同时必须为本项目所有参与现场 作业的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服务范围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 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中标人应按维护内容,为实际上岗员工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购 买员工劳动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办理居住证等手续,并为服务范围内自有人员生命 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中标人必须对其雇员的意外工伤、死 亡承担责任,负责有关追讨、诉讼及赔偿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对这些意外工 伤、死亡承担任何责任。 (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和计划生 育等工作。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中标人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独 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9)中标人派出的养护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合同排 水管渠清淤养护项目有关的规范、技术指标及施工工艺等,有足够能力完成排水管渠 清淤养护工作。 (10)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及详细考察,以便于投标 人获取有关编辑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涉及到现场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 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当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与实际不符时, 以实际为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并包含在投 标总价内。 (11)服务期间内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及采购要求中的各项条款,确实履行-22- 各项职责。 (12)对服务范围内出现的道路积水和内涝,及时做好应急抢险工作,要求确保 市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做好交通疏导;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道路交通。 (13)因降雨强度过大,超出管渠排水能力或排水管渠结构性问题造成的道路积 水和内涝,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包括时间、位置、范围、成因、影响等) 以示证明,否则一律视为由于服务质量不达标造成。 (14)投标人应逐条对应用户需求书中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日常维护和应急 抢险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包括实施计划、设备、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等。 (15)投标人在中标后,严格按照其投标文件中的日常维护和应急抢险方案执行; 除非其更改方案优于原投标文件的,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改。 (1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7)其它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设备配置的要求 要求具备完成本清淤维护服务所必须的机械设备、工具和车辆,其中专用日常巡 查应急抢险车辆、高压清洗车、吸污车各不少于一辆。同时配备数量充足的交通警示 标志、施工围档、安全帽、反光衣、雪糕筒以及抽水泵、发电机、抽风机、气体检测 仪器等其它必须使用的工具。 3、人员配置的要求 (1)中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8个人员负责维护范围内的排水设施日常维护 巡查工作,并配备1名电工及1名专职资料员;同时须在服务期内暴雨期间,配备不 少于8名应急抢险工作人员,保证清淤维护和应急抢险工作顺利完成。暴雨期间,项 目负责人需现场指挥。 (2)中标人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采购人报送有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 式(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未经采购人批准,有关人员的手机号码 在项目服务期未满之前不得更换。 (3)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采购人书 面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在承担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接其他项目;投入项目人员在合 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若需要更换人员须向采购人提交申请。 (5)在本项目行政区(街道)成立项目管理部,配置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23- 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 (6)在服务期内暴雨期间为维护范围内存在的易涝点配备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 应急抢险和日常清淤维护作业人员,保证清淤维护和应急抢险工作顺利完成。 4、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清淤维护过程中,要求使用施工围档进行围闭,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做好交 通疏导工作,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产生的淤泥和垃圾等必须及时合法合规处置, 不能对道路及第三方产生污染,不得影响正常交通及周边环境。 (2)其它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5、其它要求 (1)项目管理部应配备办公电脑(可进行网络办公、须安装ACAD、word、excel 等软件)、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数码相机。同时配备工作用车的数量不 少于4辆。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安排所有的设备 和人员到位,并开始提供清淤维护服务。 (3)《洪梅镇第一标段(河东片区)下水道排水设施维护项目月考核评分表》作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标人必须服从,并同意服务期内采购人可对该标准进行合 理的修改。 (4)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实时定位、动态轨迹跟踪设备,并在合 同签订前向采购方提供可用于实时监控的网页版系统平台。 