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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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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6 15:3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江苏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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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

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徐州市人民政府以徐政发(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九里山

2.1.2建设规模: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造价约505.19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505.19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1.5其他: 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内须包括绿化(或园林)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4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4月 26日至 2020年 5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5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410

邮 编:221000 邮编:221000

联系人:宿拓 联系人:朱清梅

电 话:0516-66998138 电 话:0516-83908186

2020年 4月26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 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427001001 招 标 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020 年 04月 26日 II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1. 招标条件 .................................................................. 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 5. 投标截止时间 .............................................................. 6 6. 资格审查 .................................................................. 6 7. 评标方法 .................................................................. 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6 9. 联系方式 ..................................................................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人须知 ...................................................................... 14 1 总则 ...................................................................... 14 1.1 项目概况 ............................................................ 14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4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 1.5 费用承担 ............................................................ 15 1.6 保密 ................................................................ 15 1.7 语言文字 ............................................................ 15 1.8 计量单位 ............................................................ 15 1.9 踏勘现场 ............................................................ 15 1.10分包 ............................................................... 15 1.11 偏离 ............................................................... 15 1.12知识产权 ........................................................... 15 1.13同义词语 ........................................................... 16 2 招标文件 .................................................................. 1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6 2.4 招标控制价 .......................................................... 17 3 投标文件 .................................................................. 1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7 3.2 投标报价 ............................................................ 17 3.3 投标有效期 .......................................................... 17 3.4 投标保证金 .......................................................... 17 3.5 备选投标方案 ........................................................ 18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8 3.7 投标备份文件 ........................................................ 18 4 投标 ...................................................................... 18 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9 5 开标 ...................................................................... 19 III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 19 5.2 开标程序 ............................................................ 19 5.3 特殊情况处理 ........................................................ 19 6 评标 ...................................................................... 19 6.1 评标委员会 .......................................................... 19 6.2 评标原则 ............................................................ 20 6.3 评标 ................................................................ 20 6.4 评标结果公示 ........................................................ 20 7 合同授予 .................................................................. 20 7.1 定标方式 ............................................................ 20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 20 7.3 履约保证金 .......................................................... 20 7.4 签订合同 ............................................................ 20 8 纪律和监督 ................................................................ 2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1 8.5 异议与投诉 .......................................................... 21 9 解释权 ................................................................ 22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 23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3 1. 评标方法 ................................................................. 26 2. 评审标准 ................................................................. 26 2.1评标入围 ............................................................ 26 2.2初步评审标准 ........................................................ 26 2.3 详细评审 ............................................................ 26 3. 评标程序 ................................................................. 26 3.1评标准备 ............................................................ 26 3.2评标入围 ............................................................ 26 3.3初步评审 ............................................................ 26 3.4详细评审 ............................................................ 27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27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 28 附件A .......................................................................... 29 附件B ..........................................................................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3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38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61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61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 61 3.其他说明 ............................................................. 63 第六章 图 纸 ................................................................... 65 IV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6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7 封面 ........................................................................ 68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徐州市 人民政府以徐政发(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 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 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九里山 2.1.2建设规模: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造价约 505.19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 505.19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1.5其他: 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 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内须包括绿化(或园林)施工,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 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 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 2017年4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 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 6 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必须同时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4月 26日至 2020年 5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5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410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系人:宿拓 联系人:朱清梅 电 话:0516-66998138 电 话:0516-83908186 2020年 4月26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联系人:宿拓 电话:0516-6699813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 B410 联系人:朱清梅 电话:0516-83908186 1.1.4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 化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徐州市九里山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 见合同部分12.4.1 付款周期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2.2 1.3.2 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9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分包 不允许 1.11 偏离 不允许 2.1.1 (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答疑澄清文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6 日 17 时 00 分 8 条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20 年 5 月 7 日 17 时 00分 2.4 招标控制价 金额:5051882.09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 托书;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 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1)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 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 金”模块内): (1)投标保证金;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 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 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45日历天 3.2.3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 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 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条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17011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 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 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 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 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 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3、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 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A40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 标保函的除外)。 