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20)—02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滨江固废转运站 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1年 | 1500000元/年 |
备注: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是否续签须根据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及单位实际情况,由业主单位集体商量决定。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投标人在工商注册经营许可范围内有物业管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8日9:00时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742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薛宁 联系电话:0574-87876802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红阳 电话:0574-88225172 传真:0574-88225200
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郑燕蓉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
十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6日
附件信息: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YZ-ZFCG(2020)-022 2020年4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它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20)—02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预算金额(元)1滨江固废转运站 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1年1500000元/年备注: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是否续签须根据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及单位实际情况,由业主单位集体商量决定。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投标人在工商注册经营许可范围内有物业管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8日9:00时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742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薛宁 联系电话:0574-87876802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红阳 电话:0574-88225172 传真:0574-88225200 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郑燕蓉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 十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6日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项目地理位置: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742号 4、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93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635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筑面积9332平方地下建筑面积21807平方米。 二、项目服务需求及人员配置要求 1、服务需求 序号服务内容及要求1管理服务范围1.1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除转运、卸料大厅等作业区域外);1.2负责业主单位区域内的绿化养护管理;1.3负责24小时的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包括门卫外来人员登记、报刊信件收发、门口和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秩序及场所管理的维护、院内日常安全巡查、管理区域内消防和视频监控;1.4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及监控管理工作;1.5食堂服务:早餐100人、中餐100人、晚餐30人的堂食正常供给及合理营养搭配。1.6管理区域内其它临时性服务。2总体管理要求2.1中标人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承包方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岗位人员不得顶替调换、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各项服务质量符合标准。2.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方案与中标人协商议定,以保证奖罚分明。2.3中标人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委托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委托方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委托方有权辞退。2.4根据招标要求,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制度上墙,由中标人派专职督导人员每日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2.5中标人要做好厨房整体管理,包括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员工培训、工作纪律、工序流程、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成本控制等。2.6中标人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费用。 2、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岗位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 (兼现场讲解员)1人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身高1.6米以上,气质佳,持物业经理上岗证,普通话标准2保安7人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保安员上岗证3保洁员6人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4绿化工1人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5厨师及帮厨人员7人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厨师持三级/高级及以上厨师证,洗杂工,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合计22人说明:1、上述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持相关证书上岗。 2、总体原则必须保证所有工作能正常开展,同时能应变突发性、临时性情况发生,在运行过程中,如有工作衔接不顺畅的情况发生,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业主有权要求其限期进行更正,不做更正的或更正后仍不合格,可酌情扣除物业管理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合同。 三、服务工作内容及标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对物管企业要求:所委托物业公司需按宁波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操作规范制定物业管理具体服务方案,实施运作,并能严格按照既定管理目标管理转运站。 2、物业管理须达到以下目标: (1)清洁管理无盲点,有效保洁率99%以上。 (2)投诉处理率100%。 (3)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业主安全责任考核目标要求内,因管理原因引起的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 (二)总体管理要求 中标人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岗位人员不得顶替调换、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各项服务质量符合标准;派遣人员要做到遵纪守法,做好保密工作。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方案与中标人协商议定,以保证奖罚分明。 中标人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采购人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辞退。 中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制度上墙,由中标人派专职督导人员每日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 中标人要做好厨房整体管理,包括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员工培训、工作纪律、工序流程、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成本控制等。 中标人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费用。 中标人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或中标人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被采购人上级部门点名批评、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或发生失窃、偷盗造成损失的,经核实因中标人管理失职,应予以按责任赔偿损失并处罚款(按发包额的10%),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服务内容及标准 1、保洁 室内保洁职责要求: (1)行政办区域的保洁要求:每日对地面、墙面、门、门框、木饰面、顶棚、玻璃、窗框、消防通道、公用设施、风口、灯饰、灯筒、空调器进行保洁。公共部位玻璃窗每周至少保洁一次。 (2)卫生间保洁要求:按要求对地面、墙面、玻璃镜、便器、坐厕、便斗、洗手盆、台面、天花板、灯、排风口、门窗框等进行保洁,每天至少两次,节假日必须保洁一次。 (3)会议室保洁要求:按要求对地面、桌椅、沙发、茶几、地毯等进行保洁。 室外及公共区域保洁职责要求: (1)按要求对各类管线、停车库内地面、天花板、告示牌等进行保洁。 (2)按要求对转运站地面、台阶、绿化带、告示牌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保洁。 (3)按要求对转运站所有楼道、走廊玻璃、大堂地面、楼梯扶手、墙面、台阶、消防设施外围、风口、灯具、装饰柱等进行保洁。 (4)地面无烟蒂、纸屑、果皮、落叶等杂物,无污迹、无异味,地面、墙面属花岗岩或大理石材质的,应整洁有光泽。 (5)玻璃门窗、洗手台板等各类设施、设备,无水迹、手印、灰尘。垃圾中转处、垃圾桶、窖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附近地面无污染,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 (6)负责区域内的除四害、消杀工作。 2、 安保 安全管理: (1)对本单位整个区域进行全天候安保值勤,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2)做好站内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并通知被访人员上门接送或陪同工作,防止和阻止未经允许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3)对停车场、车辆进行安全与交通管理,保证车辆停放整齐、交通有序,保证车辆安全。 (4)及时发现、处置大门及周边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 (5)负责报刊、信件的收发和送达(重要信函即到即送)。 (6)巡逻岗工作日不间断巡查,维持办公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节假日和晚上值班每隔一小时巡查一次,及时关闭过道、卫生间等照明灯。 (7)完成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绿化服务 (1)每周不少于一次对绿化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修剪枯病枝伤残枝及时清理等。 (2)花坛草地养护,冬季栽种越冬草种,要求常年保持常绿。 (3)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4、供餐服务 (1)中标人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供餐服务,早餐100人、午餐100人、晚餐30人,用餐标准是每人每天22元(含一元燃气费) (2)采购人食堂免费提供水、电、气和场地,负责主要原材料采购费用,公共场所责任险办理费用、餐厨具及维修费用、隔油池清理费、餐厨垃圾清运费等,中标人做到节约使用。 中标人负责人员招聘,提供用餐服务,承担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加班费、食堂烟道清洗(一年二次)等直接费用。 (3)由主厨负责制定食谱和每日进货计划,要求合理调配,荤素搭配,不断提高烹饪水平,提供营养合理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并符合《食品卫生法》标准。 (4)严把食品验收,确保食品质量,对入库食品分类存放,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和日消耗登记工作。搞好餐厅内部卫生。室内无蛛网,餐具干净整洁,调料器具内外无污渍,餐厅桌椅、地面无油污、无水渍,光洁明亮。 (5)食品加工区域设备放置有序,台面清洁,地面无积水、地沟无污水、无污渍。厨师对餐饮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细心加工、用心烹饪,保证菜品质量,避免物料浪费、降低能耗排放,有效控制加工成本。 (6)加强食堂的设备设施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完毕或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彻底清洁,发现有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修。仓库物品归类放置,做到用陈存新、无过期变质食品。 (7)餐厅工作人员应严格监督并执行就餐人员分类打卡,凭卡、凭票就餐。 (8)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接受采购人每季度民意测评,根据所提意见建议及时作出调整与改进。 (四)、服务标准 1、安全保卫管理 (1)24小时值勤,对来访人员实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场所,及时处置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事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工作。 (2)接待来访人员的登记,联系接待的人员,礼貌迎送来访人员,并引导来访人员到相关的接待场所。 (3)做好防火、防盗等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24小时不间断监控火警报警系统、可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险情和可疑情况及时了解清楚,并报告和处置。管理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简单故障的排除、维护等,确保内部治安和消防安全。 (4)接待外来人员,进行登记、验证、通报等,联系接待人员,礼貌迎送来访人员。 (5)收、发报刊和信件,重要信函即到即送。正常休息日和节假日保证有人收发。 (6)夜间组织巡逻工作,对转运站内各区域进行不间断地巡逻检查,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运作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登记记录。 (7)维护正常秩序,严格管理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转运站内。按照采购人管理制度要求,负责管理好物业区域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安全停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认真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 (8)要做到文明礼貌,统一着装,严守岗位;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大门规定时间的开、关,便于车辆人员的进出。 (9)建立报告制度,并做好值班台帐记录。 2、环境卫生: 管理区域内所有公共区域及办公楼楼内各场地的环境卫生管理。 (1)根据要求及时做好转运站内各区域清扫保洁工作,确保无遗漏,无死角,秩序井然整洁干净。 (2)卫生间保洁(实施动态保洁): (a)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和设施完好。 (b)台面、镜面、地面干净,基本干燥,无灰尘,无明显污渍。 (c)坐便器、蹲便器、尿槽内无明显水迹污逅和其他污物。 (d)洗手液、卫生纸等补充及时。 (e)每周要对各器具清洁消毒一次。 (3)停车库(场)、站内场地: (a)每天清扫不得少于二次,保持地面整洁。 (b)保洁员要对以上部位每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 (c)要保持车辆停放有序。 (4)公共区域、绿化区域等。 保证转运站内公共区域内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绿化区域内无瓜果皮、无树枝等杂物,垃圾桶、窨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废品应归到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不准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 (5)公共设施工作服务标准 项目工作标准走廊、门厅、楼梯或 消防楼梯地面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旋转门、门中轴、门框、门边缝部位光亮、无痕迹、无灰尘。空调出风口无灰尘、无污迹。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楼梯扶手、栏杆、 窗台、指示牌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指示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消防栓、消防箱、 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喇叭无灰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天花板、公共 灯具内或外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走廊、楼梯窗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公共卫生间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烟灰缸、垃圾桶、 果壳箱桶内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烟缸内烟蒂不多于三支。消杀灭害对通风口、明沟喷洒药水,安排灭蟑螂、老鼠。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3、食堂管理 (1)保障正常工作日每天早、中、晚餐的正常供给及采购人因特殊需求要求提供的餐饮服务。 (2)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法律、管理办法以及采购方的制度管理办法,在签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要保证食堂、餐具卫生要达到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要求,做到安全卫生、足量美味供应饭菜,杜绝浪费。 (3)负责对加工的原辅材的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在合同期内所用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有正规厂家和资质的商铺,并提供相关的质量检验证书,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并做到进货单公示工作。 (4)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5)自行办理健康证,必须保证所有上岗人员均持有健康证,自行负责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社会保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中标人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6)中标人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履行租借手续,负责养护管理、遗损赔偿。 (7)中标人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8)中标人落实专人对各餐厅、食堂、加工间、餐厨垃圾堆放处等包干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就餐完毕要及时清理餐桌,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中标人员工不得私自处理剩饭剩菜。 (9)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气费由招标人负责,但中标人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10)中标人在合同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1)中标人必须指定专人按期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 (l2)中标人须根据采购方规定时间按时为进驻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随意更改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等要服从采购方的管理),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公平守法。 (13)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经营者,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14)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4、绿化养护管理 (1)每周不少于一次对绿化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修剪枯病枝伤残枝及时清理等。 (2)做好防旱防涝,防虫防冻,发现枯死及时上报并进行补种。 四、物业管理费用及补充说明 (一)物业管理经费使用范围 1.人工工资费用(必须符合宁波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社保医保(必须符合宁波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福利。 4.节假日加班费用。 5.行政办公费用。 6.员工的服装费用。 7.其它费用。 8.管理费用。 9.法定税费。 (二)其它补充说明 1、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保安工具(包括对讲机、警棍等安防工具)、保洁工具物耗(保洁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工具、耗材,包括卷纸、洗手液等)、除四害消杀费用(含相关耗材、药品)、绿化租摆费用、食堂烟道清洗费用(一年二次)。 2、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宁波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工资部分按最低工资、社保基数实际上调幅度上调。 3、在投标报价中,物业管理采用包干制。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中标人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中标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项目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服从管理,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所有员工须有有效的上岗证件。 5、管理费用结算具体时间为: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6、管理用房。在合同期限内采购人免费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具体根据采购人的实际与管理要求而定。 7、管理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价格为准。 8、采购人将在合同期内适时对该中标人进行考核评比,如考评不合格或达不到有关要求的,限期进行更正,不做更正的或更正后仍不合格,可酌情扣除物业管理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9、采购人监督及处罚办法 监督内容为中标人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采购人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五、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通报批评,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5、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2采购编号:YZ-ZFCG(2020)-0223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是;√否。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的,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8结果公告: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9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本次采购预算为1500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10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11付款方法: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12履约约定:中标单位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1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4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1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 、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本项目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4、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投标委托 1、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被授权人须提供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它相关内容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作无效或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实质性内容有大的修改,需十五日),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 1、商务技术文件: (1)目录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技术参数 ①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完整的服务方案。 ② 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 ③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固定职工,并提供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④企业管理制度:提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各类保洁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等。 ⑤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或承诺。 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6)服务承诺 (7)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8)与评标内容相关的资料 (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小微企业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4)投标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提供)。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能出现报价。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将商务技术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价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别装订,并注明“正本”、“副本”。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a) 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必须分开单独密封包装。 (b)投标人应将商务技术文件密封包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商务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报价文件“正、副本”必须用一个密封袋封装,封口处贴有封纸,封纸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唱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初审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带“★”的款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5)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3、特别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 3、确认无异议后,开标会结束。 十、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客观的评标原则,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3、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定标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按序推荐中标人。