四、梅镇第一标段(河西片区)下水道排水设施维护项目月考核评分表,每期维 护费在支付前须经采购方考核评分达标后,根据《洪梅镇第一标段(河东片区)下水 道排水设施维护项目月考核评分表》规定支付。 项目全称:洪梅镇第一标段(河东片区)下水道排水设施维护项目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分 值 考核 项目 工作要求 考核方法 扣 分 分 数 1、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在莞设 有独立的项目部; 2、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 及各项维护制度等)选派称 1、未按要求设置项目部并挂牌,每 次扣1~5分; 2─1、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不健 全或未上墙的,每次每处扣1分;-24- 25 分 维护 管理 (25 分) 职人员上岗; 3、上报维护方案及应急抢险 方案; 4、摸查统计管渠淤积量,拍 照及整理图片资料及统计资 料,上报编制清淤计划; 5、维护机具、设备、设施等 满足维护工作要求; 6、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做好 文明施工; 7、对井室及雨水口进行编 号; 8、完善更新排水设施维护图 纸; 9、递交维护工作周报; 10、递交维护工作月总结报 告; 11、做好节假日值班及迎检 工作。 2─2、未按招投标文件要求选派称 职工作人员,每次扣2~4分; 3、进场一周内上报维护方案及应急 抢险方案,维护方案及应急抢险方 案编制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 经监理人员审核未通过,限期重新 编制上报,限期内未上报或上报仍 未通过的,每次扣2分; 4─1、摸查统计资料上传、上报不 及时(进场一个月内),上传、上 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4─2、清淤计划编制可操作性的, 经监理人员审核未通过,限期重新 编制上报,限期内未上报或上报仍 未通过的,每次扣2分; 5、用于本维护工程机具、设备、设 施数量必须保证最低工作要求(详 见清淤维护设备清单),并性能正 常及完好无损,检查不在场或在场 设备不能正常运作,设施缺损,每 次扣1~4分;(除高压疏通车及高 压吸污车外,其他设备等不能用于 本项目以外工程,设备外出保养、 检测、检修的,需提前上报采购人 及监理人员,如月考核检查发现不 在场,视为设备不足); 6─1、维护单位违章作业,下井未 采取通风措施,下井前未进行有害 气体检测的,每次扣3分; 6─2、巡查和清淤车辆停靠后,后 方未设置有效警示的,作业人员下 车未穿反光衣的,每次每人扣3分; 6─3、清淤结束后,场地清理不彻 底的,淤泥随意倒放的,每次扣2 分; 7、对现状井室及雨水口进行合理编 号,定期对模糊不清的编号进行更 新,编号不全及模糊不清,每次每 处扣1分; 8、定期完善排水设施维护图纸,将 完善后图纸上报管理单位备案,如 提供图纸与实际不符,每次每处扣1 分;-25- 9、每周五10点前维护周报递交采 购人,如在要求时间内未上报或上 报内容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的,每 次每处扣2分; 10、每月5日前将须递交上月维护 工作的月总结报告至管理单位,如 在要求时间内未上报或上报内容不 真实、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每处扣2 分; 11、节假日无人值班,值班人员脱 岗的,迎检期间被上级领导批评, 每次每处扣2分。 65 分 日常 巡查 (15 分) 1、按合同要求维护单位每两 天完成一次全路段巡查,并 在设置的签到点进行签到 (签到人员为1名组长及2 名作业人员); 2、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拍照, 详细填报巡查记录及工作联 系单; 1─1、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不定期 检查维护单位日常巡查情况(每周 至少1次),发现没按规定巡查到 位,存在弄虚作假的,每人每次扣2 分; 1─2、巡查发现问题未上报,或因 巡查不到位,被管理单位及监理单 位发现或接到相关部门及市民投诉 的,每次扣2分; 1─3、巡查车辆须配备车辆跟踪定 位系统及附属软件,对于未按要求 安装车辆跟踪定位系统的,每月扣2 分; 2、巡查记录表述地点不清楚、问题 表述的不具体、无照片或照片反映 不清晰的、未提出解决措施的,每 处每次扣1分。 雨天 巡查 应急 抢险 (20 分) 1、降雨期间维护单位应及时 进行上路巡查工作; 2、发现一般内涝地段应采取 合理措施加快路面排水工 作; 3、当出现严重内涝时采取封 路措施,并做好交通疏导, 组织抢险工作。 1、强降雨以上预警信号发布后,维 护单位未及时出行,出行后巡查不 到位的,每次扣2分; 2、发现一般内涝未采取措施加快路 面排水工作的,谎报巡查情况的, 未向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汇报或汇 报不及时的,每次每处扣2分; 3、出现严重内涝(积水深度超过 25cm),未在30分钟内赶到的,未 按封路方案进行封路及交通疏导 的,抢险设备准备不充分的,未定 期向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汇报或汇 报不及时的,每次每处扣2~5分。 定期 检查 1、维护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对管渠进行全面检查; 1、每年汛期结束后开展定期检查工 作,年底前完成定期检查工作并形-26- (10 分) 2、检查图片及相关报告上报 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 3、对结构性问题进行统计, 并形成资料上报; 4、按国家要求,委托有资质 的单位采用CCTV等技术手段 对管涵进行科学检测。 成资料上传及上报,未按规定的时 间上传及上报,每超一天扣0.5分; 2、检查图片及相关报告必须真实、 全面、准确,若上传及上报资料不 全,每次每处扣1分;发现弄虚作 假的,每次每处扣3分; 3、结构性问题未统计,或统计有遗 留的,每次每处扣1分; 4、维护单位从合同签订日期算起, 每年应按比例完成管涵检测工作(3 年合同期计),合同期满应提交维 护范围内所有应检管涵的检测报 告,未按要求采用CCTV等技术手段 对管涵进行科学检测,每次扣3分。 管渠 清淤 (20 分) 1、全面清淤:维护单位进场, 摸查结束后,维护单位要对 维护管渠全面清淤一次; 2、定期清淤:对定期检查发 现淤积超标的管渠制定清淤 计划,及时组织清淤工作; 3、日常清淤:日常巡查及雨 天巡查发现淤积的井段、雨 水口及连接管后,及时组织 清淤。 4、定期检查市政出水口拍门 是否完好,发现有水上垃圾 阻挡拍门的或损坏的马上处 理。 1、维护单位每年汛期前完成全面清 淤工作,按要求上传、上报清淤效 果资料(文字及图片资料),采取 分段报验。清淤未按要求时间完成 的,上传、上报资料拖延的,报验 不及时的,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后 仍不达标的,每次扣5分; 2、维护单位定期检查发现淤积超标 的,管渠堵塞严重的,需一周内完 成清淤工作;超标但不影响通水的, 需汛期前完成清淤工作;未按要求 时间内完成的,每次每处扣5分; 3、日常巡查及雨天巡查发现淤积 超标的的井段、雨水口及连接管, 需1个工作日内完成清淤工作。管 理人员每月对日常清淤效果现场进 行考核评定,按一定比例对维护管 渠、井室、雨水口及连接管进行抽 查,抽查数量:过路管涵≥1处,主 管≥10个井段,雨水口≥20个,连 接管≥20个;过路管涵及主管超标 的,每次每处扣2分,雨水口及连 接管不达标的,每次每处扣1分(淤 积物超过内径高或深度的1∕5箱 涵、管涵连接管及雨水口算超标)。 4、定期对市政出水口拍门进行维 护,做好巡查工作,特别是台风和 龙舟水期间,必须检查每个拍门的 情况,发现水上垃圾阻挡拍门启闭 的,要马上清理,发现一个拍门因-27- 垃圾阻挡或损坏无法启闭的扣1分。 