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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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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7 19:5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东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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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7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经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湛发改核准〔2018〕8号文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在合流水库内建设规模为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主要建筑物有进水渠、前池、进水闸、加药间、配电房、柴油机房、泵站厂房、办公楼及其它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占地面积10.458亩,主要设备3台单级双吸离心泵及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泵站设计流量为3.2m3/s,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供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供水标准为100年一遇。(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

(二)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的内容:自然条件观测、工程测量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场地地震效应、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层分布特征及物理力学指标、结论和建议,勘察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内容及批复要求。

2、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软基处理、基坑处理、建构筑物、装饰装修工程(普装)、给排水、工艺设计、电气(强、弱电、自控、监控)、消防、防雷、节能、安全、卫生、道路、围墙、绿化、输水压力管道、附属工程等相关设计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并通过法定机构审核,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技术服务及工程建设期间设计(含项目区内所有项目、专业设计深化、修改)、竣(完)工验收等服务及施工质量保修期质量缺陷处理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设计工作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内容及批复要求。

3、中标人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工程勘察阶段:本项目勘察范围为《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本工程中所有构筑物、建筑物、管线及相应周边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进行详细的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的布置情况,并按输水管及泵站单体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排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提出建议。勘察工作方法和内容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2001)的要求。中标方提交的勘察方案必须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按照经招标人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批复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及批复要求,确定工程设计及优化方案,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

  • 详细定出工程总体布置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处理方案、基础设计、结构尺寸;
  • 完成各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电气、自动化控制等初步设计内容;
  •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及说明书;
  • 确定各类机械电气和永久设备的选型、技术要求、安装方式;
  • 确定各种材料、设备的规格、品种和数量;
  • 以上工作内容需准确计算工程量,并按甲方的要求列出详细的清单;
  • 组织本项目设计的专家评审工作;
  • 完成项目概算编制,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投资管理的需要;
  • 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3)施工图设计阶段:

  • 在初步设计工作任务及审查结果的基础上,完善各建筑物的结构和细部构造设计;
  • 最终确定地基处理方案,并进行地基处理、深基坑论证方案、基坑支护等措施设计;
  • 确定施工总体布置及施工方法;
  • 提交设计计算书;
  • 负责答疑施工投标人现场考察及标前会提出的技术问题;
  • 提交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制造、安装详图;
  • 套用常规标准图时,应具体确定套用方案,提供套用图集;
  • 提交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
  • 配电房电气设备设计图必须通过当地供电部分审批并取得供电部分的供电方案(包括高低压线路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4)施工阶段:参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协助审定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施工措施和工期安排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派驻设计代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当施工条件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承揽人依需要提出变更修改时,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勘察、发布设计变更通知及变更资料;参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机电分部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项目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按水利工程管理规定提交相关报告。

(5)试运行、质量保证期及后续服务阶段:编制工程运行管理技术设计,编写试运行方案及规程,在试运行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有)提供技术指导和审查,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及后评价提供技术支持。

(6)对于本项目合同未直接提到,但根据水利工程有关勘察设计规范或根据合同的勘察设计要求系执行本项目勘察合同所必须的工作均为乙方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工作范围,乙方应当提供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且不得要求甲方额外支付费用。

(7)负责提供报建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设计文件。

(三)设计周期及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测量成果;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并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评审,若未按上述要求时间完成规定工作,影响工程建设时间。因中标人原因,每延期一天中标人赔偿给招标人2万元,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0天,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业主提供的供图计划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如果未按业主提供的供图进度计划提供施工图,每延期一天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违约金1万元,招标人在支付工程勘测费设计费中直接扣减。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9521.42万元,其中建安费人民币7366.54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⑴、⑵资格条件

  • 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⑵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②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须提供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发布招标公告前六个月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

    5、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20年 4 月 28 日至2020年 5 月 7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中介超市)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 报名资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亲自到场的不需要)(盖单位公章)。
    •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勘察及设计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发布招标公告前六个月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网页截图;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 月 2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签到。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签到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进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钟绍塘

