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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辅(疏)导中心绿化工程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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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6 15:3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甘肃武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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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辅(疏)导中心绿化工程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6日

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辅(疏)导中心绿化工程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凉州区公安局的委托,对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辅(疏)导中心绿化工程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GSQL-ZC-2020-010

二、采购预算金额:121.8万元

三、招标内容:需采购一批苗木及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具有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用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

方式: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时间:2020年 4月 27 日0时0分至2020年5月 6日23时59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 18 日 09 时00 分

开标时间:2020年5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二 厅。

开标形式:网上开标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并按照“投标文件固化工具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缴纳方式:1、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缴纳至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区公安局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请各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予以确认)。

户 名: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西街支行
账 号: 6205016604010000049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 14 日17:0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电子保函中注明“区公安局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缴纳截止时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九、网上开标

具体投标、开标操作根据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详见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

十、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请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服务窗口咨询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

1)单位名称:凉州区公安局

2)联系人:宋国玺 联系电话:13629359950

3)采购单位地址:凉州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293583695

3)单位地址: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 106 号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 26 日


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辅(疏)导中心绿 化工程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SQL-ZC-2020-010 采 购 人:凉州区公安局 代理机构: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须知.......................................................................................................................7 投标须知前附表.........................................................................................................................7 1、总 则.................................................................................................................................13 2、招标须知...........................................................................................................................13 2.1招标...............................................................................................................................13 2.2投标...............................................................................................................................14 2.3开标................................................................................................................................18 2.4评标委员会....................................................................................................................19 2.5评标................................................................................................................................20 2.6中标................................................................................................................................21 2.7中标公告........................................................................................................................21 2.8中标通知书....................................................................................................................22 2.9合同授予........................................................................................................................22 2.10签订合同.....................................................................................................................22 2.11合同文件......................................................................................................................22 第三章澄清和质疑.................................................................................................................24 3.1综合说明........................................................................................................................24 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24 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23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25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26 第五章 货物需求...................................................................................................................27 第六章技术要求.....................................................................................................................29 6.1总体要求.......................................................................................................................29 6.2货物技术要求................................................................................................................292 6.3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要求.......................................................................................29 第七章评标原则及办法.........................................................................................................30 7.1.评标原则.......................................................................................................................30 7.2.评标小组组成...............................................................................................................30 7.3.评标方法.......................................................................................................................30 7.4.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31 7.5.中标供应商的确定.......................................................................................................33 7.6.合同的授予...................................................................................................................33 7.7.废标条款.......................................................................................................................34 第八章附件.............................................................................................................................35 附件1:合同格式及条款....................................................................................................36 附件2:开标一览表............................................................................................................39 附件3:投标函....................................................................................................................40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1 附件5:法人授权函............................................................................................................42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43 附件7:投标报价明细表....................................................................................................44 附件8: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45 附件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46 附件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47 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48 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93 第一章招标公告 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辅(疏)导中心绿化工程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凉州区公安局的委托,对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 辅(疏)导中心绿化工程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GSQL-ZC-2020-010 二、采购预算金额:121.8万元 三、招标内容:需采购一批苗木及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具有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经营许 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 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 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内“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 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用4 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有 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 方式: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时间:2020年 4月 27日0时0分至2020年 5 月 6日23时59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 18 日 09时 00分 开标时间:2020年 5月18 日 09 时 00分 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二厅。 