10 分 其他 (10 分) 上月例会要求完成维护的 工作内容及管理单位临时委 派的相关工作 1、 2、 3、 合 计 说明:1、每月按百分制打分,评定等级分4个等级,A级[100─90],B级(90─70],C 级(70─60],D级(60以下); 2、得分为A级的,不扣减当月维护费;得分为B级的,按月维护费用乘以考核所 得分数百分比为当月实际维护费用;得分为C级的,月维护费用的50%为当月实 际维护费用,得分为D级的,不支付当月维护费用,且连续三次评定为D级的, 管理单位将按招标文件及维护服务合同规定,按违约处置终止合同。 3、考核项目中按项目考核分数扣完为止,如“日常巡查”15分,月考核扣分累计 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28- III、绿化部分 一、养护面积概况:洪梅镇绿化养护部分包括绿化养护面积为168648.80m 2 (二级 养护面积94682.61m 2 ,三级养护面积73996.19m 2 ),绿化养护行道树4362株(二级养护 4335株,三级养护28株),广场养护管理44401m 2 ,绿地保洁58913.55m 2 ,绿地中水 面保洁690.30m 2 ,三级古榕树养护5棵。2、市政设施管理:灯饰207支。(以上内容 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广场、公园地面的清扫保洁、园林小路、景观设施、 绿化景观带的保洁;果皮箱、防蚊闸的清理、保洁、损坏维修、盗失包换;市政设施 (包括广场公园范围内的周边路沿石、下水道、园路、花池、绿化护栏及景观灯、喷 水池、球场等设施)的维护管理、下水道的清理、绿化的养护(包括绿化淋水、除草 施肥、修剪造型、喷药除虫、绿地灭鼠、绿化补苗等)和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突击任 务。 三、项目人员、设备要求 1、人员要求 熟练的绿化养护工人不少于35人,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园林专业大专或以上、有 2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管理人员 不少于2名(绿化专职管理、巡查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园林专业本科或以上,具 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水电工各1名(具执业资格证),广场、公园保安不少 于2名,球场专职管理人员1名。以上人员按实际需求配足。 2、设备要求 (1)配备核载8吨以上国Ⅵ标准绿化用洒水车1台、高空作业车1台,垃圾压缩清运 车1台、农药喷洒车1台、巡查车1台(管理专用车)、剪草机2台、绿篱机3台、修边机 4台、油锯4台、树枝粉碎机2台。 (2)采购人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天内验证中标人是否按上述要求提供机械设备, 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设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 自行承担。 (3)在洪梅设立固定办公点,具备合适的养护、技术、管理人员等。 (4)、中标人须优先聘用洪梅镇现有绿化养护工作人员。管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绿 化的成活、修剪、施肥、浇水,除虫、绿地保洁等,由于管理原因造成死苗的,要求 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等。具体费用包含-29- 洪梅镇绿化的日常养护、绿化养护产生的水费,以及产出的绿化垃圾由承包公司自行 负责运输和处置。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前,采购人按实际工程量向中标方支付上月 的养护费,(每月养护费须经采购方现场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是否须扣除违约金 的情形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付款时中标方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 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承包合同的管养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 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采购人按规定扣取违约金。 五、承包期 承包期:3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绿化养护管理基本标准 (一)洪梅大道、站前公园、洪金南路等道路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城市绿地养 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二级标准进行管理。其基本标准为: 1、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单位要制订较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建有工种齐全和相对稳定的养护队 伍,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到位、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基本达 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较好。 2、园林植物 2.1、草坪植物生长旺盛、叶片大小、色泽正常、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 无明显裸露地面,基本无枯黄叶,枯黄率控制在2%以内;其他植物的新梢枝叶萌发正 常,叶片大小和色泽正常,基本无枯枝败叶。 2.2、乔木树冠基本完整,生长与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 剪科学合理。基本无死株、缺株。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倾斜率小于5%。 2.3、花灌木生长正常,株型完整、丰满,开花正常,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 地被植物生长正常,覆盖率达到97%以上,基本无杂草,无死株、缺株。 2.4、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良好,及时摘除残花败叶,定植花木花期基本一 致,开花整齐、均匀,无残缺,基本无杂草,修剪及时。 2.5、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断垄,无高草杂草,无明 显病虫害发生。-30- 2.6、藤本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 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低于85%。 2.7、草本花卉生长正常,株型匀完整,开花适时,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基本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得到合理修剪。 2.8、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250天,覆盖率90%以上,经常 除杂草和松土,除杂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杂草的覆盖率不 超过3%,无积水,修剪合理。 