如遇综合得分相同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取技术得分高的,再者以异常情况由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十二、合同授予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和投标时的承诺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鉴证,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中标单位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同时凭合同原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 4、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合同的鉴证;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中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没有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可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如采用)。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如有)。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四)、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 (五)、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 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六)、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 (2)对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评定分; (3)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4)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细则 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分15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基准价得分为15分。其它投标报价计算公式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的,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不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资历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持有全国普通话等级证书得1分;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同时提供投标前最近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人员的配备、 人员培训与管理12分人员配备素质、数量与项目定位是否相符和合理;培训机制与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培训内容与项目定位和管理目标是否相符;管理方案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测算的物业服务费与整体定位是否相符;测算的物业服务费是否符合物业服务费构成要求;测算的数值是否合理、规范。被评为优的得12-11分,被评为良的得11-9分,被评为一般的得9-6分,被评为差的得6-0分。制度和档案的 建立与管理2分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规范,档案管理方案是否科学。被评为优的得2-1.8分,被评为良的得1.8-1.5分,被评为一般的得1.5-1分,被评为差的得1-0分。安全保卫管理 的具体措施10分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被评为优的得10-8分,被评为良的得8-6分,被评为一般的得6-4分,被评为差的得4-0分。卫生保洁管理 的具体措施11分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被评为优的得11-9分,被评为良的得9-6分,被评为一般的得6-3分,被评为差的得3-0分。绿化管理的 具体措施5分由评委对投标人的绿化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议。被评为优的得5分,被评为良的得5-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4-2分,被评为差的得2-0分。食堂管理的 具体措施11分制度、措施、采用的标准及作出的具体承诺是否明确、合理,是否切合项目的实际,质理监督、检查机制是否到位等进行评分。被评为优的得11-9分,被评为良的得9-6分,被评为一般的得6-3分,被评为差的得3-0分。有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5分项目特点、难点分析是否准确,解决措施是否得当。评为优的得5-4分,被评为良的得4-3分,被评为一般的得3-2分,被评为差的得2-0分。管理体系认证5分投标人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的,每个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投标人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信用等级,取得AAA的得3分,取得AA的得2分,取得A的得1分,A以下的不得分,最高3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类似项目 管理业绩5分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有管理过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项目服务业绩(与采购需求同类),每个得1.5分,最高得5分;同一项目只计一次分,不累加(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随带合同原件备查)。企业获奖荣誉3分投标人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过政府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示范)称号的得3分,地市级及以上(示范)称号的获得1.5分,获得区(县)级(示范)称号的获得1分,以获得最高荣誉为准,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最高3分。现场答辩8分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物业管理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被评为优的得5-4分,被评为良的得4-3分,被评为一般的得3-2分,被评为差的得2-0分。2、投标人对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现场陈述讲解,最高3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物业管理合同 (供签约时参考)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后勤物业管理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第三条 管理服务范围 (一)安保服务 (二)保洁服务 (三)综合服务 ………… 以上各项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期限 1、物业管理的期限为三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月日止。 2、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首期合同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 月 日止。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以及在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物业管理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 元/年。 (二)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三)管理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的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宁波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工资部分按最低工资、社保基数实际上调幅度上调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后勤物业管理外包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额度、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按季支付后勤物业管理费用。 5.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人员指定、更换或调整的权利。 6.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后物业管理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有关主要管理服务人员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在实施物业管理管理工作过程中,若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密要求。 3. 合同期间,乙方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门主管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任职。 4. 对物业管理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物业管理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 6.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7.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乙方达到物业管理质量标准后,甲方再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最多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 %的违约金;因乙方物业管理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人(盖公章有效) 名 称页 码备注: 1、投标人须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目录也可在制作投标文件中系统自行生成。 