开标形式:网上开标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 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并按照“投标 文件固化工具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 的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 的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5 缴纳方式:1、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 本账户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缴纳至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 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区公安局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 效(请各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予以确认)。 户名: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西街支行 账号: 6205016604010000049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17:0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电子保函中注明“区公安局苗木及附属设 施采购”,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缴纳截止时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九、网上开标 具体投标、开标操作根据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 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详见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 十、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参与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的投标人,请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服务窗口咨询办理数字证 书,然后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 1)单位名称:凉州区公安局 2)联系人:宋国玺 联系电话:13629359950 3)采购单位地址:凉州区公安局6 招标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293583695 3)单位地址: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 106号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 月26 日7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辅(疏)导中心绿化工程苗木及 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2)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招标内容:需采购一批苗木及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凉州区公安局 (2)联系人:宋国玺 (3)联系电话:13629359950 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经理 (3)联系电话:18293583695 4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经营 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中级以上(含 中级)职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8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 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 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用甘肃”网页截图时间 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内有 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 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8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缴纳方式:1、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必须是投 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缴纳至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禁止 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区公安局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 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请各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予以确认)。 户 名: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西街支行 账 号: 6205016604010000049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5月14日17:0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电子保函中注明“区公安局苗木及 附属设施采购”,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 至开标系统。 缴纳截止时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 开标系统。9 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退付,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资格,且无需做任 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合同须送至代理公司一 份)。 9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1份(U盘1份), 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 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 2.电子版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2)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 线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开标当日提交的固 化文件一致)在开标当天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 U 盘由投标人用邮寄或现场 递送方式交至代理公司处(具体事项请联系代理机构)。 10 封套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 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小组依法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小组依法进行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 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 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10 中标资格被取消。 12 开标时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须具有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经营 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中级以上(含 中级)职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 7.投标人近近一年(2019年)年度纳税情况,提供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 8.投标人近近一年(2019年)年度企业员工参加社保情况,提供当地社保局 出具的已缴纳证明; 9、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 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以开标前三日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 “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小组依法进行审查,以上11 证件由投标人提供电子版进行评审,如专家评审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便视为 无效投标。。 13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21.8万元 14 为保证项目质量,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由获得林业中级及以 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并提供《凉州区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辅(疏)导中心绿化 工程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保证书》,保证书内必须明确技术 负责人全程投入本项目实施等相关内容(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取消投标资格,并由技术负责 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1)招标人不接受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 (2)投标须知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1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 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 第七章评标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声明函为依据。 17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 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 除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18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 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12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9 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政采技术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 2人) 20 投标费用说明:评审专家劳务费、交易中心场地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13 1、总 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 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凉州区公安局。 3)“代理机构”是指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和“供方”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需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 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 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 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 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 真、电子邮件 2、 招标须知 2.1 招标 2.1.1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 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14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 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 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1.2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 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在投标中对修改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参加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 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方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并将此变 更通知投标人。 