2.9、水生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生长范围基本符合景观要求。 2.10、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 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草坪补植或改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他植物补植 或改植的成活率达到98%以上。 2.11、病虫害控制及时、有效,被害植株不超过5%,被害叶片不超过叶片总量的 3%。有害植物的危害得到有效治理。 3、喷淋系统 喷淋系统要及时检修,喷头正常喷水,未发生管道漏水。 4、施肥 4.1、提倡应用平衡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品种)、生长 发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增施磷、 钾肥。每次施肥量应考虑施肥方法。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不应长 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无机肥料,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 4.2、施肥要求:乔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2—3月和9—10月重点进行施肥,复合肥 和基肥结合,每次2—3千克/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 施;观花灌木每年不少于3次,每次0.5千克/株;成片花卉每月撒施复合肥1次,每次 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 方米;绿篱每年撒施复合肥不少于2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 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草地、地被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 施尿素0.1千克/平方米。 4.3、施肥应避免在雨天进行。其中,根外追肥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浓度一般不 宜大于1.5‰。除根外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目的植物的叶片。 乙方施肥前应提早三天通知甲方或监理公司到场监督,该次施肥的购肥发票应交-31- 给甲方和监理公司备案,购肥发票反映的肥料用量作为评定乙方有否按约定履行施肥 义务的依据,如乙方拒交相关购肥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养护费用。 5、淋水要求 旱季一般乔木3—5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 单丛灌木、成片花卉、绿篱一般2—3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 补植需加强淋水;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雨季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 6、苗木修剪 6.1、自然形乔木每年不少于1次,造型乔木每年不少于4次。主要修剪内膛枝、徒 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等。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 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 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6.2、自然形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4次。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 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自下而上、先内后外、 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6.3、绿篱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 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厘米时,应进 行第二次修剪。 6.4、草坪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功能,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厘米,当草高超 过12厘米时必须进行修剪。 6.5、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 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期。绿化修剪后的枯枝干叶等,在修剪当天及时清理运走,并 当天及时清除灌木丛上的修剪枝。 7、浇灌 7.1、浇灌的实施应科学、合理、宜采用喷灌或滴灌等节水方式。对于花坛及道路 分车带内植物,在干旱季节,可进行叶面喷水。在花芽分化时应适当控制浇灌量,以 免园林植物徒长。 7.2、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 以免造成根系伤害。夏秋高温季节,浇灌应避开中午烈日,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 进行;冬季及早春,宜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用机械进行浇水时,不宜在交通繁忙 时段(交通繁忙时段指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进行。-32- 7.3、喷灌时应确保喷水的有效范围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 8、任务安排 重大迎检、重大活动、节假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或突击性的植树绿化任务,能 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 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能按上级要求完成特别安排的工作。 9、意外作业 防止意外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以及防止其它因素对绿地造成的 损坏等,并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滑坡。由于不可抗力(超级台风除外)造成 的绿化景观损害,乙方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或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 间内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同时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向甲方提交可行的解决方案; 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工作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的恢复原状时间内,受损害部分的绿化景观(不包括环境卫生)将不列入考核评分范 围内。 