    联系电话:0759-2298611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启华

    电 话:0759-3388813

    2020年4月28日

  • 2020-4-27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上网).doc(下载)
  •  更高的效率·更新的服务  更高的效率·更新的服务 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湛江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3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HYPERLINK l "_Toc386112772" 第1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386112772 h 2  HYPERLINK l "_Toc386112773"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386112773 h 7  HYPERLINK l "_Toc386112774" 第3章 评标办法  PAGEREF _Toc386112774 h 23  HYPERLINK l "_Toc386112775" 第4章 合同条款  PAGEREF _Toc386112775 h 32  HYPERLINK l "_Toc386112776"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386112776 h 55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经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湛发改核准〔2018〕8号文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在合流水库内建设规模为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主要建筑物有进水渠、前池、进水闸、加药间、配电房、柴油机房、泵站厂房、办公楼及其它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占地面积10.458亩,主要设备3台单级双吸离心泵及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泵站设计流量为3.2m3/s,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供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供水标准为100年一遇。(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 (二)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的内容:自然条件观测、工程测量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场地地震效应、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层分布特征及物理力学指标、结论和建议,勘察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内容及批复要求。 2、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软基处理、基坑处理、建构筑物、装饰装修工程(普装)、给排水、工艺设计、电气(强、弱电、自控、监控)、消防、防雷、节能、安全、卫生、道路、围墙、绿化、输水压力管道、附属工程等相关设计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并通过法定机构审核,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技术服务及工程建设期间设计(含项目区内所有项目、专业设计深化、修改)、竣(完)工验收等服务及施工质量保修期质量缺陷处理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设计工作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内容及批复要求。 3、中标人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工程勘察阶段:本项目勘察范围为《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本工程中所有构筑物、建筑物、管线及相应周边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进行详细的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的布置情况,并按输水管及泵站单体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排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提出建议。勘察工作方法和内容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2001)的要求。中标方提交的勘察方案必须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按照经招标人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批复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及批复要求,确定工程设计及优化方案,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 详细定出工程总体布置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处理方案、基础设计、结构尺寸; 完成各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电气、自动化控制等初步设计内容;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及说明书; 确定各类机械电气和永久设备的选型、技术要求、安装方式; 确定各种材料、设备的规格、品种和数量; 以上工作内容需准确计算工程量,并按甲方的要求列出详细的清单; 组织本项目设计的专家评审工作; 完成项目概算编制,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投资管理的需要; 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3)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初步设计工作任务及审查结果的基础上,完善各建筑物的结构和细部构造设计; 最终确定地基处理方案,并进行地基处理、深基坑论证方案、基坑支护等措施设计; 确定施工总体布置及施工方法; 提交设计计算书; 负责答疑施工投标人现场考察及标前会提出的技术问题; 提交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制造、安装详图; 套用常规标准图时,应具体确定套用方案,提供套用图集; 提交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 配电房电气设备设计图必须通过当地供电部分审批并取得供电部分的供电方案(包括高低压线路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4)施工阶段:参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协助审定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施工措施和工期安排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派驻设计代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当施工条件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承揽人依需要提出变更修改时,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勘察、发布设计变更通知及变更资料;参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机电分部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项目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按水利工程管理规定提交相关报告。 (5)试运行、质量保证期及后续服务阶段:编制工程运行管理技术设计,编写试运行方案及规程,在试运行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有)提供技术指导和审查,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及后评价提供技术支持。 (6)对于本项目合同未直接提到,但根据水利工程有关勘察设计规范或根据合同的勘察设计要求系执行本项目勘察合同所必须的工作均为乙方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工作范围,乙方应当提供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且不得要求甲方额外支付费用。 (7)负责提供报建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设计文件。 (三)设计周期及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测量成果;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并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评审,若未按上述要求时间完成规定工作,影响工程建设时间。因中标人原因,每延期一天中标人赔偿给招标人2万元,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0天,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业主提供的供图计划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如果未按业主提供的供图进度计划提供施工图,每延期一天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违约金1万元,招标人在支付工程勘测费设计费中直接扣减。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9521.42万元,其中建安费人民币7366.54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⑴、⑵资格条件 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⑵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②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须提供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发布招标公告前六个月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 5、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20年 4 月 28 日至2020年 5 月 7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中介超市)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亲自到场的不需要)(盖单位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勘察及设计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发布招标公告前六个月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网页截图;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 月 27  HYPERLINK "http://ggfw.zjprtc.com/ggfwpt/JSGC/http:"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签到。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签到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进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钟绍塘 联系电话:0759-2298611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启华 电  话:0759-3388813 2020年4月28日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1.1.1招标人招标人:湛江市自水公司 联系人:钟绍塘 联系电话:0759-22986112.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启华 电话:0759-33888132.1.1.3招标项目名称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2.1.1.4建设地点湛江市麻章区2.1.1.5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测量成果;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并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评审。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业主的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2.1.4.1投标人资格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⑴、⑵资格条件 ⑴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⑵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②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须提供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发布招标公告前六个月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 5、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2.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2.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2.1.6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 。2.1.7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2.1.8答疑时间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发布答疑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2.1.10.3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2.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2.1.12偏离?