2.2 投标 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应按照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对参加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的投标的 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招标项目以及 报价中; 4)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 5)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 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及招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投标人如拒 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宣布投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 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5 6)招标人可视招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具备拆包或取消采 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7)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 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费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参加招标。 2.2.2投标文件的制作 制作文件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接收),在 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1)封面 2)目录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函 5)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须具有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经营许可 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证;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近一年(2019年)年度纳税情况,提供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 8.投标人近一年(2019年)年度企业员工参加养老保险情况,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 已缴纳证明; 9、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16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 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 均可(以开标前三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小组依法进行审查,以上证 件由投标人提供电子版进行评审,如专家评审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便视为无效投标。 6)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表(附件4)及其他优惠报价内容 7)商务部分 8)技术部分 ①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 ②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附件7); ③其他证明材料 9)其它部分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2.3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含有关起苗、检疫、包装、运输、装卸、假植、栽植、建植、土 壤改良、施肥、两年养护、地坪破碎、铺设卵石道路、管网、修建实木凉亭等附属工程 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优于设计方 案执行,并按施工图纸施工到招标人终端客户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以及中国政府规定 的有关税款(提供增值税发票)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 和义务的全部费用。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规格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本17 次项目所有费用。 2)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4)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 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 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 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2.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60日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2.2.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缴纳方式:1、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 本账户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缴纳至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 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区公安局苗木及附属设施采购”,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 效(请各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予以确认)。 户名: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西街支行 账号: 6205016604010000049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14日17:0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电子保函中注明“区公安局苗木及附属设 施采购”,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统。 缴纳截止时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上传至开标系 统。 以上两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退付,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资格,且无需做任何解释, 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18 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响应。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 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电子文档制作,文件须为word格式,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 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2.2.7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售后服务部分五部分组 成。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与招标人有关招标文件的来往函电均必须使用中 文。所有的度量单位均使用公制。招标文件中的时间均系指北京时间日历天。19 (3)投标文件应以A4规格(图纸及印刷图片可使用其他规格)的纸张打印。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编排目录、 标明连续页码。 (5)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文件应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成册, 活页夹拒绝接收。 2.2.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 2)电子版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3)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4)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与标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2.2.9投标文件递交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 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并按照“投标 文件固化工具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 的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 的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2.2.10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 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 时间。 2.2.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和撤标,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固化后同时上传。20 2.3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并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 机构主持,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投标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由法人或法人授 权人参加开标仪式。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 系统”进行。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 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 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 投标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4评标委员会 1.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政采技术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向采购人 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 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1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评标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 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根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22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 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 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 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 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 分值。 6.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商 务和技术及其他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财政部第 87号令第六十四条):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6中标 1.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 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 重新评审。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23 财政部门。 2.7中标公告 1.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 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 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8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中标。 2.9合同授予 1.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的履行合 同义务且在其所投项目中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 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有权对《采购需求》中规定 的货物数量和 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10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11合同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4 第三章 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予 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 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 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 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 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 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 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问题交流时, 可用传真、邮件、Email等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根据澄清 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 招标人在受理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 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 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的将应当 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招标人公布拟中标结 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 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但对招标文件所规定涉及内容,在投标文件递交后,视 为认同接受,不作为质疑事项。