10、安全作业 10.1、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 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园林机械作业前,应对施工现 场进行围合及标示。 10.2、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作业时,宜选择在非交通繁忙时 段(交通繁忙时段指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进行。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 的背心,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80m和150m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 其他警示标志。 10.3、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枝时,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 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菱角涌湿地、业荣威通路等道路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城市绿地养护质量 标准》(DB44/T269-2005)叁级标准进行管理。其基本标准为: 1、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单位要备有养护管理技术方案,建有具备基本工种的养护队伍,黄土不 露天现象不明显,绿地总体景观基本完好。 2、园林植物 2.1、草坪植物叶片色泽正常,无明显枯黄叶;其他植物新梢枝叶萌发正常,叶片-33- 大小、色泽基本正常,无明显枯枝败叶。新建植草坪的绿色期和覆盖率在一年内、其 他新种的植物在两年内达到三级养护管理标准。 2.2、乔木树冠基本完整,生长与开花结果正常;分枝基本不影响游览及观景。行 道树的倾斜率小于7%。 2.3、花灌木生长发育基本正常,木本地被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4、花坛、花带及绿篱基本无残缺,杂草覆盖率小于5%,无死株、缺株。 2.5、造型植物的修剪基本合理。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体量大致一致; 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基本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 2.6、藤本植物生长基本正常,开花适时,牵引合理,覆盖率不低于80%。、 2.7、草本花卉基本正常,株型基本完整,开花时覆盖率达到80%以上,杂草覆盖 率小于5%;花后需修剪的,基本得到修剪。 2.8、草坪绿色期不少于230天,覆盖率不小于85%,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5%,草坪 表面积水在雨后24小时内排清。 2.9、水生植物生长基本正常,开花适时。 2.10、补植、改植于7天内完成。草坪补植或改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其他植物补植或改植的成活率达到95%以上。 2.11、病虫害得到控制,被害植株不超过7%,被害叶片不超过植株叶片总量的5%。 3、喷淋系统 喷淋系统要及时检修,喷头正常喷水,未发生管道漏水。 4、施肥 4.1、提倡应用平衡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品种)、生长 发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增施磷、 钾肥。每次施肥量应考虑施肥方法。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不应长 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无机肥料,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 4.2、施肥要求:乔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2—3月和9—10月重点进行施肥,复合肥 和基肥结合,每次2—3千克/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 施;观花灌木每年不少于3次,每次0.5千克/株;成片花卉每月撒施复合肥1次,每次 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 方米;绿篱每年撒施复合肥不少于2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 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草地、地被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34- 施尿素0.1千克/平方米。 4.3、施肥应避免在雨天进行。其中,根外追肥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浓度一般不 宜大于1.5‰。除根外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目的植物的叶片。 乙方施肥前应提早三天通知甲方或监理公司到场监督,该次施肥的购肥发票应交 给甲方和监理公司备案,购肥发票反映的肥料用量作为评定乙方有否按约定履行施肥 义务的依据,如乙方拒交相关购肥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养护费用。 5、淋水要求 旱季一般乔木3—5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 单丛灌木、成片花卉、绿篱一般2—3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 补植需加强淋水;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雨季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 6、苗木修剪 6.1、自然形乔木每年不少于1次,造型乔木每年不少于4次。主要修剪内膛枝、徒 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等。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 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 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6.2、自然形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4次。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 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自下而上、先内后 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6.3、绿篱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 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厘米时,应进 行第二次修剪。 