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都将被拒绝接收。 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格。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 1、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 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日内,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 的利息一并退还。 2、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 自行取回。 (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 要求 不采用 10 条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6.6 其他编制要求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 投标人自行核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如有不符,同 2.2.1招 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5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 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2.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 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 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获取已 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 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 故障除外。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 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 表 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 表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 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 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 5.2.1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 3、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 5、开标结束。 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提问 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 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2 解密时间 自开标后 3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 11 条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系统随机抽取 。 6.3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后,须在 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 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 发包人同意后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手 续。 8.5.1 异议提出的时间 招标文件异议同2.2.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 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受理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电话: 6699869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网上“电子招投标 平台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 10.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0.3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 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按招标人要求无偿提供投标书正、副本以及后缀名为nJST 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10、4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制作,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 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 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投标人如 12 条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软件公司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JSTF格式)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 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投标文件,若中标后则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作 为存档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 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 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 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 找到“网上开标” 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 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 CA 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 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 果。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并在系统显示的30分钟解密倒计时时间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 配置软硬件、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 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 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 、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 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6、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 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 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资格或身份等为 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 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及 11以上),江苏互联互通驱动 2.0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 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件硬件设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 13 条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 )业务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识别加密证书模块中使 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 自助解密环境。 14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15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1.1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6 1.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 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 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2.4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 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 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8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6.2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 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3.6.3 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 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 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 息。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 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 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投标备份文件 3.7.1 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 3.7.2 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 3.7.3 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 4 投标 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9 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 人自主决定。 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 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 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 现场使用 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 导入。 5.3 特殊情况处理 5.3.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 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 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3.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 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0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公示 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 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4.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 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21 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 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 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 可以重新招标。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8.5.1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 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5.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22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 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 议。 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 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开标情况公布等交互环 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 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 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业务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识别加密证书模块中使 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3 、投标人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 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投标人解密自 己投标文件时间不到一分钟),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 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 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 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 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会 场交互顺畅。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 控制价* 100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足 20家(含)时,按照实际家数全 部入围,超过 20家时,采用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三中 R取值为: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含) 家; 3.特殊情况下入围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 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入围而评标委员会 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 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的其他要求 24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 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 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 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 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 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 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 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 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 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4-96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98%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 95-98%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85% ,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5%;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 25 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扣 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3.3(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评分标准 本项目按园林工程类计取信用分,除“徐住建发〔2019〕31 号”园 林类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 37家,其他企业均执行园林平均信用分 76.83。