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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惠采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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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7 19:5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甘肃武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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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祁连惠采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 交易编号:D01-12622300076758870C-20200426-002533-7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祁连惠采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项目编号: 2020- 94032-1001
采购人: 祁连惠采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祁连惠采项目部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0.000000
招标内容与范围: 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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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6206000606002394001001
  • 0.00万元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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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6206000606002394001001祁连惠采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须为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在3年以上(2017年以前,包括2017年)的招标代理机构,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管理或限制招标代理行为;(须提供由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登记入库证明,证明须载明未被列入黑名单和限制招标代理行为),且登记备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3)拟任本项目的业务人员须为代理公司在武威市公管办登记入库的在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http:或或credit.gansu.gov.cn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http:或或credit.gansu.gov.cn或)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查询结果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查询结果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用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查询结果及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标段内容:

相关文件

1. 立项批复

2. 招标人承诺书

3. 代理承诺书

4. 委托代理协议书

5.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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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E6206000606002394001001祁连惠采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祁连惠采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 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20-94032-1001 采 购 人:祁连惠采项目部 代理机构: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1 目 录 公告.....................................................................................................................................................2 招标须知前附表................................................................................................................................5 1、总则...............................................................................................................................................8 2、招标须知.......................................................................................................................................9 2.1.1综合说明.........................................................................................................................9 2.1.2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9 2.2投标.....................................................................................................................................9 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9 2.2.2投标文件的制作...........................................................................................................10 2.2.3投标报价.......................................................................................................................12 2.2.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 2.2.5投标保证金....................................................................................................................10 2.2.7投标文件格式................................................................................................................14 2.2.8投标文件的密封............................................................................................................14 2.2.9投标文件递交................................................................................................................14 2.2.10投标截止时间..............................................................................................................15 2.2.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 3、 澄清和质疑..............................................................................................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综合说明............................................................................................................................16 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6 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16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17 4、资格证明部分............................................................................................................................10 5、 货物需求………………………………………………………………………………… …18 6、 技术要求……………………………………………………………………… ……………20 7、评标原则及办法........................................................................................................................21 7.1评标原则...........................................................................................................................21 7.2评标小组组成...................................................................................................................21 7.3评标方法...........................................................................................................................23 7.4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25 7.5中标供应商的确定...........................................................................................................25 7.6合同的授予.......................................................................................................................25 7.7废标条款............................................................................................................................26 7.8其他....................................................................................................................................26 8、 投标文件格式 ………………………………………………………………………………27 9、附件.............................................................................................................................................282 祁连惠采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祁连惠采项目部委托对祁连惠采 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 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2020-94032-1001 二、招标内容: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 三、预算资金: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须为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在3年以上(2017年以前,包括2017年)的招标代理机构,且没有因违法 违规被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 黑名单管理或限制招标代理行为;(须提供由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登记入库证明,证明须载明未被列入黑名单和限制 招标代理行为),且登记备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名单中; (3)拟任本项目的业务人员须为代理公司在武威市公管办登记入库 的在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 被列入“信用甘肃”网(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3 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 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及“信 用甘肃”网(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为 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查询结果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的 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查询结果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 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 “信用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投 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查询结果及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 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时间 方式: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jy.gswuwei.gov.cn),同 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28日0时0分至2020年5月7日23时59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形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9日9时00分 开标形式:网上开标 受疫情影响,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 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 文件固化工具”,并按照“投标文件固化工具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 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和开标操 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 码)则视为放弃投标。4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必须是投标人基 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提供的基本账户(禁止用 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项 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 名: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1013101000001881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西凉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09时00分前到达指 定账户。 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提供依据,投标人不再换取 收据。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退付。