6.4、草坪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功能,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厘米,当草高超 过12厘米时必须进行修剪。 6.5、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 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期。绿化修剪后的枯枝干叶等,在修剪当天及时清理运走,并 当天及时清除灌木丛上的修剪枝。 7、浇灌 7.1、浇灌的实施应科学、合理、宜采用喷灌或滴灌等节水方式。对于花坛及道路 分车带内植物,在干旱季节,可进行叶面喷水。在花芽分化时应适当控制浇灌量,以 免园林植物徒长。-35- 7.2、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 以免造成根系伤害。夏秋高温季节,浇灌应避开中午烈日,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 进行;冬季及早春,宜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用机械进行浇水时,不宜在交通繁忙 时段(交通繁忙时段指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进行。 7.3、喷灌时应确保喷水的有效范围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 8、任务安排 重大迎检、重大活动、节假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或突击性的植树绿化任务,能 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 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能按上级要求完成特别安排的工作。 9、意外作业 防止意外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以及防止其它因素对绿地造成的 损坏等,并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滑坡。由于不可抗力(超级台风除外)造成 的绿化景观损害,乙方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或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 间内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同时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向甲方提交可行的解决方案; 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工作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的恢复原状时间内,受损害部分的绿化景观(不包括环境卫生)将不列入考核评分范 围内。 10、安全作业 10.1、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 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园林机械作业前,应对施工现 场进行围合及标示。 10.2、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作业时,宜选择在非交通繁忙时 段(交通繁忙时段指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进行。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 的背心,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80m和150m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 其他警示标志。 10.3、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枝时,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 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文化广场、站前公园养护管理基本标准: 1、保洁方面:广场、公园每日普扫两次,分别在早上七点前及下午三点前完成;-36- 清扫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广场地面净、路沿石净、公共设施净、墙基净、 落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地面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香口糖迹,痰迹 等污迹,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排水渠、绿化带、果皮箱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 贴广告、招纸、乱涂画、乱刻写等。一通:落水口、排水渠、下水道通);广场、公园 全天巡回保洁,保洁时间为16小时(早上七时至晚上11时),人员要落实到位,实行岗 位责任制,确保广场、公园的环境卫生整洁;广场、公园地面要按期完成冲洗(要求每 周至少冲洗一次),保持地面干净;球场每周冲洗一次,要求在每周的星期一进行冲洗; 果皮箱清掏应及时(每天不少于一次)外壳每天擦洗一次,保持清洁;做好下水道沉沙 井、排水渠的清理和疏通工作(沉沙井、排水渠每月要清理一次);喷水池每月必须清 洗一次。 2、广场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方面:广场的球场要求按统一时间进行免费开放,要 求一名专管人员负责球场在开放时间内的清洁及保证球场内设施的完好。球场的维护包 括球场地面的小修补、坐凳及照明灯光的维修、球网损坏的更换等;广场的花岗岩地面、 公园的园路地面、树池贴面损坏按原样修复。喷水池保证各喷头正常工作,照明灯光完 好,保证喷水池用电安全,做好漏电检测措施;广场、公园内的果皮箱、照明设施或其 它市政设施损坏应按原样维修,被盗后及时按原样安装好。 3、灯饰管理方面:共管理灯饰207支,灯饰的维护包括灯泡的更换、线路的检修及 更换(广场不含地下线路的维修及更换)、灯柱的油漆翻新(每年1次),灯饰被盗按原 样修复等。 (四)古榕树的养护要求: 1、修剪枯枝:用钢锯把枯枝、病弱枝锯掉,用刀修整切口,切口与地面呈一定的 角度,以切口表面不积水为标准,此外,切口要平整光滑,以利愈合。在修整好的切口 上用800倍高锰酸钾彻底消毒,然后在切口处涂一层愈伤组织愈合剂。修剪后的枯枝集中 销毁。 2、修补断枝口:清理断枝口的腐烂物,用刀修整切口,切口与地面呈一定的角度, 以切口表面不积水为标准,切口要平整光滑,以利愈合。在修整好的切口上用800倍高锰 酸钾彻底消毒,然后在切口处涂一层愈伤组织愈合剂,防止雨水侵袭和病虫害侵入。 3、修补树洞:先将树洞腐烂、疏松的部分刮干净,用800倍高锰酸钾溶液浇洗树洞 消毒,再用填充材料如木炭、玻璃纤维、聚氨酯发泡剂或尿醛树脂发泡剂等封住树洞。 然后将树洞表面刮平,树洞表面与地面约呈一定的角度,防治积水,再在树洞表面涂一-37- 层绿色的愈伤组织愈合剂。 4、防治卷蛾和吹绵蚧:用80%敌敌畏、40%氧化乐果和40%速扑杀3000倍混合液,每 10天喷药一次,连续2-3次。 5、引气生根或牵拉枝条:对空间开展引根的尽可进行引根,方法如下:用直径约 11cm(4吋)pvc管、管身上尽量密钻大少约1-1.5cm的孔(孔间相距约为8cmX8cm),管 内填充培养土,培养土按火烧土20%~30%,塘泥40%~50%,泥炭土10%~20%,腐熟厩肥 10%~20%,外加过磷酸钙2%均匀混合配制。将较长、较粗枝干的气生根接引到管中的培养 土中固定。每天浇水,保持培养土湿润。