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 G值,G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 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 X,X值计算 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 G值 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 G值为 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6=4.65); 商务标分值依据 G值作相应调整(如 G值取值 6分,商务标分值 则为 94分) 26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 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 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 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 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7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 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第 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 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 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 B。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B。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8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 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9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 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 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 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 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一般不少于 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位 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 为 10%、 15%、 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 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 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 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 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家(R一般不少于 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不足 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 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 入围。 方法四:抽签入围法。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 R家(R一般不少于 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 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人可以参照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的 G1和 G2 值抽取、计算,先去除一部分投标人后再随机抽取,具体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五:合成入围法。即采用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和抽签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30 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 通过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中的 G1和 G2值抽取、计算、去除,确定进入最终入围 范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或均值计算)确定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数量 50%的投标人(四 舍五入取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 50%从最终入围范围内尚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 法确定。具体入围数量 R(一般不少于 15家)、入围细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1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 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 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 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 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 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 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 装饰、 安装为 88%~ 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 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 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 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 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 20%项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后进行算术 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 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再按招标清单所 32 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一个投标平均总价 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K值建筑工程为 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 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各地可根据 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下浮区间。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 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区间在开标时抽取,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下浮率取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在 评标委员会监督下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 A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 不纳入 B值抽取范围;若在 A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 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值抽取范围。若按 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 C值外)中随机抽取 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在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以内的所有评 标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 及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33 机电安装工程 10%、11%、12%、13%、14%、15%、16%、17% 市政工程 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26%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 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 0.6 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 1.5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7—0201) 3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 观绿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019年山体修复工程-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徐州市九里山。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徐政发【2019】1号。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5.工程内容: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 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九里山生态修复(襄王路宕口)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 图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 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6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37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4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38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3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 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及本省、市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其它适用于本工程的 技术标准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的要 求 。 40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 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 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 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工程变更、工程洽商、签证、 通知、信函、数据电文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五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如承包人需增加施工图纸,由发包人与设计院联系, 出图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要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图、通用图和有关规 定,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否则,因设计文件和图 纸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①按 GB/T50502、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7.1和 7.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方案报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②由承包人办理的许 可和批准的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留存;③拟制施工人员名册(动态), 并与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④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 职责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3.3)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 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⑤特殊工种作业人 员资格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⑥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称、项目负责人的编号、联 系方式、授权范围等事项,和与承包人之间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承包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 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⑦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质量检查制度、 质量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⑨发包人管理需要的其他文件;⑩上述文件如发 包人因管理需增加时,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提出的形式、格式、数量、时间等要求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定后7日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版二套,电子版一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41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 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住所地或营业场所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接收人员、法定代表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 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此费 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 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 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42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管理;施工中有关项目的会签;对工程质量、安 全、进度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并解决有关变更、施工中的问题;按照发包人的规定, 负责技术、经济签证的现场确认,支付工程款的审核,凡需发包人确认的内容均须项目现场负责 人签字确认;发包人授权的其他事项。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批准改变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批准延长工期;批准 涉及到对合同总价有影响的变更或指示;批准工程索赔;批准施工程序的重大变更;批准重要部 位的设计变更;确定工程变更估价。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7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 包括 发包人负责提供电源,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电源至施工用电设 备线路的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无 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直接 缴纳 。 发包人负责提供水源,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水源至施工各用水点 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 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 人直接缴纳。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第三人的安全、现场施工 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用电安全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和警示信号设置、门 43 卫人员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 3.1.2施工过程中的排污、渣土、环卫、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由 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办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影响由承包人负责处理 并承担一切责任。 3.1.3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 生的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理。损坏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修 复费用。 