(非中标候选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付。) 缴纳方式(二):必须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投标截止时 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八、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 是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请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 楼大厅服务窗口咨询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5 九、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693525987 采购单位地址:武威市凉州区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晓丽 电话:13893539922 代理机构地址:武威市凉州区碧水蓝庭6号商铺 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6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祁连惠采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2)招标内容: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 需方: (1)单位名称:祁连惠采项目部 (2)联系人:赵先生 (3)联系电话:15693525987 3 采购方: (1)单位名称: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周晓丽 (3)联系电话:13893539922 4 服务范围:祁连惠采项目部为期1年的招标代理工作。 5 付款方式: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执行。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须为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在3年以 上(2017年以前,包括2017年)的招标代理机构,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武威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管理或限制 招标代理行为;(须提供由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登记 入库证明,证明须载明未被列入黑名单和限制招标代理行为),且登记备案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3)拟任本项目的业务人员须为代理公司在武威市公管办登记入库的在册人 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5)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 (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 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 果截图或报告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查询结果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的证 明资料必须列明有查询结果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用甘肃”网页截 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有效,截 图未显示查询结果及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7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 8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缴纳方式(一):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 缴纳至提供的基本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 “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项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 名: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1013101 0000 01881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西凉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09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 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提供依据,投标人不再换取收据。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退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退付。)8 8 缴纳方式(二):必须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一致; 注: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9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3份 、电子版U盘1份(必须和 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合 包包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 文件一律不退。 (2)投标报价表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3)电子版U盘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备注: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按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后于 2020年5月19日9时00分开标时,由业主代表及监督代表视频检查投标书密 封情况。在开标当天,评审结束后投标单位须将密封好的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 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所递交的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须于固化文件保持一 致。若未按规定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甲方有权扣留或向银行申请扣留 保函保证金。具体事项请联系代理机构。 10 其它说明:无需提供原件,原件扫描件须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小组 依法进行审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 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12 本项目预算采购资金:无 13 本项目设最低优惠率:10%(综合优惠率低于10%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14 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9 1、总 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 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祁连惠采项目部。 3)“招标人”是指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和“供方”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需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 会议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 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 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 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 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 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 传真、电子邮件。10 2、 招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并得到批准,现通过 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 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 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 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 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 即向采购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 容接受的默认,对于在投标中对修改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参加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 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方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并 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 2.2 投标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对参加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的投标 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 2)投标人在投标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招标项目以 及报价中; 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 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 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 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及招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投标 人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宣布投标结果无效。招标人 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人可视招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具备拆包或取消 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6)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 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费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参加招标。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制作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接 收),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有 效。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 4)资格证明部分 5)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6)商务部分 针对本项目的履约方案及售后、出现问题的应对措施。 7)技术部分12 8)其它部分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2.3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货物、检测、保 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 用。 2)最高优惠率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4)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 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 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 补,以此类推。 2.2.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60日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2.2.5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缴纳方式(一):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 至提供的基本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招标代理机 构入围采购项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 名: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1013101000001881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西凉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09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 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提供依据,投标人不再换取收据。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退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13 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退付。) 缴纳方式(二):必须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 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致; 注: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2)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 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投标文件未响应。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3份 、电子版U盘1份(必须和投 标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合包包 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一律 不退。 (2)投标报价表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3)电子版U盘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备注: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按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后于2020年 5月19日9时00 分开标时,由业主代表及监督代表视频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在14 开标当天,评审结束后投标单位须将密封好的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递交至开标 现场。所递交的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须于固化文件保持一致。若未按规定提交 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甲方有权扣留或向银行申请扣留保函保证金。 具体事项请 联系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 署。投标文件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 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2.7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见附件) 2)法人授权函(见附件) 3)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 4)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5)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函(见附件) 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写。