如有疑问,请投标人按3.1和3.2要求在投标前进行质 疑、澄清,一旦递交投标文件,便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规定各类、各项内容。 招标人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 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25 的应当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6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须具有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经营许可 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证;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近一年(2019年)年度纳税情况,提供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 8.投标人近一年(2019年)年度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 已缴纳证明; 9、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 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 均可(以开标前三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小组依法进行审查,以上证件 由投标人提供电子版进行评审,如专家评审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便视为无效投标。27 第五章 货物需求 货物名称 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属性 数量 单位 银杏 高700cm、冠幅120cm、胸径10cm、土球100 节能、环保 24 株 雪松 高500cm、冠幅200cm、土球100 节能、环保 50 株 云杉 高500cm、冠幅200cm、土球100 节能、环保 30 株 法桐 高280cm、胸径10cm、土球80 节能、环保 36 株 樱花 高150cm、冠幅100cm、胸径5cm、土球40 节能、环保 56 株 海棠 高150cm、冠幅100cm、胸径5cm、土球40 节能、环保 80 株 红叶李 高150cm、冠幅100cm、胸径5cm、土球40 节能、环保 55 株 碧桃 高150cm、冠幅100cm、胸径5cm、土球40 节能、环保 55 株 国槐 高320cm、1/3冠幅200cm、胸径10cm、土球80 节能、环保 47 株 金叶榆球 高120cm、冠幅100cm、土球40 节能、环保 55 株 紫叶矮樱球 高120cm、冠幅100cm、土球40 节能、环保 55 株 榆叶梅球 高120cm、冠幅100cm、土球40 节能、环保 65 株 丁香球 高120cm、冠幅100cm、土球40 节能、环保 65 株 刺柏球 高100cm、冠幅80cm、土球40 节能、环保 25 株 牡丹 高50cm、10分枝以上、土球50 节能、环保 323 株 大花月季 高30cm、5分枝以上、土球30 节能、环保 540 株 四季玫瑰 高30cm、5分枝以上、土球30 节能、环保 1140 株 爬山虎 底径0.7cm、根系完整 节能、环保 330 株 侧柏绿篱 30株每平方米 节能、环保 116 ㎡ 金叶榆绿篱 30株每平方米 节能、环保 85 ㎡28 紫叶矮樱绿篱 30株每平方米 节能、环保 85 ㎡ 水蜡绿篱 30株每平方米 节能、环保 52 ㎡ 荷兰菊 花卉、营养杯苗 节能、环保 23 ㎡ 红王子锦带 花卉、营养杯苗 节能、环保 20 ㎡ 马鞭草 花卉、营养杯苗 节能、环保 5 ㎡ 绒线菊 花卉、营养杯苗 节能、环保 15 ㎡ 草坪 节能、环保 3322 ㎡ 路牙石 花岗岩900cm*300cm*100cm 节能、环保 853.7 m 卵石路 3cm-5cm鹅卵石 节能、环保 289 ㎡ U型卵石路 3cm-5cm鹅卵石 节能、环保 183 ㎡ 实木凉亭 六角常规凉亭、支架结构 节能、环保 2 座 卵石路道 3cm-5cm鹅卵石 节能、环保 117 ㎡ 花架 支架结构 节能、环保 54.4 ㎡ 方砖铺设 300cm*300cm彩色砖 节能、环保 190.4 ㎡ 管网 PE63管、热熔承插连接、铺设深度1.5m 节能、环保 283 m 检查井 砖砌,1.5m高 节能、环保 4 ㎡ 防水 3mm厚HDPE防渗膜 节能、环保 853.7 ㎡ 地坪破碎 机械破碎,垃圾拉运 节能、环保 6287 ㎡ 备注:提供苗木的栽植、建植、土壤改良、施肥、两年养护期(包括修剪、灌溉及病、 虫、草害的防治)、地坪破碎、铺设卵石道路、管网、修建实木凉亭等附属工程、开具 增值税发票的费用有施工方在报价中自行计算。 1.采购货物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造林技术规程》第八条种苗技术规定“造林任务,就近育苗。29 避免长途运输造成损失”。按照“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 3.各绿化苗木要求根系完整,生长健壮,无失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第六章技术要求 6.1 总体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有关起苗、检疫、包装、运输、装卸、假植、栽植、建植、土壤改 良、施肥、两年养护、地坪破碎、铺设卵石道路、管网、修建实木凉亭等附属工程等,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优于设计方案执 行,并按施工图纸施工到招标人终端客户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以及中国政府规定的有 关税款(提供增值税发票)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 务的全部费用。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规格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次项 目所有费用。 6.2货物技术要求 1.所有苗木必须有两证一签; 2.供苗企业负责苗木运输、假植、分发、土壤改良、栽植、两年养护; 3.所有绿化苗木要求根系完整,生长健壮,无失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附属 设施质量合格。 6.3 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要求 1、中标人需将所有货物免费配送并发放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6.4其他要求 如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弄虚作假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 但实际提供产品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功能参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 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0 第七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 7.1.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2)货物的质量、规格及标准。 (3)售后服务承诺、货物供应。 (4)经营信誉。 7.2.评标小组组成 招标人根据招标服务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 比较。评标小组由专业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从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抽取 5位,业主代表2位。 7.3.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第 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评标办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声明函 为依据。 投标人的报价如果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有效报价,如果高于采购预算控制 ........ 价视为无效报价 ....... 。 具体分值如下:价格部分占30%;商务部分占25%;技术部分占45%。满分100分。 1、价格部分(满分30分) (1)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1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2)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 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扣除; (3)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商务部分评审得分(25分) (1)配备保障售后服务的技术人员(中级以上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人,资格 证原件扫描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每提供一份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4分) (2)投标企业近两年(2018年至2019年)有同类项目(绿化工程或绿化养护工程) 业绩施工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开标现场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核查,中标 通知书以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发放的为准),没有不得分。(满分4分) (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近两年(2018年至2019年)有同类业绩(绿化工程或 绿化养护工程)施工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开标现场提供中 标通知书和合同核查,中标通知书以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发放的为准)(满分6分) (4)投标单位具有林业部门核发的《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提供者得5分,没有不 得分。(满分5分) (5)投标单位具有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质量﹒服务﹒诚信﹒重合同守信用AAA企业 证书、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原件备查,须认定日期在发布公告前),每提供一项得2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6分) 3、技术及售后部分评审得分(45分) 3.1、合理的项目管理机构图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科学严密,优者32 得8分,良者得5分,一般者得2分.(满分8分) 3.2、完善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者得8分,良者得5分,一般者得2分.(满 分8分) 3.3、供应苗木质量承诺书,包括所投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纯度、病虫害等技术指 标的说明,优者得6分,良者得3分,一般者得1分。(满分6分) 3.4、技术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货物的技术指标(苗高、胸径、地径、冠幅等 主要规格)要求及附属设施等得满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表述不清楚,扣1分,扣完为 止。(满分5分) 3.5、具有完善的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等措施优者得6分,良 者得4分,一般者得2分.(满分6分) 3.6、投入的机械设备达到工程施工要求且提供机械设备彩页,配备的施工技术工人 满足施工需要,优者得6分,良者得4分,一般者得2分。(满分6分) 3.7、具有详实的售后服务方案,且具有完善的抚育管护等工作方案等,内容全面、可 操作性强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没有不得分。(满分6分) 7.4、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 7.4.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 现两个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不一致的; 2、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 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4.2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苗 能力。评标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33 的标准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3)评标小组有权要求现场查看供应商资质材料的原件。 4)评标小组审查每份投标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 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否则为不响应,则属自动放弃投标 权。评标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 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7.5.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届满后,由 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其与需方签订合同。 7.6、合同的授予 7.6.1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并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武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三天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正式中标或签订供 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供应 商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价格(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 其他相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6.2合同的签署 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 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34 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 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87号规定办理。