3.1.4承包人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内及周围地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 3.1.5施工现场应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 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交工后一周内 彻底清洁完毕撤离现场。 3.1.6 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期间扬尘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严格落实《徐州市市区工地扬 尘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徐州市区园林工地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徐州市 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严格 按审批后的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施工中自觉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等工作的检查,并接受 违规处罚。 3.1.7承包人为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而修建的道路、围墙、水池及标牌标识、道路加固、 安全防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3.1.8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增加和删减。 3.1.9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设施在合同执行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如发 包人要求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分表接口的,承包人应予无条件同意。 3.1.10承包人必须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工资 存储专户,按照工程进度和工人实名制登记信息,按月足额由银行代发工资。 3.1.11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 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民工围堵发包人等情况,每发生一次承包人 承担 10万元的违约金责任,发生 2次后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按照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及江苏省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绘制竣工图及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 修书、及有关工程使用、保养、维护的说明。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提交盖承包人公章和工程竣工资料专用章的竣工图贰套、 竣工资料肆套、电子文档资料一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0天内完成移交,若逾期提交, 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44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立卷、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配合发包人办理合同备案及相关手续,并承担需承包人缴纳的相关费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月提供,每月 25日后 30日之前提供当月完 成进度及下月施工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 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承担,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专职人员维护公共安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要的办 公用房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提供。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发包人配合承包 人办理,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按文件规定各自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在施工时发现地下管线、文物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 发包人,在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共同研究方案后再实施,费用报经发包人签证后由发包人承担;地 上设施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和要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 由承包人负担。 (9)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自费提供和维护有灯光、护板、格栅警告信号和警 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 在承包范围内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 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 未履行上述义务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及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负全部的赔偿责任。 (10)地方关系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1)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各类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及验收工作等,并积极做好各项迎检 工作,所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拒绝配合,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所需 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4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全权代理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 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人对项目经理处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事务及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认可。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 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 24 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应向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请假。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自行 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查实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费用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终止合 同并责令承包人无条件退场,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 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认为项 目经理不能胜任工作,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 之日起的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新的人选,报发包人批准并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后, 即刻任命。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扣除中标价的 2%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 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字生效后 7天 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 人认为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更换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 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的 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新的人选,报发包人批准后,即刻任 命。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承包人应承担贰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 包人承担。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 可后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员不能擅自更换, 确须调整时,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承包人承担应贰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 46 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 1000元/人.天的违约 金,承包人还应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人员进场至工程移交/接收 证书签发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交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中标价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于本合同 签订前7日内承包人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汇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承包人凭发包人开具的收据与 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同意后于7个工作日内 办理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47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标目标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及相关规范标准。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即中标价)内。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提交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 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充分考虑施工的特殊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承担相 关的责任和损失。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提交施工场地治安 管理计划。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承包人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 (2)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发包人《建设工程安全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不得将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搬运或投放至施工范围外的其他场地上,一旦发生且承 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发包人在工程款支付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 (4)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应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垃圾、杂物、临时道路等清理干净,并及时 清除出施工现场,不得弃置在发包人区域范围内。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 48 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的工 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 (5)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均需挂牌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 100 元∕人.次的违 约金。 (6)严格落实《徐州市市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徐州市区园林工地 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徐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前 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严格按审批后的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施工中自觉接受建设主 管部门对扬尘污染等工作的检查,并接受违规处罚。 (7)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的其他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价(即中标价)款中已含,与 合同价款同期支付。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开工前7日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 计。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7日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3天内。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周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下周的“本周工程进度计划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 和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应于 1日内返回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表”如需修改时,应于当日发回 承包人修改,承包人须于次日报送修改稿。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之前。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 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49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工期可相 应顺延。发包人的延误仅顺延工期,合同工期作相应调整,材料差价调整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不 可抗力原因除外),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其他补偿或索赔费用。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 人按的壹万元/天支付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 (2)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 和发包人要求确定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50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新增减工程等变更均须经设计院、监理工程 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作为结算调整依据,审计单位审核确认执行本合同 通用条款。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予以变更。变更文件中须明确原做法、变更后 做法及工艺、材料名称等,标注要清晰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1)材料风险的约定 ①本工程以下主要建筑材料: 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 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 按实调整。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 基础超过 5%,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c、承包人 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均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超过 5%和跌幅超过 5%,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 定执行。 ③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 政策性关于人工、机械费用等方面调整,并计入总报价,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 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结算不再调整。 (2)工程价款调整 ①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 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 现场签证确定。 ②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0.1%时,应 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 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 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③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 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总价计算的措施项目”中的措 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单价措施项目”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14年江苏 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 51 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 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④本工程对于工程价款调整约定如下:a、因设计变更、现场 签证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 其相应综合单价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预算价计价编制办法计算,再乘以投标报价浮动比率结 算。b、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已有清单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报价的综 合单价,但不得高于招标预算价的综合单价。c、投标报价浮动比率=(1-中标价/招标预算价) *100%。 以上变更及工程量签证,必须由发、承包双方、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清单项目中特征 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 在报价中。招标人保留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取消工程内容及相应费用的权利,投标人须无条件配 合。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经批准后,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52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①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 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 调整。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 超过 5%,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c、承包人投标报 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均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超过5%和跌 幅超过5%,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 定执行。 ③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 政策性关于人工、机械费用等方面调整,并计入总报价,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 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结算不再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 53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进场开工且财政拨款到位后 7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转为进度款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858-2013)《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关于营改增的规定、苏建函价〔2018〕298号文件关于税 金的相关规定、《关于增列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徐建价[2018]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 规定。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 (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月 20日至当月 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 附具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 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 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 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 际完成的工程量。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 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生效后且财政拨款到位后7日内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30%作为 工程预付款;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 70%且财政拨款到位后 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50%;竣工 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 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60%,双方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且 54 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后 15日内付清余款。 进度款与质量挂钩,如果所完成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 分工程款。待承包人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后再行支付。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 包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 。 发包人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按月拨付已完成工程款的 20%以上到总包单位工资存储专户。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依据发包人相关规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发票后 3个工作日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报告后 10个工作日。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工程款支 付应按徐州市重点工程付款程序执行,中标人不得以付款原因,影响工期进度。合同中的付款如 与徐州市重点工程付款程序不一致,以市重点办的实际付款程序为准。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 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55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开、竣工报 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签证变更资料;竣工图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 15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后 15个工作日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半后、已办理完毕绿化接收 部门的移交手续后且无质量问题后 7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 15个工作 日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否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56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 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江苏省等相关标准。其中绿化养护期为 18个月。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 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 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57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3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承包人在中标后,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 用;②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按期开工;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停工; ④拒绝或不遵照发包人要 求整改、更换或拆除有缺陷的工程,或执行(整改)不力的;⑤中标后被发现有出卖资质、非法 挂靠行为的;⑥其他执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约定。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转包或分包合同无效,承包人应向发包 人承担转包或分包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发包人也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施工 合同,清退施工人员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收取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必须在10日内退场, 并且不得提出任何对发包人不利的要求。发包人若选择接受转包或分包行为的,承包人应当与实 际施工人就分包和转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合同要 求,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整改所需时间计算在合同总工期内,因此造成的工期 延误按照合同专用条款 7.5.2 执行。 (3)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合同专 用条款 7.5 条执行。 (4)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不再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承包人在中标后,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视为放弃本次中 标资格。 (6)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按期开工:延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天,延迟 超过 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停工,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未完成工作量全部或部分发包给其他承 包人进行施工,发包方与其它承包人的结算价款直接从承包人结算总价中扣除,不足部分仍由承 包人承担,且承包人须无条件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拒绝或不遵照发包人要求整改、更换或拆除有缺陷的工程,或执行(整改)不力的: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一次性经济处罚,处罚数额为该缺陷部位工程造价的 1-3 倍;该经济 处罚并不免除承包人的整改、更换工拆除责任及因此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9)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再对承包人 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58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另行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约定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徐州市 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一、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 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59 2、符合国家、江苏省、徐州市有关绿化工程的规范、标准; 3、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 4、按照《徐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试行)组织栽植施工,符合招标文件 的有关要求。施工结束后,每5000平方米(具体平方数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按甲方要求)安排一名专 业养护人员管理,养护执行徐政发[2008]26 号《徐州市关于开展全市绿地养护管理达标及精品 绿地评选活动的通知》,达到精品绿地养护标准,在养护期内一直保持良好的绿化效果,符合直 至交接; 5、合理制定工程进度表并严格执行;工期每延缓一天罚一万元 。 6、 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除全部返工外,同比例扣罚工程款。 7、绿化成活率:乔木95%以上,其余苗木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发工程款的5% 。 8、所植苗木均带冠,根系完整、树杆通直;树形均匀、美观、丰满、无病虫害和缺损,球 类植物均是精球(成品球),不脱脚; 9、施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土壤改良、施肥等,种植土应不低于工程量清单内的 配比质量。 种植土要求: 1.配比:优质园土、粗粒河沙、营养介质,按照7:1:2进行配比。 2.营养介质: 2.1增施化学酸性废料过磷酸钙,降低pH值,并提高树木的抗性。施入适当的矿物性化肥, 补充土壤中氮、磷、钾、铁等元素的含量。 2.2施用有机质腐叶土、松针、木屑、树皮、泥炭等,增加土壤有机物质,达到土壤改良的 目的。 二、对工程管理的特殊要求条款 1、承包人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发生因拖欠工资上访、闹事等情况,发包人有权采取必要 的措施来保证自身权益,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2、承包人不得虚报工程量和决算。 3、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参加施工期间各种会议的,每次扣款3000元,迟到的每次扣款500 元。 4、农忙期间不得停工。 三:廉洁管理条例 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请吃、送礼行为。如有违反除按有关法律规 定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外,发包人将按下列标 准扣除中标人应得的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后被 发现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按下列标准的金额索赔,这种索赔是无时限的。 1、宴请或以其它方式提供消费的,按 5000 元/次。 2、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 5000 元以下的,按 50000 元/次。 3、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 5000 元以上的,按标段总造价的 10%/次。 四、对工程养护管理的要求条款: 1、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一日二巡, 加强保安、保洁工作,尤其是节假日保安、保洁工作。 2、保护工程范围内所有设施,遇突发情况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3、如乙方不能按市有关绿地养护标准进行绿地管理,甲方有权委托专业养护队伍进场管理,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承担。 五、其他: 60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养护期(质保期为二年,绿化养护期为一年半), 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土建及设施维修、苗木养护等,期满后移交。 (2)对于经招标人同意的工程变更、增加造成的超出原施工图部分,如超出部分累计价款 超过原中标合同价款的10%时,经招标人确认后,签订补充合同。(价款需经财政审计后) (3)中标单位须于绿化养护期(18个月)满后1个月内上报全套竣工决算资料并提出竣工决 算申请;招标人在收到决算申请和合格的竣工审计资料后完成审计程序。 (4)最终工程建设费用的确认: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决算价为准。 (5)工程定额及养护定额执行徐州市、江苏省和国家有关定额和取费标准的现行规定,材料 价格执行《徐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 (6)项目负责人及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项目建设期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不得更换或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按天处罚,直至取消中标资格、清退出场,并承担一切相关损失。 其中,项目负责人每擅自离开工地1天,扣罚5000元/天;三大员每擅自离开工地1天,扣罚1000 元/人·天。