约1~2年后,所引的气生根生长后可将pvc管撑 破,如这时生根已基本到达支撑点,可去除pvc管,以便根更好地生长。对长≥8m的长枝 条,又没有空间开展引根的,用钢丝将其牵拉到生长健壮主干上。 6、树干基部弱小枝条修剪:将树干基部弱小植株剪掉,保留生长较旺盛、粗壮的 新生植株。 7、树盘的处理:先对树盘松土,施肥。可选择施有机质肥或速效肥。施有机质肥 挖深35cm~45cm沟施;施速效肥(如复合肥)宜挖深8cm~12cm沟施。施肥一个月后,在树 盘下按25cmX25cm种植地被覆盖,以保持树盘的湿润。 8、日常管护:天气干燥时,每隔1-2天对古树整体淋水1次。于每年的春、秋两季, 按上述方法进行松土,各施肥各1次。小叶榕的病虫害较少,主要有煤污病、介壳虫、蚜 虫、木虱为害,防治可用石硫合剂,一般冬季用3波美度,春秋用1波美度,夏季用0.3~0.5 波美度。 (五)园林绿化养护按《***绿化养护(河东片区)日常巡查考核评分暂行标准》、 《***绿化养护(河东片区)月检考核评分暂行标准》(附件1、2)进行考核评分。采 购人保留对上述标准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六)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按投标文件的服务技术方案和质量承诺,向 采购人提交本年度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后每个承包年度的12月25日前提交下年的工 作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的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实施方案 经采购人审核修改后实施。中标方要按工作进度填写好《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作 为考评依据。不按时向甲方提交或提交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中标方每次应向采 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七)中标方在承包项目范围附近1公里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 (八)中标方须在东莞市范围内已有40亩或以上的绿化苗木场(花圃场),必须-38-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5年内有效的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及标明位置的详图。 七、考核办法: 检查考核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月度考评分按百分制打分。为了更好 提升我镇的绿化水平,能够更好体现人性化、科学化管理,同时能督促养护单位做好日常 的养护工作,日常考核的分值(每月日常巡查评分不少于3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评分)比例占月 评总分值的60%,月检分值占月评总分值的40%。 1、日常检查考核办法 日常巡查考核工作由采购人所根据日常养护工作需要,对中标方的日常养护工作, 包括淋水、施肥、除杂草、树木修剪、防治病虫害、除四害等养护工作进行检查,每 天对监督范围内道路进行全面巡查。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通知,并将 有关情况上报。整改通知书由采购人方相关巡查人员下发,要求项目经理签名确认需 整改内容,并书面承诺完成整改的措施和时间,加盖公司公章后交回。日常巡查考核 参照《***绿化养护(河东片区)日常巡查考核评分暂行标准》(详见附件1)内容进 行考核评分,日常巡查考核评分占月度检查考核总评的60%(每月日常巡查评分不少于 3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评分)。 2、月度检查考核办法 月度检查考核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对中标方的养护工作及月度养护效果 进行检查考核,按照《***绿化养护(河东片区)月检考核评分暂行标准》(详见附件 2)内容进行考核评分。月检内容包括:一是中标方要按照每月的工作计划内容及进度, 正确填写《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月检当日由月度检查小组成员查阅相关记录资料 是否齐全,并按规定评分;二是对检查路段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尤其是对日常巡查 时发现的养护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评分,并现场拍照留证;三是月 检结束后当场总结月检情况,告知中标方在月检时发现的问题,并要求中标方签名确 认及限期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告知其下个月工作重点。月检现场考核现场评分,月 度检查考核评分占月度检查考核总评的40%,并结合日常巡查考核评分计算该路段当月 考核最终评分,考核评分未能达到“良好”评级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养护费扣减处 理。每月月度考核结果由采购人下发到中标单位。 3、评分按月度综合考评总分百分制打分。 3.1、月度综合考评得分在90(含90)分以上的为良好,不扣减当月承包管理费; 3.2、月度综合考评得分在90—80(含80)分的为基本合格,每扣1分要扣除当月承包-39- 管理费的2%(以90分作为基准分,每扣1分要扣除当月承包管理费的2%); 3.3、月度综合考评得分在80—70(含70)分的为不合格,每扣1分扣除当月承包管理 费的3%(以90分为基准分,如扣分在11—20分范围内的,每扣1分扣除当月承包管理费的 3%); 3.4、月度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差,不支付当月承包管理费,并提出书面警 告。 若在月检中发现的问题已被扣分,但下次月检中仍存在此问题的,采购人可视乎 情况严重程度给予加倍扣分;若月度综合考评属差的合同期内累计三次,采购人有权 单方面解除合同。 4、检查评分标准:按《***绿化养护(河东片区)日常巡查考核评分暂行标准》、 《***绿化养护(河东片区)月检考核评分暂行标准》(附件1、2)执行。 5、按照图纸移交的苗木清单,对绿化苗木及设施进行抽样检查,若发现有数量、 规格、质量、品种等不符现象,且有损原状或损坏采购人利益的,中标方要按受损价 值的2倍赔偿给甲方,并恢复其原状,同时此项检查打分为差。 八、其它要求: 1、在养护期间自觉接受甲方、群众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 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养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项 目不合格,扣减一个月养护经费,连续二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工作不合 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养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方按中标价5%金额向采购人 支付违约金。 (2)中标方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新闻工作者的监督,若受到市民、媒 体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当月绿化养护考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取养护款;造 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中 标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绿化养护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 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绿化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当月考评档次为差,同时还按本 合同约定差的标准扣罚违约金;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提交金额为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如 中标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还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0- 如中标方采用履约保函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必须确保履约保函在合同期内有效,如 保函失效,属中标方违约,由中标方按该保证金金额赔偿。 4、中标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管理养护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 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 理工作。 5、中标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中标方应按采购人要求,为上岗工 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或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公路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 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方负责事故处理和承担一切费 用。 6、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 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标方员工有违法乱纪行为,中标方承 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甲方管理需要调整中标方管养绿化地段时, 中标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负赔 偿责任。 8、中标人必须在洪梅镇或周边镇街范围内自备场地和设备对洪梅镇内产生或被偷 倒且不能进焚烧厂焚烧的绿化垃圾、在绿地上偷倒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工业 垃圾)等进行处理,相关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9、中标方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的养护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 包给他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 额5%的违约金给采购人。 10、中标方无故停止工作,采购人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养护款,并有权要求中标 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 11、采购人配合中标方做好园林绿化宣传、监督工作,教育市民遵守有关园林绿 化管理规定和配合搞好卫生清洁工作。 12、在符合供水规划和技术条件下,采购人可协助中标方按实际需要办理绿化养 护专用给水口,但人工费、材料费由中标方支付。养护期内所需的水费(含污水处理费) 由中标方承担,并由中标方直接向供水部门缴交。 13、中标方需做好保安工作,特别是广场、公园内的市政设施的晚间安全问题。-41- 如因中标方保安工作做得不够,造成广场、公园内或养护范围内的设施被盗、损坏、 树木折断或倒毁,致人死伤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和承担其他一切责 任。 14、中标单位负责对前一期养护进行接管验收,收集缺苗死苗杂草等资料报采购 人;接管后养护效果须达到采购人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养护水平。 15、中标方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养护项目移交工作。进场后3个月内完成养护项目移 交,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移交工作延误,扣罚一个月养护费作违约金。承包期满前半 年,中标方必须完成补苗等移交前准备工作,到期满前3个月仍未完成的,应按相当于 3个月养护费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严禁再补苗,所缺苗木按《东莞市恢复绿 化补偿费标准》赔偿给采购人。 16、中标方必须承担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绿地保护工作,严禁出现养护绿地被擅 自占用或破坏的现象,凡是属于中标方巡查、处理不及时导致绿地被擅自占用或破坏, 且影响较大的,一经责任认定,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并按相关条款扣除当月养护 费用。 17、对于易遭车辆破坏的绿化或市政设施,在养护过程中要尽可能采取止车桩及 警示牌等措施加以防范。对于由于车祸碾压造成的绿化或市政设施的破坏,必须于事 后24小时内及时恢复。 18、严禁将绿化外尘土沙土铲至绿化内,若发现绿化内存在尘土沙土,则由中标 方负责清理和恢复原有绿化效果。 19、中标方负责保管好广场地下室内的物品,包括凳、台及市政常用工具,协助 采购人做好借出归还等相关登记工作;遇广场举行大型活动,中标方必须无条件安排 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值班,维护好广场室内舞台的一切物资及物品。 20、确保广场、公园每晚的亮灯率在98%以上。若亮灯率少于90%,扣当月养护费 5%,少于80%扣10%,以此类推,若连续五天的亮灯率均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并重新将此项目另外发包。 21、中标方应与所有工作人员签定劳动合同,需要辞退工作人员时需按劳动法对 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若本合同自动终止时,中标方应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适当的 经济补偿。 22、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古榕树的养护质量要求进行养护。由于古榕树的特殊性 及不可复制性,若由于中标方的养护不到位或养护不当,造成古榕树死亡一株的,直-42- 接扣除当年的全部5棵古榕树的全年承包养护费,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 造成的损害除外。若在承包期内由于中标方原因造成古榕树死亡2株或以上的,采购人 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直接扣减5棵古榕树剩余承包期内的养护费,并要求返回之前已 支付的古榕树的全部养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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