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受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现就高湖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QTFSCG2020-0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高湖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项目(二次) | 项 | 1 | 130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但有效期已过的除外。
3.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供应商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网络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可以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09 时(北京时间,下同)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
九.磋商时间:2020年05月06日09 时
十.磋商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注册事宜:
⑴供应商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
⑵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⑶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3.现场递交:请供应商代表(原则上最多派一名)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工具。进入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前,出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完磋商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即可自行离开。
4.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供应商若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寄出,邮寄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若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签收人:叶霏霏,联系电话:13454331899。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熊俊侠
联系电话:0578-6509775
地址: 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0578-6516229
地址: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4日