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2.3.2.1投标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仅报下浮率,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在0.00%~10.00%(含界值)范围选择一个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应由投标人企业银行基本账户汇出,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 开户名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盛新城支行 账 号:3400 0123 0900 0007 89-1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2020年 5 月 25 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转账单或保函上用途栏注明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在投标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不低于投标有效期。 注: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2.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2.3.7.3投标文件签名、盖章要求(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所列格式及格式中的说明进行签名、盖章。 (2)签名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3)招标文件中的盖章及盖单位章均指盖单位公章。2.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光盘)一份2.4.2.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2020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2.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2.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报名的先后顺序。2.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名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是2.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2.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0.1未尽事宜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地方规定执行。2.10.4评标所需资料的原件□不需要 ?需要 2.1 总则 2.1.1 项目基本概况 2.1.1.1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2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4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5本项目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招标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2.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2.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9 踏勘现场 2.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1.10 投标预备会 2.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的,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2.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 (5)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1.10款、第2.2.2款和第2.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通知。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 投标文件 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书、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投标人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规定不可修改的外,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2.3.1.1 投标报价书包括: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投标报价函附录 2.3.1.2 商务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辅助资料 六、其他材料 2.3.1.3 技术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工程的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 二、勘察设计大纲 三、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四、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五、项目组织管理 六、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想 2.3.2 投标报价 2.3.2.1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423.76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34.30万元,设计费为:289.46万元。 2.3.2.2本次投标报价仅报下浮率,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在0.00%~10.00%(含界值)范围选择一个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 2.3.2.3 勘测设计费结算价以423.76万元为最高限价,最终合同结算价=423.76万元×(1-下浮率),不因投资增减而调整。勘测设计费包括主体工程勘测设计费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自动化监控等专项工程勘测设计费。 2.3.2.4 投标报指按水利基建程序每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上报评审批准产生的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包含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及相应阶段的勘测费用、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施工地质﹑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设计报告评审﹑在施工招标阶段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的分标、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概算书﹑施工预算书﹑技术条款以及招标答疑会议纪要)﹑施工图纸﹑施工阶段的设计交底、设计修改、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工程验收等工作所需发生的费用。 2.3.3 投标有效期 2.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3.4 投标保证金 2.3.4.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企业银行基本账户汇出,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转账到指定的账号。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在投标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开标现场无需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只需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3.4.2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担保责任终止;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的,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担保责任终止。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2.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3.5 资格审查资料 2.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3.5.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3.5.3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须同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发布招标公告前六个月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2.3.5.4 投标人信誉声明书。 2.3.5.5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2.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7.1投标文件应按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签名、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7.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按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名和盖章。副本除封面外,其余内容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4 投标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独立包装和密封,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3.1在本章第2.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3.7.3项的要求签名和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3条、第2.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5 开标 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或未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5.2 开标程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 宣布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的代表; (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宣布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按报名的先后顺序; (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7) 开(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2.6 评标 2.6.1 评标委员会 2.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整个评标活动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2.7 合同授予 2.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3日。 2.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2.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7.3 履约担保 2.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2.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4 签订合同 2.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的双倍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2.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2.8.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2.9 纪律和监督 2.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 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 投标人挂靠其它单位; (2) 投标人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 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2.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单位与之签订; (2) 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 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2.9.2.3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 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2.