此时可由需方与候补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7.7、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 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并且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 款或者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其他 1)在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3家,并且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 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有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 以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3家情形的,由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非 招标方式组织采购。35 第八章 附件 附件1:合同格式及条款 附件2:开标一览表 附件3:投标函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5:法人授权函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7: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8: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 附件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附件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36 附件1 武威市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以采购人最终格式为准,格式仅供参考) 根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招标结果,(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 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草拟时间:年月日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编号为招标文件的规定,供需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合同附件供货一览表。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 次确定不再变更。 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 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为准。 六、合同金额:大写:(小写:)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进口货物有中国进出口商检局认证标志), 并为正规制造厂商年月以后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供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4、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 产品合格证等。 5、免费培训需方操作人员。 6、供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附生产厂家承诺),至少为年。37 7、供方按合同规定供货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据 的发票(完税价),由采购单位支付货款。 8、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认真履行。 9、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 供方负责。相关部门将根据供方实际违约情况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上缴国库。情节严 重的,将取消供方参加武威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10、质量验收: (1)到货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 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 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 货,解除合同。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栽植完成时间: 4、验收时间: 3、验收单位: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 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负责 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每延误一日,供 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的5‰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 分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 还。38 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尺寸大小负责包换,不视为质量问题)货物超过本合同 总量的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 (二)、需方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贷款总额10%的违 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 (2)需方应当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对供方货物及时组织验收,不按时验收,每延误一日 应按货物总值的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特殊条款*根据货物的特殊性及采购人的要求列出相关条款*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一份,供方一份武威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项目供货一览表 供方:(章) 需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39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总投标价/供货期 1.投标总价(大写):元 (小写):元 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 3.质保期:验收交付期 日40 附件3: 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项目采购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采购文件,决 定参加本次采购。我方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 任务,履行采购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 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 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6、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41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2 附件5: 法人授权函 致: (招标人)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人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 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采购编号为的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 文件、进行合同签署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兹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3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须具有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经营许可 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证;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近一年(2019年)年度纳税情况,提供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 8.投标人近一年(2019年)年度企业员工参加养老保险情况,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 已缴纳证明; 9、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 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 均可(以开标前三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小组依法进行审查,以上证件 由投标人提供电子版进行评审,如专家评审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便视为无效投标。44 附件7: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序号 货物 名称 规格参数 产品属性 数量(株) 单价(元)总价(元) …… 合计:(大写) 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大 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 2.投标报价应包含有关起苗、检疫、包装、运输、装卸、假植、栽植、建植、土 壤改良、施肥、两年养护、地坪破碎、铺设卵石道路、管网、修建实木凉亭等附属工程 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优于设计方 案执行,并按施工图纸施工到招标人终端客户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以及中国政府规定 的有关税款(提供增值税发票)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 和义务的全部费用。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规格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本 次项目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45 附件8: 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 编号 招标货物 投标货物 规格响应情况 符合、正负偏离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46 附件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47 附件10: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48 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本公司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将依 法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 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一览表保持 一致。 3、如果投标企业属于中型企业,但是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或微 型,骗取政府优惠政策的,一经审查确认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 1-3年内参与政府采49 购活动,并给予一定金额罚款的处罚。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50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库〔 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3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5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 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 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 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 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 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 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 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 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 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 业采购。 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 或者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52 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 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 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 型企业。 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 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 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 金。 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 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 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 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53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54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55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56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57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54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58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59 附件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单位不用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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