项目累计5天不到场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等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 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7)中标后被发现有出卖资质,非法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中标人(承包人),发包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清退施工人员并按合同总价的10%收取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承 包人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七日内退场,并且不得提出任何对发包人不利的要求并承担发包人相关 损失。 (8)本合同履行期内,承包人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发包人无 关。 (9)绿化部分:绿化苗木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树穴开挖、苗木种植、苗木购置、运输、装卸、 施肥、浇水、树木支撑、缠草绳、病虫害防治、一年半的二级养护费(包括保洁、除草、浇水、 施肥、草坪树木修剪造型、秩序管理等养护管理全部内容)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 费及利润等费用。 (10)辅助工程部分: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含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报 价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政策性文 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含相应的平整场地、地基处理、 原有绿地树木配置调整等图纸及建设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 (11)承包人养护期内执行徐政发[2008]26 号《徐州市关于开展全市绿地养护管理达标及精 品绿地评选活动的通知》及省市规范标准,达到精品绿地养护标准并接受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考核。 如达不到养护要求,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方养护权,并按工程造价总额的10%扣除承包方工程款 用于绿化养护。 (12)随时更换死亡树木及植被,如更换不及时,发包人有权组织更换,其发生费用由承包 方承担。死亡苗木补植后养护期顺延一年。 (13)对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应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承包人如有拖欠、克 扣工人劳动报酬的行为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按 程序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所属工人,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根据徐建重办[2015]20 号文件要求,为防止工程结算高估冒算,工程审减额若超过送 审额的 7%以上(不含 7%),超出部分按审减额 5%给予处罚。 6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 9本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地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 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 章的有关约定。 1.4本条第 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 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5本条与本章第 2条和第 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及其 9本计算规范;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 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 价和合价之中。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 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 62 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5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5.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综合 单价。 2.5.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列出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5.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 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含材料保管费)应计入 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5.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项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项 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 竞争性考虑。 2.5.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 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现场保管等全部费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 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 致。投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价、交 货方式、交货地点等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6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计算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主报价;其他总价措施 项目,按项计取,综合单价按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2.6.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6.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 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 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 织设计增补总价措施项目,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 2.6.4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 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7.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 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 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7.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暂估单价按本节第 2.5.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 63 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 3.3.3项 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7.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 额。。 2.7.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 式自主报价。 2.8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9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 低于成本。 2.10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 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 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1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 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2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3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 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4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招标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此费 用不单独列项,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在中标后三日内一次性付给招标公 司。 3.其他说明 3.1词语和定义 3.1.1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同义。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 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 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 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也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 个工作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 64 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按第二章 2.4款规定的程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 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 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 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 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 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增 补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 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 的约定并不存在的项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 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 利润。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 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 润,但不含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 价格中。 3.4其他补充说明 65 第六章 图 纸 6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 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 1、现场自然条件 (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 2、现场施工条件 (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 资料等)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现行技术规范。 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颁发的现行行业规范、相标准及相关文件。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无 。 6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8 封面 (工程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9 投标函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工程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 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 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工期 日历天。 2、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 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中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 建工程的相关要求。 4、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 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7、 。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7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请各投标人更新住址,有效期 等应为最新信息 7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请各投标人更新住址,有效期等 应为最新信息 7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企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注册建造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 73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建造师证号 专 业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负责人简历 7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序号 发包人名称 工程名称 及建设地点 建设 规模 项 目 负责人 合同金额 (万元) 开竣工 日 期 75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城市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 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 绩、印章以及其他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 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 争行为。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 的正当权益。 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标会议, 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 致 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 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 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 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 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在开标现场提出,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 假投诉。开标结束后不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 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已发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 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76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企业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参照招标公告 3.1条 投标文件“投标 人及建造师业绩 公示一览表”中 勾选 2 项目负责人 参照招标公告3.2条 投标文件“投标 人及建造师业绩 公示一览表”中 勾选或原件扫描 件上传至投标文 件“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 3 建筑业企业信 用管理手册 参照招标公告3.6条 原件扫描件上传 至投标文件“投 标保证金”模块 内 4 投标保证金 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 电汇回单或银行 保函原件扫描件 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 5 类似业绩 参照招标公告3.3条 投标文件“投标 人及建造师业绩 公示一览表”中 勾选 6 联合惩戒 参照招标公告3.7条 以“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 ina.gov.cn)公 布的信息为准 7 其他 参照招标公告3.4、3.5条 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勾选的扫描件和原件的扫描件,其中不 清晰或缺项漏项均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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