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签字、盖章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盖章、签字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和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下浮率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投标文件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得模糊不清投标内容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评 分编 列 内 容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技术部分F1:40 分商务部分F2:50 分投标报价F3:1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下浮率: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下浮率(%)和一个最低下浮率(%)后,取剩余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下浮(%)率小于或等于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投标报价的计算以评标基准下浮率(%)作为各有效投标价计分基础,投标下浮率(%)等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得满分(10分);投标下浮率(%)大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每大于评标基准下浮率1%,扣0.5分,投标下浮率小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每小于评标基准下浮率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下浮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投标下浮率(%)=等于评标基准下浮率(%)得B=10分 投标下浮率(%)大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B=10-(Y-T)×100×0.5 投标下浮率(%)小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B=10-(T-Y)×100×1 式中:B—投标下浮率(%)报价得分 Y—投标人报价下浮率(%) T—评标基准下浮率(%)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F=F1+F2+F3,其中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为了规范本项目设计招标的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各项活动做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评标办法。 1. 评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2)水利部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3)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3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5)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发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6)国家计委计政策[2001]140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 (7)《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8)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八部委联合颁发的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 (10)国家和部颁有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1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招标答疑会的答疑、投标文件的澄清问题书面资料等。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12号令规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招标代理人负责组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 7 名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评标纪律 3.1 参加评标的所有评标委员均不代表原来各自的单位和组织,评标委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3.2 评标委员会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4 评标委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评标办法、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修改经评标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评标办法。 4. 评标监督管理 本次招标评标活动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5. 评标程序 5.1 召开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工作人员会议,宣布评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中阅读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内容,并提出质疑问题。 5.2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5.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5.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第2.1.1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3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5.3.1 评标委员会按评分和定标原则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5.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3 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F=F1+F2+F3。 5.4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5.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细微偏差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依据以下评审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不得采用弃权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 6.1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2)投标文件规定须签名或盖章的地方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4)只能有一个有效的投标报价。 6.2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⑴、⑵资格条件 ⑴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⑵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②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须同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发布招标公告前六个月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4、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 5、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评审是指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投标文件的签名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和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不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不清; (6)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修改; (7)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8)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7. 详细评审标准 7.1 评分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价格3个部分分别打分再汇总的方式进行评价,三项总分为100分。 7.2 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F1(最高40分) 评分项目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技术部分对本工程的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10勘察设计大纲【优】得(12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12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6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6项目组织管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62)商务评分F2(最高50分) 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企业部分(企业信用)按照开标时的信用分值(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乘以10%权重所得最终信用得分。 注:信用分值以开标时间时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为准。10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经验,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类似项目业绩指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经验(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是指在江河或水库中建设工程的15万吨/日(即1.736m3/s)及以上的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原水加压泵站工程、排涝泵站工程、补水泵站工程、取水泵站中的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设计或者工程项目设计中含有在江河或水库中的15万吨/日(即1.736m3/s)及以上的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原水加压泵站工程、排涝泵站工程、补水泵站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中的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设计可认定为类似业绩)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经发改批复的立项文件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中有在江河或水库中建设工程的15万吨/日(即1.736m3/s)及以上的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原水加压泵站工程、排涝泵站工程、补水泵站工程、取水泵站中的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设计或者工程项目设计中含有在江河或水库中的15万吨/日(即1.736m3/s)及以上的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原水加压泵站工程、排涝泵站工程、补水泵站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中的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设计内容即可认定为类似业绩。 4企业荣誉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由中国质量协会评定的“全国质量奖”或“全国质量奖入围奖”的得5分,获得过由省级质量协会评定的“质量奖”或“质量奖入围奖”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奖项复印件和中国质量协会(http://www.caq.org.cn/html/index.html)或省级质量协会官网查询网站截图。 2、投标人获得过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的、鲁班奖、詹天佑奖,每项得2分;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2分。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的得3分,获得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的得1分;获得过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10 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其他工程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以上两种情况兼有,只计最高得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水工结构得3分,本项满分6分。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经验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2分8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能力1、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业资格的,得5分;少一项得2分,少二项或以上得0分;本项最高5分。 2、设计总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资格的,得4分,少一项得扣2分,少二项或以上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3、勘察总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4分,少一项得2分,少二项或以上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13 拟派各专业人员的能力4、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投入的专业负责人必须专业齐全,包括水工结构、造价、建筑、工程地质、水土保持、工程测绘共六个专业。