投标响应性文件应装订成册, 活页夹拒绝接收。 2.2.8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 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2)投标报价表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3)电子版U盘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2.2.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按采购方要求现场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 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5 2.2.10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 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与延长后新的 投标截止时间。 2.2.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和撤标,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同时递交,并在封 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3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并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 主持,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线上 参加开标仪式。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对主要内容进行唱标。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 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 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 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16 3、 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 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 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 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 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 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当包括 下列主要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 项、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 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问题交 流时,可用传真、电报、Email等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 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 招标人在受理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 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 确认的将应当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招标人公布拟中 标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但对招标文件所规定涉及内容,在投标文 件递交后,视为认同接受,不作为质疑事项。如有疑问,请投标人按3.1和3.2要 求在投标前进行质疑、澄清,一旦递交投标文件,便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规定各17 类、各项内容。 招标人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 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 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 确认。未确认的应当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8 4、资格证明部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须为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在3年以上 (2017年以前,包括2017年)的招标代理机构,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武威市公共资 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管理或限制招标代理行 为;(须提供由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登记入库证明,证明 须载明未被列入黑名单和限制招标代理行为),且登记备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原件扫描件须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 (3)拟任本项目的业务人员须为代理公司在武威市公管办登记入库的在册人 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http://credit. 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 (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 须有查询结果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查询结果的信用截图或者信 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 时间为主,“信用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投 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查询结果及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 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6.企业无弄虚作假声明(见后附件);(原件扫描件须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须 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不具备投标资格。19 5、服务需求 代理服务范围 1、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 3 家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承担本单位为期 1 年的 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因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实施期限等因素存在不确定 性,后期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委托入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 作。 2、招标代理机构对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代理服务,包括提供相关业务咨 询、拟制招标文件和合同建议方案;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配合做好质疑答复、投诉 处理;收集整理报备档案资料等代理服务工作 3、报价方式: 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报出执行收费标准后的收费综合优惠率。 4、中标企业代理费计取方式 单个采购项目(含多标段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费以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计费 基数(多标段采购项目以各标段的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 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的相应 收费标准。 5、保密工作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所提供的与采购项目 有关的图纸、技术参数或其他性质的资料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类信息及 其他重要信息,仅限供应商从事该项目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不得对外泄露资 料的具体内容。20 6、技术要求 6.1 总体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招 标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费用)。 6.3 销售服务的要求 1、中标人对于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问题,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接到 电话后, 1小时回应,2小时到场解决。21 7、评标原则及办法 7.1评标委员会及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从评标专家库里 随机抽取经济、技术专家组建并推选评标组长,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和招标文 件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7.2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2)产品的质量、互换性及标准。 (3)产品的安全性。 (4)售后服务承诺、备件供应。 (5)交货时间。 (6)经营信誉。 7.3评标小组组成 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由专业技术、经济专家4人,业主代表1人组成。 7.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依法组 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7.3.1.2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3.1.3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7.3.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22 性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3.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3.3.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7.3.3.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3 7.4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投标人的综合优惠率如果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控制最低优惠率为有效报价,如 果低 . 于采购预算控制 ....... 最低优惠率 ..... 视为无效报价 ...... 。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 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第7 评标原则及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声明函为依据。 具体分值如下:价格部分占30%;商务部分占40%;技术部分占30%。满分100 分。 一、价格部分(满分30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高的综合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优惠率,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优惠率得分=(综合优惠率/评标基准优惠率)×价格权值(30%)×100。 综合优惠率低于10%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商务部分(满分40分)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度(2017年-2019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完整得2分,不完整不得分(满分2分)。(注:原件扫描件须清晰附于 投标文件中)24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纳税证明(2017年-2019年)(以完税凭证或完税证 明为准)。完整得2分,不完整不得分(满分2分)。(注原件扫描件须清晰附于 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社会保障金缴费证明(2017年-2019年),(证明材料 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专用缴款书及花名册)。完整得2分,不完整不得分(满 分2分)。(注原件扫描件须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 4.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2人以上的得 10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身份 证、毕业证、职称证,证件齐全方可得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 10 分)。(注 原件扫描件须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 5.投标单位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入库登记的业务人员 5 人以上得 5 分。 [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证件齐全方可得分,不齐 全不得分](满分5分)。(注原件扫描件须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 6.代理机构办公面积大于 100 平方米的得 2 分,小于 90 平方米的得 1 分。(自有房屋提供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供租赁合同)(满分2分)。(注原件扫 描件须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 7.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制度健全得7分,不健全的由专家酌情给分。(满分7 分) 8.合同履行能力:投标人提供近三年项目业绩证明,每有1 份得1分,没有不 得分。(满分3分)(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为准)(注原件扫描件须 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 9.有服务承诺,承诺内容详实,可实现度高且有保障承诺实现的具体措施的得 7分,其他由专家酌情给分(满分7分) 三、技术部分 (满分30分) 1.技术方案内容全面,技术性强,能体现投标人专业知识能力,且对本项目具 有针对性得20-30 分;方案内容不全,提纲式罗列、缺乏具体阐述,且对本项目无25 针对性和针对性不强,得 10-20分;方案内容贫乏,专业知识浅薄,对常规招投标 知识缺乏了解、掌握得0-10分。 7.5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 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 能力。评标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 错误的标准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评标小组审查每份投标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否则为不响应,则属 自动放弃投标权。评标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 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7.6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届满后,由招标 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其与需方签订合同。 