商务技术文件 一、投 标 函 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邀请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商务技术文件 (2)报价文件 (3)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承诺 (5)其他相关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 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 5、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同意不向贵方追回投标保证金; 6、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以提前报备或用其它不良手段阻止预中标人获得货源的、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方放弃投标的,愿意接受贵中心作为不良行为公示处理; 7、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向招标人提供不真实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有关情形的,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接受处罚,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_____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编号: 日 期: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_______________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地址:__________,特授权_____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中任意一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情况介绍 投标人名称注册年度 及注册编号注册资金 (万元)资格(质)证书批准单位 等级批准时间及编号税务登记证编号经营场所在职 技术人数得奖或评优项目数量注:1、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 2、有关资质和获奖情况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类似物业项目案例 序号物业名称业主物业规模 (平方米)项目管理 起止时间所获奖项及 获奖时间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类似项目案例须随表提供合同复印件,随带原件备查。 六、物业管理班子情况 (一)管理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参与项目情况业主物业名称物业面积所获奖项名称及时间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其它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姓名年龄姓别学历拟任岗位及职务持何种资格证件相关工作经验12345678910 备注: 1、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主要管理人员需明确姓名及持何种资格证件(证书复印件附后);其它人员可以承诺的方式填写,无须明确姓名,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若不履约,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3、本表格所要求填写的人员是指供应商将安排在此项目的具体人员。 七、为完成本项目配备的办公及安保、清卫设备明细表 (备注:若采购人提供相关设备,则本项下相关表格可不填) (一)办公设备 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142536 (二)清卫、绿化养护设备 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142536 (三)安保设备 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142536 报 价 文 件 一、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招标编号:________ 单位:元 投标项目投标金额(元)服务期滨江固废转运站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小写(¥)一年大写(人民币)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 日期:_______ 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YZ—ZFCG(2020)— (人民币:元/月) 管理费构成测算序号名称费用12345678910小计备注:物业管理费构成中的人工费用部分必须提供各岗位人员年度费用构成明细,可另附表说明(按预算格式报价)。投标人用工须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 日期:_______ 三、小微企业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标项 )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人民币:元) 序号品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小型/微型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备注合计//////特别提醒: 1、本表专用于小微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扣除,若中标的,中标价格按投标价格执行。若有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相关当事人对中标供应商有异议的,本表将申请公开,中标供应商应当向招标方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社保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3、生产商划型是指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具体划型标准见“投标单位声明函”的说明。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 日期:_______ 四、投标单位声明函 ?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鄞州区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单位郑重声明: 1、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本单位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并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已完全明确采购文件中《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采购文件、投标承诺、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法规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 3、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划型)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________________、上年末从业人员____人、上年营业收入____万元、上年资产总额____万元。 4.本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具体组成情况如下:(本条内容分标项填写) 标项 :市场平均价格为 万元,本次投标价格为 万元; 其中: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提供其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如有:本单位承担的工程,金额为_____万元;单位提供的服务,金额为_____万元。) 原产地为中国境内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原产地为宁波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 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货物金额为_____万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 日期:_______ 填 写 说 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第1条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企业供应商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网上供应商平台中“供应商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__ __人、上年营业收入 万元、上年资产总额 万元等数据,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事业社团其他类型供应商不划型。 3、第2条有多个标包的,须按每个标包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市场平均价格不得小于投标价格。 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表。 6、资格入围式项目(一个标包由多家中标入围):招标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除以入围数量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或入围数量的,投标人无需填写。 7、投标价格为费率的项目、中标价格按单价执行的项目:招标人公布项目预算的,第2条有关金额按市场预估总价、投标预估总价填写;未公布预算的,投标人无需填写。 8、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环保产品清单的产品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由国家认可认证机构认证在投标截止日尚在有效期内的同型号产品。 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适用,请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 日期:_______ 第七部分 其它相关内容 一、《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 本招标文件就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质量及服务事项告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须知 《鄞州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由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按统一格式制作,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向招标机构或采购办领取、填写并粘贴在设备醒目位置(不适合粘贴的除外),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协商解决,保证采购单位在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时能及时便利与供应商联系。 