上述六个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专业得0.5分,本子项最高得2.5分;上述专业负责人中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每个专业得0.5分,本子项最高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备注: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及发布招标公告前六个月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5 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经验(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是指在江河或水库中建设工程的15万吨/日(即1.736m3/s)及以上的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原水加压泵站工程、排涝泵站工程、补水泵站工程、取水泵站中的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设计或者工程项目设计中含有在江河或水库中的15万吨/日(即1.736m3/s)及以上的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原水加压泵站工程、排涝泵站工程、补水泵站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中的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设计) 2、水利工程类职称包括:水利技术管理、水电技术管理、水工建筑、水工建筑物观测、水工施工、水利工程给排水、水利机电技术、水力机械、水利电气技术、水利水电遥测通讯、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水工结构、水文与水资源、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爆破、水利水电岩土工程各专业的职称。 3、评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总技术负责人和设计总负责人三项负责人,若出现任意两项或以上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时,只计算一次负责人的得分(即最高的一项得分),其他项不得参与评分。 3)报价评分F3(最高10分) (1)有效投标下浮率范围为【0%-1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不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基准下浮率: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下浮率(%)和一个最低下浮率(%)后,取剩余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下浮(%)率小于或等于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 (3)以评标基准下浮率(%)作为各有效投标价计分基础,投标下浮率(%)等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得满分,投标下浮率(%)大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每大于评标基准下浮率1%,扣0.5分,投标下浮率小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每小于评标基准下浮率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下浮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算公式为: 投标下浮率(%)=等于评标基准下浮率(%)得B=10分 投标下浮率(%)大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B=10-(Y-T)×100×0.5 投标下浮率(%)小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B=10-(T-Y)×100×1 式中:B—投标下浮率(%)报价得分 Y—投标人报价下浮率(%) T—评标基准下浮率(%) 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若总得分相等时,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若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若三个部分得分仍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推荐顺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和湛江市共公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将中标候选人公示三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有接到异议的,经核实若存在与本招标文件废标条件相符的,可废除其中标资格。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废除中标资格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规定同样原因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由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颁发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由招标人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 第4章 合同条款 合同协议书(格式) 本协议由(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承揽人”)与 年 月 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委托人拟投资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于 年 月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费(含专施工图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价的依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文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 (2)合同谈判备忘录;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 (5)投标报价书; (6)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规范; (8)报价表; (9)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10)工作方案。 3.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4.承揽人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5.委托人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揽人。 6.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人(盖章): 承揽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专用条款 定义和解释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在合同条款和所有构成合同的文件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阐明的含义: 合同项目 合同项目是指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 承揽人 承揽人是指其投标文件已为委托人所接受,承担本合同项目的中标单位。 咨询机构或咨询人 咨询机构或咨询人是指受委托人委托的,协助委托人对承揽人的设计各工作阶段方案、资料、成果等进行咨询,对设计及其服务的工作质量、进度及委托人关注的设计相关问题进行工程咨询的机构或个人。 项目审查 项目(含专题)行业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的咨询单位)对完成的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进行的审查。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6.1项目负责人(设总)是指由承揽人委任并经委托人同意,负责本合同项目设计任务的组织管理者。 6.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是指由承揽人委任,负责本合同项目设计任务的技术管理者。 设计合同 设计合同是指本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构成合同协议书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1勘察的内容:自然条件观测、工程测量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场地地震效应、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层分布特征及物理力学指标、结论和建议,勘察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内容及批复要求。中标方所提交的每一步勘察方案必须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 8.2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软基处理、基坑处理、建构筑物、装饰装修工程(普装)、给排水、工艺设计、电气(强、弱电、自控、监控)、消防、防雷、节能、安全、卫生、道路、围墙、绿化、输水压力管道、附属工程等相关设计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并通过法定机构审核,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技术服务及工程建设期间设计(含项目区内所有项目、专业设计深化、修改)、竣(完)工验收等服务及施工质量保修期质量缺陷处理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中标方所提交的每一步设计方案必须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 8.3中标人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工程勘察阶段:本项目勘察范围为《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本工程中所有构筑物、建筑物、管线及相应周边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进行详细的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的布置情况,并按输水管及泵站单体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排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提出建议。勘察工作方法和内容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2001)的要求。 (2)初步设计阶段: 按照经委托人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批复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及批复要求,确定工程设计及优化方案,并满足以下要求: 详细定出工程总体布置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处理方案、基础设计、结构尺寸; 完成各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电气、自动化控制等初步设计内容;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及说明书; 确定各类机械电气和永久设备的选型、技术要求、安装方式; 确定各种材料、设备的规格、品种和数量; 以上工作内容需准确计算工程量,并按甲方的要求列出详细的清单; 组织本项目设计的专家评审工作; 完成项目概算编制,满足委托人对项目投资管理的需要; 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3)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初步设计工作任务及审查结果的基础上,完善各建筑物的结构和细部构造设计; 最终确定地基处理方案,并进行地基处理、深基坑论证方案、基坑支护等措施设计; 确定施工总体布置及施工方法; 提交设计计算书; 负责答疑施工投标人现场考察及标前会提出的技术问题; 提交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制造、安装详图; 套用常规标准图时,应具体确定套用方案,提供套用图集; 提交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 配电房电气设备设计图必须通过当地供电部分审批并取得供电部分的供电方案(包括高低压线路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4)施工阶段:参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协助审定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施工措施和工期安排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派驻设计代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当施工条件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承揽人依需要提出变更修改时,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勘察、发布设计变更通知及变更资料;参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机电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项目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提交相关报告。 (5)试运行、质量保证期及后续服务阶段:编制工程运行管理技术设计,编写试运行规程,在试运行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有)提供技术指导和审查,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及后评价提供技术支持。 (6)对于本项目合同未直接提到,但根据有关勘察设计规范或根据合同的勘察设计要求系执行本项目勘察合同所必须的工作均为乙方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工作范围,乙方应当提供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且不得要求甲方额外支付费用。 (7)负责提供报建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设计文件。 