7.7合同的授予 7.7.1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并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公示三天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正式中标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 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供应商应按 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价格(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其 他相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7.2合同的签署 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法定代 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26 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 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办理。此时可由需方与候补中标供 应商签订合同。 7.8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 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并且招标文件存在 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9其他 1)在报名结束后,下载标书供应商不足3家,并且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 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有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 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3家情形的,由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采购人部门批准可以采取 其他非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7 8、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祁连惠采项目部“2020年度单位统一采 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20-94032-1001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8 9、附件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及条款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法人授权函 附件4:投标单位资格证明 附件5:投标报价表 附件6: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函 附件7:服务承诺函 附件8:其他资料 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29 附件1: 委托代理协议 (格式) 协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 式: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 式: 根据国家和甲方招标、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 作为项目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的采购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1.2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和甲方各项方针和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3 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做好项目的采购工 作。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开展代理业务提供方便。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 原则,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 益。 第二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 2.2采购项目预算价: 2.3采购内容和数量: 2.4采购方式: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30 3.1 甲方应对采购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采购工作开始 前,向乙方提供项目基本情况,告知采购方式并落实项目的资金来源。 3.2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采购任务和计划。 3.3 提供编写招标文件所需的相关商务和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标的、供应 商资质和业绩、交货期、付款方式、设备选型、工艺流程、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 详细要求,并对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4负责审核并确认乙方编写或汇总的招标文件。 3.5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3.6 负责向乙方提供答复或澄清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询问和质疑的书面材 料。需要时,负责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文件交乙方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3.7需要时,依据甲方有关规定确认本单位参加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 3.8需要时,参与组织开标、谈判、询价等工作。 3.9负责协助乙方组织评审工作;需要时,负责澄清评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 3.10 根据中标(成交)结果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委托授权乙方签订书面合 同。 3.11甲方有督促、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协议的权利。 3.12 甲方经调查了解,如查实乙方确有超越协议,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 为,有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根据甲方告知的采购方式,在甲方委托的职责范围内组织采购工作,拟制工作 计划和进度。 4.2 如需要,负责在甲方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完成采购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 案、招标公告发布、招标结果公示等相关程序。 4.3负责编写招标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核。 4.4 负责协调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印刷、装订、发售招标文件,并接受供应商报 名。 4.5 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配合答复或澄清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需要时,对甲方修改的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 商。31 4.6负责依据甲方有关规定,抽取评审专家。 4.7 负责组织开标、谈判、询价,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及投标(报 价)保证金。 4.8 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负责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邀请有关供应商进行书面澄 清。 4.9需要时,负责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 4.10 评审结果公告无异议后,根据评审结果,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 (成交)通知书。 4.11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组卷招标档案,根据甲方需要,保管招标档案。 4.12 评审结束后,配合处理供应商对项目提出的质疑、及供应商对项目提出的投 诉。 4.13如需要,负责办理采购合同报甲方有关部门的备案工作。 4.14乙方有依法依规在本协议范围内组织采购活动的权利。 4.15乙方依法依规履行协议过程中,遇不明事项,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权利。 第五条代理服务费用 5.1 根据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采购完成后,乙方按照采购 20 年代理机构招标确 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5.2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按照项目 进度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 5.3双方银行资料如下: 甲方: 乙方: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32 第六条违约和索赔 6.1 甲乙双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于合同签约地点相应级别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双方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 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 8.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订补充协 议,该补充协议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3 甲乙双方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军事或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义务。 8.4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 通知对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33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采购文件,我 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采购文件,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我方提交响应性文件并保证其 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采购文件中对成交单位的要求 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 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 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 义务。 5、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34 附件3: 法人授权函 致: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供应商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 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采购编号为 的 采购项 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签署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 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35 附件4: 投标单位资格证明36 附件5: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服务名称 综合优惠率(%) 备注 招标代理服务 注: 1.本表只允许报一个综合优惠率,出现多个综合优惠率的视为无效响应。 2.综合优惠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37 附件6: 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函 (招标人): 本公司(或单位)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 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或单位)愿意承 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38 附件7: 服务承诺书 (格式自定)39 附件8: 其它资料 (格式自定)40 附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 将依法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 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一览表 保持一 致。 3、如果投标企业属于中型企业,但是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 或微型, 骗取政府优惠政策的,一经审查确认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 1-3 年内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并给予一定金额罚款的处罚。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4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 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9〕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4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 标, 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 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 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 属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 基本需求的前提下, 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 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 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 文件或者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 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43 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 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 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 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 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 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 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 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 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 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 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4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5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6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 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54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 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 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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