二、政府采购质量跟踪和检查须知 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将根据不定期检查的情况或采购单位填写的《鄞州区政府采购质量、服务存在问题反馈表》的反馈情况,聘请质量监督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和有关单位鉴定供货(服务)质量,检查是否符合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配置,有否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或故意推诿、拖延等情节。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三、对全区货物类项目按下列四种情况由鄞州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中标人不承担验收费用(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的商品和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费用除外),但(1)第一次被验收为不合格后要求再次验收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有争议的采购项目的测试造成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1、单次采购金额十万元以上(含)的货物类采购项目,由检测中心验收。 2、单次采购金额十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采购办。特殊情况下,采购办也可指定十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检测中心验收。 3、品种、技术较为复杂的单次采购金额十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采购人也可以提出并报采购办同意由检测中心验收。 4、国家规定由专业机构强制检测的采购项目或已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理的采购项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强制检测或专业监理的基础上由检测中心验收。 四、供应商监督管理须知 1、对不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货物上粘贴售后服务联系单(不适合粘贴的除外)的供应商,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的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 2、检测中心的验收报告是纳入验收范围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是否合格的唯一依据。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偷工减料或降低供货质量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 3、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对采购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的供应商,经查实,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并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第二次发现的即由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 4、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供应商诚信管理是指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诚信表现,进行诚信档案记录,评定诚信等级,激励诚信经营。 第三条 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对象。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和规章制度,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二)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采购人合法权益; (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和优良的售后服务; (四)依法诚信进行质疑与投诉活动; (五)依法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区共公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验收办公室、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等负责收集供应商诚信资料,对不诚信行为及时登记在案,并妥善保管诚信资料,让诚信度高的供应商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更具竞争优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诚信记录、管理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组织评定信用等级。 第五条 供应商诚信管理坚持依法、公正、客观、实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供应商诚信等级共分七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级别越高,诚信度越高。 第七条 供应商在参加鄞州区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外,同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相应扣分(每次)。 (一)报名后无正常理由未投标的或投标时无故迟到的(第一次扣2分,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扣5分); (二)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扣3分); (三)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扣5分); (四)编制投标报价时,故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的(扣3分); (五)被评委会一致认定投标文件编制特别不认真的(扣2分); (六)不按规定程序质疑投诉的(扣5分); (七)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提供售后服务的(扣5分); (八)采购单位有明确依据或事实,反馈履约供应商有不诚信行为并经审核属实的(扣5分); (九)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中标、成交的(扣10分); (十)与其他当事人恶意串通,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十一)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扣10分); (十二)中标后无故放弃的(扣10分); (十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货物和服务)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扣10分); (十四)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或违法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扣10分); (十五)拒绝监督检查或者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的(扣10分); (十六)虚假恶意质疑、投诉的(扣10分); (十七)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 (十八)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 (十九)区财政局采购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诚信行为。(扣5分) 第八条 区财政局采购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供应商诚信记录评定供应商诚信等级。 (一)不诚信行为记录扣分,每扣满5分降低供应商一级诚信等级,不足5分的转入下一次评定; (二)有严重不诚信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或被公开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扣除诚信分10分,诚信等级降2级,并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一年期满,在本区公开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中中标价10万元(含)以上项目不低于8次(含)中标或2次及以上中标重大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后期履约质量好、服务优的,经审定后提高供应商一级诚信等级。(一个采购编号为一次,一年评定一次,年中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作信用等级提升调整) 第九条 采取综合评分办法评标的,在总分中根据信用等级相应加减分,每级别0.3分。新参与的供应商按4级计算,信用等级分0分。信用等级高于4级的的按相应信用等级加分,信用等级低于4级的按相应信用等级减分。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按照供应商相应的诚信等级给予每级别0.3%的价格折扣。 第十条 诚信等级低于二级的供应商不得作为协议供应商。 第十一条 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等应及时报告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等不诚信行为,并积极配合查处。 第十二条 供应商诚信等级在鄞州区财政局采购专栏、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第十三条 连续2年诚信等级不低于6级的供应商,授予“政府采购诚信供应商”称号。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诚信管理记录、评定及项目评审等有异议的,可向区财政局采购办申诉。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采购办负责解释。 PAGE PAGE * MERGEFORMAT2 联系电话:0574----88225172 传真:0574-- 88225200 http://yinzhou.bidd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