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项目执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是指现行的国家和水利及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 主要规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 (1)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 (3)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 619-2013) (4)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 197-2013) (5)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 (6)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15) (7) 《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8)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9) 《城镇供水长距离输水管(渠) 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93: 2005) (10)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11)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1: 2002) (1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1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14) 《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 2002) (15)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SL281-2003) (1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 (1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18)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SL744-2016) (19)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20)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21)其它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规定或地区性规程 设计 承揽人按技术标准与规范完成本合同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等,在可靠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较、技术、经济、市场、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全面分析论证,提供设计服务等所作的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文件 勘察、设计文件是指承揽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为本合同项目需要而完成的报告、方案、图纸、调查与分析资料、勘察、勘测资料、科研及实验资料、汇报文件、依据文件等。 设计缺陷 设计缺陷指由勘察或设计等深度或精度不够,或调查分析的资料不可靠,或方案比较与分析论证不足,或结论错误等。 日 日指日历天。 时间 本招标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合同价 合同价指承揽人完成本合同项目全部责任义务,由委托人支付给承揽人的全部费用。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观强制力量(如:自然灾害、社会动乱等)。 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与合同协议书规定一致。 通知、联系及更改 通知 18.1承揽人应遵守所有由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发出的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合理的通知与指示。 18.2本合同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合同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派人员递送,或传真,或通过信函寄送,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18.3如果承揽人认为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发出的通知是不合适或错误的,应反馈意见,并阐明理由。 联系 合同双方代表为完成合同任务,应就设计事项进行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并建立定期的设计联席会议制度。承揽人应定期向委托人汇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更改 当本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保密 保密 承揽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在本合同结束或终止之后规定的时限内,都应对其已获得的,或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能得到的任何设计资料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向他人透露或加以利用。 合同语言和适用法规 合同文件使用语言和适用法规 22.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 22.2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律法规。 22.3设计中必须使用现行的国家和水利及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 委托人的一般责任与义务 尊重承揽人的权利 委托人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应尊重承揽人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工作的权利,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提供已有的依据文件 应向承揽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或有关部门对本项目批准的文件和已有的工作成果文件。 配合设计联系协调 配合承揽人与国家部门和地方政府及行业等方面的协调联系。但不免除承揽人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义务。 委托人的决定 26.1委托人有权对承揽人的设计工作做出处理决定,除非委托人的决定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规程要求的规定,承揽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 26.2委托人根据技术条件的变化,可以要求承揽人做出相应的设计及专题论证,无正当理由承揽人不得拒绝。 26.3 委托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承揽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做出书面决定。 26.4委托人可以根据项目设计进度情况和前一阶段的设计成果决定要求承揽人加快、暂缓或停止合同项目某阶段的设计工作,承揽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的决定,并予以配合。 26.5由于本设计合同工作内容多,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多,合同周期长,原则上委托人采用全委托方式交由承揽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设计任务,即承揽人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专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或根据项目特点更有利于工作推动或加快进度,委托人有权将部分设计工作单独委托其它单位承担,相应调整费用,承揽人不得拒绝。 监督、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 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随时对承揽人的各阶段设计工作进行监督或检查,参与承揽人中间成果、设计质量、方案研究讨论,承揽人应密切配合。 支付合同价 委托人对于承揽人报送项目结算费用,应尽快报送相关责任部门审批,落实最终合同价,按合同支付费用。 其它 委托人应承担合同中规定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承揽人的一般责任与义务 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开展设计 承揽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和水利及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进行设计工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和控制工程造价投资。 设计质量及服务 31.1承揽人在编制工作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正确采用相关的标准、规程、规范。 31.2承揽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和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方面的承诺进行设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校核、审核、会签和批准责任制度,明确各阶段、各专业的责任人,对设计质量负责。 31.3承揽人应按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本项目的各阶段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保障措施与责任制。承揽人应向委托人提供主要专业工序与作业控制等主要文件。 31.4承揽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委托范围内的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1.5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揽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基本资料收集 32.1承揽人应自行获取设计需要的现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水库淹没和移民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等基础资料。 32.2承揽人应负责进行必要的协调、联系、协作,收集和调查获取本项目分析研究所需的社会经济和发展规划、航运交通现状、资源情况、电力市场与电力系统、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方面资料。 32.3承揽人不得以查勘现场时误解为理由,也不得以委托人或其它方面提供不正确、不完善的资料或其本身未取得准确、充分的资料为籍口而要求追加费用,承揽人亦不能以上述理由可能或实际上已经影响本合同项目任务正常履行,或无法预见等种种情况为理由,而免除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和风险。 征地调查 33.1承揽人现场勘察、勘探等临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占地、通道、青苗补偿及使用后的植被恢复等,由承揽人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3.2 承揽人工程测量实物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测量实物、水域测量实物、地下管线测量实物、岩土工程勘探实物和其他测量实物,但不包括实物指标现场调查。 33.3承揽人应根据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与设计工作相关的手续,承担相关费用。 专题研究协作 承揽人应负责本项目相关专题研究报告的协作,提供专题研究工作需要的技术成果及资料。 设计成果应符合规定和满足审查要求 35.1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水利及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 35.2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充分、可靠。 35.3设计方案论证、技术经济分析等应当充分全面,计算成果可靠。 35.4设计文件必须保证该项目设计质量,并满足经济、综合效益、环境保护等要求。 35.5设计成果应充分满足国家对本项目的审批和专项审查的要求。 35.6承揽人提交的成果与资料存在设计缺陷的,应自行采取措施负责补救。 接受咨询 36.1承揽人应在设计过程中,接受委托人聘请的咨询机构(或咨询人)的咨询、检查,但咨询机构(或咨询人)的任何建议、检查、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不应变更或免除承揽人的责任义务。 36.2承揽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的要求进行合同项目的设计,并使委托人满意。 36.3承揽人参加咨询、审查、检查及配合工作的费用等,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 配合咨询和审查 承揽人应积极配合设计项目中间成果咨询和报告审查;以及与设计项目相关的科研、专题、专项的中间咨询和成果审查。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和出版审定的成果文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转让或分包 38.1承揽人不得将本合同工程中相关主体、关键性工程部分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转让;经委托人批准可以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部分的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38.2承揽人按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的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时,承揽人应代表分包单位对委托人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交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38.3承揽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要将其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对于合同暂定价的项目应尽快报送结算价格到委托人,以便尽快落实合同结算价格。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承揽人任何义务和责任。 人员保证与变更 39.1承揽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拟投入本项目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投入到本项目的设计工作中,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服务期内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个别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经委托人同意。 39.2承揽人的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时,委托人有权提出要求更换,承揽人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承揽人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人员,但应以同等资历及以上的人员代替。 39.3若承揽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承揽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委托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承揽人员,承揽人应立即安排,加快工作进度,相关赶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9.4委托人根据工作需要或项目情况变化,可以要求承揽人暂缓设计相关工作,承揽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的决定。 提交各阶段资料要求 40.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成果提交12套,初步设计报告最终成果提交12套,招标阶段设计报告提交12套,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提交12套,提供i-Model及3D-pdf格式的三维模型,同时附完整可编辑的电子资料(若湛江市有关部门要求提供项目建议申请报告,承揽人应按政府要求免费编制并提供最终成果成果12套)。 40.2承揽人提供给委托人的其它设计资料应及时按照委托人要求的份数和质量提供,同时附完整可编辑的电子资料。 40.3可编辑的电子资料文本须采用word、excel格式,图纸资料须采用dwg格式,相关保密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0.4承揽人提供各阶段资料应满足委托人档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相关要求。 承揽人的人员应当尽责勤勉 41.1承揽人在履行合同项目每一项设计任务及服务时,要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并谨慎、勤奋工作。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应在7日内更换。 41.2承揽人如在执行合同设计任务中,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有错、遗漏或不妥善之处,应立即告知委托人。 41.3承揽人应为自己工作人员在履行每一项合同工作中,由于疏忽或错误所引起的索赔、损毁、损失或开支,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41.4在设计中,出现了由于承揽人的错误、遗漏、设计缺陷等问题需要重新设计时,承揽人应责无旁贷的按合同履行义务,及时完成其设计任务,直到委托人满意为止。 41.5承揽人应负责不超过合同计划工作范围和项目立项批复范围内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成果的变更工作,且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由于承揽人原因而未执行上述规定的,委托人或项目法人有权要求返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揽人承担。 安全工作及保险 42.1在履行合同中,承揽人对现场工作的安全负责,承揽人的工作人员在进入现场进行设计工作时,必须注意交通、自然环境和工程施工等方面安全,配备必要的安全劳动防护设施。 42.2承揽人在设计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揽人应承担责任。 42.3承揽人应对自己发生本款上述各项的事故或损失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2.4承揽人应充分重视现场承揽人员的人身安全,注意现场可能的潜在危害,避免对任何人员带来危险。 42.5承揽人应为投入本项目的承揽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项目配合 43.1项目审批配合:承揽人应主动配合委托人进行项目审批的相关准备工作,审批过程中需要承揽人进行整理阶段资料、补充完善成果的工作是承揽人的合同工作内容。 43.2审计配合:承揽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审计的规定,开展设计与其管理工作;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设计的项目、规模、标准、方案论证与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变更、工作量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委托人需要时,允许委托人指派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调阅或复印。 43.3合同经费审核: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结算时,以财政部门审定的费用为准,承揽人应积极配合审核。 知识产权 承揽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基本资料、技术结构形式或工艺、版权、专利技术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承揽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其它 45.1承揽人应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关于设计项目的各种工作会议,计划会议、联络会议等,各种会议召开前委托人会告知承揽人,承揽人按照会议内容准备相关资料。 45.2 遵守当地法规与民俗: 在进行本项目设计时,承揽人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尊重所在地民族风俗习惯。 45.3承揽人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任何商业或技术论文或其它场合发表或透露与本合同有关现场所有资料、物品的文字、图纸及影像。 税费 承揽人履行合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项目工作计划与完成期限 工作大纲 在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承揽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与完成期限,向委托人提交修改完善后的设计工作大纲,报委托人,委托人应10日内予以答复。 工作计划与报告 48.1承揽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所有与合同有关的会议记录、图纸、资料、数据、往来信件等应及时提交委托人。 48.2尽管有本条款上述规定的大纲与工作进度计划事先的安排,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只要认为有利于更好地协调,或为了保证本合同项目或专题圆满完成所必需的目标,可以指示承揽人调整大纲的内容、工作进度计划的时间或工作顺序,承揽人应积极配合调整与完善,以满足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的要求为准,所有这些调整影响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完成合同任务期限 本合同任务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测量成果;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并配合委托人报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评审,若未按上述要求时间完成规定工作,影响工程建设时间。因承揽人原因,每延期一天承揽人赔偿给委托人2万元,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0天,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天,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委托人保留追究承揽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业主提供的供图计划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如果未按业主提供的供图进度计划提供施工图,每延期一天承揽人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1万元,委托人在支付工程勘测费设计费中直接扣减。 提供的成果 提供成果的基本要求 承揽人应遵照第51条和委托人确定的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成果,其内容和深度须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与项目审批的要求。 提供的原始资料与中间成果 承揽人向委托人提交的资料与成果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51.1原始资料:气象、水文、泥沙、地形、地质等勘察、试验资料(包括整编资料、分析计算资料、成果资料、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勘探布置图、地质钻孔柱状图与平硐地质剖面图、各种地质平剖面图等资料)、科研资料等。 51.2中间成果资料:勘察、测量、科研、专题分析、方案比较、规划设计论证、建议、重要计算分析和其它有关事项的文件等中间成果。 51.3最终成果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报告、阶段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等。 51.4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勘察设计其它资料和成果文件。上述中间成果资料由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提供的份数,最终成果资料原则上按照合同第40条执行,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审查与修改 设计过程中间成果的咨询 52.1承揽人有义务接受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对设计过程中间成果的咨询。 52.2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按照设计大纲的要求,对承揽人的设计工作布置及其主要中间成果、主要特征参数、中间方案比较成果与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成果、专题研究初步成果、初步设计报告等及主要附件等进行咨询,承揽人应负责提供所需的详尽文件、图纸资料、电子文件、计算分析资料、试验研究资料和介绍等。对于需要查阅的计算模型、计算书及其它详细资料,承揽人必须提供。 52.3每次咨询的时间与具体内容,由委托人与咨询机构(或咨询人)提前通知承揽人,并由委托人或咨询机构(或咨询人)提出咨询意见。承揽人应根据咨询意见或建议,补充设计或补充完善方案,或重新论证、分析、完善成果,并对其成果负责。 成果评审或审查 承揽人的设计成果文件,必须接受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或委托人委托的咨询机构(或咨询人)审查咨询。承揽人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提交符合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审批要求的图纸文件供审查之用,负责汇报,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审查修改 承揽人交付的设计文件经过有关审查后,应根据审查意见与结论中提出的问题,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修改、补充、完善设计成果文件。修改补充的设计文件应形成正式报告,按程序报审、归档。 配合、协助与协调 委托人的配合 为使承揽人顺利开展设计工作,委托人应协助承揽人办理必要的现场进入手续,并帮助承揽人协调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 承揽人的协助与协调 56.1承揽人应协助委托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各种相关审查、报审等手续,准备相关报审、报批文件。 56.2承揽人应负责协调分包人与相关部门、相关分包人之间的关系。 现场设施和合同情况改变 现场设施 承揽人在工程现场进行设计和现场试验埋设的设备、仪器、仪表,水情观测的设施、以及探硐、钻孔、竖井、占地与建筑等所有设施的产权均属于委托人。承揽人在移交给委托人以前,应对其妥善保护和管理,并承担其维护和观测责任。 合同情况改变 58.1如果出现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揽人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使承揽人不能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承揽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 58.2如果承揽人履行某些合同义务的进度因不可抗力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将根据此种情况酌情延长。 保险 委托人的保险 委托人的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伤亡,由委托人负责投保。 承揽人的保险 60.1 承揽人应为投入本项目的承揽人员,或雇佣人员,或投入的设备购买相关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60.2由承揽人的疏忽或错误所引起的自身或第三方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坏,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及其它有关费用开支,全部由承揽人承担责任。 撤消、暂停或终止 撤消、暂停或终止 61.1若委托人全部或部分暂停本合同工作,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通知承揽人,承揽人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61.2如果委托人认为承揽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无能力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通知承揽人终止合同,并说明发出该通知的缘由。若委托人在21日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则可发出终止本合同。 61.3 由于承揽人工作质量、进度不能满足委托人需求,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除按合同支付承揽人已完工成果费用外,其余费用一律不予支付。 61.4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造成合同暂停、终止,委托人支付正常已完工作内容费用外,对窝工、设备闲置、进行退场费用不予补偿。 合同价与支付 合同价 62.1 合同价已包含投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及风险等一切费用。 62.2投标人投标价作为合同支付部分款项的计价基础。 勘测设计费结算价以423.76万元为最高限价,最终合同结算价=423.76万元×(1-下浮率),不因投资增减而调整。勘测设计费包括主体工程勘测设计费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自动化监控等专项工程勘测设计费。 支付 63.1合同价支付:承揽人在完成合同条款附件中相应项目的进度工作后,按《合同价款支付表》提出相应项目的费用支付申请函,委托人14日内审核完成,送财政部门审核进行支付。 63.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63.3各阶段支付比例按照下表执行: 合同价款支付表 序号支付进度合同费用支付条件支付合同价 比例/金额备 注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30%2第二期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并获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3第三期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后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4第四期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5第五期竣工验收后余款63.4若初步设计报告未获得批复,导致项目终止,委托人除支付第一期进度款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一期进度款金额如超出经审核工程估算中的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编制费,承揽人应在收到委托人的退款通知后14日内退回差额部分,否则委托人有权从履约担保(履约保函)中扣除。 违约 委托人的违约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非承揽人原因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承揽人已开展设计工作的,委托人根据设计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综合考虑承揽人的投标报价、合同等,按相关规定进行清算并予以支付。 承揽人的违约 65.1如果承揽人将设计任务转让或未经委托人同意分包,除转让或分包行为无效外,委托人按转让或分包合同价的5%~10%处以违约金,在合同价中扣除。 65.2由于承揽人设计方案不足、设计深度不够,设计缺陷,设计质量事故导致工程建设进度和投资受到较大影响的(除由承揽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视造成损失情况,委托人按合同价的1%~2%处以违约金,在合同价中扣除。 65.3以上承揽人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30%。 65.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承揽人原因导致责任事故,或承揽人消极对待工作,或对委托人的指令不配合,导致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影响工程施工的视为承揽人严重违约,委托人可追究承揽人的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知识产权、专利权和版权 知识产权、专利权和版权 66.1委托人拥有对承揽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数据、成果文件的版权或使用权,当委托人为合同工程项目或其它项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承揽人的许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6.2委托人对于本合同项下承揽人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有关资料和数据具有拥有权。承揽人应免于委托人因使用这些成果和数据而承担在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并保障委托人免于因使用这些成果和相关资料及数据等导致的侵犯知识产权、专利或其它受保护的第三方权利而引起的索赔、诉讼和其它开支。 66.3承揽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及现场服务过程中,对于所使用或运用的任何具有知识产权或专利权的技术、仪器设备、工艺、方法、设计、商标、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承揽人应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结构形式或工艺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和/或知识产权的行为而导致索赔或诉讼,则承揽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委托人免于因上述事件而导致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赔偿、罚款、收费及开支等一切损害和损失。 66.4没有征得委托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成果、有关资料、数据及委托人所提供的设计辅助资料等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或其它场合发表,否则委托人将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67.1承揽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函。执行本条规定所需的费用由承揽人承担。 67.2委托人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合同期满失效之前提出。 67.3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委托人可根据特定情况提前退还履约担保。 争议、诉讼和合同解除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或因违约、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双方应事先友好协商解决,在承揽人和委托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如调解不成,则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诉讼 诉讼地点为湛江市。 合同解除 当承揽人设计成果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要求、服务质量,委托人极不满意,委托人有权解除与承揽人的设计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补偿及赔偿。 其它 持续的义务 如果发生任何诉讼的事项,诉讼期间不解除任何一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 委托人(盖章): 承揽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格式)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委托人(委托人名称)(以下称甲方)与承揽人 (中标人全称)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编制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报告通过审批、付完全部款项后为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委托人:(单位全称)(盖章) 承揽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履约担保 (可根据银行格式或者按照以下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格式) : 鉴于 (下称“承揽人”)与你单位签署了 (下称“合同”)。我方已接受了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本银行同意为承包单位出具本保函; 本银行在此代表承揽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的责任,承揽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揽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揽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项目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后28日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 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 勘察设计 投标文件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报价书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投标报价函附录 (二)商务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辅助资料 六、其他材料 (三)技术部分 一、对工程的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 二、勘察设计大纲 三、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四、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五、项目组织管理 六、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想 (注:投标文件应按以上顺序自行编制目录和页码。) 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 勘察设计 投 标 文 件 (一)投标报价书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投标报价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合同编号: )的全部内容(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现决定参与该项目投标。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方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愿意以 %投标报价下浮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承诺勘察设计周期为 日历天。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主要设备仪器全部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进场计划 ,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序号条款名称约 定 内 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 2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 天,其中: 1)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测量成果:签订合同之次日起 个日历天内。 2)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签订合同之次日起 个日历天内。3质量合格。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商务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及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 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及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3.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经营范围备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2 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书 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或副本)复印件(取得“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企业资质证书 附:投标人勘察资质证书(或副本)、设计资质证书(或副本)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附: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首页-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附银行保函复印件,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不低于2个月); 2、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3、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辅助资料 6.1 近五年来承接的类似项目勘察(测)设计业绩情况表 合同名称项目规模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承担的工作合同项目 简要描述 注:1、近5年来是指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指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经验(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是指在江河或水库中建设工程的15万吨/日(即1.736m3/s)及以上的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原水加压泵站工程、排涝泵站工程、补水泵站工程、取水泵站中的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设计或者工程项目设计中含有在江河或水库中的15万吨/日(即1.736m3/s)及以上的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原水加压泵站工程、排涝泵站工程、补水泵站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中的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设计,可认定为类似业绩)。有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单独列表;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2 拟投入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 及专业执业资格 及专业拟在本合同担任的职务注: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以及发布招标公告前六个月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等)。若无其他资料,投标人则直接写:“无”。 湛江市合流25万吨/日原水加压泵站工程 勘察设计 投 标 文 件 (三)技术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编制 PAGE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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